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課時3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核心考點一 訂立合同學問大1.合同的基本知識含義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種類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訂立 ①條件: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就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②目的:實現各自的利益 ③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意義 利用合同參與交易活動能夠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①自愿訂立的合同可以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整體的社會財富 ②自愿訂立的合同促成市場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的信用機制提醒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體自由意志的體現,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決定性意義。2.訂立合同過程(1)合同的訂立過程:要約與承諾。①要約含義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當事人 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要求 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理期待,維護穩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提醒 要約≠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②承諾含義 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要求 a.承諾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如果受要約人的“承諾”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標志 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2)生效: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的生效。訂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有效合同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無效合同 主體不適格或因欺詐、脅迫導致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內容出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提醒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一般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但是,他們可以訂立純獲利益的合同,如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還可以訂立與其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構成有效合同。3.合同的形式口頭合同 書面合同區別 簽訂形式 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適用對象 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 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以及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優點 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違約責任 ②為處理合同糾紛提供明確的證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決結論 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有時會對當事人能否順利實現其合法權益產生影響。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合同意識,尤其要用好白紙黑字這個工具1.只要是雙方自愿訂立的合同,都受法律保護。糾正: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2.要約是訂立合同的第一步,訂立合同的過程還沒有結束,所以要約沒有法律約束力。糾正: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理期待,維護穩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3.在訂立合同過程中,要約就是要約邀請。糾正: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4.訂立合同就意味著合同的生效。糾正: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內容出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如果合同的主體不適格或者因欺詐、脅迫導致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也會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處于不確定狀態,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約束力。考向一 合同訂立過程典例1 (2022·山東高考)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網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憑優惠券打折30%,當日有效”的彈窗,遂憑優惠券在該網站成功下單一張紅木茶幾,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訂單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價款。下單第二天,甲公司的倉庫所在地因洪災實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廖某無法及時交貨,廖某表示反對。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公司網站“憑優惠券打折30%”的彈窗內容屬于要約邀請②廖某付清價款時買賣合同成立③無論廖某是否表示反對,甲公司均有權直接取消訂單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間交貨延遲,無需承擔違約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甲公司網站“憑優惠券打折30%”的彈窗內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即要約邀請,①正確。廖某憑優惠券在該網站成功下單一張紅木茶幾,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時買賣合同就已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訂單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價款,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屬于新要約下的新合同,②錯誤。