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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課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 導學案(含答案)2024屆高三統編版(2019)必修中外歷史綱要上一輪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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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課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 導學案(含答案)2024屆高三統編版(2019)必修中外歷史綱要上一輪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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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課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
【復習目標】
1、從隋唐新制度的建立總結出制度創新是歷史演進的一種常態,是推動國家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不同時期的政治制度體現了不同時期的歷史需求,從唯物史觀角分析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動力。
2、通過本課學習掌握選官、中樞機構及賦稅等制度的創建、發展及完善,從歷史沿革的角度構建時空觀念,從整體上把握中國古代制度的變遷,并運用相關史料從當時的情境和歷史的角度論述新制度創立的重要性。
3、從宏觀上把握隋唐時期為維護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所作出的制度變革和歷史貢獻,加深對國家的認同感,培養學生的愛國精神。
【知識梳理】
選官制度
1.察舉制
(1)概念:為了適應國家統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選拔官吏的制度,名為「察舉制」。察舉是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的制度,也叫「選舉」
(2)科目:察舉科目很多,有孝廉、秀才、明經、明法、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孝悌力田等不下十幾種。
(3)標準: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為先,在學問上則以「儒學」為主。
(4)特點:由下而上推薦人才,輔以考核(方式);多科目選拔,孝廉為主(科目);注重德行,儒學為主(標準)
(5)演變:東漢注重孝廉一科,主要根據人才在地方上的聲望,稱為鄉舉里選(清議),后被官僚家族支配,門望稱為主要依據。
(6)評價:
積極:察舉制有利于中央集權(在察舉制下,察舉權雖下放到地方,但官吏任免權最終由中央掌握,中央仍可自由委派官吏);察舉制有利于招徠各類人才,提高官員的素質;推動了儒學的傳播。
消極:察舉制在其后期,弊端日益嚴重。到東漢中后期,地方選舉權被少數公卿大臣、名門望族所控制。出現“選舉失實”“名實相悖”的問題。
【拓展】陽嘉新制
東漢順帝陽嘉年間,尚書令左雄改革察舉,由三公府對孝廉分科考試,“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隨后由尚書省在端門復試。就在這個變遷中,察舉制呈現了向科舉制進化的跡象。“以德取人”注重德行,依賴舉主的了解和社會輿論;“以能取人”注重吏能,依賴于“試職”的工作檢驗。而這個陽嘉新制,后人稱為“試文之法”,它是“以文取人”的,依賴于對某項知識——經術和箋奏的考試。
——吳宗國《中國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2.九品中正制
興起背景:
①漢代察舉制逐漸由權門勢家操縱選官,把持察舉的結果,干擾了人才選拔,流弊百出。②東漢末年社會動蕩,人口流動頻繁,察舉制所依賴的鄉里清議失去社會基礎。③自曹操開始,嘗試新的選人方法,曹丕頒制九品中正制。
概況
選官方式:中央委任中正官為各地人才評定方式等級,共分九等,朝廷按等級高低授予官職。
選官標準:從初創時期的重視家世、道德和才能,演變為西晉時期主要看重家世。
衰落:
①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士族沒落,九品中正制難以為繼。②隋朝時,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
影響:
積極影響:①繼承兩漢鄉里評議人物的傳統,初期起到選拔人才的作用。②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吏治清明。③將評議權收歸中央在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
消極影響:后期逐漸成為維護士族特權的工具,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是門閥土族形成的重要標志之一。
2.科舉制:
