資源簡介 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知識梳理 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 (引言)1、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2、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公民,我們應當從生活的各個方面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3、民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的許多條文包含“權利"二字。民事權利表現為各種各樣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并貫穿人的一生。 ?????????? 第一課???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 本課對應的課標點: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 ???????????第一節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 1、?為什么要學習民法? (1)民法為我們的一生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2)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名成員,我們都處于社會生活之中。法律是社會生活的重要規范。我們要結合社會生活實際,學習法律常識,增強法治意識,遵守法律規則。 (3)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 (4)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 2、根據民法,民事主體地位平等,民事權利與義務相一致,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信等原則。 3、民法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優先保護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二、民事法律關系就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1、它包含三個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1)?民事主體: A.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B、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自然人根據其年齡和智力狀態,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自合法成立時起到終止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補充: 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 ? 民事權利,是指民法賦予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 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為滿足民事權利所保護的利益而依法應當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 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2)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 例如,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 ? (3)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 三、全面依法治國如何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 1、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2、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人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 3、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重點) 1、為什么制定民法基本原則的原因: (1)社會是由不同成員組成的,各成員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 (2)民法規定一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 ? 2、?民法基本原則 (1)含義: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 (2)民法典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 A.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B.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情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愿設立。變更。路止民事法律關系。 C.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D.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E.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F.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注意: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簡稱。 第二節積極維護人身權利 一、?民法典的人身權 1、?含義:依據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以及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身份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2、?地位: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的前提,人格尊嚴是人之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二、民法優先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1、地位:最基礎的權利: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2、侵犯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因:(1)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體是承載生命健康的物質載體, (2)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關系到個人的生活質量,也關系到社會的發展。民法典把這三項權利置于人格權編的前列。 三、姓名權 1、含義:是自然人對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權利。 2、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的原因: (1)姓名是我們用來表現自我,區別于他人的符號,因此,姓名總是與特定個人相聯系,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個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自然人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3)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由父母決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權自己決定繼續使用或者改變姓名,但是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姓名的簡稱等,參照姓名權加以保護。 四、自然人享有肖像權。 1.含義;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五、?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和榮譽權。 1、名譽的含義: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2、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也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六、法律保護個人隱私權。 1、隱私的含義: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2、民法保護隱私權的原因:是對憲法規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權利的落實。尊重他人隱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 3、?法律如何保護個人信息與隱私權? (1)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 (2)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方式處理他人個人信息。處理個人信息, (3)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 (4)法律明確保護個人信息,對于保護自然人的人身與財產權利、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