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高考試題—優質的教學資源高考試題是命題組(一般由10多位高中名師和大學老師、命題專家組成)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經過高考檢驗的優秀的數學教學題材. 2008年重慶理科數學試卷第21題是一道漂亮的試題,筆者曾經把它與“問題探究教學法”進行結合,設計了一堂“高考試題分析課”,現在把它整理出來供同行參考.課前準備:提前一天把08年重慶高考數學試卷(理)22題印發給學生,要求學生課前想一想、做一做。題:設各項均為正數的數列滿足,,.(Ⅰ)若,求,并猜想的值(不需證明);(Ⅱ)記,若對n≥2恒成立,求的值及數列的通項公式.一.新課導入——“對數化”的概念問題1:同學們還能準確回答“指數式子”和“對數式子”概念嗎?他們是什么關系?除了一般的應用外誰還能說說有什么特別的應用?指導性答案:我們知道指數式與對數式是可以互化的,它們對的三個數來說是同一關系的.是對數中一個重要的公式,它具有能把“積”的形式轉變為“和”的形式這樣的功能,因此,解題時除了一般計算應用外,還要重視它是數學“轉變”的重要工具。問題2:大家想一想,在數列中經常有這樣一個“轉變”,你能說出來嗎?指導性答案:在數列這一章中,我們也學習過一個重要的結論:若正數等比數列,令,則數列就是等差數列。因為,“等差數列”總感覺到要比“等比數列”來得簡單一點,所以,化“等比數列”為“等差數列”是我們常用的思想,是簡化運算的一個好辦法.問題3:結合大家已經做過重慶理科第22題,猜一猜,我們這一節課的主題應該是什么?指導性答案:引入課題,我們把上述的方法稱為對“積(冪)的形式”進行“對數化”處理方法,即:對于個正數,要計算的積結果,有的時候很麻煩也很難,此時,我們就可以考慮把它兩邊取對數,變成了,這樣就把一個積的計算轉化為和的運算,可能會使運算更簡單一點.二.切題 問題4:第一問“若,求,并猜想的值(不需證明)么?”意味著我們平常在數列等問題所做的什么方法?指導性答案:“歸納、猜想、證明”的方法。這一小題應該是基礎的、送分的題。多媒體展示或板書演示:(Ⅰ) 遞推式子可化為,因此,,;注意到前四項的指數規律,故猜想此時數列的通項為;從而有.問題5:大家應該明白,第(Ⅱ)問與第(I)問是分離的,千萬不要把第(I)問的結論拿到第(Ⅱ)問用;這樣,對于遞推條件“”,只給了一個條件“”,這個數列還是不能確定的,最好還應該知道的大小,你們看這個的大小應該從哪里去求得?指導性答案:應該從條件“記,若對n≥2恒成立”去求得。而且,題意也明確要求的大小,一旦求得,從理論上來說就可以求得,那么,自然可以求得了。問題6:大家對解決第(Ⅱ)小題都是有困難嗎?你再看看、再體味體味條件“記,若對n≥2恒成立”中關鍵字是什么?最困難的是什么?指導性答案:關鍵字是“對n≥2恒成立”中“恒成立”,即永遠成立,這個可要理解到位。最困難是由于,是關于,的積的形式,這樣,很難把與條件“對n≥2恒成立”聯系起來。問題7:想想我們應該怎么辦?指導性答案:這里就步入我們這一節課的主題了。考慮到把進行對數化處理,令,記表示的前項的和,則,條件“對n≥2恒成立”轉化為“對n≥2恒成立”; 條件“”也轉化為“,”.問題8:我們為什么取以2為底的對數?現在的條件也明朗了嗎?后面怎么辦?指導性答案:由于不等式“”中右邊的冪是以2為底。此時,如果把即看成已知的一個數,那么條件就很明朗了。多媒體展示或板書演示:遞推式化為,為二階線性遞推,特征方程為,特征根為,從而容易得到兩個遞推式,即和;這兩個遞推式反應了數列和分別以,為公比的等比數列,則可以得到兩個結果及;聯合兩式得,則求和得和式,又恒成立,化簡得對一切對n≥2恒成立.問題9:后面就是如何突破這個“恒成立”的條件了,也是涉及到不等式等綜合知識了,我們一起來想想辦法。指導性答案:的系數是“”,根據處理“恒成立”類型習慣思路,是要兩邊同除于系數“”,然后求右邊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多媒體展示或板書演示:觀察的系數,可以發現:當時,;當時,。從而,取時,得恒成立,因為,所以右式小于等于(時取等號),從而得出。取時,, ,由于右式是大于,且當時,極限為,從而得出.縱上所述,,,問題10:總算解決完整了!你有什么體會?指導性答案:作為壓軸題,總是有一定的難度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知識,也不是一般的同學能達到的,需要堅實的數學基礎和高強的數學能力。對“積(冪)的形式”進行“對數化”處理方法在平時雖有應用,卻不深刻,想不到高考中還是大有用武之地。三.總結與鞏固問題11:請大家舉一個例子:解題時含有對“積(冪)的形式”進行“對數化”處理方法。指導性答案:在遞推條件下求數列通項公式的方法中有一種方法就是“對數變換法”。例:已知數列各項都是正數,且滿足:,()求數列 的通項公式解:由,()得,,把看成項,則數列就是“”型數列,所以有,因此,有,即. 評注:對于遞推公式形如(其中且)或(其中且)的數列通項公式的求法,通常可以考慮將其兩邊取對數式,得到或,則數列符合“”型數列形式,從而求解.問題12:為了鞏固今天學習的效果,老師提供了下面一道高考試題,請大家在課外用今天所學習的方法來解決第1、2兩個問題.(2012年浙江理第22題14分)已知,函數.(Ⅰ)證明:當時,(i)函數的最大值為;(ii);(Ⅱ)若對x∈恒成立,求的取值范圍.答案:.結束本課程.根據筆者的經驗,在高三各輪的教學復習中,經常性地對高考試題從各個角度深入研究,能使考生熟悉和掌握近年高考試題的命題風格、命題熱點、命題形式,有利于考生適應高考情景,提高高考復習的針對性.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