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三十二課 家庭與婚姻課標要求:熟知監護、撫養、扶養、贍養、繼承等民事關系,培育家庭責任意識。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核心素養:科學精神:把握育小和敬老的權利與義務,弄清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區別,掌握結婚的條件程序和離婚的方式,認識夫妻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法治意識:結合現實生活中具體案例,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家庭和婚姻中的糾紛。公共參與:運用所學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思維導圖核心考點一 家和萬事興1.育小職責大(1)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對未成年子女不僅有撫養義務,也有教育義務。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2)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提醒] ①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②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家庭成員中具有監護能力的其他近親屬應當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這些近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2.敬老是義務(1)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贍養父母,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贍養父母,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損,民法典專門規定了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3)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拓展提升] 撫養、扶助與扶養撫養 扶助 扶養區別 定義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應該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平輩人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適用范圍 適用于長輩對晚輩 適用于晚輩對長輩 適用于平輩之間聯系 三者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考向一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典例1 (2018·浙江4月選考)劉某自幼喪母,與繼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劉某與程某登記結婚后住進程家,11月程某辭職并生下女兒程小。今年1月劉某攜妻女住進繼母的老房子,劉某提出將女兒改姓劉。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療期間的生活和醫療費劉某未予支付。3月繼母去世,繼母之弟要求劉某一家搬出老房子。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女兒可以隨劉某的姓②劉某對繼母的老房子無繼承權③劉某應支付程某生活和醫療費④劉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①符合題意;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排除②;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和互相扶養的義務,③入選;劉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權,排除④。故選B。變式1 小軍隨改嫁的母親到繼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難,繼父讓讀初二的小軍退學,外出打工貼補家用。小軍繼父的行為是違法的,因為( )①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②父母有撫養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③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④父母不得遺棄未成年子女,否則要承擔刑事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答案 D考向二 敬老是義務典例2 有一位老人,靠撿破爛維持生計,實在揭不開鍋時,老人來到兒子家,希望兒子能接濟一點。但兒子兒媳以老人照顧不了孫子為由,將其鎖在門外。下列看法正確的是( )A.老人對兒子有教育的義務B.老人對孫子有撫養的義務C.兒子對老人有贍養的義務D.兒子對老人沒有保護的義務答案 C變式2 劉某離婚后又與布某共同生活。布某去世后,劉某和與他共同撫養的養女布霞(27歲)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2020年1月劉某突發疾病,布霞對其不聞不問,于是劉某將布霞告上法院,要求布霞給付贍養費、醫療費、護理費等。本案中( )A.法院可能會支持劉某,因為布霞對劉某有贍養扶助的義務B.布霞對劉某構成虐待,法院應竭力維護劉某的實體權利C.布霞與劉某并非血親,布霞可以只對劉某盡道義上的責任D.劉某的財產權受侵害,法院應竭力維護劉某的實體權利答案 A解析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A符合題意;題目沒有涉及虐待,B排除;養子女與養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C排除;題目沒有涉及劉某的財產權受侵害,D排除。易錯點一 誤認為具有血緣的父母子女關系才適用法律對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訓練1 下列關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說法正確的是( )①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對等的權利②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③對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④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對子女既不享有權利,也不承擔義務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答案 D解析 我國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②③正確,排除①;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④錯誤。