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六周八年級政治第六單元《我們的人身權利》導學案(含答案)課題:維護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課時:2課時主備人:【學習目標】1、通過教學,幫助學生認識人身權利的含義、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具體內容;引導學生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身權利。2、通過教學,讓學生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權利和生命健康權利;認識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是公民應該享有的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生命健康是最高的人身權益;感受生命和健康對于每個人的重要意義,體會人身權利在社會交往中的重要作用。3、通過教學,使學生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權利,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提高學生搜集信息、處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習重點】人身自由權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法律維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受非法侵害。【學習難點】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第一課時【自主學習】1.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為什么要維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 (1)人身自由權利是指公民的身體(包括肉體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經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權利。(2)人身自由是人們一切行動和生活的前提條件。因為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進行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參與國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項自由和權利。2.生命健康權包含哪些內容,有什么重要性?(1)生命健康權由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組成。健康權包括身體健康權和精神健康權。(2) 生命存在和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權利的前提,是每個人的最高的人身權益。 健康的身體和健康的精神,是我們保持勞動能力、行為能力和快樂生活的條件。健康權是我們重要的人身權利。【合作探究】活動一:P28情景探討《如此氣功表演》,課前預習思考P29問題。小組交流討論:1.雜耍隊的這種行為違法嗎?為什么?違法行為。讓七八歲或十來歲的兒童表演殘忍、恐怖的雜技,不僅對觀眾的精神刺激很大,而且嚴重摧殘和損害了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對這種所謂的雜技表演,我國法律是禁止的。2.觀眾對這種行為能管嗎?怎樣管才合適?能。①指出這種行為是違法行為;②撥打“110”電話報警。活動二:《當被強行搜身的時候》開學前的一開,小張和小鄺到文具店選購文具。她們挑選了一會兒后,覺得沒有合適的,準備到別處選購。這時商場的女經理和一個保安員走過來,對小張說:“請跟我們到辦公室。”“為什么?”“我們懷疑你偷東西。”“我沒有……”不容小張分辨,經理和保安已經連扯帶推地把她拉到辦公室。小張委屈地哭了起來。經理叫保安在門口守著,然后惡狠狠地說:“怪不得商場老丟東西,原來是你們這些小毛賊做的好事。”說著便強行搜身……思考1、請你設想事件可能發展的幾種結局。1、(1)商場說檢查是正常的行為,是為了保護自身利益,顧客有義務配合。(2)小張忍氣吞聲,自認倒霉。(3)小張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尋求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法律途徑的保護,如當場撥打“110”報警電話 。(4)還有……(告訴家長,叫人把經理和保定打一頓,并砸爛商場的物品)。2、商場經理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商場經理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法律禁止對公民的身體或住宅進行非法搜查。3、假如你是小張,你準備怎樣依法維護自己的人身權利?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尋求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法律途徑的保護,如當場撥打“110”報警電話【自主檢測】一、單項選擇:1、下列不屬于正確行使生命健康權的是(D )A、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每天堅持跑步 B、有病及時就醫C、面對歹徒的持刀行兇,張某用木棍將其打倒D小明因害怕遲到而騎車闖紅燈2、小敏怕吃藥打針,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結果得了心肌炎,這種行為( B )A、可以磨煉意志,值得提倡 B、與德相悖,與法不合C、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D、自由行使生命健康權,無可厚非3、古人云,棍棒底下出孝子。現在有人將其改為“棍棒底下出狀元”,這種教育方式( C )A、是培養人才的正確途徑和方法 B、是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表現C、侵犯了學生的生命健康權 D、有利于學生的成長成才【拓展訓練】1、請判斷:下列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行為的有( ABE )A.工人下班時,在廠門口被搜身檢查。B.同學電子詞典不見了,老師搜查學生的書包和身體。C.司法機關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D.執法人員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搜身。E.村長依“村規”關押村民。2、請列舉出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利的違法行為。(1)殺人、毆打他人;(2)污染環境使他人中毒(3)恫嚇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4)建筑物上的擱置物墜落砸死、砸傷他人(5)飼養的動物咬傷他人第二課時【自主學習】1、規定和保護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受法律的幾部法律: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2、我國法律怎樣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1)法律禁止對公民的身體或住宅進行非法搜查。