法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單方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故③錯誤。甲公司的倉庫所在地因洪災實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廖某無法及時交貨,屬于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故甲公司無需承擔違約責任,④正確。故本題選B。易錯提醒:誤認為受要約人一旦作出承諾,不管什么內容,都不能再改變。如果受要約人的承諾和要約人的意思表示內容一致,承諾到達對方后,就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在實際協商過程中,受要約人的“承諾”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發生法律效力。變式1 小李在某網店購買一部手機,下單后店家一直沒有發貨。小李與網店客服聯系后被告知:銷售人員對銷售方案理解有誤,標錯價格,無法發貨,希望小李能主動取消訂單。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網店在某網站上展示所售貨品信息,明確定價,屬于要約邀請②小李了解相關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后,提交相應的訂單,屬于對要約作出承諾③因為銷售人員理解有誤,標錯價格,所以該合同沒有生效,賣家可以撤銷④小李下單成功, 雙方電子合同成立,商家若拒絕發貨,應承擔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該網店在某網站上展示所售貨品信息,明確定價的行為屬于要約,而不是要約邀請,①錯誤。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銷售人員理解有誤,標錯價格并不影響合同生效,賣家不可以單方面撤銷合同,③錯誤。考向二 合同的形式典例2 (2022·浙江1月選考)王某打電話給郭某表示欲購買一車冬棗,要求郭某一周內發貨,貨到付款。王某在買賣合同上簽字后將之快遞給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時簽字蓋章,但還是指派公司員工根據約定時間向王某發貨,王某在簽收單上確認收到貨物。這一買賣過程中( )A.郭某沒有簽字的行為構成違約B.王某與郭某達成的是口頭合同C.郭某發貨的行為構成新的要約D.王某簽收貨物確認了承諾到達答案 D解析 郭某沒有簽字并沒有違約,A錯誤。王某和郭某的合同是書面合同,如果王某沒有快遞給郭某合同,僅在電話里訂立合同,那么可以說是口頭合同,B錯誤。要約內容沒有變化,郭某的行為不算新要約,C錯誤。易錯提醒:誤認為書面合同比口頭合同更好。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各有優點,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變式2 (2022·遼寧高考,改編)“雙減”政策實施后,小玲媽媽為高一的小玲報名寒假興趣班,聊天記錄如圖所示。小玲去上課時被要求在報名表上簽字,其上記載:課費不退。后受新冠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課程,小玲媽媽向興趣班主張退費被拒,遂訴諸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銷售人員發送價目表的行為是要約邀請,具有法律約束力②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不作為合同內容③合同自小玲簽字時生效,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④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聊天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①錯誤。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課程,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③錯誤。核心考點二 有約必守 違約有責1.履行合同(1)含義:履行是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實現各自權利義務的行為。(2)履行合同的原則全面履行原則 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者適當履行原則,即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要求,正確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誠實信用原則 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協作履行原則 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時,對方當事人應積極配合(3)履行合同的關鍵:明確合同內容。合同內容就是合同的條款,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合同的條款來體現。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4)合同的變更: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單方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1)含義:違約責任既是違約方應該付出的代價,也是法律給予守約方的救濟。(2)限度:依據民法典,對守約方的損害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3)承擔方式:法律規定了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提醒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合同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守約方提出請求時,無須就損失的計算承擔舉證責任。(4)違約免責: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或不可抗力時,根據這些情形對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響,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提醒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火災、戰爭等。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1.當事人應當遵循遵守約定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糾正: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2.認為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同時選擇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糾正:在合同訂立時,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雙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而不能同時選擇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3.在任何情況下,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擔違約責任。