易錯點二 誤認為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等行為都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提醒 依據法律,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訓練2 2018年6月,李某合法收養表妹張某之子謝某。2021年3月21日晚,李某因認為謝某撒謊,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抓癢耙”和塑料制“跳繩”對謝某進行抽打,造成謝某體表150處挫傷。經法醫鑒定,謝某所受損傷已構成輕傷一級。案發后,謝某的生父母與李某達成和解協議,并對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本案中,李某的行為( )A.屬于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應受到道德的譴責B.屬于家庭暴力行為,應受到行政處罰C.屬于家庭暴力行為,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D.屬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為,不應受到任何處罰答案 C解析 我國法律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李某抽打謝某的行為,屬于家庭暴力行為,造成輕傷,說明已構成犯罪,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已不適用行政處罰,C正確。A、B、D說法錯誤。核心考點二 薪火相傳有繼承1.法定繼承有順序(1)繼承含義 繼承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意義 繼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代際傳承的重要保障內容 在繼承關系中,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依法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提醒] 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2)取得繼承權的根據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稱為法定繼承,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②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稱為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3)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此外,法律也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提醒]2.遺囑繼承重意愿(1)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2)有遺囑不一定是遺囑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遺贈不屬于繼承。(3)遺囑繼承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4)民法典規定,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5)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個人合法財產日益增多。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分歧,有利于整個家庭的和睦。考向一 繼承順序典例1 張老漢喪偶,有一個兒子。李老太離婚,有一兒一女。二人經人介紹結婚,再婚時老人兒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一套房產。張老漢的房子是和前妻結婚后單位分配并已經購買了產權的,而李老太名下的房產是和前夫離婚時法院判給李老太所有的。二人婚后居住在張老漢的房子里,而今張老漢突發心臟病去世,沒有來得及立遺囑,喪事辦完后,張老漢的兒子要求李老太搬走,為此雙方發生爭議。(1)張老漢的房產應該怎樣繼承?(2)如果李老太先去世,房產該如何繼承?答案 (1)張老漢的房子是在和前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產權,所以屬于和前妻的共同財產。因前妻死亡沒留遺囑,前妻的一半轉化為遺產,由張老漢和兒子共同繼承。所以,對于房產,張老漢擁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額。張老漢去世時,因為也沒有遺囑,所以適用法定繼承,該四分之三份額的房產成為遺產,由張老漢的再婚妻子和親生兒子共同繼承。因此,李老太依法能繼承四分之三遺產的一半,也就是房產的八分之三。(2)如果李老太先去世,不留遺囑的話,李老太名下的房產全部成為遺產,由張老漢和李老太的兒女共同繼承。張老漢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產。變式1 甲(男)與乙(女)是夫妻,其子小明成家后,甲與乙離婚。后甲與丙(女)再婚,丙之子小亮8周歲,隨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家后,甲與丙甚感孤寂,收養孤兒小光為養子,視同己出,但未辦理收養手續。幾年后,丙去世,下列有權繼承其遺產的是(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答案 B解析 按照法定繼承,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甲與丙結婚時,小明已成家,與丙之間不存在扶養關系,小明不能參與繼承。甲與丙收養孤兒小光,但未辦理收養手續,因此收養關系不成立,小光沒有法定繼承權。因此,丙的配偶甲、丙之子小亮有權繼承丙的遺產,②③正確,排除①④。考向二 遺囑繼承典例2 為避免子女因遺產起糾紛,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生前立下遺囑。在我國,存在六種遺囑類型,分別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打印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以及口頭遺囑。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 )①六種類型遺囑的證明力是相同的②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有利于家庭的和諧穩定③遺囑內容打印后由遺囑人親自簽名的屬于自書遺囑④若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則以最后的遺囑為準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強,證據效率最高,排除①;遺囑內容打印后,由遺囑人親自簽名的屬于打印遺囑,排除③。