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4.1 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課標要求】1.理解侵權責任,在行使權利時,主動尊重他人的權利,樹立依法承擔責任的觀念。2.了解訴訟時效的相關知識,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3.理解承擔侵權責任的一般情形和過錯推定與無過錯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教學目標】1.科學精神:理解侵權要擔責,明確訴訟時效,理解過錯責任,明確承擔侵權責任的必備條件。2.法治意識:依法參與社會生活,關注訴訟時效和侵權責任,注意過錯責任。3.公共參與:在生活中自覺依法處理維權擔責、訴訟時效、相鄰關系問題。【教學重點】1.違法義務必須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方式。2.追究民事責任的訴訟時效。【教學難點】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及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思維導圖】【知識解讀】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1.侵權責任(1)原因:行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2)承擔方式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②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③民事權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種多樣,侵權人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所不同。④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拓展: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于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于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后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財產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于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于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于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范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于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范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后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范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于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于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2.訴訟時效(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提出相關請求。[想一想]2016年5月1日,甲借給乙10 000元錢,約定1年后還款,后因乙失業,生活拮據,甲并沒有向乙提出還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結婚需要用錢,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難為由拒絕還款。甲還能要回錢嗎?提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乙拒絕償還10 000元欠款,甲將不能要回原本屬于他的錢。比較: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違約責任含義 是行為人以其不法行為或法律規定的不當行為致使他人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而承擔的民事責任 又稱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未按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產生 基于行為人沒有履行法律上的規定的或者認可的應盡的義務而產生 基于合同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責任原則 以過錯責任為重點,極少采用無過錯責任 主要以債務不履行以及該行為與違約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為要件舉證責任 侵權行為人通常不負舉證責任,受害人必須就其主張舉證 受害人不負舉證責任,而違約方必須證明違約是由法定事由引起責任構成要件和免責條件 損害事實是侵權賠償責任成立的前提條件,且免責條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當事人不能事先約定免責條件,也不能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事先約定 行為人只要實施了違約行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辯事由,就應承擔違約責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責條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事先約定不承擔責任的情況責任范圍 侵權責任賠償范圍原則上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在侵害人格權時,還可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范圍還要擴大至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用等 可以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沒有這種約定,依《合同法》的規定,賠償損失額應當相當于受害人因違約而受的損失,一般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承擔責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財產責任,如賠償損失,又包括非財產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主要是財產責任,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定金罰則、支付違約金等提醒:侵權責任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責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典例解析】1.13周歲的錢某多次前往龍某經營的美容工作室玩耍,與龍某熟識后,錢某稱要文身,龍某遂為錢某進行了大面積文身,并收取文身費用5000元。后來,錢某的母親送錢某前往某省人學,學校體檢時發現了錢某身上的文身。為避免對錢某的求學及就業造成影響,錢某父母要求清洗文身,后雙方因對賠償事宜協商未果,錢某訴至法院,請求美容工作室退還文身費5000元,并賠償精神損失。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美容工作室應當依法返還文身價款B.美容工作室依法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C.若想要給錢某文身,只需要征得本人同意D.經營者在提供文身服務時,應當對顧客的年齡身份盡到審慎注意義務【答案】C【詳解】本題屬于逆向選擇題。ABD:13周歲的錢某屬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因此,題中的美容工作室應當依法返還文身價款、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這也就要求經營者在提供文身服務時,應當對顧客的年齡身份盡到審慎注意義務,ABD正確,不選。C:13周歲的錢某,屬于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C錯誤,入選。故本題選C。2.2022年4月10日,吳大爺在某食品超市購物,準備離開時,超市安檢閘門突然發出警報。超市員工周某懷疑吳大爺攜帶了未付錢的商品,遂將其攔住。周某上前以拍手臂、捏褲袋等方式對吳大爺進行搜身,此時有圍觀群眾在一旁觀看。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超市安檢閘門突然發出警報是因為吳大爺攜帶的鑰匙扣上帶有磁扣,而非攜帶了未付錢的商品。