(1)背景:①隨著士族的沒落,九品中正制不適應政治和社會的需要。②隨著經濟的發展,庶族地主勢力壯大,他們要求相應的政治地位,希望能夠參與國家政權的管理。③中央政府為打擊門閥士族在政治經濟上的特殊地位,加強中央集權。④統治者重視選拔人才,擴大封建統治的階級基礎。
(2)演變:
(3)自主備考——自由報名——分科考試——中央銓選
(4)評價:
利:①破除了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情形,擴大了統治基礎,促進社會階層的流動。②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權力由世家大族手中收歸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③將讀書、考試與做官聯系起來,提高了官員的素質和行政效率。④有益于社會形成重學的風尚。⑤使官員選拔變得更加公平公正,促使選官制度逐漸成熟。⑥促進儒家文化的傳播,唐詩的繁榮。⑥對西方文官制度形成產生積極影響,推動世界文明進步。。
弊:①科舉制選拔標準單一,壓一個性發展。②用儒學作為考試標準,忽視實用性學問,不利于科技的創新發展。③片面應試,嚴重禁錮了人們的思想,不能與時俱進。
【拓展】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演變趨勢
(1)主要標準由家世、財產、門第逐漸發展到以才學為主。
(2)選拔方式從推薦到考試,漸趨嚴密、科學。
(3)標準逐步趨向公開、公平、客觀。
(4)歷代選官制度在執行初期大都起到了鞏固統治的積極作用,后期逐漸影響和阻礙社會的發展。
【任務驅動】
任務一:探究魏晉隋唐的選官制度
1.魏晉選官
探究1:結合所學,解讀圖片中蘊含的歷史信息。
2.隋唐科舉
探究2:年鑒學派所強調的“ 用多元的時間、空間、人類、社會、經濟、文化及事件諸領域的事實來說明社會歷史的結構”。結合你對上述知識結構的理解,任選三個角度進行解讀。
【拓展】名家論史
錢穆認為,科舉制度自唐以下一千年來,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社會一條主要骨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價值與意義。總結來說,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第一,其意義在于采用客觀標準選才取士,由社會參與政府,這被認為體現了一種直接民權,從而促進了政權的開放。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公平,防止徇私舞弊;另一方面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使得貧民獲得上升的機會。第二,應試者懷牒自舉,公開競選,打破了門閥貴族對政治權力的壟斷,有利于促進社會階級的消融,中國社會上再無固定之特殊階級出現。第三,營造了崇尚讀書的社會風氣,促進了社會文化的繁榮和發展。第四,吸引了大眾對政治的關注和興趣,提升愛國意識,有助于鞏固政權。第五,聚各地士子赴中央會試,有助于地方文化與情感的互通交流,有力地促進國家民族的團結。
科舉制度不僅締造了中國的社會、文化和政治結構,同時也影響了歐美文官考試制度。錢穆指出,“自東西交通,我國的考試制度最開始被英國東印度公司借鑒以選拔職員,之后被英國政府采納,逐漸演變成其文官制度,后來又影響到美國”。并認為此項制度顯然可成為現代潮流世界性制度的一部分,應當予以重視。錢穆對科舉地位的看法頗有遠見,他不僅能看到制度本身的作用,還能突破疆域限制,站在更廣闊視角指出科舉對世界文明的重要貢獻,肯定科舉作為人類歷史遺產的重要價值,這是錢穆作為一代知識分子文化自信的重要例證。
二、三省六部制
1.沿革
1.魏晉南北朝:三省制,尚書臺改稱尚書省,與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三省,它們共同執掌輔助決策和執行等權力。
2.隋唐時期:三省六部制
(1)確立:隋文帝時,中央正式確立了三省六部 制。
(2)分工: ①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②門下省——負責審核詔令,有不妥者駁回;③尚書省——負責執行。下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3)趨勢:唐太宗時常給品位較低的官員以宰相名號,擴大任用宰相的范圍。宰相會議召開的地方叫政事堂 ,后改稱為中書門下。政事堂的設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現了一體化的趨勢。
(4)特點:相權三分、職權分明、加強皇權、節制君權。
相權三分:中書省起草政令,門下省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政令,這樣既能互相制衡,又能分工合作,從而提高行政效率。
職權分明:三省職權按行政程序劃分,一切政令從起草(中書省)、審核(門下省)至執行(尚書省),都經由三省處理。
加強皇權:分散了宰相的權力,并使他們互相牽制;同時,尚書省下設六部,推進了部門牽制與機構運轉。
節制君權:皇帝所頒政令,未經政事堂通過,不能施行,以相權節制君權,可彌補君主才干的不足,有利于減少皇帝獨斷造成的決策失誤。
(5)評價:
①三省分工明確,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決策失誤
②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
③君主專制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三省的制約。