變式2 甲立下一份公證遺囑,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兒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給女兒丙。后乙因盜竊而被判刑,甲傷心至極,在病榻上當著眾親友的面將遺囑燒毀,不久去世。乙出獄后要求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對此,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乙有權依據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B.乙只能依據法定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C.乙無權繼承任何遺產D.可以分給乙適當的遺產答案 A解析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甲在病榻上當著眾親友的面將遺囑燒毀的行為,不能被視為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因此乙有權依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易錯點一 誤認為法定繼承的效力優先于遺囑繼承訓練1 家住S縣的八旬老人楊某,因為兒子長期在外地工作,沒有盡孝,在重病期間,老人將自己的房產口頭贈與了像親人一樣無微不至照顧自己多年的鄰居張某,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老人去世后,兒子前來要求繼承老人房產,引起遺產繼承糾紛,鄰居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A.楊某的兒子作為繼承人,有權繼承老人的房產B.楊某口頭贈與張某房產口說無憑,張某無法獲得老人的房產C.楊某所立口頭贈與有效,張某有權獲得老人贈與的房產D.張某和楊某沒有血緣關系,無權繼承老人贈與的房產答案 C解析 A錯誤,楊某因為兒子沒有盡孝,在重病期間將自己的房產口頭贈與了像親人一樣無微不至照顧自己多年的鄰居張某,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故可以判定楊某的兒子不能繼承楊某的房產;口頭贈與且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因此贈與是有法律效力的,B錯誤,C正確;D錯誤。易錯點二 誤認為遺囑人訂立遺囑后不可以變更或撤銷提醒 在遺囑發生法律效力之前,遺囑人可以隨時變更或撤銷其所立遺囑。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訓練2 甲有妻子、三個兒女以及許多曾經幫助過他的摯友,為了對其死后財產有妥善處理,先后立有數份遺囑。2020年12月28日,甲因心臟病突發死亡。對甲遺產的處理正確的是( )①如果其數份遺囑內容相沖突,應以其最后所立遺囑為準②如果其數份遺囑中有一份是經公證的,則以公證的遺囑為準③對于其遺囑中沒有涉及的財產,應視為無主財產④即使有數份遺囑,也應該按照法定繼承處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遺囑中沒有涉及的財產,仍為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應先判斷其合法性,再按照法定繼承處理,而非無主財產,③錯誤。遺囑遵循意思自治原則,不應按照法定繼承處理,④錯誤。核心考點三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1.珍惜婚姻(1)婚姻要珍惜含義 結婚是夫妻關系的起點,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原則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民法典還規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基本原則要求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條件 ①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程序 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 ①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②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 ③登記: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提醒] ①民法典規定的親等計算采用世代親等計算法。直系血親從自身算起,自己算一代,向上數,自己與父母為二代直系血親,自己與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三代直系血親;往下數,自己與子女為二代直系血親,與孫子女、外孫子女為三代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則是從自身溯至同源血親,如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為二代旁系血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均為三代旁系血親。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齡的。(2)登記程序①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②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③登記: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2.離婚要慎重原因 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夫妻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條件 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方式 ①協議離婚:要求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 ②裁判離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都是裁判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考向一 結婚典例1 女青年李某(19歲)家境貧寒,其父母強迫其嫁給鄰村個體戶陳某。李某本人不同意該婚事,但其父母威脅道:“如果你不嫁給陳某,便趕你出家門。”李某無奈,只得應允。2020年5月,李某父母一手操辦了她的婚事,并宴請了親朋好友,宣布李某與陳某成為夫妻。李家收取陳家彩禮10萬元,但李某與陳某并未辦理結婚登記。婚后不久,李某發現陳某性情暴躁,有賭博惡習,且經常打罵自己。李某萬般無奈,提出與陳某離婚,李家與陳家均不同意,李某遂離家出走。結合案例和所學知識,談談你對李某與陳某婚姻的看法。答案 (1)法律規定,結婚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本案中李某是在父母的威脅逼迫下與陳某結婚的,違背了“完全自愿”這一結婚條件要求。