對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①此事必然會使吳大爺的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損②周某搜身行為存在過錯,其行為已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③周某侵犯吳大爺隱私權,應當對侵犯原告隱私權承擔責任④周某系食品超市員工,該超市應當對該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詳解】①:材料中指出超市員工周某懷疑吳大爺攜帶未付錢的商品,遂對其進行搜身,這一行為嚴重侵害了吳大爺的合法權益,可能會使吳大爺的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損,但不是“名譽必然會受損”,故①不選。②④:材料中超市員工周某對吳大爺進行搜身,該搜身行為存在過錯,其行為已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這一行為嚴重侵害了吳大爺的合法權益,而周某系食品超市員工,該超市應當對該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故②④正確。③: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和對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進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擾的具體人格權,而題干中周某對吳大爺進行搜身侵犯了其名譽權,而非隱私權,故③不選。故本題選D。3.2018年8月1日,老李向小王借了8000元錢,約定1年后還款,后因老李失業,小王并沒有向老李提出還款。2020年10月,小王結婚需要用錢,便向老李催要欠款,老李以生活困難為由拒絕還款。下列關于小王能否要回欠款的說法,正確的是( )A.不能,因為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B.不能,因為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C.能,因為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D.能,因為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答案】C【詳解】ABCD: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小王與老李之間的欠款糾紛是在借款1年后應還款日開始的,到小王催要欠款時仍在訴訟有效期內,ABD排除,C正確。故本題選C。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侵權責任(1)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①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②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形式:故意或者過失。影響: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過錯程度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故意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民事權利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該結果發生的過失 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損害他人的民事權利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結果導致他人的民事權利受到損害的(3)侵權責任的必備條件: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特別提醒】區分幾種不同侵害財產損害 既包括直接損害,如車輛被盜,也包括間接損害,如因車輛被盜導致營業收入的減少人身傷害 包括生命的損害、身體的損害、健康的損害三種情況精神損害 具有無形性,難以用金錢來衡量2.特殊侵權行為:過錯推定侵權責任和無過錯責任(1)過錯推定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簡而言之:先推定有過錯,行為人需要自證。(2)無過錯責任:法律規定無過錯侵權責任的,則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簡而言之:無論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責任。【知識拓展】常見過錯推定侵權責任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 ②患者因醫療機構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④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⑤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⑦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知識拓展】常見無過錯侵權責任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②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③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④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⑤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⑥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由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⑦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經營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⑧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3.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作用)(1)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旨在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合理確定相關行為人與權利人之間的利益。(2)同時,法律規定在特定情形中適用過錯推定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社會某些群體的合法權利給予特別保護,體現了社會公正。(3)侵權責任規則有助于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合理預防損害,促進社會和諧。【典例解析】4.下列屬于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的有( )①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 ②行為人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④行為人主觀上不管有無過錯(故意或者過失)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答案】B【詳解】①③: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首先,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其次,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或者過失);第三,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①③正確。②:行為人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說法正確,但不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故②不選?!?br/>④: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或者過失)。行為人是故意還是過失,往往并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過錯程度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故④錯誤。故本題選B。5.王紅騎著電瓶車行駛在城區的路上,旁邊是劉園經營的商店,商店門口蹲著劉園飼養的大黃狗。大黃狗忽然撲向王紅,使王紅受到驚嚇,在躲閃中摔倒在地致使右肩關節脫位,右臂損傷,住院治療共花費1573元。據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因劉園沒看管好自己的狗造成王紅傷害,應當承擔違約責任B.劉園養的狗造成王紅受傷,無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責任C.如果劉園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應當承擔過錯推定責任D.