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第三課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走進課標 解讀考向】簡述合同的含義和價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內容和違約責任,了解合同訂立的程序,熟悉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必備知識 重點突破】1.合同的含義、類型、特點、訂立合同的意義2.訂立合同的含義、過程(要約+承諾、區分要約與要約邀請)3.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4.合同的形式及影響5.口頭合同的含義、適用對象、優點、缺點6.書面合同的含義、適用對象、優點7.合同履行的含義、原則、履行合同的關鍵8.合同的內容、變更、修改或解除9.違約責任的含義、限度、承擔方式10.違約免責(約定免責和法定免責)、不可抗力【知識整合 網絡構建】【易錯剖析 盲點清零】1.在要約發出后,要約人隨時可以撤回要約,以阻止要約發生法律效力。2.要約與要約邀請是一回事。3.懸賞廣告等是承諾。4.合同成立意味著合同生效。5.口頭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6.合同生效后必須無條件履行合同。7.訂立合同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研究真題 探究規律】1.(2022·遼寧·高考真題)“雙減”政策實施后,小玲媽媽為高一的小玲報名寒假興趣班,微信記錄如圖所示。小玲去上課時被要求在報名表上簽字,其上記載:課費不退。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課程,小玲媽媽向興趣班主張退費被拒,遂訴諸法院。本案中( )①銷售人員發送價目表的行為是要約邀請,具有法律約束力②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不作為合同內容③合同自小玲簽字時生效,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④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微信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2022·山東·高考真題)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網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憑優惠券打折30%,當日有效”的彈窗,遂憑優惠券在該網站成功下單一張紅木茶幾,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訂單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價款。下單第二天,甲公司的倉庫所在地因洪災實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廖某無法及時交貨,廖某表示反對。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公司網站“憑優惠券打折30%”的彈窗內容屬于要約邀請②廖某付清價款時買賣合同成立③無論廖某是否表示反對,甲公司均有權直接取消訂單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間交貨延遲,無需承擔違約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2·浙江·高考真題)王某打電話給郭某表示欲購買一車冬棗,要求郭某一周內發貨,貨到付款。王某在買賣合同上簽字后將之快遞給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時簽字蓋章,但還是指派公司員工根據約定時間向王某發貨,王某在簽收單上確認收到貨物。這一買賣過程中( )A.郭某沒有簽字的行為構成違約 B.王某與郭某達成的是口頭合同C.郭某發貨的行為構成新的要約 D.王某簽收貨物確認了承諾到達4.(2021·浙江·高考真題)2021年1月,按照某公園年卡辦理流程和使用說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職工孫某花600元購買了年卡。根據店堂告示規定,孫某一年內可憑年卡和身份證無限次入園游覽。3月,該公園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過手機短信告知孫某入園方式將變更為人臉識別,要求其配合進行人臉激活。孫某認為人臉數據屬個人敏感信息不愿變更,因此無法入園,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按原方式入園,并由公園支付無法入園期間的年卡費用和往來公園交通費。該公園認為已通過告示和短信告知了變更,孫某應按協作履行原則進行人臉激活后入園。結合本案,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該公園的說法是否成立?請說明理由。(1) (2)(2)孫某的要求有無法律依據?請具體闡述理由。【針對訓練 對接高考】1.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電函:“本人欲向貴公司定制景泰藍瓷瓶1000只(標準見附件),單價800元,三個月內交貨。”次日F回電:“可以,但單價要998元。”N收到電函后,于8月11日向F復電:“同意。”據此判斷,正確的是( )A.F和N之間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 B.合同標的為998元C.合同履約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D.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2.劉星在校門口找到一輛共享單車,掃碼并點擊確認了APP向其推送的費用標準和超區規則。他騎行至目的地,鎖車時被提示“因該處為服務區外,故需收取調度費10元”。劉星付款后又將該車掃碼騎回服務區內,但10元調度費并沒有退給他。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劉星自行將車騎回服務區內,單車所屬公司未作調度,應當退還調度費②單車所屬公司劃定服務區的規定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③10元調度費屬于雙方事先約定的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④如果劉星主張返還調度費,必須證明雙方存在騎回服務區內退還調度費的約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趙某向唐某購買了200萬元的酒店裝修材料,約定貨款在六個月內付清,違約金為10%,定金20萬元。三天后,趙某又以該酒店抵押,向某銀行貸款200萬元,期限為六個月,并辦理抵押權登記。三個月后,因發生疫情,趙某的酒店依法停止營業,導致趙某到期無力償還欠款。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因不可抗力應當免除趙某還款義務B.