(2)結婚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婚齡,即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本案中李某的年齡只有19歲,沒有達到結婚的法定年齡,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3)結婚必須依法登記。本案中李某與陳某只是在父母的操辦下,宣布成為夫妻,并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因此婚姻不會得到法律保護。變式1 網友甲(男)和網友乙(女)在網上聊天后產生好感,甲秘密將乙曾經裸聊的鏡頭復制保存。后來甲要求與乙結婚,乙不同意,甲便威脅要公布其裸聊鏡頭,乙只好與甲結婚并辦理婚姻登記。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侵犯了乙的隱私權②乙有權主張該婚姻無效③甲、乙登記結婚后不能解除婚姻④甲、乙的婚姻只有人民法院判決才能解除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A解析 登記結婚后根據婚姻自由原則,男女雙方可以解除婚姻,③說法錯誤。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④排除。考向二 離婚典例2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其中備受關注的“離婚冷靜期”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的設立(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發生矛盾,促進家庭和諧②有利于引導夫妻雙方理性對待婚姻,減少輕率離婚③是對婚姻自主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維護家庭穩定④有利于避免沖動離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設立“離婚冷靜期”有助于促進家庭和諧,但無法避免夫妻雙方發生矛盾,①排除。“離婚冷靜期”不是對離婚自由的限制,③排除。變式2 甲男經人介紹與乙女相識。相識不久,甲男考慮到年齡問題,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結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萬元存款便滿口答應。 不久兩人就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后來很長一段時間,乙女又多次向甲男索要衣服、首飾等,甲男都予以滿足。到婚禮那天,甲男在飯店訂了酒席,并租車接女方,結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給10萬元,就不上車,雙方鬧得不歡而散,婚禮也未舉行。如甲男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撤銷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 )A.不受理,同時告知當事人應按離婚處理B.受理,告知當事人要協商達成離婚協議C.受理,若女方也同意撤銷,可以撤銷結婚登記D.不受理,告知當事人必須到人民法院裁判離婚答案 A解析 甲乙雙方結婚登記程序已經完成,成為合法夫妻,因此甲男申請撤銷結婚登記的要求,即使雙方都同意,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受理,因此B、C兩項不選。但當事人有選擇離婚的自由,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裁判離婚,而不是必須到人民法院裁判離婚,D項不選。易錯點一 誤認為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因此離婚不受限制訓練1 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并對離婚作了限制,包括( )①必須到有關部門進行離婚登記②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妥善安排③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④必須到人民法院裁判離婚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離婚既可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到人民法院裁判離婚,③④排除。易錯點二 誤認為結婚登記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提醒 結婚登記必須本人申請,男女雙方要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訓練2 王某與李某在A市打工相戀,兩人打算結婚,但兩人的戶籍都不在A市,他們要辦理結婚登記( )①必須到男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②必須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記③要出具證件和證明材料并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④可以委托雙方親屬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C解析 辦理結婚登記到雙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均可,不是必須到男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①錯誤。結婚登記需要雙方親自到現場申請,不能委托親屬辦理,④錯誤。核心考點四 夫妻地位平等1.平等的人身關系(1)夫妻關系的核心: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2)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含義 夫妻平等意味著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體現 ①夫妻雙方人格獨立,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②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提醒] 夫妻雙方都要履行家庭義務。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妥善安排家務的分配,不應該借口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而拒絕履行家庭義務。這是避免家庭矛盾、實現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2.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約定財產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拓展提升] ①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約定夫妻財產的歸屬,約定財產具有排除法定財產劃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約定,就可以不適用法律對夫妻財產的規定。