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0.3依法收集運用證據(教學設計)【教學目標】1.證據的含義、作用及分類;2.證據的收集與保存;3.舉證原則與舉證責任。【核心素養】科學精神:了解證據的概念,證據的種類;理解收集和保持證據的要求。法治意識:明確我國訴訟法中規定的舉證責任承擔。結合實例體會舉證對于訴訟成敗的意義,樹立證據意識。公共參與:學會收集、保留證據,提高舉證能力。【教學重點】舉證原則與舉證責任。【教學難點】證據的分類。【教學方法】合作探究法、講授法、情境探究法。【教學過程】一、導入新課播放視頻《民事案件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提供證據的義務》二、新課講授議題一:處處留心皆證據議學情境:李老板經營一家工廠,與張老板素有業務往來。2021年,李老板對賬后發現張老板還有20多萬元的貨款沒有付清,便通過微信向張老板討要,張老板在微信回復:“還欠六七萬,不可能有二十多萬。”由于雙方賬目出入太大,實在談不攏,李老板只能起訴到法院。庭審前,李老板向法院提交了與張老板的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但開庭時,張老板直接否認了微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懷疑微信聊天記錄為虛構。為證明聊天記錄的真實性,李老板拿出手機,當庭展示了微信聊天記錄中雙方的微信號、微信頭像以及原始的微信聊天記錄并播放了語音。面對確鑿的證據,張老板最終和李老板達成了調解協議,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款付清。議學任務: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證據嗎?什么是證據?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提示:根據微信記錄形成的方式,微信證據分為文字微信記錄、圖片微信記錄、語音微信記錄、視頻微信記錄、網絡連接和轉賬支付信息。(1)文字微信記錄: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發布的文字、發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類記錄是微信中最常見也是最多的內容,例如常見的“微信借條”。(2)圖片微信記錄:包括在與微信好友聊天、發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眾號時轉載、制作、拍攝的圖片以及使用的各類表情。(3)語音微信記錄:包括與微信好友聊天、發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眾號文章中以語音形式存在的信息。(4)視頻微信記錄:包括與微信好友聊天過程中、發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眾號時,轉載、制作、拍攝的視頻。(5)網絡鏈接記錄:此類微信記錄最大的不同是鏈接的內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發送方制作的。(6)使用支付、轉賬,紅包功能時產生的支付轉賬信息,這一微信證據類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時產生。1、證據:(1)含義:就是證明的根據,它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2)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證據是打官司決勝負的關鍵砝碼。②對司法機關而言,證據是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確裁判的依據。③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證據是當事人主張自己權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訴訟中,證據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無辜者不受錯誤追訴的盾牌。相關鏈接:法律事實與生活事實法律事實與生活事實并不完全一致:案件事實只是法律事實,與現實生活中的事實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決定訴訟勝負的是法律事實,而不是生活事實。在多數情況下,法律事實與生活事實可以達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實由于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無法成為法律上認可的法律事實。(3)證據的分類:2、證據的收集和保存:(1)重要性:收集與保存證據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證據意識,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一旦發生糾紛,難免處于不利地位。(2)要求:做事要留痕,講的就是要留證據。(3)體現:與別人合作要盡量簽書面合同;借錢給別人,要對方寫借條;返還比較重要的東西給別人,要對方寫收條;買東西或者接受服務要盡量索取發票;等等。相關鏈接:收集證據小貼士(1)減少現金支付,盡量使用銀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現糾紛,銀行流水和支付憑證是重要的證據。(2)養成保留票據、合同的習慣。如購物小票、交通票據、營業廳的業務合同,這些日常的合同證據建議保留幾個月至一年。(3)不要輕易刪除聊天記錄。因為刪除相關記錄,也同時刪除了證據。(4)養成文字確認的好習慣。無論是借錢還是還錢,現金支付還是轉賬,支付完成后,不妨給對方發個短信之類的信息,確認之前發生的行為。知識拓展:偷拍、偷錄的資料能否作為民事訴訟的證據?證據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排除的根本性標準在于收集該特定證據的手段與結果是否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錄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竊入別人家中),這種資料就不能作為證據;如果不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則可以作為訴訟證據。議題二:主張權利靠舉證議學材料:市民張女士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了一套商品房,并向開發商支付了十萬元定金,而后在交付時,張女士發現房屋的產權期限不足30年,遠遠低于市場普遍期限的50至70年。面對故意隱瞞房屋產權期限等問題的可能,張女士多次與開發商協商相關事宜,但都遭拒。來回奔波數月,身心疲憊的張女士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請求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且賠償經濟損失。開發商提出抗議,認為合同合法有效。議學任務:開發商是否需要承擔舉證責任,請簡述理由。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1、民事訴訟舉證責任:(1)舉證原則: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2)“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慮,由對方負責舉證。相關鏈接:舉證責任倒置常見情形常見的舉證責任倒置情形有:(1)因污染環境、 破壞生態發生糾紛,由行為人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2)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對其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2.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①要求: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②原因: 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③目的:通過舉證責任分配方式來體現公正。