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1保障各類物權 教學設計【教學目標】1.法律規定保護財產權的原因2.物權含義及其構成3.物權基本原則4.所有權5.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教學重點】1.財產制度是一個社會得以穩定與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制度2.財產取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教學難點】1.質權和抵押權的區別2.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的區別【教學過程】導入新課上節課我們學習了如何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如何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及如何積極維護人身權利。這節課我們學習如何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新課講授出示目錄和題目第二課 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第一框 2.1 保障各類物權議題一:定分止爭——所有權探究一:戰國時期的《商君書》里有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表明古人對財產權的看法。書中記載:“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來上百人追逐;市場上有那么多兔子,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擅自去拿。這是為什么?思考:請說說你的理由。學生討論交流回答教師提示:展示答案;是因為其所有權未被人擁有,誰抓到,其所有權就屬于誰。由此可見,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從法律上對各種財產權利進行確認,這就是定分止爭。教師總結:議題一:定分止爭——所有權出示題目:一、定分止爭——所有權1.財產制度(1)含義: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財產關系(2)地位:是一個社會得以穩定與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制度。(3)意義:①有利于確定財產歸屬,并以此促進財產的流通使用。②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發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③國家通過不斷完善財產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思考:我國是如何保護財產權的?學生討論回答教師提示 :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①保護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②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2.財產權(1)含義: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2)物權①含義: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②種類:包括所有權、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3)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任意創設。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雖可移動,但移動就會損害其價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房子、樹木。物動 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存折、書籍、床、汽車思考:怎樣才能取得不動產、動產所有權呢?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3.所有權(1)含義: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2)分類:國家所有 文物、河流、礦藏等所有權集體所有 農村土地等私人所有 房子、車子等除法律特別規定某些財產只能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外,其余財產可以由各類主體享有所有權。(3)法律保護:①民法典規定了物權平等保護原則。②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③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4)取得方式①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對于房屋等不動產,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②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一般來說,所有人按照轉讓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思考】所有的動產是不是只要完成交付就可以取得其所有權 學生討論回答教師提示:展示答案:是的。對于動產,所有人按照轉讓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特別提醒:(1)價值較大的動產,如機動車、航空器、船舶等,其產權的取得、變更,通常也需要依法辦理產權登記。如果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動產善意取得制度:買方在不知情情況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應價格,同樣取得動產的所有權。(但是遺失物、贓物、埋藏物、失散的動物等脫離物不適合善意取得制度。)典例示范1趙某因急需資金,通過書面協議將自己的某品牌汽車以15萬元的低價轉讓給周某約定15天之后交付。但在交付之前,趙某又將該車以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不知情的蔣某,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我國法律,在這種情況下,該汽車的所有權屬于 ( )A.蔣某 B.周某 C.趙某 D.三人共有4、共有財產①含義: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對同一財產享有所有權,從而形成共有關系。②形式:a.以家庭為例,每個家庭成員可能有專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整個家庭則有共有財產;b.夫妻之間也存在夫妻共有財產;c.幾個人合伙從事經營活動,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財產。探究二:小汪的家在農村,后因父母進城開飯館,他跟著到城里上學。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買了一套商品房,在農村老家還有三間房和兩畝承包地。當地縣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農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小郝在全市中學生游泳比賽中榮獲200米自由泳冠軍、獲獎照片還被刊登在當地報紙上。但她后來發現,一家體育用品商店的燈箱廣告上印有那張獲獎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與同學就此事展開討論。思考:⑴小汪家享有哪些財產權利 ⑵小汪家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相應補償,為什么 學生討論回答教師提示:展示答案①小汪父母經營飯館的相關財產權利,商品房的所有權及該商品房所在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在農村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和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②小汪家有權要求獲得相應補償。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農民有權獲得合理補償。教師總結:議題二: 他物權1.含義:他物權是所有權之外的物權。學生討論交流2.分類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兩類。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分別對應的是物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1)用益物權:①含義:是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②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學生討論交流a.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我國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法律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b.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c.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權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在生活中,這項權利往往與房屋所有權相聯系。典例示范2某村村民王某15年前因在外地經商,將自己的住房轉讓給同村村民李某。后因身體原因,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養。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王某完全有權要求李某歸還原宅基地所有權②李某仍然可以長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③王某應向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申請一塊宅基地④當地縣(區)人民政府應依法駁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請A.①② B. ①③ C.②④ D. ③④學生討論交流[解析]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①錯誤;按照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一戶一宅,出賣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③錯誤;②④正確且符合題意。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第三百二十七條規定,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相關規定獲得相應補償。(2)擔保物權:①含義:為了確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他人財產上設立的物權。②分類:包括抵押權、質權等。③法律規定:財產的權利人可以將其財產(例如房屋、汽車、電腦、股票等)抵押或者質押。④享有的權利:債權人通過抵押、質押而在他人財產上享有的權利,就是抵押權、質權。思考:抵押權和質權的關系抵押權和質權是基于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以某種財產作為債權擔保時,就達成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抵押權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該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質權人則必須占有質物。抵押權通常針對不動產或價值較大的動產,而質權的對象通常是動產。學生討論回答教師總結:用益物權不是一種所有權,而是一種他物權,即權利人對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為目的的物權。基本特征:沒有所有權;不能處分;以利用物的使用價值為目的;以占有為條件。典例示范32021年4月,徐某向M公司購買價值20萬元的燈具并于當天取走,以自己的轎車作抵押擔保,約定2個月后付清所有價款。但2個月后,徐某仍未付款。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這兩個月中徐某仍有權占有和使用該轎車②徐某如按時還清價款則可重新取得該轎車所有權③M公司無權將該轎車折價④M 公司有權以該轎車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A.①② B. ③④ C.②③ D. ①④課堂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