糾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或不可抗力時,根據這些情形對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響,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考向一 合同履行與變更典例1 原告方先生通過一家超市的App提交了訂單,以每瓶1 499的價格購買了86瓶某品牌酒,成功付款后沒多久,訂單被退回了。原來超市實體店限購每人1瓶,但在App上沒有來得及修改限購設置,導致庫存不足沒有辦法交付訂單。最終人民法院判處超市支付方先生1萬元賠償金。理由是( )①原告付款成功訂單成立,承諾生效②電子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可以免責③有利于確保電子交易平臺依法治理,促進持續健康發展④合同一旦生效,任何一方未經協商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內容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②說法錯誤,本案中不涉及不可抗力免責問題;③說法錯誤,“確保”一詞說法太過絕對。易錯提醒:誤認為合同一旦訂立,就不得變更。合同訂立后,隨著外部條件的變化,當事人可能會有改變或者解除這種法律約束的想法。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式1 2022年5月,趙某與孫某簽訂了購買30箱某品牌白酒的合同,雙方約定30日內交貨,約定定金3萬元,違約金5萬元。截至2022年7月,趙某共收到20箱該品牌白酒,多次催促未果,雙方發生糾紛。本事件中( )①孫某違背了全面履行原則和誠信原則②孫某可以單方變更修改合同,繼續履行③孫某須向趙某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④孫某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須承擔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②錯誤,孫某不可以單方變更修改合同,合同的變更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③錯誤,孫某須向趙某雙倍返還定金或支付違約金,定金和違約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考向二 違約典例2 (2021·浙江1月選考)劉星在校門口找到一輛共享單車,掃碼并點擊確認了App向其推送的費用標準和超區規則。他騎行至目的地,鎖車時被提示“因該處為服務區外,故需收取調度費10元”。劉星付款后又將該車掃碼騎回服務區內,但10元調度費并沒有退給他。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劉星自行將車騎回服務區內,單車所屬公司未作調度,應當退還調度費②單車所屬公司劃定服務區的規定違反了誠信原則③10元調度費屬于雙方事先約定的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④如果劉星主張返還調度費,必須證明雙方存在騎回服務區內退還調度費的約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雙方對從服務區外返回服務區內的條款,并沒有明確的約定,故“劉星自行將車騎回服務區內,應當退還調度費”說法錯誤,排除①;單車所屬公司劃定服務區的規定已提前向劉星推送,并沒有違反誠信原則,②錯誤。易錯提醒:混淆違約金和定金。違約金以違約為生效條件,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為發生后才進行給付。定金以預約先付為條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變式2 甲公司根據乙公司的布料促銷廣告信息,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布料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先付定金4萬元,4月15日前到貨,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6萬元。由于該布料比較緊俏,乙公司直到4月18日才把貨備齊,期間未跟甲公司進行溝通。后在送貨途中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晚幾小時才到達甲公司,被甲公司拒收。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乙公司布料促銷廣告屬于要約邀請,具有法律約束力②乙公司違背了全面履行原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③乙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間交貨延遲,可以免責④甲公司有權要回定金,并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6萬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乙公司布料促銷廣告屬于要約,①說法錯誤。乙公司違約,所以要承擔違約責任,②說法正確。乙公司交貨延遲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布料比較緊俏,不屬于不可抗力,不可以免責,③說法錯誤。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本案適用的是違約金條款,④說法正確。課時精練一、選擇題1.劉某與張某是關系要好的同學,李某是劉某的親戚。李某購買新房后,劉某向李某介紹張某為其裝修新房。裝修完畢,李某因資金緊張,剩下一萬元的裝修尾款沒有支付。因為是自己介紹的,劉某便向張某承諾“這一萬塊錢你放心,他要是不給你,我都會給你的”。后來,李某遲遲未支付尾款,張某便找劉某要賬,劉某拒不承認作出過承諾,張劉二人對簿公堂。從這一事例中我們得到的啟示是( )①“立字為據”有必要,生活中應樹立合同意識②“空口無憑”無依據,口頭合同不受法律保護③“白紙黑字”效果好,口頭合同生糾紛舉證難④口頭合同是常見合同形式,適用范圍較為廣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口頭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同樣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與書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②說法錯誤。口頭合同通常用在一些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是常見合同形式,但適用范圍并不廣泛,④說法錯誤。2.2022年3月,某市N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蘇某與其妻子分居(未離婚)一年以上,蘇某與W婚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蘇某以單身的身份接受婚姻介紹服務。后來蘇某與妻子感情和好,蘇某要求W婚介公司退回款項無果,遂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區人民法院判定協議無效,W婚介公司退回所有服務款項。該合同無效的原因可能是( )①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②蘇某違背了全面履行原則③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完備④合同內容違背了公序良俗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合同全部無效后不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無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終止履行,過錯方返還財產或折價賠償,非過錯方根據實際情形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蘇某有權不履行合同,②錯誤。