④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標志著古代官僚制度的成熟。
【拓展】對比分析三公九卿制與三省六部制的異同
三公九卿制 三省六部制
不同點 時代不同 確立于秦,盛行于漢。 確立并完善于隋唐時期。
內部結構不同 綜合性的中央行政制度,將行政、軍事、監察等權力融為一體。 集決策、審議、執行為一體的中央行政制度。
丞相的權利和地位不同 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有相對獨立的決策權、審議權和行政權。 三省長官都是宰相,三省相互牽制,相權一分為三,分工明確,行政效率提高,皇權加強。
相同點 都對中國古代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都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加強的表現;都直接受制于皇帝,對皇帝負責。
【任務驅動】
任務二、認識隋唐中樞權力體系的演變
材料 貞觀初年,太宗簽署了中書省起草的關于征點十八歲以下男丁為兵的敕文,下發到門下省。當時擔任給事中的魏征, 堅持不肯署敕, 這個命令最終無效。?? —黃宗國《中國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探究3.魏征為什么敢說“不”?對材料中的歷史現象,進行合理解讀。
【拓展】名家論史
中央政府設政事堂,作為宰相的議事機構,一切重大事務,都要由政事堂會議討論,經皇帝批準后頒行。三省的首長:中書令(中書省)、待中(門下省)、左右仆射(尚書省),都是宰相,以后凡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其他官員也是宰相,他們都帶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等銜,所以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宰相多至一二十人。唐代中央官制的特點在于,相權較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主專制;又因宰相是政事堂集體議事,三省又互相牽制,避免了個別宰相專權……唐初,完備了隋朝的三省制度,皇帝與三省互相制約,共同治政,構成了相對和諧的政治體制。
——樊樹志《國史概要》
三、賦稅制度
1.魏晉時期——租調制
(1)主要內容
①魏晉時期,按戶征收糧和絹帛
②北魏孝文帝改革,頒布均田令,為適應均田制,保證國家賦稅的征收,規定一夫一婦每年納粟為租,納帛或布為調。成年男子負擔一定的徭役。
(2)特點:以定額田租代替漢代的定率田租,以戶稅代替漢代的人頭稅。租調制的田租額較低,而且租額固定,增產不增租;戶調以戶為單位,增人不增調。
(3)影響:許多小農返回故里,積極務農,精耕細作,使中原地區的農業生產有所恢復。
2.唐代賦稅制度
(1)唐初——租庸調制
①主要內容:除租、調外,男子服徭役的期限內,不去服役可以納絹或布代役,叫作“庸”。
②積極影響
A.規定了農民負擔的上限,改變了原先賦稅混亂的狀況,減輕了農民負擔。
B.以庸代役保證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有利于促進農業的發展,政府的賦稅收入也有了保障,同時也緩和了社會矛盾。
【拓展】租調制和租庸調制的局限
以人丁為計征對象的租調制和租庸調制的基礎是均田制,勞動者能占有一小塊土地,從事生產勞動,按人丁計征才有可能。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壞,農民喪失土地,這種以人身為本的賦稅制度就不可能維持。
(2)唐中后期——兩稅法
①背景: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政府財政收入銳降。
②主要內容
A.每戶按人丁和資產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
B.一年分夏季和秋季兩次納稅,故曰“兩稅法”。
③特點:不再按丁征稅,改為按資產和田畝征稅。
④積極影響
A.兩稅法簡化了稅收名目,有利于減輕人民的負擔,緩和社會矛盾。
B.兩稅法擴大了收稅對象,有利于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C.兩稅法“惟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有利于改變貧富不均的現象。
D.由“舍地稅人”到“舍人稅地”方向發展,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E.兩稅法關于定稅計錢、折錢納稅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
⑤消極影響
A.土地兼并越來越嚴重。
B.大地主隱瞞財產,向農民轉嫁負擔。
C.政府增加許多苛捐雜稅,農民負擔更嚴重。
【任務驅動】
任務三 認識唐朝賦稅制度的演變
探究4:庸需要納布帛還是銀兩?
材料一 《舊唐書》卷四十· 食貨志上:每丁歲入租栗二石,調則隨鄉土所產續、絹、施各二丈, 布加五分之一, 輸絞、絹、施者兼錦三兩, 輸布者麻三斤。凡丁歲役二旬, 若不役則收其庸, 每日三尺”
《唐六典》:“凡金銀寶貨紋羅之屬皆折庸調以造焉”。
(1)關于“庸”的形式,兩個文獻記載有何不同?
材料二 出土于關中的懷集庸調銀餅
“洊安具開元十九年庸調観十兩專知官令彭崇嗣典梁誨匠王定”,“懷集縣開十(開元十年)庸調銀十兩專知官王問樂典陳友匠高童”
注:懷集,為唐嶺南道懷集縣,是當時重要的產銀、用銀地區。
(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述發現懷集庸調銀餅的意義。