②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③“離婚分一半”適用于夫妻共同財產,并不適用于所有的財產。④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關系典例1 李非與王曉于2021年10月1日結為夫妻,但在婚后誰主內、誰主外及未來孩子的姓氏等問題上二人產生了分歧。對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①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所生子女姓氏應由夫妻雙方長輩協商確定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兩人應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③夫妻平等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權利義務一一對等④夫妻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應由夫妻雙方協商,而不是由夫妻雙方長輩協商確定,①錯誤。③中“權利義務一一對等”的說法錯誤,排除。變式1 小王和小李在2020年舉辦婚禮,未經結婚登記開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兩家人因為孩子姓氏產生矛盾。王家認為孩子必須隨父姓,李家不同意。雙方爭執不下,訴諸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孩子既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②孩子的姓名權受到侵犯③小王和小李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④一審判決生效后,雙方可以上訴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A解析 本案未涉及對孩子姓名權的侵犯問題,②錯誤;生效之前的民事判決書可以上訴,民事判決書一旦生效,則產生執行的效力,雙方都不可以上訴,④錯誤。故本題選A。考向二 平等的財產關系典例2 (2020·浙江7月選考)王某是某中學的音樂教師,與沒有音樂細胞的張某結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離婚。雙方就財產的分割發生糾紛。以下屬于王某個人財產的是( )①王某婚后購買的價值上萬元的音樂書籍②王某婚后接受張某爺爺指定贈與她的小轎車③王某婚后創作的音樂作品所獲的收益④王某婚后用婚前個人財產炒股所獲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A變式2 丁某與劉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歲。丁某與劉某在結婚時書面約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識產權的所有收益歸丁某個人所有,其余財產歸屬雙方未作約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丁某許可畫廊展覽其畫作而取得的報酬,歸丁某個人所有②劉某婚后用婚前購得的機動車經營網約車取得的收益,歸劉某個人所有③保護小丁是丁某與劉某的義務而非權利④小丁12歲生日時接受表姐贈與他的鋼琴,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D解析 根據丁某與劉某在結婚時的書面約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識產權的所有收益歸丁某個人所有,其余財產歸屬雙方未作約定,劉某婚后用婚前購得的機動車經營網約車取得的收益不屬于行使知識產權的收益,故為二人共同所有,②說法錯誤;保護小丁既是丁某與劉某的義務又是權利,③說法錯誤。①④說法正確。易錯點一 誤認為夫妻關系平等意味著夫妻在家庭關系中權利義務一一對等提醒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訓練1 對于結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國有句古語:“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一古語( )①違背“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規定②不符合結婚后夫妻間應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③不符合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同等的原則④違背婦女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自由的規定A.①③ B.②③C.③④ D.①④答案 D解析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把夫妻雙方放在了不平等的地位上,有損婦女的獨立和自由權利,①④正確;②中的“男主外,女主內”和③中的“同等”說法錯誤。易錯點二 誤認為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進行合同約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提醒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進行合同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訓練2 2018年10月,甲乙雙方自由戀愛結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為改善居住環境將小房子換成了大房子。2021年8月,甲乙因性格不合導致夫妻關系惡化,乙提出離婚。但在用小房子換來的大房子的財產歸屬上,雙方產生分歧。關于大房子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如登記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購買,仍屬夫妻共同財產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價款為首付款,則屬甲的個人財產C.如雙方曾有口頭約定,就可不適用夫妻法定財產的規定D.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未有其他約定,那么一定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答案 D解析 如登記在甲名下,應該屬甲的個人財產,排除A;以出售小房子所得價款為首付款,即甲只出了部分錢,后續貸款是夫妻共同承擔的,應是夫妻共同財產,排除B;夫妻約定財產應采用書面形式,排除C;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未有其他約定,那么一定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D符合題意。