(2).法律保護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3、法律怎樣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1)我國憲法和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2)傷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擔法律 責任;(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4、我們應怎樣自覺維護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1).認真學習和掌握有關法律,增強防范和保護 意識,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2).當我們遇到社會上損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傷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為時,可以打“110”電話報警, 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門向公安人員求救,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會求救。(3)一旦受到傷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以討還公道和獲得賠償。5、為什么要維護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我們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權利,相應地就有義務不去傷害別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這不僅是道德對我們的要求,更是法律對我們的要求。6、怎樣維護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如不打架斗毆,不限制其他人的活動自由,不做有損其他人生命健康的事情。【合作探究】活動一:沈陽一公司防員工盜竊 每天對員工強行搜身 。討論:該公司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嗎?請說出法律依據。該公司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法律禁止對公民的身體或住宅進行非法搜查。活動二:P32分析與模擬案例一:父母有權打罵孩子嗎?討論:1、你對以上案例或類似事件有什么看法?現實生活中存在父母侵犯未成年子女生命健康權現象,說明部分家長法制觀念淡薄,需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切實保護未成年的合法權益。未成年人也要樹立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2、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你會怎樣做?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向婦聯或教育部門求助;(2)打“110”電話報警;(3)向媒體披露(4)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案例二:討論:這起在校學生聚眾斗毆案留給我們的教訓是什么?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應怎樣解決?(1)中學生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①及時向老師、學校報告;②撥打“110”電話報警:③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自主檢測】一、單項選擇:1、某超市在醒目的地方貼出告示:為了維護本超市的合法經濟利益不被侵害,本店保安人員有權對有偷竊嫌疑的顧客進行檢查。這則告示 ( B ) A、是合法的,因為它是為了維護超市的合法權益B、是非法的,它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嚴權 C、非法的,它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D、是合法的,因為這是保安人員的職責和應盡的義務2、小學生小偉在上學經過一幢居民樓時,被5樓劉某家陽臺上掉下來的玻璃劃破了耳朵。對此( A )A、劉某應賠償小偉的醫療費用 B、純屬意外,小偉應自認倒霉C、由小偉不小心引起,后果自負 D、小偉的學校應負責醫療費【拓展訓練】一、材料分析:材料一:國家教育部向全國中小學校發出通知,倡導全國2.2億多名中小學生從2008年9月1日奇在老師或家長陪伴下收看中央電視臺播出的《開學第一課》——“知識守護生命”節目。它將傳授適合中小學生避險自救的常識、技巧,教他們用知識守護自己的生命。這是經歷了汶川大地震后,我國政府借助媒體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的一次有益嘗試。材料二:從1996年起,我國每年都舉行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然而,突如其來的汶川大地震仍然暴露了一些師生避災知識匱乏、避險意識薄弱的問題,說明當前有必要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安全教育。(1) 這兩個材料體現了對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權利的保護?你知道我國有哪些法律對未成年人的這一權利進行特殊保護的?(至少列出兩部法律名稱)(2)我國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原因是什么?為此開展的宣傳教育活動及采取的各種有效措施的意義何在?(3) 想一想:你身邊有哪些安全隱患或危害學生的現象?答:⑴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保護法、刑法、憲法、民法通則等(2)我國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原因是保護中小學生的生命健康權,使廣大青少年有一個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從而保證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為此開展的宣傳教育活動及采取的各種有效措施的意義在于提高廣大青少年的保護生命健康權的意識。(3)校外小商販泛濫,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擔憂,學校的安全設施不夠完善;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缺乏;校外勒索:校園暴力等。第六周八年級政治第六單元《我們的人身權利》導學案課題:維護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課時:2課時主備人:【學習目標】1、通過教學,幫助學生認識人身權利的含義、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具體內容;引導學生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身權利。