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1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教學設計【教學目標】1.民事法律關系2.民事權利與義務3.民法基本原則【教學重點】1.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2.民法的基本原則【教學難點】1.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教學過程】導入新課:播放視頻《一分鐘讀懂民法典》新課講授: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一、民法的重要性1.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2.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3.它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民法典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二、民法調整的范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 和財產關系【名詞點擊】: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組織自然人:基于自然出生,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個人,是法人的對稱。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屬于營利法人,公立學校屬于非營利法人,政府機關屬于特別法人。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三、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主體、客體、內容。1、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類型:①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2、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所有權關系 物債權關系 行為知識產權關系 智力成果、商業標記。(專利、著作)人身關系 生命健康、姓名、名譽、榮譽等。3、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案例分析:小李在網上看中一款價格為1688元的羽絨服,賣家作出免郵和7天內無理由退貨的聲明,小李與賣家確認質量保證后拍下該商品。小李收貨后立即確認第三方支付。第二天小李拆開包裝仔細查看,發現新買的羽絨服有嚴重質量問題,便要求退貨。賣家同意退貨,但小李寄回羽絨服后賣家卻遲遲沒有退款。幾經協商無果,小李一氣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商家退款。請簡析本案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教師點撥: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主體:小李和賣家。客體:羽絨服。內容:小李的權利是收回貨款,義務是向賣家寄回有質量問題的衣服;賣家的權利是從小李處收回有質量問題的衣服,義務是退回貨款。探究材料:播放視頻《江歌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宣判》2022年12月30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生命權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與道德共同維護的核心價值。任何人因過錯侵害他人生命權,都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一審法院對于劉暖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認定,是依據法律規定作出的法律評判,也契合友愛互助的傳統,依法應予維持。網友評價:這是一份有情理、有法理的判決。教師點撥:1.法律角度:劉暖曦與江歌之間形成救助民事法律關系,江歌是施救者,劉暖曦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險引入者,劉暖曦未對江歌盡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是依據經過庭審質證的證據作出的對案件法律事實的認定。2.道德角度:在救助民事法律關系中,被救助者負有對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指引方向,更是中華民族助人為樂、知恩圖報優秀美德的內在要求。3.總:對江歌扶危濟困行為褒獎,對劉暖曦的背信負義行為予以譴責,是對我國民法基本原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國優秀傳統美德的遵循、闡釋和弘揚,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導功能的重要體現,應當予以肯定。四.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1.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2.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3.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探究材料:2021年3月,許某與陳某經協商,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許某將30萬元購房款支付給陳某,并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8月,許某與鄰居聊天時得知,有一名女子2020年在許某所購買的房屋中被謀殺。在與公安機關核實了解情況后,許某陷入恐懼,不愿在該房屋中居住。許某認為陳某在出售房屋時,未告知這一重要事實,導致其作出錯誤決定,要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并返還購房款,雙方因此發生爭議。思考:許某的主張合理嗎?說明你的理由?教師點撥:1.“兇宅”是民間的習慣叫法,已經深深進入了中國人的內心,是客觀存在并有一定合理性的。在法律層面上,這種合理的習俗在法律上可以歸為善良風俗,是受法律保護的。2.法官介紹,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之一,出售“兇宅”時,賣方應當將房屋內發生非正常死亡的事實作為重大信息告知買方。本案中,陳某在明知該房屋系“兇宅”的前提下,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導致許某因欺詐陷入錯誤認識,從而作出購買房屋的錯誤意思表示,許某有權要求撤銷購房合同。五、解析民法基本原則1、含義: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2、必要性:社會是由不同成員組成的,各成員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3、目的: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4、內容:①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②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③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④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⑥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思考:以下案例是否合理?1、以顧客摸過衣服為由強迫購買。(自愿原則)2、父母為孩子取名“北雁南飛”,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3、父母為孩子取名“王者榮耀”,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合理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寫著“發生工傷或死亡概不負責”。(公平原則)5、工廠距離居民區太近,引發噪聲污染和灰塵污染。(綠色原則)6、某飯店門口豎著“農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絕農民工就餐。(平等原則)7、某男子隱瞞患有重大疾病,與女方進行結婚登記。(誠信原則)【本課小結】集體備課總結:學生剛接觸本教材,再加上本框內容較多,較難,考點較多,這一框題在授課過程中可以稍微講慢點,講細點,同時在授課中穩住學生的心態,引導學生克服畏難情緒,最后可以通過案例題來強化知識點。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