課時精練一、選擇題1.22歲的小箏今年上大學三年級。去年1月其父母協議離婚,協議約定父親倪某每月支付小箏生活費600元至小箏獨立生活。8個月后,倪某因家庭贍養負擔較重無法再給小箏生活費。為保證學業不受影響,小箏把父親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生活費。對此,法院應( )A.判決倪某支付小箏生活費至小箏完成大學學業為止B.以小箏已成年且能獨立生活為由不支持小箏的訴求C.以倪某贍養負擔較重為由解除倪某與小箏間的關系D.以撫養義務不可推卸為由判決倪某支付小箏撫養費答案 B解析 小箏已成年,可以通過勤工儉學賺取生活費,不應一味依賴父親倪某,故B正確,而A、D不選;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因父母離婚或其他情況的發生而消除,故C表述錯誤。2.王大媽今年60歲,有3個兒子,最小的兒子小張一歲左右就被送養。王大媽因為丈夫生病去世花光積蓄,兩個兒子生意失敗家庭拮據。后王大媽得了腦梗,生活困難,靠向親戚借錢勉強度日。關于小張是否有義務贍養王大媽,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無論是否有合法的收養關系,小張都沒有義務贍養王大媽B.小張必須贍養王大媽,因為他們之間存在血緣關系C.小張對王大媽有贍養義務D.若小張與養父母之間有合法的收養關系,那么他對生母王大媽不存在贍養義務答案 D解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若小張與養父母之間有合法的收養關系,那么他對生母王大媽不存在贍養義務,D正確;排除A、B、C。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最重要的義務是撫養和教育義務。撫養和教育的區別表現在( )①撫養是提供物質方面的養育,教育是從思想、文化知識上給予幫助和指導②撫養解決了子女衣食住行方面的問題,教育解決了子女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問題③撫養在前,教育在后④撫養和教育相輔相成,共同促進子女成長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③說法錯誤,撫養和教育沒有先后之分;④是撫養和教育的聯系,不符合題意,排除;①②正確且符合題意。4.施某與張某是夫妻關系,但張某經常無故打罵施某,2019年某日,張某又因瑣事持續辱罵及毆打施某并導致施某右手致殘而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施某要求公安機關處罰張某,并讓張某承擔部分扶養費用。本案中,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施某要求合理,夫妻有相互扶養的權利②張某的行為屬于虐待,應當依法處罰③施某可向張某要求額外的精神賠償④施某要求合法,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施某要求合法,因為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④正確,①錯誤;張某的行為屬于虐待,應當依法處罰,②正確;材料所述事實不涉及精神賠償的問題,③不選。5.下列不屬于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人的是(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兒媳答案 D6.甲離異,乙喪偶。他們經人介紹于2019年9月結婚。甲13歲的兒子丙和他們一起生活,乙的女兒丁2018年7月大學畢業后獨立生活。2021年3月,乙因車禍不幸去世,留下一筆30萬元的遺產。下列關于遺產繼承的說法正確的是( )A.丁因獨立生活而無權繼承乙的遺產B.丙因不是乙親生的而無權繼承乙的遺產C.甲因是再婚而喪失繼承乙遺產的權利D.甲、丙、丁均可以依法繼承乙的遺產答案 D解析 丁為乙的親生女兒,依法有權繼承乙的遺產,A錯誤,排除。丙作為乙的繼子,且有扶養關系,因此有權繼承乙的遺產,B錯誤,排除。甲和乙是合法夫妻,甲有權繼承乙的遺產,C錯誤,排除。7.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下列有關公證遺囑表述正確的是( )①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構口述或書寫遺囑②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必須經過公證機構③順序在后的口頭遺囑可以變更順序在先的公證遺囑④繼承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答案 A解析 本題考查公證遺囑。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構口述或書寫遺囑,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必須經過公證機構,①②正確。公證遺囑的效力高于口頭遺囑,③錯誤。民法典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④錯誤。8.田雨的曾祖父與周玲的祖母是親兄妹,田雨與周玲二人自幼一起長大,感情很好,都到了法定婚齡,想要登記結婚。依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 )A.他們之間具有血親關系,不能結婚B.他們之間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能結婚C.他們符合結婚條件,可以結婚D.以上說法都不正確答案 C解析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從材料來看,兩人關系已經超出民法典所規定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的條件,故選C。9.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是( )①男不得早于22周歲②男25周歲以上③女不得早于20周歲④女23周歲以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A10.芳芳的哥哥今年33歲,因家里窮,至今沒找到對象,全家人都非常著急。芳芳已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可在父母的勸說下,為了幫哥哥娶媳婦,只好嫁給了鄰村的王二,領取結婚證,以換來王二的姐姐作為自己的嫂子,這就是所謂的“換親”。對此認識正確的是( )A.“換親”違背了當事人意愿和男女平等原則,是基于脅迫形成的婚姻B.勸說他人“換親”是對婚姻自主的干涉,也是不道德的行為C.“換親”解除了芳芳的父母及哥哥的后顧之憂,應該適度提倡D.“換親”違背了一夫一妻制,是無效婚姻答案 B解析 為了讓哥哥娶上媳婦,讓芳芳去“換親”,違背了當事人意愿,但不一定是脅迫形成的婚姻,A排除。“適度提倡”說法錯誤,C排除。“換親”如果按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就是有效婚姻,D說法錯誤。B說法正確,入選。11.男孩甲與女孩乙準備結婚,乙的媽媽不同意,要求甲出彩禮30萬元,房產證上加上乙的名字,婚房貸款由甲的父母還,甲及其父母都答應了。可是后來乙的媽媽仍堅決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說,女兒要嫁給有錢有勢的人家才能幸福。為此,乙的媽媽把乙關在家里,除了上班不準出去,不準上網,不準和外界聯系。