探究5.對比租庸調制,指出兩稅法的進步性。
賦稅制度 租庸調制 兩稅法 進步性
實施背景 均田制推行 均田制逐步崩潰 無
征稅總額 稅額固定 量出為入
征稅標準 人丁 財產
征稅項目 田租、戶調、力役、雜稅 戶稅、田稅
征稅對象 授田農民 不分主客農商
征稅次數 一次 夏秋兩次
三、其他制度
1.地方官制
隋朝:在地方上,隋文帝撤銷了郡一級建制,改地方行政州、郡、縣三級制為州、縣兩級制,又合并了一些州縣,裁汰冗員,消除了過去層次、機構過多的弊端,改善了吏治,節省了開支。后來還規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都由吏部任免,每年進行考核。州縣佐吏三年必須更換,不得連任,而且不許用本地人,必須用外地人,這改變了秦漢以來地方官自聘僚屬的慣例,防止了本地豪強地主壟斷地方政權,進一步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唐朝:州縣和道 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與隋朝基本相同,仍為州縣兩級制。州的長官為刺史,縣的長官為縣令,縣下設鄉,鄉下設里。唐太宗時,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全國劃分為十個監察區,稱為道。時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唐玄宗時,又分全國為十五道,每道設采訪使一人,督察所屬州縣。
唐玄宗時期設置節度使,掌握地方軍事、行政、財政、司法等大權。安史之亂以后,發展成為地方割據勢力,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
2.監察諫議
門下省也是我國唐代主要的諫議機構, 對于皇帝的行為舉止進行制約和監督, 在客觀上維護百姓的利益。
一臺即御史臺,掌監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參預大獄的審訊。五監即掌文教的國子監、掌皇家手工業生產的少府監、掌土木工程的將作監、掌制造軍器的軍器監和掌水利建設的都水監。
唐太宗時,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全國劃分為十個監察區,稱為道。時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唐玄宗時,又分全國為十五道,每道設采訪使一人,督察所屬州縣。
3.法律制度
(1)概況:唐朝重法治:①律在唐初經過多次刪繁就簡,②唐高宗永徽年間,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頒布《永徽律》。后來,唐高宗又命人對律文逐條解釋,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議》;
(2)特點:⑴唐朝法律體系完備;⑵中華法系至唐代確立;⑶禮儀法典化,禮、法結合(德主刑輔,禮法結合);⑷影響深遠,唐律對后世和鄰國有重大影響。
(3)影響:《唐律疏議》是我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此后,歷代王朝大多以此為藍本創制自己的法律。
附:《唐律疏議》的特點
(1) 以刑為主, 諸法合體
唐律雖然基本為刑法典, 但諸法合體的構架也含有民事、行政、和訴訟的法律條款。雖然其內容主要還是以懲治各類犯罪的律文為主, 但同時也涵蓋了唐代社會政治、經濟、軍事、婚姻、家庭乃至個人等各個領域, 對社會關系, 家庭活動實行全面調整。
(2) 依禮制律, 禮法合一
由漢迄唐關于依禮制律, 禮法合一、綜合治國的理論一直在延續和發展。唐律在名例律中提出“昏曉陽秋”的自然現象, 來比喻德禮與刑罰相輔相成, 聯系密切, “德禮為政教之本, 刑罰為政教之用”, 兩者是不可分離的。
(3) 科條簡要, 繁簡適中
唐高祖時便強調立法要簡約, 使人易知。因此《唐律疏議》實行“畫一之制, 減而易從”的原則, 定律十二篇500條, 用語簡約易知且“詳慎而行之”, 并以疏議賦予律文之后, 采用多種形式和方法進行解釋, 為后世所繼承。
(4) 寬仁慎刑, 刑罰適中
唐朝建立之初, 統治者從總結隋朝滅亡的經驗教訓中發現“不以官人違法為意”, “法令尤峻”是導致“人不堪命, 遂至于亡”的重要原因, 并以此為鑒。唐太宗針對唐朝的立法提出“以寬仁治天下, 而于刑法尤慎”的思想。
【真題賞析】
1.(2020.1·浙江高考·4)唐朝自太宗時起,有了以他官為宰相的記載。一些官員以“參議朝政”“參知政事”等名號預宰相事;一些元老重臣則以“平章事”或“同三品”等名號參與決策。唐代的宰相是一個集體,宰相議政辦公的地方就是政事堂。政事堂的設立,反映了
A.相權有所分散 B.官僚政治趨向貴族化
C.“外朝”參議要政 D.政治決策走向透明開放
2.(2020·山東高考·3)表1為唐代翰林學士的起源和演進概況。它反映了唐代
表1
時 期 概 況
高祖,太宗時期 設立文學館,弘文館等學士,備君主顧問
高宗、武后時期 學士開始參與決策事務
玄宗時期 開元初,設翰林待詔,后改為翰林學士,建立學士院,專掌最機密的詔令起草,正式參與朝政決策
A.翰林學士逐漸控制了決策權 B.文官地位日益提高
C.三省六部制漸趨成熟 D.朝廷內部權力的再分配
3.(2019·江蘇高考·3)唐代詩人劉得仁系皇親國戚,其兄弟為達官顯貴,而他“出入舉場三十年,竟無所成”;唐宗室子弟李洞屢考不中,竟想去皇陵哭訴。兩人的經歷反映了唐代(  )
A.科舉考試不重考生詩才 B.選官制度阻斷貴族入仕
C.中央政府剝奪宗室特權 D.科舉取士體現公平公正
4.(2019·海南高考·2)五代時,有人贊揚科舉制度說,無論貧寒之家還是王孫公子,“莫不理推畫一,時契大同”。他強調的是,科舉考試(  )
