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013年政治中考時政熱點專題法律與公民權利保護一、消費者權益保護修改北京4月23日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擬賦予消費者協會訴訟主體地位。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1993年制定的。修改工作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秉持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認真總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實施經驗,切實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二是針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著重解決廣大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突出問題,并盡量把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落到實處。三是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并引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合理消費。四是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要,進一步發揮消費者協會的作用,強化有關部門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監管職責,減少、預防消費糾紛。法制工作委員會多次聽取人大代表、消費者協會和專家、律師以及法院、工商、商務、工信等部門的意見,到一些地方實地調研,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進一步發揮消費者協會的作用。草案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消費者協會的職能:一是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引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合理消費,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二是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三是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通過網絡、電視、電話等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逐漸興起。這些新的消費方式與傳統消費方式不同,消費者主要通過經營者提供的圖片、畫面或者文字等選擇商品,難以辨別商品的真實性,容易受到不當宣傳的影響。針對新的消費方式特點,根據我國網絡銷售活動的實際,借鑒國外好的做法,草案作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規范:一是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針對網絡購物中經營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問題,草案規定:“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從事證券、保險、銀行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真實、必要的信息。”二是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草案賦予消費者在適當期間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但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除外。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貨物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價款。”三是保護消費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規定,當網絡交易平臺上的銷售者、服務者不再利用該平臺時,消費者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對經營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草案規定,經營者有相關違法行為的,除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外,可根據情節處以罰款。同時,將罰款由“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提高為“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修改為“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根據廣大消費者和有關方面的普遍要求,針對實踐中存在的較為突出的問題,完善了“三包”規定。商品和服務的質量,關系消費者的日常生活,涉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從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受理的申訴投訴案件看,一半是有關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案件。強化退貨、更換、修理的規定是促使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有效措施。據此,草案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明確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實踐中有的經營者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擅自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嚴重影響消費者正常生活,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草案征求意見過程中,各方面普遍要求在本法中增加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規定。為此,草案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個人信息得到保護的權利;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并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據了解,上述規定,與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是一致的。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賓館、商場、車站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經營者有侮辱誹謗、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對欺詐行為的懲罰力度。草案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兩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的欺詐行為,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要求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民事賠償。”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強化了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責任。從行為后果看,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食品藥品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害更為嚴重,應當強化其責任。據此,草案增加以下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食品藥品等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明確了經營者的舉證責任。針對消費者維權中“舉證難”問題,草案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微型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自消費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出現瑕疵,發生糾紛的,由經營者承擔相關舉證責任。”