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完備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全意思表示,③不是該合同無效的原因,排除。3.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購買10噸“紙袋85#富士蘋果”的函件,價格為7.00元/千克,要求乙公司在10日內答復。2022年3月5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將價格提高到8.00元/千克。2022年3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價要求,當日乙公司收到回函。關于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公司發出購買“紙袋85#富士蘋果”的函件屬于有效合同的要約②乙公司提價1.00元/千克構成對要約的實質性變更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價要求屬于承諾④該買賣合同成立時間為2022年3月5日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乙公司的回函對甲公司的要約內容作出了實質性變更,使得甲公司發出購買“紙袋85#富士蘋果”的函件要約失效,所以不屬于有效合同的要約,①錯誤。承諾到達要約方時生效,因此該買賣合同成立時間為2022年3月7日,④錯誤。4.某超市向A和B發出信息稱:我超市急需櫻桃1 000千克,如有,請盡快通知我,我將派采購員前往驗貨并購買。B及時回信,提供品種及價格信息,并將1 000千克櫻桃運往某超市,卻被超市告知已與A簽訂購銷合同。三天后,A發信息給某超市,因近兩天下雨,所購品種櫻桃不能按期交貨,需要推遲半個月,可以供應其他品種的櫻桃。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某超市發出的信息是要約邀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②B的回復是承諾,與某超市的合同成立③下雨屬不可抗力,A不用承擔責任④合同一旦生效,未經協商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內容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案例中,某超市發出的信息屬于要約邀請,B的回復是要約,而非承諾,與某超市的合同并不成立,②錯誤。下雨屬于可預見、可避免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因素,并不屬于不可抗力,A須承擔責任,③錯誤。5.甲去超市購物,將裝有首飾、現金的挎包存放在超市存包處,后領包時發現包已丟失,索賠時該超市以“存包處《存包須知》明示:無論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價值,若遺失,每件酌情補償5至10元”為由,只愿意賠償10元。另悉,該《存包須知》貼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則( )①該《存包須知》屬于格式條款②該《存包須知》未訂入合同③該《存包須知》屬于合同的一個條款,但該條款無效④該《存包須知》屬于合同的一部分,有效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答案 C解析 《存包須知》屬于當事人為了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屬于格式條款,故①入選,②不選。該格式條款在顧客存包時能夠清楚了解,應認為訂入商場與每個存包顧客之間的存包保管合同中,但該格式條款明顯免除了超市保管的義務,加重了顧客的責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因此該條款無效,故③入選,④不選。6.25歲的王某將自己的平板電腦賣給了與自己一同打工的鄰居——16周歲的李某,雙方約定價款為2 000元。當天李某便付給了王某2 000元,同時把平板電腦拿走。李某的父母得知后堅決反對。第二天李某將該電腦退還給王某,并要求王某退還2 000元。王某不同意,雙方產生糾紛。本案例中( )A.王某與李某合同成立,因為雙方已完成要約與承諾B.王某與李某合同不成立,因為沒有訂立書面合同C.王某與李某合同有效,因為電腦的所有權已經轉移D.王某與李某合同無效,因為李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答案 A解析 合同既有書面合同,也有口頭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都是成立有效的,B說法錯誤。合同有效的條件是完成要約與承諾,而不是所有權已經轉移,C說法錯誤。16周歲的李某已經開始工作,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D說法錯誤。7.某村民委員會出售該村村口部分房屋,不屬于房屋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崔某,與該村村委會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后因崔某未能按時交齊購房款,村民委員會希望能夠與崔某解除合同。崔某不同意,雙方鬧上法庭后,人民法院判決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人民法院判決的理由是( )A.房屋買賣合同不是雙方自由意志的表達B.房屋買賣合同沒有采用書面的合同形式C.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出現了違反法律情形D.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違約情況答案 C解析 崔某與村委會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自由意志的表達,排除A。崔某不屬于房屋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購買此房資格,是違規操作,而不是房屋買賣合同沒有采用書面的合同形式,而且“與該村村委會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說明房屋買賣合同可能采用了書面的合同形式,B排除。崔某與村委會的房屋買賣合同自始無效,而不是因為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出現違約情況而無效,D錯誤。8.B公司向A公司供應施工石料,雙方口頭約定,未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一年后項目完工,雙方因石料單價發生爭議,A公司認為應按當地石料信息價90元/方,B公司認為供應石料時,當地石料供不應求,市場價格較高,應按當時結算價150元/方,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若A公司拒不支付B公司費用,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②雙方之間的合同屬于金額大、履行期限長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③雙方口頭約定,且B公司履行了約定,因此產生了合同④A公司與B公司未簽訂書面合同,約定不受法律保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C解析 如果沒有履行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侵權責任,①表述錯誤。A公司和B公司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是雙方口頭約定產生了合同,且B公司實際履行了提供施工石料的行為,因此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④錯誤。9.胡某購買張某正在出售的一套學區房。雙方談妥價錢簽訂書面合同,約定一個月后辦理產權登記。次日,房東張某將同一套房賣給朋友錢某。