A.實現王公子弟與百姓平等 B.改變了社會階層結構
C.體現了公平的選拔原則 D.促成了國家統一
5.(2018·江蘇高考·3)有學者認為,唐代前期中央各級行政機關以及地方諸道州府,行政上皆承受于尚書省。“有事皆申尚書省取裁聞奏,不能徑奏君相;詔令制敕亦必先下尚書省詳定,然后下百司。”由此可見,尚書省(  )
A.剝奪中書與門下省的權力 B.擁有起草詔令制敕的職權
C.阻隔皇帝與各州府的聯系 D.成為全國行政運行的樞紐
6.(2018·全國Ⅱ卷高考·26)武則天時期,將中書、門下二省名稱分別改為鳳閣、鸞臺,通過加授“同鳳閣鸞臺平章事”頭銜,使低品級官員得以與鳳閣、鸞臺長官共同議政。宰相數量大增,且更替頻繁。這一做法的目的是(  )
A.擴大中書、門下二省的職權 B.為官員提供迅速晉升的機會
C.便于實現對朝政的全面控制 D.強化宰相參政議政職能
7.(2017·江蘇高考·3)唐初,三省長官都是宰相,后來發生了兩種變化:一是皇帝選拔中級官吏出任宰相;二是執掌行政職能的尚書省地位下降,與決策職能相關聯的中書省、門下省地位上升。這表明(  )
A.三省六部制基本上已被廢除 B.政府的行政效率極大提高
C.君權與相權的關系有所調整 D.中書省、門下省決策權擴大
8.(2016·全國Ⅱ卷高考·25)兩漢實行州郡推薦、朝廷考試任用的察舉制;經魏晉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變為自由投考、差額錄用的科舉制。科舉制更有利于(  )
A.選拔最優秀的官吏 B.鑒別官員道德水平 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社會文化水平
9.(2015·北京高考·13)某朝官員王鍔通過賄賂企圖兼任宰相。皇帝同意了王鍔的請求,并下詔“鍔可兼宰相”。時任給事中的李藩行使職權,駁回詔書。由此推斷,給事中隸屬于(  )
A.唐朝的門下省 B.宋朝的樞密院 C.明朝的內閣 D.清朝的軍機處
10.(2015·四川高考·2)“中書、尚書令在西漢為少府屬官,在東漢亦屬少府,雖典機要,而去公卿甚遠。魏晉以來,浸以華重。唐遂為三省官長,居真宰相之任。”這段話意在指出(  )
A.漢代少府份屬九卿,位尊權重 B.唐代中書令和尚書令是真宰相
C.中書令和尚書令地位逐漸提高 D.三省制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過程
11.(2015.10·浙江高考·33)讀史閱世,提升歷史學科素養。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 關于科舉制,學術界有不同的認識:①以往流行的看法認為,以科舉考試為目的的應試教育,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扼殺了創新精神。②20世紀末葉,一些學者發現以前對科舉制的看法,過于簡單化。放在古代的歷史上考察,它打破了社會、階級之間不可跨越的鴻溝,使平民子弟通過苦讀,也有可能成為狀元、榜眼、探花。儀憑這一點,都應該為它譜上一曲贊歌。 ——選自李伯重《八股之外》等
在歷史的變遷中,科舉制留下深刻的烙印。對材料中的兩種看法,您更傾向于哪一種?請結合所學談談自己的認識。(只列觀點,不說理由不得分)
12.(2013·全國Ⅱ卷高考·45)(15分)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前期,繼續推行北魏以來的“均田制”。在此基礎上,實行租庸調制,“有田則有租(田租),有家則有調(納絹布等),有身則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則納布帛等代替)”。庸和調在整個國家財政中占據重要地位。唐中期以后,隨著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劇,均田制急劇崩壞,租庸調制難以維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襲世資,家累千金者,乃薄賦之;又有年齒已壯,而身居窮約,家無置錐者,乃厚賦之,豈不背謬!”百姓舉家逃亡,規避賦稅,被稱為“客戶”。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兩稅法:以國家財政開支所需為總額,所謂“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戶在現居地登記,根據財產情況定戶等,按戶等高低交納賦稅,“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分夏秋兩季征收,“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郡縣稅三十之一”。結果“賦不加斂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虛實,貪吏不誠而奸無所取,自是輕重之權,始歸于朝廷”。每戶負擔并未增加,但國家財政總收入增加,對戶口的掌握也更為準確,“天下便之”。
——摘編自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等
(1)根據材料,概括指出兩稅法改革的背景。(6分)
(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兩稅法與唐前期的賦役制度相比有哪些積極作用。(9分)
【鞏固訓練】
1.(2021·廣東佛山順德區高三第三次教學質量檢測·3)在唐代,凡中書、門下發出的制、敕,均要經由尚書省發付中央諸司及地方州、縣;中央各政令機關有符、移、關、牒下達諸州者,也要經由尚書省發遣。這說明唐代尚書省(  )
A.限制了中央決策權的行使 B.成為國家行政管理的樞紐
