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統編版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與法治歸納整理一、中國共產黨的領導1、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歷史的必然,人民的選擇,憲法的賦予)(1)近代中國的基本國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2)主要矛盾:帝國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3)歷史任務: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注:近代中國的基本國情是認識和解決近代中國一切社會問題的基本依據,基本國情決定主要矛盾,基本國情和主要矛盾決定歷史任務。(4)近代其他各階級根本弱點(探索失敗原因):沒有認清革命的目的和對象(為什么革命)沒有廣泛的發動人民群眾(怎么革命)2、中國共產黨自成立后取得的成就(貢獻)(1)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成立以后,始終成為中國革命和建設的主心骨,為中國人民謀福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2)中國共產黨帶領中華民族經過28年浴血奮戰,推翻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新中國,實現了中國幾千年封建專制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為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創造了政治前提。(3)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于1956年底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完成了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為當代中國的一切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4)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進行了社會主義建設的艱辛探索,為后來改革開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5)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改革開放的決議,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6)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使我國的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方位。3、中國共產黨的相關基礎知識總結(1)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在我國黨是領導一切的。(2)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人民立場和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把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實現共產主義為最高理想,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切實貫徹群眾路線,始終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做到緊緊依靠人民,一切依靠人民。(3)中國共產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以馬、列、毛、鄧、三、科、習作為指導思想,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4)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的思想領導,政治領導,組織領導。(5)中國共產黨堅持科學執政(基本前提)、民主執政(本職所在)、依法執政(基本途徑)。注: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6)要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確保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始終成為全國人民的主心骨,始終成為堅強的領導核心。(7)要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二、人民當家作主1、國家性質(國體)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本質是人民當家做主。注:國體具有根本性,決定政體、國家職能、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是一種新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1)最廣泛:權利的廣泛和主體的廣泛(2)最真實:指有保障,政治保證,制度、法律、物質保障(3)最管用:指我國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途徑暢通,合理高效3、國家職能對內:維護國家穩定,促進社會發展對外:防御外來侵略。保衛國家安全4、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安排(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含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由人民選舉人大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統一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制度。注:民主集中制-國家機關組織活動原則(三對關系)人大與人民: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大與其他國家機關: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與地方:在中央集中領導下,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地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權組織形式,政體)。注: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一方面它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本質要求,另一方面,它在我國政治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制度都由它創造出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動員了全體人民以國家主人翁的姿態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保證了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維護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人民代表大會a、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b、人民如何行使國家權力?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利,決定國家一切重大事務。注:縣鄉一級直接選舉,縣級以上間接選舉人民間接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公共事務,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國家權力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位: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我國國家機關組織體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職權:立法權---修改憲法修改和制定制定法律決定權---審查批準決定國家重大事務任免權---國家機關領導人事變動監督權---監督其他國家機關注:全國人大和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是監督和被監督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部分,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憲法規定的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人大代表a、人大代表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b、人大代表的職權: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c、人大代表的義務進一步健全代表聯絡機制,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意見和要求幫助政府推進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地位:是一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方針: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優越性是一種新型的政黨關系與政黨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適應,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有利于推進祖國的和平和統一,有利于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效的避免黨派間惡性競爭,推動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民主黨派性質:是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擁有參政權。與中國共產黨的關系:政治上:領導與被領導(政治領導)法律上:平等事業上:親密友黨組織上:相互獨立監督上:相互監督注:錯誤表述---在野黨、反對黨、兄弟黨、共同執政,輪流執政,聯合執政,參與執政人民政協性質:是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機構。注:人民政協≠民主黨派,人民政協≠國家機關,不履行國家職能。主題:團結和民主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本國情(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格局:多元一體我國行政區域類型: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特別行政區注:民族自治地方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特別行政區擁有高度的自治權民族關系我國已經形成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處理民族關系的方針: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注:平等是團結的基礎;平等和團結是共同繁榮的前提;共同繁榮是平等和團結的物質基礎。民族團結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標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和社會進步的保障,是國家統一的基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在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設立自治機關,依法行使自治權的制度。a、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b、自治機關: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行使自治權)c、核心內容:自治權(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依法管理地方財政,進行經濟建設,發展民族文化)d、前提和基礎:國家統一(4)我國的宗教政策我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5)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含義:指人民群眾在城鄉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托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注:村委會和居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而非政府、國家機關和基層政權基層民主(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實現形式民主選舉、民主協商(貫穿基層治理的全過程)、民主決策(農村村民以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方式,集體作出決定;城市通過召開居民會議進行民主管理。基層公共事務的管理屬于全體村民或全體居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議事規則是做好基層民主管理工作的關鍵)、民主監督(公開、評議)注:擴大基層民主,不會擴大公民的權利三、全面依法治國1、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法的產生: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私有制→階級→國家→法)法的本質:反映在經濟和政治上居于統治地位階級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決定因素: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經濟因素)歷史類型:奴隸制法、封建制法、資本主義法、社會主義法法的特征:是維護社會秩序,調整社會關系的社會規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法的職能:政治職能---維護階級統治社會職能---管理一定公共事務我國當代法:社會主義法,體現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新中國的法治成就: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斷提高;人權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蓬勃發展。注:法治的決定性因素是國情和社會制度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法治中國建設法治中國建設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法治國家就是實行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依法執政,依憲執政。法治國家必須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即憲法和法律是社會治理的最高標準。堅持良法之治,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規范國家權力的運行,使法治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推進憲法的實施,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完善法律實施機制。法治政府就是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政府。建設法治政府,首先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其次,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法治社會是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認和遵從,社會治理依法展開,公共生活和諧有序的社會。要做到全社會信法守法用法,必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動樹立法治意識,提高社會治理法治水平,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援助體系,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3、推進全面依法治國(1)意義: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治國基本方略,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注:法治體系----法律法規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黨內法規體系。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統一。(3)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既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形成以道德為支撐,法律為保障的社會體系。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從基本國情出發,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為根本遵循。(4)基本要求:科學立法(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科學立法。做到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相結合;合理設定權利義務,權力與責任;尊重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以提高法的質量。嚴格執法(行政機關,執法機關,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嚴格執法。政府要全面履行職能,堅持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以捍衛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公正司法(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做到司法程序和結果的公正;確保審判權和檢察權的獨立行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人民權益;加強人權保障,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民守法(所有社會成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全民守法。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著力增強法治觀念,積極投身法治實踐,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以提高全社會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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