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一步明確了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從實際情況看,進一步明確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的監管職責,對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必要的。草案從以下幾個方面作了補充和完善:一是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應當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檢驗,并向社會及時公布抽查檢驗結果。有關行政部門抽查檢驗中發現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存在缺陷,可能對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采取停止生產、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消除危險的措施。二是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理。三是相應加大對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明確了經營者召回缺陷商品的義務。經營者的行為和責任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針對實踐中較頻繁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情形以及維權難的情況,草案根據各方面關于應明確經營者召回缺陷商品等義務的意見,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及時采取停止生產、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消除危險的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23日被提請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或者免除責任。格式條款在金融、電信、供水、供電等領域廣泛應用,具有便利交易、降低成本等優點,但有的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減免自己的責任,侵害消費者權益,廣大消費者對此反映強烈。草案根據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對消費領域的格式條款作了進一步規范,規定:“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明顯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內容的,其內容無效。二、2013年315晚會曝光央視曝光:蘋果在中國售后政策涉嫌歧視。對出現故障手機都是以換代修,蘋果全球整機交換都是整機全換,唯有中國不給換后蓋,就為了避開新機保修期重新計算的政策。平板電腦保修期一年,而我國規定的電腦保修期為兩年,霸氣的蘋果拒不接受我國的保修期規定。央視曝光:大眾汽車雙離合器變速器存隱患。大眾汽車在DSG問題沒有解決的情況下,為汽車裝上了7檔變速器。在全球范圍當中,大眾汽車搭載了DSG變速器技術的這些汽車都出現了程度不同的一些問題。在中國大陸地區,僅僅搭載了7檔DSG變速器技術的這些汽車就多達50萬輛。央視曝光:江淮同悅汽車質量。500名車主質疑江淮同悅汽車質量。剛買1年的江淮汽車(7.12,-0.10,-1.39%)起了很多鼓包,就和牛皮癬一樣,這鼓一塊那鼓一塊。客戶服務部經理白哲承認公司為了節約成本沒有使用防腐性能較好的鍍鋅板,而是采用了價格相對便宜的普通鋼板。它不可能全用鍍鋅板,特別是對于7萬元以下的車。央視曝光:周大生千足金首飾不足量。部分黃金首飾企業,通過黃金加銥,攤薄成本,賺黑心錢。專家稱,銥的價格僅為黃金價格的五分之一。周大生銷售的千足金首飾,送國家機關監測,黃金含量僅有997.7%。央視曝光:網易窺視用戶隱私。網易默認第三方在其網站掛代碼窺視用戶隱私,網易可以看到所有郵箱用戶發出的郵件具體內容,由此分析用戶習慣并且發送精準的廣告。央視曝光:高德地圖竊取用戶信息。高德地圖手機客戶端軟件,竊取用戶信息,并發送至高德的服務器三、現行憲法實施30周年首都各界2012年12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指出,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黨的十八大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堅持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最廣泛的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四、謠言止于智者,邪教定當鏟除2012年12月21日,謠傳中的“世界末日”。散播“世界末日謠言”與一個名為“全能神”的邪教組織有關。統計發現,連日來,全國公安機關已控制16省份邪教相關人員1300多人,大部分人被行政拘留,也有少數人被刑拘。根據各地媒體的公開報道,統計發現,"全能神"邪教組織從北向南,遍及大部分省份。從查處的數字來看,青海、貴州兩地最為猖獗,有近800個邪教人員被查處。我國于1999年10月8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組織作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它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發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全能神”就是這樣的一個邪教組織,該邪教通過大肆散布宣揚“世界末日就要來臨”等妖言邪說,組織制造社會恐慌和動亂,煽動信徒對抗黨和政府,還以奉獻為名大肆騙取信徒錢財,以人要絕對順服神,否則必遭神擊殺等進行恐嚇威脅,一些宗教知識缺乏、封建迷信思想嚴重、鑒別能力較差的群眾很容易上當受騙,致使大批信徒一門心思誦讀“經書”、參與聚會、發展成員,有地不種、有班不上、有工不做,不顧家庭、不管孩子,導致夫妻反目、家庭破裂,其非法活動已經嚴重地影響和干擾了青海省部分地區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對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危害。三、相關試題1、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發展重要講話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這是因為憲法BA.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指導思想 B.是國家的根本大法C.包含了其他法律法規的內容 D.是新中國施行時間最長的法律2、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作出修改,還表決通過了精神衛生法。這體現了依法治國方略的_________具體要求。A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執法必嚴 D.違反必究3、“雛雞到成品雞只需要45天,高溫封閉飼養,飼料由集團特制統一配送,風險小、利潤大、投資收益穩妥……”一則廣告宣傳讓山西南部的許多農戶看到了“商機”。廣告中所提到的集團正是為肯德基、麥當勞以及諸多大型超市提供原料的山西粟海集團有限公司。養殖戶把藥化在水里讓雞喝,一只雞至少要吃八角錢的藥。面對速成雞,消費者紛紛止步。這件事告訴我們C①誠信是立業之基、興業之本 ②只要誠信就一定能獲得事業的成功 ③誠信是企業成功發展的法寶 ④誠信是個人得以立足、事業得以成功的保證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4、右圖(指“驢”為馬)中,若專家的行為得逞則侵犯了消費者的 ( B )①安全權 ②知情權 ③自主選擇權 ④公平交易權 ⑤獲得教育權 ⑥依法求償權A.①②④ B.②④C.②③⑤ D.①③5、材料一:建國以來,我國先后頒布過4部憲法,現行憲法是1982年的憲法。2001年4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四五”普法規劃,我國現行憲法的實施日,即12月4日,被定為我國每年一次的國家法治宣傳教育日。2012年是現行憲法頒布實施30周年,今年的法治宣傳日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材料二:憲法永恒不變的精神,就是要規范國家權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保持權力與權利的協調與平衡。材料三:十八大報告強調“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1)法治宣傳日為什么要突出“憲法”精神?(2)“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必須要堅持的治國基本方略是什么?如何落實該方略?