C.履行了對各級官吏的監察 D.弱化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2.(2021·山東濰坊高三上學期期末·2)有學者認為,三省六部制就是決策、審議和行政權各自獨立,政令與施政相分離,在決策層面不是由哪一個部門單獨負責,而是由三個省共同進行,三省長官共同組成朝廷決策班子。這說明三省六部制(  )
A.加強了皇帝權威 B.鞏固了中央集權 C.實現了民主決策 D.有利于科學決策
3.(2021·廣東高三上學期調研考試·2)公元780年,唐朝實行兩稅法,規定:一年分夏季和秋季兩次納稅。每戶按人丁資產多寡繳納戶稅,按田畝多少繳納地稅,并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國家財政收入明顯增加。據此可知,兩稅法的實施(  )
A.新法加重農民的賦稅負擔 B.減輕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C.大商人必須納稅抑制了土地兼并 D.標志著征稅依據由人丁轉為財產
4.(2021·山東青島膠州高三上學期期中·4)唐前期,政府規定每位納稅者可授田總額為100畝,事實上納稅者實際擁有的土地面積往往比這要少很多,但每位納稅者的納稅數目都是固定的,并不考慮個人的經濟狀況。由此可知(  )
A.賦稅制度亟待做出重大調整 B.納稅者實際負擔較為沉重
C.租庸調制缺乏穩固運行基礎 D.均田制徒有其名并無其實
5.(2021·浙江暨陽聯誼學校高三11月聯考·3)科舉制在我國封建社會延續了約1300年,直到清末才被廢除。有學者認為,它的終結并不意味著其中合理因素與之俱亡,它所體現的許多觀念具有永久的生命力。下列項有關科舉制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其創立和完善加強了中央集權 B.公平公正原則 “具有永久的生命力 ”
C.保證專制政府行政人員的來源 D.是儒學教育官方化和制度化的開始
6.(2021·四川瀘州一模·27)下圖是魏晉時期九品中正制選拔人才的流程圖。據此可知該制度(  )
A.選拔程序公平 B.加強了中央集權 C.選拔標準僵化 D.擴大了選官范圍
7.(2021·江蘇連云港高三上學期期中·4)在唐代,凡遇軍國大事,照例先由中書舍人(中書省屬官)各擬意見,再由中書令或中書侍郎選定一稿,送經皇帝畫敕后,再須送門下省,由給事中(門下省屬官)復審;若門下省不同意,還得退回重擬。因此敕書必得中書、門下兩省共同認可才算合法。這一規定的重要意義在于(  )
A.強化了君主的決策權 B.提高了門下省的地位
C.擴大了官員的自主權 D.提升了政策的合理度
8.(2021·遼寧高三11月新高考聯合調研考試·1)《冊府元龜·宰輔總序》載:隋代以來,就有“或以他官參掌機事及專掌朝政者,并為輔弼”。唐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徵以秘書監參預朝政,其后或曰‘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由此可知,隋唐(  )
A.決策機制遭到了破壞 B.擴大了地方政治權力
C.重視地方官吏的選任 D.宰相專任制度被打破
9.(2021·百校聯盟高三11月教育教學質量檢測考試·4)唐科舉以詩歌作為取士的重要手段,很多當朝的歷史時事和典章制度都被用來命制成試詩題目。進士科考試詩賦,以聲律對偶定優劣,完全著眼于文字形式方面。唐朝此舉(  )
A.以提升儒生的文學素養為目標 B.旨在激發詩人創作熱情
C.為各階層士人入仕開辟了途徑 D.有利于文德政治的構建
10.(2020·河南鄭州三模·25)唐朝時,面對考生眾多而又要選拔人才的情況,主考官專挑那些生僻、容易混淆的偏題、怪題進行考查。“今之明經者,主司不詳其述作之意,每至帖試,必取年頭尾月,孤經絕句”。據此可知,當時的帖經考試(  )
A.提高了參加科舉的門檻 B.降低了科舉選才的公平性
C.影響了人才選拔的效度 D.加深了考生對經典的理解
11.(2020·山東濰坊二模·2)780年,唐朝實行兩稅法,規定:每戶按人丁資產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兩次納稅。據此可知,兩稅法的實施(  )
A.抑制了土地兼并 B.加重了農民的賦稅負擔
C.減輕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D.標志著征稅依據由人丁轉為財產
12.(2020·廣東汕頭高考三輪沖刺試題四·26)唐代科舉選官一般固定以吏部考功郎中或禮部侍郎為主考官,宋代則不是固定的,而是采取臨時差遣,年年不同,不常任,而且任何官員都可以充任(主考官),并另增派若干人,互相監督。這一變化(  )
A.有利于科舉選官的公平公正 B.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C.推動了官僚政治的發展完善 D.反映了文人的政治訴求
13.(2020·四川樂山三模·25)下表是關于唐代士人科舉報考資格的規定。這些規定的變化反映出(  )
初唐時期 學有所成的士人,自己可向所在州縣報考,經縣、州選拔參加科舉考試。
唐朝中期 需經過“戶部籍閱、結款通保”等諸多審查環節和流程,部分科目報考資格的要求越來越嚴。
唐朝后期 “舉人曾為官司可罰,雖有辭藝,長吏不得舉送,違者舉送官停職,考試官貶黜。”
A.國家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B.儒學衰敗刺激科舉變革
C.科舉成為入仕的唯一通道 D.唐朝的社會流動性加強
14.(2020·海南普通高中高考調研測試·3)下面為唐朝三省的位置圖(太極宮為皇宮)由圖中信息可推知,唐朝(  )
A.尚書省在三省中權力最大 B.三省之間的橫向聯系較松散