王紅因驚嚇受到了傷害,不是劉園直接造成的不應承擔責任【答案】B【詳解】B:法律規定的無過錯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生產者產品責任、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因此,因劉園沒看管好自己的狗造成王紅傷害,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劉園養的狗造成王紅受傷,無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責任,B判斷正確。ACD: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劉園養的狗造成王紅受傷,無論其有無過錯均應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過錯推定侵權責任;劉園與王紅之間沒有合同,也不涉及承擔違約責任,ACD的判斷都是錯誤的。故本題選B。6.某小學學生雷某(7歲)在排隊等待放學期間,拉扯同學莫某(7歲)的書包致其摔倒。后經醫院診斷,莫某右手骨折需住院治療,其傷情經司法鑒定中心評定為十級傷殘。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莫某家長以莫某的名義訴至法院,要求雷某監護人及學校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48819.74元。法院經審理認為,雷某應對莫某的身體損傷后果承擔侵權責任,學校在管理上存在疏漏,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二者共計賠償莫某114803.14元。就上述案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本案的客體是雷某對莫某的傷害行為②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訴訟過程中各方均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③雷某行為客觀上造成了莫某身體損傷的事實,雷某家長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④學校在管理上存在疏漏,應當承擔過錯推定侵權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詳解】①:本案的客體是雷某侵犯莫某人身利益,而不是行為,①不選。②:本案為民事訴訟,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訴訟過程中各方均有委托代理人的權利,②不選。③④:雷某為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雷某行為客觀上造成了莫某身體損傷的事實,雷某家長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同時學校在管理上存在疏漏,應當承擔過錯推定侵權責任,③④入選。故本題選D。【教材探究與分享】課本P32探究與分享小壯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學,在觀看學校運動會比賽時,小壯跑過來從身后抱住小杰打鬧玩耍間,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傷,小壯趕緊和老師一起將小杰送到醫院。經診斷,小杰右腿骨折,小杰雖經手術治療痊愈,但其父母在醫保之外還支付了醫療費、護理費等一萬余元。●案例中誰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承擔哪些責任?參考答案:小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由于小壯是高一學生,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小壯的父母須承擔侵權責任。學校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因為小杰人身受到傷害的事情發生在學校運動會期間,學校對學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學校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課本P33探究與分享老李趕著驢車進城賣自家種的西瓜。正當他忙著做生意時,旁邊商店老板的一條斗牛犬跑過來,把驢咬傷了。驢受驚猛揚后蹄,將路邊停著的一輛小汽車踢了一個大坑。車主聯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修車需花費2萬元。有人認為老李應負全責,老李認為這樣不公平。●你認為老李是否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為什么?參考答案:不是。本案中,驢揚蹄踢壞了小汽車,致使小汽車主人的財產受到了損害,驢的主人要為此承擔責任。但是,驢揚蹄是被斗牛犬咬傷受驚所致,因此,還應當考慮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過錯,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擔責任。此外,還應考慮小汽車在此處停放是否也存在過錯,是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存在這些情節,可以據此減輕行為人老李的責任。課本P34探究與分享方某在小區居民樓電梯內吸煙,鄰居吳某勸阻,二人因此發生言語爭執。方某出電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吳某賠償40余萬元。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勸阻申梯內吸煙的行為合法、正當,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應當鼓勵;吳某的行為方式理性、平和,并無不當,與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不應承擔任何民事責任,故判決駁回袁某的訴訟請求。●結合法律知識與生活常識,談談你對此案判決的看法參考答案:吳某勸阻方某在電梯內吸煙的行為未超出必要限度,屬于正當勸阻行為。吳某沒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過失,其勸阻方某吸煙的行為本身不會造成方某死亡的結果。吳某的勸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吳某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法院的最終判決體現了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于促進文明、衛生城市建設,鼓勵公民積極同不良風氣及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積極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易混易錯】1.在民法規定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中,每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只可以單獨適用。(×)解析:民法規定的多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2.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解析: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3.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侵權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解析: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4.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不管能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都應當承擔責任。解析: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答題模板】解答有關民事侵權責任的試題解題通法題型特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的民事活動為背景,要求分析行為人的民事行為是否涉嫌侵權以及侵權的形式,分析其行為是否應該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屬于何種情形,以引導學生正確行使民事權利,自覺尊重他人權利解題方法。解題方法熟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類型 民事權利包括財產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人身權(人格權、身份權)分析判斷民事行為是否合法 仔細審讀材料,準確判斷題中民事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涉嫌侵權深度分析民事行為 某行為如果涉嫌侵權,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種權利,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綜合分析得出結論 根據題目設問,結合題目案例進行分析,得出合理結論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