2、通過教學,讓學生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權利和生命健康權利;認識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是公民應該享有的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生命健康是最高的人身權益;感受生命和健康對于每個人的重要意義,體會人身權利在社會交往中的重要作用。3、通過教學,使學生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權利,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提高學生搜集信息、處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習重點】人身自由權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法律維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受非法侵害。【學習難點】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第一課時【自主學習】1.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為什么要維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 2.生命健康權包含哪些內容,有什么重要性?【合作探究】活動一:P28情景探討《如此氣功表演》,課前預習思考P29問題。小組交流討論:1.雜耍隊的這種行為違法嗎?為什么?(2).觀眾對這種行為能管嗎?怎樣管才合適?活動二:《當被強行搜身的時候》開學前的一開,小張和小鄺到文具店選購文具。她們挑選了一會兒后,覺得沒有合適的,準備到別處選購。這時商場的女經理和一個保安員走過來,對小張說:“請跟我們到辦公室。”“為什么?”“我們懷疑你偷東西。”“我沒有……”不容小張分辨,經理和保安已經連扯帶推地把她拉到辦公室。小張委屈地哭了起來。經理叫保安在門口守著,然后惡狠狠地說:“怪不得商場老丟東西,原來是你們這些小毛賊做的好事。”說著便強行搜身……思考1、請你設想事件可能發展的幾種結局。2、商場經理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3、假如你是小張,你準備怎樣依法維護自己的人身權利?1、2、3、【自主檢測】一、單項選擇:1、下列不屬于正確行使生命健康權的是( )A、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每天堅持跑步 B、有病及時就醫C、面對歹徒的持刀行兇,張某用木棍將其打倒D小明因害怕遲到而騎車闖紅燈2、小敏怕吃藥打針,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結果得了心肌炎,這種行為( )A、可以磨煉意志,值得提倡 B、與德相悖,與法不合C、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D、自由行使生命健康權,無可厚非3、古人云,棍棒底下出孝子。現在有人將其改為“棍棒底下出狀元”,這種教育方式( )A、是培養人才的正確途徑和方法 B、是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表現C、侵犯了學生的生命健康權 D、有利于學生的成長成才【拓展訓練】1、請判斷:下列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行為的有( )A.工人下班時,在廠門口被搜身檢查。B.同學電子詞典不見了,老師搜查學生的書包和身體。C.司法機關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D.執法人員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搜身。E.村長依“村規”關押村民。2、請列舉出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利的違法行為。第二課時【自主學習】1、規定和保護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受法律的幾部法律:2、我國法律怎樣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3、法律怎樣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4、我們應怎樣自覺維護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5、為什么要維護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6、怎樣維護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合作探究】活動一:沈陽一公司防員工盜竊 每天對員工強行搜身 。討論:該公司的行為是違法嗎?請說出法律依據。活動二:P32分析與模擬案例一:父母有權打罵孩子嗎?討論:1、你對以上案例或類似事件有什么看法?2、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你會怎樣做?案例二:討論:這起在校學生聚眾斗毆案留給我們的教訓是什么?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應怎樣解決?【自主檢測】一、單項選擇:1、某超市在醒目的地方貼出告示:為了維護本超市的合法經濟利益不被侵害,本店保安人員有權對有偷竊嫌疑的顧客進行檢查。這則告示 ( ) A、是合法的,因為它是為了維護超市的合法權益B、是非法的,它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嚴權 C、非法的,它侵犯了公民中的隱私權D、是合法的,因為這是保安人員的職責和應盡的義務2、小學生小偉在上學經過一幢居民樓時,被5樓劉某家陽臺上掉下來的玻璃劃破了耳朵。對此A、劉某應賠償小偉的醫療費用 B、純屬意外,小偉應自認倒霉C、由小偉不小心引起,后果自負 D、小偉的學校應負責醫療費【拓展訓練】一、材料分析:材料一:國家教育部向全國中小學校發出通知,倡導全國2.2億多名中小學生從2008年9月1日奇在老師或家長陪伴下收看中央電視臺播出的《開學第一課》——“知識守護生命”節目。它將傳授適合中小學生避險自救的常識、技巧,教他們用知識守護自己的生命。這是經歷了汶川大地震后,我國政府借助媒體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的一次有益嘗試。材料二:從1996年起,我國每年都舉行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然而,突如其來的汶川大地震仍然暴露了一些師生避災知識匱乏、避險意識薄弱的問題,說明當前有必要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安全教育。(1) 這兩個材料體現了對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權利的保護?你知道我國有哪些法律對未成年人的這一權利進行特殊保護的?(至少列出兩部法律名稱)(2)我國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原因是什么?為此開展的宣傳教育活動及采取的各種有效措施的意義何在?(3) 想一想:你身邊有哪些安全隱患或危害學生的現象?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第六周八年級政治第六單元2.doc 第六周政治導學案1.doc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