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乙的媽媽干涉了女兒婚姻自由②乙可請求法院判決不再對母親履行贍養義務③乙可不經過母親同意與男方登記結婚④乙只要征得男方父母同意就能結婚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C解析 結合材料可知,乙的媽媽以各種理由干涉女兒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①符合題意。子女對父母要履行贍養的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不能請求法院判決不履行,②錯誤。乙享有婚姻自由,是否和甲結婚,在法律上來說不需要經過雙方父母的同意,故③正確,④錯誤。12.公民人身權在婚姻關系上的直接體現,也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的是( )A.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B.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或母姓的權利C.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D.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平等權利答案 C13.張某(男)在做生意期間認識了李某,二人在2017年登記結婚。婚前張某擁有一套住房。兩年后張某在房產證上辦理變更登記,加上了李某的名字。后因張某經常虐待李某,李某于2019年10月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房產。以下判斷合理的是( )A.起訴離婚不會得到支持,雙方婚姻關系依然持續B.分割房產不會得到支持,房子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C.分割房產可以得到支持,李某有權處置張某贈予的財產D.兩項訴求均可以得到支持,加名意味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答案 D解析 兩年后張某在房產證上辦理變更登記,加上了李某的名字,意味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因張某經常虐待李某,李某于2019年10月向法院起訴離婚,李某兩項訴求都可以得到支持,D符合題意;A、B、C排除。14.楊某結婚前,其父贈予他一套住房。結婚后不久,楊某與張某簽訂合同,將該房賣給張某,但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就在此時,楊某妻子知道了此事,當即表示反對。在這種情況下,該套住房所有權歸( )A.楊某所有 B.楊某與其妻共有C.張某所有 D.楊某之父所有答案 A解析 楊某結婚前,其父贈予他一套住房,屬于婚前財產,為個人所有,且未與張某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故A符合題意;B、C、D排除。15.劉某和趙某因家庭瑣事糾紛在結婚15年后協議離婚,但在財產分割上發生爭議。依據民法典規定,下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①劉某法定繼承父母的遺產②劉某婚前存款婚后所得的利息③趙某婚前購買的房子的自然增值④趙某婚前發表稿件婚后獲得的稿酬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①④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③屬于夫妻個人一方的財產,排除。16.甲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其妻乙離婚,訴訟過程中,經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乙在去法院簽收調解書的途中意外死亡。對甲有無權利繼承乙的財產認識正確的是( )A.有權,因為雙方的婚姻關系并沒有解除B.無權,雖然他們之間婚姻關系并沒有解除,但因為是甲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C.無權,因為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已解除D.有權,因為婚姻關系的解除需經法院判決答案 A解析 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因調解書未經乙簽收,故離婚協議未生效,雙方婚姻關系未解除,故A正確。二、非選擇題17.閱讀材料,回答問題。孫老漢今年70歲,有一兒一女。20年前孫老漢就與子女分家了,與老伴共同生活。去年老伴去世,孫老漢因過度悲傷,終日臥床不起,又無經濟來源,生活十分困難。社區干部多次找到孫老漢的子女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但孫老漢的子女都強調與孫老漢在20年前就分家了,長年無來往,實際上已脫離了關系,且都表示孫老漢去世后,不再繼承其財產,因此拒絕贍養孫老漢。(1)孫老漢子女的行為是否正確?為什么?(2)孫老漢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答案 (1)①孫老漢子女的行為屬于拒絕贍養和扶助父母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贍養父母,要求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孫老漢的子女都應當贍養孫老漢,定期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孫老漢關心和照料;尊重、體貼孫老漢,使孫老漢愉快地安度晚年。②孫老漢的子女以不再繼承孫老漢的財產為由拒絕贍養孫老漢,這也是違法的。繼承遺產是子女的權利,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必須履行。(2)可以向村委會或居委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18.閱讀材料,回答問題。何先生離婚后一直和兒子小何住在一起。兩年后與年輕10歲的王女士再婚。婚后,王女士覺得住在何先生和前妻購買的房子里不太方便,再說小何也需要婚房,遂拿出積蓄,與何先生共同按揭購買了一套小住房。但王女士擔憂何先生在自己之前過世而產生房屋糾紛。何先生了解妻子的想法后,主動要求將該房產過戶到妻子一個人的名下。但因該房產還在按揭中,無法直接辦理過戶手續,王女士更加困惑了。(1)從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角度,分析王女士擔憂的理由。(2)從夫妻間的財產關系角度,談談你該如何幫助王女士解惑。答案 (1)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且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所以王女士擔憂何先生在自己之前過世后,自己出資購買的房產其繼子小何也有繼承權。(2)夫妻可采取約定財產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夫妻財產的歸屬。何先生和王女士可采用書面形式,約定王女士出資購買的房產歸王女士一人所有。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