3.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①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②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4、舉證基本原則:(1)是什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任何訴訟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①必要性: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②意義:在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知識拓展:正確把握三大訴訟中的舉證責任【課堂小結】【實戰演練】一、易混易錯1.張三向李四借款一萬元,并寫下借條,李四把借條弄丟了,如果他們的糾紛鬧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據張三確實向李四借錢的事實進行審理。矯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訴訟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但這里的事實是有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而不是生活事實。張三向李四借款是生活事實,但李四把借條弄丟了,如果張三否認借錢的生活事實,就不能轉化為訴訟審理所依據的法律事實。2.張三向李四借款一萬元,并寫下借條,這里的借條屬于物證。矯正:這里的借條是通過文字記載的信息來支撐著一定的事實的物品,屬于書證。3.網頁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適用證據種類中的視聽資料。矯正:網頁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屬于電子數據。4.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罰款,原因是他闖了紅燈,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對他闖紅燈進行舉證。矯正:材料中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要由行政機關舉證,交警部門負有舉證責任,應提供路人甲闖紅燈的證據,即交警對路人甲進行行政處罰合理性的證據。5.承擔舉證責任的都是原告。矯正:民事訴訟中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在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在公訴刑事訴訟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二、選擇題訓練1.戶籍在A縣的甲常年在B地居住,因做生意需要,向在C地的好友乙借款20萬元,并寫下欠條約定三年內歸還。后來,因生意經營不善,甲遲遲未能歸還借款。無奈之下,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本案中( )①法庭辯論階段,當事人應當出示相關證據②乙應當向B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③乙出示的寫有借款20萬元的欠條屬于物證④有理未必能勝訴,證據才是關鍵所在A.②③ B.①③ C.②④ D.①④2.呂某和鄭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呂某向鄭某求助,說他有筆8萬元的保險費急需繳納,手頭正緊,請鄭某救急,還說幾天后就還。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鄭某打了8萬元到呂某的賬戶,連借條都沒要。沒想到事后呂某不認賬,說這8萬元是鄭某應付的加工費,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鄭某只好起訴。在法庭上,鄭某拿出一段錄音作為證據。原來,他把呂某提及的借了他8萬元的對話錄了下來。案例說明( )①鄭某手機錄音作為電子數據應當被法庭采納②證據是打官司決勝負的關鍵砝碼,打官司就是打證據③證據對司法機關而言是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重要手段④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的舉證是認定案件事實的首要考量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某日下午,趙某與兒子(15歲)正在一居民樓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樓李某家陽臺上的花盆墜落下來,砸在趙某的頭上,致其腦震蕩。趙某為此花掉醫療費2 000元。后來趙某將李某訴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主要應由 ( )A.趙某負舉證責任B.李某負舉證責任C.趙、李共同負舉證責任D.趙某的兒子負舉證責任4.李某在免費試用理療床時,突然出現了臉色蒼白等癥狀,被老板余某及時送往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突發性腦梗。李某以試用理療床致病為由將余某告上法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住院病歷及醫療費發票,要求余某承擔侵權責任,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李某敗訴的判決。李某敗訴的原因在于( )①李某提供的病歷和發票不屬于證據 ②李某無法提供勝訴的法律事實 ③李某沒有承擔舉證責任 ④李某的主張沒有有力的證據作為支撐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CBC三、主觀題訓練5.閱讀材料,回答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碰到部分商家存在違法行為。某校高三(1)班學生在進行探究學習時,搜集到以下案例。案例一 某羽絨服公司官網介紹了“線鴨絨”,并稱其為一種稀有的高檔產品。而其公司銷售的羽絨產品并未使用線鴨絨,故在缺乏事實依據及調查研究的情況下稱其產品為“最保暖的羽絨”與事實不符。案例二 市民賈女士以1 400元購買的某品牌羽絨服出現商標繡錯、縫線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觀可見質量問題,卻遭遇“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視性更換條款。而該羽絨服官網顯示,其產品在加拿大、美國等國家均支持30天內無理由退換貨。(1)請對上述案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加以評析。(2)如果賈女士想訴訟維權,提起訴訟前應做哪些準備?答案:(1)案例一中公司對商品存在虛假宣傳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案例二中公司產品存在制作粗糙、味道刺鼻等質量問題,侵害了消費者安全消費的權利,且售后服務存在歧視性條款,有違公平原則。經營者應當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合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2)證據是當事人主張自己權利的重要工具,賈女士在提起訴訟前,需要準備好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能反映羽絨服質量問題的照片、鑒定結論、進店消費的發票、相關證人證言等。起訴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賈女士應該根據相關信息完成民事起訴狀的撰寫,并明確本案中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賈女士若為非法律專業人士,還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