唐某可不返還定金并要求趙某支付違約金C.假如拍賣趙某的酒店,銀行可優先受償D.不能免除趙某因履行遲延而承擔的違約責任4.初中生小偉和小惠就某一問題發生激烈爭論,兩人打賭約定:誰錯誰就不再上學。兩人拉扯著去請教老師,老師回答說,小偉的理解是正確的,但小惠不必離開學校。從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離開學校的理由可能是 ①小偉和小惠沒有簽書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約定 ②兩人的約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無效 ③小偉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因而約定無效 ④小惠沒有離開學校的法律義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十周歲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機約了一輛出租車,并在電話中對司機講明了路線,雙方約定出租車費為10元。出租車到后,小明剛要上車,司機卻以小明年紀太小為由,拒絕搭載。小明的約車行為所產生的合同①已成立 ②須經小明父母追認才成立③有效 ④須經小明父母追認才有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購買10噸“紙袋85#富士蘋果”的函件,價格為7.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內答復。2022年3月5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將價格提高到8.00元/公斤。2022年3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價要求,當日乙公司收到回函。關于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公司發出購買“紙袋85#富士蘋果”的函件屬于有效合同的要約②乙公司提價1.00元/公斤構成對要約的實質性變更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價要求屬于承諾 ④該買賣合同成立時間為2022年3月5日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7.2022年2月8日,歐某在某游戲大廳掛出游戲賬號及游戲裝備信息的出售信息,并留下了微信號碼,潘某意欲購買,便添加了歐某的微信好友。之后,歐某通過聊天、試登錄賬戶等方式獲取潘某信任,潘某通過微信向其轉賬5000元。歐某收到款后沒有將游戲賬號發給潘某,卻將其微信好友拉黑。潘某意識到被騙遂報案。在此案件中( )①歐某屬于要約方,潘某屬于承諾方②如雙方交易成功,買方所有權的取得應依照法律規定登記③雙方交易的微信內容可視為雙方訂立的書面合同④潘某應承擔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的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張某與李某簽訂合同,將其經營的絲綢門店轉賣給李某。合同約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內按月分期付款向張某付清門店費用;李某將自家一件名貴古董交給張某予以質押。李某按照約定支付了一個月的款項后,又與他人簽訂絲綢門店(該門店與張某門店同街相望)購買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約向張某支付款項。張某決定提前終止合同,私下將名貴古董賣給了王某,王某當場取走該名貴古董。結合本案,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有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從合同履行的原則角度,說明張某決定提前終止合同的合法性。(2)指出本案中名貴古董所有權的最終歸屬,并說明理由。9.202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下面是其中一則:李某在M書店經營的網絡店鋪付款22172元購買書籍,因該電商平臺關聯的銀行賬戶額度所限,經與店鋪客服溝通后,李某通過平臺付款10172元,向店鋪客服趙某微信轉賬12000元。后李某告知趙某書單有變化,待確定后再發貨,趙某表示同意。雙方對購買商品品種和數量做了變更,交易價格變更為1223元。M書店將通過平臺支付的10172元退還給李某,但通過微信支付給趙某的款項扣除交易價款后尚有10777元未退回。多次要求退款無果,李某將M書店訴至法院,請求退還購書款。法院判決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說明法院支持李某訴訟請求的理由和現實意義。參考答案:【研究真題 探究規律】1.C2.B3.D4.(1)該公園的說法不成立。孫某根據公園店堂告示的規定購買了公園年卡,雙方完成了從要約到承諾的過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公園應根據全面履行原則,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公園變更入園方式未經孫某同意,原合同并未發生變更,公園所稱協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2)孫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據,該公園單方面變更入園方式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針對訓練 對接高考】1.D 2.D 3.C 4.C 5.A 6.B 7.B8.(1)根據本案事實,李某違反了合同履行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全面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適當履行原則)(2)本案中名貴古董的最終所有權人為王某。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名貴古董屬于動產,交付即取得所有權。王某應取得名貴古董的合法所有權。9.(1)理由:李某通過電子商務平臺付款購買書籍,要約承諾訂立合同,是當事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實。趙某作為網店客服人員,其行為對M書店發生效力,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了變更,并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李某無論通過電商平臺還是微信支付,均屬于和書店的正常交易。(2)意義:有利于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對經營者的信任,讓消費者更有尊嚴;有利于明確商家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商家的銷售行為,合法誠信經營;有利于規范網絡消費市場秩序,促進數字經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