為少繳稅款,合同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半個月后,張某意外去世,其唯一繼承人小張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這套房賣給李某,并完成產權登記手續。次月,錢某和胡某均要求小張辦理產權登記。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胡某與張某的合同有效,可以主張違約處理②錢某與張某的合同有效,可以主張繼續履行③小張與李某的交易有效,李某獲得所有權④該案件中各法律關系的客體均為學區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錢某與張某偷逃稅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不可以主張繼續履行,故②錯誤。該案件中各法律關系的客體均為學區房的買賣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不是學區房,④錯誤。10.2022年2月8日,歐某在某游戲大廳掛出游戲賬號及游戲裝備信息的出售信息,并留下了社交賬號,潘某意欲購買,便添加了歐某的好友。之后,歐某通過聊天、試登錄賬戶等方式獲取潘某信任,潘某通過社交賬號向其轉賬5 000元。歐某收到款后沒有將游戲賬號發給潘某,卻將其好友拉黑。潘某意識到被騙遂報案。在此案件中( )①歐某屬于要約方,潘某屬于承諾方②如雙方交易成功,買方所有權的取得應依照法律規定登記③雙方交易的聊天內容可視為雙方訂立的書面合同④潘某應承擔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的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如雙方交易成功,以交付為標準,②錯誤。歐某應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停止侵害屬于一種侵權責任,④錯誤。11.因項目停工、房地產開發商沒有辦法按合同期限交樓。多次維權無果,某樓盤業主要求項目方須在2022年10月底復工,否則將在2022年11月強制停貸(指購房者主動停止還房貸),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并強調強制停貸造成的損失由所有違規房貸的銀行、資金監管不力的政府相關單位、轉移資金的房地產公司等相關利益方共同承擔。對此現象,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銀行享有對購房者的債權②銀行依據合同約定對房子享有質權③業主可以單方面停止合同的履行④開發商延期交房,業主可以提請違約金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質權一般指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所以銀行依據合同約定對房子享有抵押權,不是享有質權,②錯誤。合同訂立后,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單方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業主不可以單方面停止合同的履行,③錯誤。12.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下列對定金的認識正確的有( )①如果合同當事人約定違約金,守約方提出請求時,無須再就損失的計算承擔舉證責任②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③合同履行過程中,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④合同履行中,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①是對違約金的解釋,不是對定金的認識,與題意不符。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②錯誤。二、非選擇題13.閱讀材料,回答問題。2022年1月,按照某公園年卡辦理流程和使用說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職工李某花600元購買了年卡。根據店堂告示規定,李某一年內可憑年卡和身份證無限次入園游覽。3月,該公園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過手機短信告知李某入園方式將變更為人臉識別,要求其配合進行人臉激活。李某認為人臉數據屬個人敏感信息,不愿變更,因此無法入園。該公園認為已通過告示和短信告知了變更,李某應按協作履行原則進行人臉激活后入園。李某多次與公園協商無果后,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按原方式入園,并由公園支付無法入園期間的年卡費用和往來公園交通費。李某的主張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請說明理由。答案 李某的主張能得到法律支持。法律要求有約必守、違約有責。李某購買公園年卡是雙方訂立的有效合同,雙方意思不僅表示真實,而且內容合法,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公園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增加人臉識別入園條款,構成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李某可以要求公園繼續履行合同,并賠償損失。法律保護個人隱私權,個人信息與隱私權密切相關,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人臉識別涉及敏感的個人信息,且不是入園必須提供的信息,公園的做法不當。14.閱讀材料,回答問題。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會的共識。鏡頭一 小華去超市購物,從貨架上拿了兩個水杯,然后在收銀臺結賬走人。小華和收銀員全程未發一言。鏡頭二 某商家在現場營銷中口頭聲稱,集夠一定數量的“贊”可兌換禮品。小羽參加了該活動,結果與商家聯系兌換禮品時,商家卻稱“一個月后兌換”,后又以“禮品兌換完畢”為由拒絕履行承諾。鏡頭三 周某與李某是郵票收藏愛好者,雙方通過電子郵件簽訂了1980年猴票的買賣合同,但忘記在合同中明確郵票的交易價格,后來雙方因此產生了爭議。圍繞以上三個鏡頭,同學們在討論中產生了以下問題:鏡頭一中合同訂立是否完成?鏡頭二中涉及的合同形式是否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鏡頭三中當事人為什么會產生爭議?結合法律與生活相關知識,從以上問題中任選兩個進行解答。答案 鏡頭一:合同訂立完成。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小華購物的過程中,超市貨架的價簽中標示水杯的單價,這是超市發出的要約,小華從貨架上拿走兩個水杯并結賬的行為,屬于對超市的承諾,因此,合同訂立完成。鏡頭二:當事人是以口頭約定的形式訂立的口頭合同。口頭合同的缺點是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舉證、不易分清責任。發生爭議時,采用口頭形式的當事人必須舉證證明合同關系的存在及合同的內容,否則會影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甚至會影響合同的成立。鏡頭三:履行合同的關鍵是明確合同內容。合同缺少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違約責任等內容時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內容時,合同當事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或者根據法律規定解釋合同,補全意思表示。鏡頭三中的周某與李某因為對合同履行中的要素考慮不周,從而導致當事人約定的意思表示不完整,屬于合同內容不完整,因此,導致雙方就合同的履行產生分歧。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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