(3)設計(列舉)宣傳的方式、創作宣傳標語。(4)作為公民,對于國家機關權力的運行情況,可以通過哪些渠道知情?通過哪些渠道參與、監督?6、在2013年央視“3 15晚會”中,曝出一些企業利用電信通道群發垃圾短信的現象。此事件一出又將手機信息安全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騷擾電話不斷、垃圾短信泛濫、手機病毒蔓延已經是威脅智能手機安全的三大頑疾,為億萬手機用戶帶來極大困擾。要根治這種垃圾短信現象,你有何好的建議?答、加快技術研發,依靠技術手段智能過濾垃圾短信;還需要監管部門和運營商的大力行動,封堵監管漏洞,建立更嚴格的追責制度;手機用戶也應該增強安全和意識,一旦遇到垃圾短信現象,及時舉報,及時維權。7、今年的3.15主題是“我的權益我做主”,對于這一主題,中消協表示,“安全權”是消費者的一項重要權利,消費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財產不受到危害的情況下,才能順利地進行消費活動,從而進一步實現所享有的其他權利。消費者要明明白白消費,切實保護好自己的安全權,你有哪些好的建議?答、掌握必要的消費知識,如了解相關的消費常識,懂得識別商品的質量等,避免安全權受到損失;侵權后,要懂得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與銷售者協商解決;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有關部門反映;向人民法院起訴等。8、材料一:“2012年12月21日(冬至),地球將會有連續3天的黑夜”留言在四川雙流流傳。一些聽信流言的市民在集市上瘋狂搶購白蠟燭和火柴,造成白蠟燭脫銷。成都和隆昌等地也在流傳這個謠言,有部分人在搶購蠟燭、火柴。去年日本地震后,因為坊間傳言日本的核輻射會對海水造成污染,今后海水鹽制作出來也會有輻射,所以應該先囤積一些未被污染的鹽,于是中國一些城市發生了“搶鹽潮”。“搶蠟燭的,你家當初搶的鹽吃完了嗎?”針對近日四川內江市隆昌縣發生的市民搶蠟燭鬧劇,有網友如此評論。(12月6日《華西都市報》)材料二:散播“世界末日謠言”與一個名為“全能神”的邪教組織有關。統計發現,連日來,全國公安機關已控制16省份邪教相關人員1300多人,大部分人被行政拘留,也有少數人被刑拘。根據各地媒體的公開報道,統計發現,"全能神"邪教組織從北向南,遍及大部分省份。從查處的數字來看,青海、貴州兩地最為猖獗,有近800個邪教人員被查處。(1)結合三則材料和時政背景,分析邪教組織散播謠言造成了哪些危害?(2)我們中學生應該如何抵制邪教和謠言?9、材料一:據報道,早在數天前,新浪網友“羚羊早安說”等人發微博稱:“科學家終于確定:2012.12.21地球會有連續3天是黑夜,是地球的換紀時刻。瑪雅人說的并不是世界末日,而是‘2012年12月21日的黑夜來臨,12月22日的黎明不會到來’……”這則微博經轉發后,影響頗大。相關網友當初發這條微博也許并無給社會添亂的惡意成分,其他網友轉載也許只是圖個好玩,但正是這樣的微博,帶來了恐慌。還有一種聲音認為,搶購購蠟燭背后是一些蠟燭廠家在煽風點火,利用謠言以促銷蠟燭,此說的真實性尚待調查。材料二:12月16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綿陽市公安機關獲悉,近日,一批不法人員在綿陽城區、部分縣市區的小區居民點等公共場所,散布子虛烏有的“世界末日”謠言,被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其中,刑拘5人,行政拘留12人。公安機關提醒市民,所謂12月21日“世界末日”純屬子虛烏有,廣大市民切勿信謠,更不能傳謠。如果發現有不法人員散布謠言,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1)微博影響巨大。材料一對于我們使用網絡傳播工具有哪些警示?(2)違法就要擔責。材料二對我們依法律己有哪些教育意義?(3)權利義務一致。有人認為,公民有言論自由,網絡又是虛擬的,想怎么說就可以怎么說。你認為呢?(4) 謠言止于智者。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搶鹽”、“搶蠟燭”之類的荒誕事,你有哪些建議?10、對制售假貨行為評析。答: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是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反了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侵犯了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犯損害的權利、知悉權、公平交易權,損害了生產者、銷售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的責任。11、在現實生活中,作為消費者應怎樣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答:①增強法制觀念,樹立維權意識,消費過程注意索要消費憑證如發票等。②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并停止銷售,如其不允,可向當地“消協”投訴、向工商部門舉報或向法院起訴。③聯系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加強輿論監督。④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12、你認為應該怎樣維護食品安全,實現消費者愿望?答:(1)作為國家、相關部門和機構: ①加強法制建設,依法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②加大執法力度,建立打假長效機制。③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公民道德素質。④生產者、銷售者要依法自律,合法經營;⑤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制假、售假進行暴光。(2)作為消費者:①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發現制假、銷假及時舉報。②當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時可向商家要求退換或是賠償損失,或是向工商、消費者協會投訴,必要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13、2012年“3·15”晚會曝光麥當勞、家樂福等企業:麥當勞過期食品改期售、家樂福返包賣過期食品、愛眼工程通過慈善圈錢、醫療垃圾制作兒童玩具、銀行員工販賣個人信息等。(1)麥當勞、家樂福的行為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什么權利?違背了法律規定的什么原則?為什么要對這種行為嚴厲打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明確提出2012年繼續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藥獸藥殘留、調味品等7個專項治理行動,切實解決影響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2)國務院為什么要重點整治食品安全問題?2012年的消費年主題為“消費與安全”,在中消協2011年受理的消費者投訴中,涉及質量安全的占到半數。損害消費者安全權的情況主要集中在5個方面: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信息安全、環境安全和心理安全。(3)你認為為了保護消費者安全權,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使消費者重拾信心?(3分)答、(1)生命健康權利。誠實守信。嚴厲打擊這類違法犯罪的行為有利于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有利于保護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2)①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②破壞了正常市場經濟秩序,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③危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國家的形象,給外貿出口造成不利影響;④嚴重沖擊社會誠信道德體系,破壞了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風氣。(3)①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制宣傳,引導企業誠實經營、守法經營;②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和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監管措施;③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完善法律體系,依法嚴打食品違法事件;④消費者要練就一雙慧眼,增強辨別能力,并積極檢舉食品違法犯罪行為;⑤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宣傳的作用,號召全社會來維護正義。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