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5.1家和萬事興(教學設計)【教學目標】1.生活中的親屬關系;2.父母對子女的義務;3.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4.成年意定監護制度;5.家庭失和現象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核心素養】政治認同:家庭關系既需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家庭美德的引領,又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科學精神:全面認識家長對孩子進行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明確孩子健康成長離不開正常的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法治意識:用法律規范家庭關系與家庭成員的行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礎上實現社會和諧。公共參與:學會運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內容維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教學重點】父母對子女的義務。【教學難點】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教學方法】合作探究法、講授法、情境探究法。【教學過程】一、導入新課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頒布,將家庭教育從傳統“家事”上升為“國事”,開啟了“依法帶娃”新時代。育小無小事,育小責任大! 二、新課講授議題一:育小職責大議學情境:2022年3月4日起,某中學的初二女生小王未到校上學,校方未能聯系上小王本人,與其父王某多次聯系,王某以“環境不好,學校人太多了”為由,始終拒絕讓小王上學,并告知班主任不要再與小王及家長聯系。校方聯系當地鎮政府,一同進行家訪,見到了小王本人,但王某仍稱上學事情還要考慮。林某和王某于2020年協議離婚,約定尚未成年的子女小林隨林某生活、小王隨王某生活。在多方多次勸返無果的情況下,林某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關系訴訟,請求判決小王由其撫養并隨其生活。議學任務:人民法院是否支持林某的請求,請談談你的認識。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提示:①支持。理由: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父母應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②林某和王某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離婚后,他們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王某未能盡到教育小王的義務,林某要求變更撫養關系,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家庭中的親屬關系:(1)內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2)體現: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3)如何處理親屬關系: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2.父母對子女的義務:(1) 撫養義務:(三不得)①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2) 教育義務:父母應當讓適齡兒童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3) 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①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知識拓展:(1)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2)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家庭成員中具有監護能力的其他近親屬應當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這些近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3.父母對子女的權利:(1)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 也是父母的權利。(2)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法律規定:①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②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議題二:敬老是義務議學材料:養兒防老是許多人骨子里的想法,可現實有時卻事與愿違,子女成群,自己卻無遮風避雨處,連溫飽都成問題,貴州興義市張大爺和老伴,因子女不贍養問題,一怒之下將他們告上人民法院。81歲的張大爺和老伴生育三子。土地、財產等在分家時,全部分配給了兒子們,二老為減輕兒子們的負擔,不與他們一起住,獨自生活在老房里,但隨著年紀增大,逐漸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連溫飽都成了問題,且疾病纏身,得不到照料,原有的老房子也不斷被風化,已成危房,不能再居住。二老找到子女協商今后的生活問題,兒子覺得二老會給自己造成負擔,不愿意承擔贍養義務。當地村委會也多次介入調解,但因個別子女拒不配合,遲遲未能調解成功。無奈之下,老人選擇拿起法律武器。議學任務:談談你對此案持有的觀點,并說明理由。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支持張大爺和老伴的訴訟請求。我國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父母,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本案中張大爺和老伴的子女依法應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不能因覺得二老會給自己造成負擔,就不愿意承擔贍養義務。1、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監護制度:①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②要求: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③原因: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知識拓展:監護人的職責主要有: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和訴訟;注意:意定監護基于自己的意愿,法定監護基于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意定監護優先于法定監護。相關鏈接:隨著年齡增長,活動能力減弱,老年人容易與社會生活脫節,導致判斷力下降。在現實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騙取錢財的案例,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有助于解決此類問題。但是,成年意定監護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故建議選擇與老年人的財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監護人。3.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①表現:現實生活中還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②追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知識拓展:撫養、贍養與扶養的關系【課堂小結】【實戰演練】一、易混易錯1.父母不必承擔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矯正: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父母需要承擔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2.父母對所有的子女都有監護職責,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矯正: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監護職責,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3.父母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但不能對其進行懲戒。矯正:父母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4.成年意定監護制度規定,所有成年人都必須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矯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5.實施家庭暴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矯正:實施家庭暴力,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選擇題訓練1. 中學生小飛在學校與同學打架,把同學打傷,需要賠償1萬元的醫療費。小飛的父母以事情發生在學校為由拒絕賠償。本案中( )①小飛應承擔民事責任②小飛侵犯了同學的健康權③小飛的父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④小飛的父母侵犯了同學的健康權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2. 父母離婚后,小芙跟隨母親生活。父親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親以父親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為由予以拒絕。母親要求父親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父親則以母親長期阻止他探望孩子為由拒絕支付。本案中( )①除了支付撫養費,父親對小芙沒有撫養義務②父親對小芙的撫養義務不因離婚而消除③母親侵犯了父親對小芙撫養和教育的權利④支付撫養費是父親探望小芙的前提條件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3. 李先生今年72歲,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時李先生一個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鄰居好友王先生為自己的監護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雖然李先生有選定監護人的權利,并非因此免除其子女的贍養義務②雙方簽訂意定監護協議時,可以通過口頭形式③只要協議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人沒有權力干涉④李先生的子女可以隨時終止協議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 2020年,北京在全國率先啟動了老年人委托代理與監護服務試點。根據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獨居、空巢老人可以書面確定社工為監護人;在老人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社工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還將為老人管理和保護財產、代理訴訟、料理身后事務等。委托代理與監護服務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這項工作( )①是對依法推動、有效落實成年意定監護制度的探索②能夠更有效地監督子女依法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③有助于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④滿足了當前階段老年人對居家養老服務的各種需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BAB三、主觀題訓練5.閱讀材料,回答問題。材料 朱某今年13歲,是七年級學生,父母幾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春節時回家看看,平時都由爺爺奶奶照顧。由于爺爺奶奶年事已高,沒有精力管教他,朱某養成了逃學、迷戀上網、打架斗毆等壞習慣。最近在校園內,他因一件小事將同學李某的胳膊打斷,李某花了3 000多元醫藥費。李某的父母向朱某的父母索要醫藥費,朱某的父母卻以孩子年紀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為由拒不支付醫藥費。無奈,李某的父母將朱某的父母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朱某的父母支付醫藥費。結合材料,說明假如你是法官,你將如何判決,請說明判決的理由。答案:判決朱某的父母支付醫藥費。因為父母負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未成年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朱某是未成年人,朱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監護人,由于朱某的行為對李某的身體造成了傷害,并花了3 000多元醫藥費,朱某的父母有義務給付,不給付的行為是違法的。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