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統編版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第二單元 家庭與婚姻核心素養:通過對婚姻家庭中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等知識的學習,能夠使學生針對一些社會現象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作出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正確行為選擇 發展科學精神,增強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政治認同。【思維導圖】一、易錯辨析1.未成年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對方物權追究民事責任。2.我國以成年意定監護制度代替贍養制度。3.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4.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一個重要體現是不受“男主外、女主內”傳統思想的束縛。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約定決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核心突破例題精講 考向1 通過分析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培育科學精神和法治意識小軍隨改嫁的母親到繼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難,繼父讓正在讀初二的小軍退學,外出打工貼補家用。小軍繼父的行為是違法的,因為( )①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诟改赣薪逃蛽狃B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劾^父母與受其撫養的繼子女間的關系適用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芨改覆坏眠z棄未成年子女,否則要追究其刑事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2 透視贍養與繼承,培育科學精神和法治意識張乙是張甲的弟弟,張母與張甲夫婦共同生活。后張甲早逝,其妻劉某一直盡心贍養張母,張乙只是偶爾探望張母。2018年,張母立下遺囑,寫明其遺產由劉某一人繼承。2021年夏,張母病逝,張乙與劉某就遺產繼承和贍養費問題產生爭議,張乙認為自己才是張母遺產的繼承人,劉某則要求張乙補償其一定的贍養費。對此認識正確的是( )①劉某有贍養張母的法定義務,不應再要求補償贍養費 ②劉某無贍養張母的法定義務,要求張乙補償贍養費是合理的?、蹚堃沂菑埬傅姆ǘɡ^承人,有權繼承其遺產?、軇⒛呈菑埬傅倪z囑繼承人,有權繼承其遺產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鏈接知識點:1.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2.子女對父母的義務。注:父母與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且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3.遺產繼承(先析產 后繼承)4.取得繼承權的的根據有兩種:(1)法定繼承 (2)遺囑繼承5.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6.遺囑形式典型例題:王某與方某結婚3年以來,兒女雙全,生意興隆。王某在欣喜之余,在兒子周歲生日時宣布將父母婚前贈與他的一套新婚用房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然而,不幸的是王某婚后5年,在一次車禍中遇難。方某在丈夫去世2年后,帶著一兒一女,與離異的葉某結婚,葉某的獨生兒子已在當地市國稅局上班。再婚6年后,葉某因患病離世,留下一棟屬于他個人的價值500萬的房產,當時葉某的父母已雙亡。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相關知識,結合材料,回答下列問題:(1)王某父母贈與王某的婚房是否屬于王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為什么? (2)葉某離世后留下的房產應該如何分割?請說明理由變式訓練:北京的蘇爺爺與李奶奶育有四個子女:在西城區有一套四居室住房。小兒子夫婦沒有住房,一直與老人共同居住,并照顧其日常起居。其他三個子女經濟條件較好,每月只給老人贍養費,但較少探望。蘇爺爺與李奶奶在無其他人見證的情況下立下口頭遺囑,將房子贈送給小兒子。李奶奶去世后,蘇爺爺和小兒子簽訂了一紙房屋買賣合同,象征性地約定房款為100元,并迅速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其他三個子女得知房子被父親“送”給了小弟后,把父親和弟弟告上法院。蘇爺爺不明白,和睦的一家怎么就對簿公堂了呢?結合本案,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回答:假如你是審理此案的法官,請斷一斷這起房產糾紛案。鏈接知識點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財產 (1)范圍 (2)判斷 (3)原則2.劃分財產歸屬 (1)方式 (2)形式 (3)償債三、鞏固練習1.2019年1月,張某在H市購買一處房產。2021年5月,張某與王某結婚,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歸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購買一處房產。2022年3月,張某發表小說作品獲稿酬5萬元,王某獲得其父母贈與小車一輛。關于財產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H市和N市房產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B. H市房產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歸王某所有C. 稿酬5萬元和小車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D. 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小車歸王某所有2. 王某是某中學的音樂教師,與沒有音樂細胞的張某結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離婚。雙方就財產的分割發生糾紛。以下屬于王某個人財產的是( )①王某婚后購買的價值上萬元的音樂書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張某爺爺指定贈與她的小轎車③王某婚后創作的音樂作品所獲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個人財產炒股所獲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3. 李某(女)與張某(男)在登記結婚后第三年購置了新房。新房首付及貸款均由妻子李某承擔,張某工資均用于炒股,兩年后全部虧損。后來二人矛盾不斷,決定離婚。李某認為丈夫未對家庭做出貢獻,在財產分割協議中只將11萬存款歸他,其余均歸自己。張某對該財產分割協議提出異議,遂將該協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結合本案,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新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說明理由?(2)當地仲裁委員會是否會接受張某的申請?請說明理由。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