C.三省體制能有效制約皇權 D.中書門下兩省輔助皇帝決策
15.(2020·江西撫州高中畢業班教學質量監測·26)唐代科舉有公卷、通榜之制,參考學子以平日詩文成績和社會及政府先輩輿論來拔取知名之士,而不是專憑考試之一曰短長。但在宋代被廢止,并出現了糊名之制,所憑只是考試成績。這種變化反映出(  )
A.科舉制度更趨嚴密化、規范化 B.唐代寬松自由的社會環境
C.科舉逐步喪失人才選拔的功能 D.宋代僵化專制的制度設計
16.(2020·廣東中山高三上學期期末·3)據下表1可知,3世紀上半期(  )
表1漢魏統治階層社會成分的統計表(摘編自毛漢光《中國中古社會史論》)
大族 小姓 平民 合計
數量 百分比 數量 百分比 數量 百分比 數量
漢(196—219年) 38 20 19 5 74 55 131
曹魏(220—239年) 60 37 38 5 57 38 155
曹魏(240—264年) 74 41 59 36 24 3 157
A.門閥士族勢力受到抑制 B.漢代選官制制度得以延續
C.豪強地主壟斷人才選拔 D.社會階層的流動性減弱
17.(2020·山西晉城一模·4)下圖為西安大雁塔唐代進士題名帖。大雁塔位于陜西西安的慈恩寺中,為唐玄奘所建。唐朝新中進士,均在大雁塔內題名,故以“雁塔題名”代稱進士及第。雁塔下題名成為時人光宗耀祖的目標追求。對此解釋合理的是,唐代(  )
A.科舉取士的形式趨向于僵化 B.書法藝術受到士人推崇
C.科舉考試的社會影響力凸顯 D.文學素養影響科舉功名
18.(2020·天一大聯考“皖豫聯盟體”高三第二次考試·4)
表1
類別 士族 小姓 寒族 人數 總計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進士 589 71.0 109 13.1 132 15.9 830
明經 81 63.3 18 14.0 29 22.7 128
制舉 88 65.7 10 7.4 36 26.9 134
表1是唐代登科者出身分布表(小姓,是非士族的地主;寒族,是一般的平民;制舉,是皇帝臨時舉行并親自參與的科舉考試)據此可推知,唐代(  )
A.士族階層擁有科舉特權 B.官吏人才來源基礎擴大
C.家族地位決定著中舉率 D.國家選才側重政治素養
19.(2020·廣西桂林一模·25)唐朝定制是中書省掌草擬詔令,門下省掌審議封駁,尚書省掌承旨執行。后唐太宗發現中書省、門下省長官頗多齟齬扯皮之事,于是在門下省下面設政事堂,形成統一的中央行政決策機制,集體商議并處理軍國事務,由是鮮有敗事。這說明當時政事堂的設立(  )
A.擴大了封建君主的權力 B.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
C.解決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 D.緩和了各部門之間的矛盾
20.(2019·內蒙古呼和浩特高三質量普查調研·2)據統計,整個隋代“秀異之貢,不過十數”,唐代289年間,進士及第者平均每年只有22名,90%的官員還是因為門第和軍功入仕。說明隋唐之際(  )
A.用功讀書受到仕人的普遍冷落 B.門閥依舊掌握著對選官的壟斷
C.儒家思想遭到社會的廣泛排斥 D.科舉制只起著裝飾政治的作用
21.(2021·四川蓉城名校聯盟高三第一次聯考·42)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表4 中國古代賦役制度
時間 名稱 主要內容
春秋時期 初稅畝 規定不論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實際畝數征稅。
兩漢時期 編戶制度 漢政府把百姓編入政府戶籍,實行按編戶征收人頭稅、田租、徭役和兵役。(租以土地計, 較輕;人頭稅以丁計,較重)
唐朝 租庸調制 兩稅法 租庸調制:成年男子每年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量的租(田租,交納谷物),調(人頭稅,交納帛或布),以絹或布代替徭役為“庸” 兩稅法:每戶按資產交戶稅,按土地交地稅,取消租庸調和雜稅、雜役;分夏秋兩季征稅。
明朝 一條鞭法 將原來的田賦、徭役、雜稅等“并為一條”,折成銀兩,分攤到田畝上,按人丁和田畝多寡來分擔。
清朝 攤丁入畝 把丁稅平均攤入田畝之中,征收統一的賦稅。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中國古代史知識,圍繞“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自擬一個論題,并予以闡釋。(要求:論題具體明確,說明須史論結合。)
22.(2020·天津南開區一模·18)(8分)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據朱斌《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歷史流變》等整理
材料反 了對古代中國選官制度發展演變歷程的認識,對此認識提出你的修改建議,并說明理由。(要求:觀點明確,持論有據,表述清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第7課 隋唐制度的變化和創新
題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B D B C D B D D D C
題號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C A A D A D C B B D
21.【答案】
示例1:
論題:中國古代賦役征收的標準由人丁為主逐步向以土地財產為主轉變,直至取消了人頭稅。(3分)
