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7張PPT)5.2《預防犯罪》部編版八年級上冊第二單元目錄contents12345新知導入自主學習課堂演練課堂小結新知講解觀看視頻《迷途的羔羊》,談談案例中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哪些?給了我們什么啟示?新知導入不良的行為習慣、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導致他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們應該要遵紀守法,遠離犯罪。青少年如何遠離犯罪,健康成長認清呢?今天我們探討的課題就是《預防犯罪》。認真閱讀課本P52-57頁內容,思考下列問題,并在課本上做好標記。(時間:5分鐘)自主學習探究點二 加強自我防范如何加強自我防范,遠離犯罪?探究點一 了解罪與罰1.刑法的作用、內容。2.犯罪的含義、基本特征。3.刑罰的含義、種類。探究點一 了解罪與罰活動一 思考歸納觀看視頻《刑法解讀》,結合教材歸納問題:刑法的作用、內容。新知講解(1)作用: 刑法是懲治犯罪、保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2)內容:它明確規定了什么行為是犯罪,以及對犯罪應當判處什么樣的刑罰。1.刑法的作用、內容行為一:小偷小摸,造成輕微傷害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一般違法行為。行為二:毆打他人,導致其重傷甚至死亡的,觸犯了刑法,屬于犯罪行為。社會危害程度違反法律承擔法律責任不同活動二 交流分享上述兩種行為,為什么行為一是一般違法行為,行為二是犯罪行為?通過比較,你認為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1)含義:犯罪是指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了刑法、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性犯罪最本質特征犯罪的法律標志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2.犯罪的含義、基本特征(2)犯罪的三個 基本特征關系:相互聯系、不可分割,共同構成了區分罪與非罪的標準。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判處賴小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敗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活動三 以案說法以上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什么處罰?結合教材歸納這種處罰是怎樣分類的?刑罰處罰。主刑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沒收財產只能獨立使用,不能附加適用既能獨立適用,也能附加適用(1)含義:刑罰又稱為刑事處分、刑事處罰,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分子適用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剝奪犯罪人權益為主要內容。(2)種類: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3.刑罰的含義與種類主刑附加刑管制:不予以關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區依法實施矯正,3個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強迫勞動改造,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無期徒刑:剝奪犯罪反正終身自由并強制勞動改造。死刑: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罰金:強制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適用于貪利型犯罪,如走私、販毒等。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與整治活動的權利。沒收財產:將犯罪分子所擁有的財產的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的收歸國有。多適用于嚴重的犯罪,如危害國家安全罪、金融詐騙罪等。驅逐出境: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我國國境。知識拓展活動一 思考感悟探究點二 加強自我防范觀看視頻《憲法修正案(十一)解讀》,你認為“我們年齡還小,就算犯了罪也不要緊。”這個觀點對嗎?為什么?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對負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作為社會成員,要珍惜美好生活,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犯罪是我們成長路上最兇險的陷阱。盡管法律規定人到了一定年齡實行嚴重危害社會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但并不意味著我們年齡小實施犯罪行為也不要緊。活動二 以案說法孫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給了我們什么警示?某校九年級學生孫某,因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無人監管,平日里經常曠課逃學到網吧上網,因無錢上網,經常偷竊同學的財物和向低年級的學生索要錢財,被學校老師多次批評教育仍不知悔改,畢業后,發展到持刀攔路搶劫,把受害者刺成重傷,被公安機關抓獲,人民法院依照關規定,判處孫某有期徒刑7年。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犯罪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犯罪預防犯罪,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作出了明確規定,給我們劃清了是非的界限,標示了生活中的“雷區”。生活在法治社會,我們應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我們要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知識拓展——不良行為第二十八條 本法所稱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長的下列行為:(一)吸煙、飲酒;(二)多次曠課、逃學;(三)無故夜不歸宿、離家出走;(四)沉迷網絡;(五)與社會上具有不良習性的人交往,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六)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七)參與賭博、變相賭博,或者參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動;(八)閱覽、觀看或者收聽宣揚淫穢、色情、暴力、恐怖、極端等內容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網絡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不良行為。知識拓展——嚴重不良行為第三十八條 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有刑法規定、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行為,以及嚴重危害社會的下列行為:(一)結伙斗毆,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行為;(二)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三)毆打、辱罵、恐嚇,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四)盜竊、哄搶、搶奪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五)傳播淫穢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賣淫、嫖娼,或者進行淫穢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參與賭博賭資較大;(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1)我們作為社會成員,要珍惜美好生活,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意識上)(2)預防犯罪,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行動上)(3)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意識上)(4)我們要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行動上)如何加強自我防范,遠離犯罪?知識點歸納課堂小結了解罪與罰加強自我防范珍惜美好生活,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杜絕不良行為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預防犯罪刑法的作用、內容犯罪的含義、基本特征刑罰的含義、種類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1.孫某潛入某商場盜竊被抓,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孫某的行為( )①觸犯了刑法②受到了刑罰處罰③屬于一般違法行為④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②③④B課堂演練2.鄭州男子郭某鵬曾在7天內游玩3個國家,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回國后確診新冠肺炎,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2020年3月28日被鄭州警方;取刑事強制措施......這體現出犯罪行為的最本質特征是( )A.應受刑罰處罰性B.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C.刑事違法性D.嚴重社會危害性D3.近期,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對12個省份的調查顯示,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下降,但低齡化、暴力化趨勢卻很明顯,14至18周歲未成年人罪犯中,14周歲人群所占比重已達20.11%,而在2001年這一比例僅為12.3%。這警示我們( )A.社會戾氣在影響,消除犯罪無良方B.少年犯罪危害大,全民執法重處罰C.問題少年有問題,家校合力全解決D.犯罪危害要認清,遠離犯罪助成長D4.材料分析題:中學生小鵬,因父親常常在醉酒后對他拳腳相加,在默默忍受的無奈中逐漸扭曲了對世界的看法,自暴自棄,經常夜不歸宿,去網吧玩游戲。老師雖多次批評教育小鵬,但收效甚微。小鵬后因尋求刺激沾染上了毒品,為籌集毒資鋌而走險,搶劫他人財物。2021年10月,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小鵬有期徒刑3年。(1)小鵬的行為屬于何種性質的違法行為 請結合材料加以分析。(2)從預防犯罪角度來看,小鵬的結局對我們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有何警示作用 【答案】(1)屬于犯罪行為。理由:搶劫他人財物,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違反了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具有刑事違法性;被判有期徒刑3年,具有刑罰處罰性。(2)預防犯罪我們要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我們要杜絕不良行為;我們要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我們要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感謝聆聽!謝謝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中小學教育資源網站兼職招聘: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admin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新課標】5.2《預防犯罪》課件.pptx 刑法修正案(十一).mp4 刑法解讀.mp4 迷途的羔羊.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