兩漢時期的編戶制度和隋唐的租庸調制以人丁為主來征收賦稅,農民承擔的人頭稅很重,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為了逃避沉重的賦役,或庇護豪門,或成為流民,激發了嚴重的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唐朝中期實行兩稅法,以資產為主來征收賦稅,這符合土地集中和貧富差距大的社會現實。一方面使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同時也相對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擴大了征稅面,擴大了稅源,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但土地兼并越演越烈,農民負擔過重,而其人頭稅使隱瞞人口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清朝時期實行攤丁入畝,徹底廢除了人頭稅,這部分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有利于社會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同時隨著封建國家對勞動人民人身控制進一步的松弛,促進了我國人口增長;勞動者有較大的人身自由,推動了我國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的發展。(8分)
總之,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狀況及時作出調整,有效地緩和了社會矛盾,推動了經濟的發展。(1分)
示例2:
論題: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演變呈現出多種發展趨勢。(3分)
從征收的標準來看,以人丁為主到以資產為主,以兩稅法為標志,這有利于減輕農民的負擔,同時也使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從地租的形態來看,由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轉變,以一條鞭法為標志,賦役征銀既是中國商品經濟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反映又推動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代役方面來看,由必須服徭役和兵役到可以代役,以租庸調制的“庸”為標志,使農民勞動時間有了保證,有利于農業經濟的發展;從稅種來看,從繁多到簡化,以一條鞭法為標志,把原來的田賦、徭役、雜稅等“并為一條”,簡化了稅種,從而減輕了農民負擔。(8分)
總之,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越來越趨向公平,合理。(1分)
22.【答案】
等級 分值 答題情況(具體描述)
一 8—7分 修改建議觀點正確,理由論證充分(至少三個方面理由),表述清晰。
二 6—4分 修改建議觀點較正確,理由論證較充分(至少兩個方面理由),表述較清晰。
三 3—0分 觀點錯誤或無觀點,理由論證不充分(一個方面理由或無理由),表述不清晰。
【解析】觀察材料所給信息,結合古代中國選官制度從世官制—軍功授爵—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的發展歷程,可以補充九品中正制,運用九品中正制的相關史實說明理由;也可從舉孝廉的察舉制度下地方有一定的選官權,對材料“朝廷掌握官員任命權”進行修改,運用察舉制的相關史實說明理由,注意觀點明確,論證充分。
探究1:略
探究2:略
探究3:一方面唐太宗虛懷納諫。更重要的是跟魏征所擔任的職位—給事中有關。中書省的官員擬定完后, 需要呈給皇帝閱覽, 皇帝畫一“ 敕” 字。在皇帝簽署后, 仍然需要門下省的審議簽署, 給事中對下達的文書的不當之處有權駁正。門下省給事中擁有的封還皇帝詔書的職能, 有利于補救過失, 同時在一定程度上“ 加強了權力的監督, 抑制了皇權的膨脹”。
探究4:(1)略;(2)證實了《唐六典》等文獻有關庸調銀的記錄;豐富了有關唐代賦稅制度的歷史文獻;為唐朝賦役制度提供了寶貴的第一手材料。(8分)
探究5:保證了國家收入;放松了人身控制;簡化了稅收名目;擴大了納稅對象;減輕了農民負擔。
【真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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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傾向于①儒生因科舉而地位提升,但也成了專制政治的仆從。士人醉心功名利祿,導致專心從事科技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對薄弱。(4分)
傾向于②保證了政府行政人員的來源,為行政效率的提高創造了條件。促成讀書風尚,有益于形成重學風氣。以考選官,從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看,有一定合理性。(4分)
12.(1)土地兼并嚴重,戶口不實,貧富兩極分化,國家財政緊張。(6分)
(2)簡化了稅制,擴大了納稅面;朝廷收入增加;促進商品經濟發展;從以人丁為主到以財產為主,稅賦負擔相對公平。(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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