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選擇性必修一《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全冊分課知識整理第1課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與發展一、先秦時期的政治制度(夏商西周/中國早期/奴隸社會)1.夏:世襲制政權性質:公天下——家天下權力傳承:傳賢——傳子(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社會形態:原始公有制——奴隸私有制2.商:內外服制度3.西周(1)分封制①目的: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拱衛周王室的統治②對象:同姓親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③諸侯義務: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稅、朝覲述職。④諸侯權力:再分封;在封地內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等。⑤影響:A.積極: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開發了邊遠地區,擴大了統治區域;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和民族交融,為華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B.局限:地方有較大獨立性,存在分裂割據的隱患。(2)宗法制——核心:嫡長子繼承制(3)禮樂制:明確等級尊卑,維護統治秩序。中國古代早期(夏商西周)政治制度的特點:1.等級森嚴;2.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形成“家國一體”的政治結構;3.具有延續性和穩定性;4.神權與王權相結合,迷信色彩濃厚;5.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6.君主的權力不是絕對的,原始民主傳統對君主的權力有制約作用。二、秦朝的政治制度1.皇帝制度(1)特點:皇權至上 皇位世襲 皇帝獨尊(2)本質:君主專制2.中央行政制度——三公九卿制(1)特點:皇權中心,家國同治(2)參政方式:“廷議”——影響:可集思廣益,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君主專制下重大事情的決策失誤;但最終決定權仍掌握在皇帝手中。3.地方行政制度——郡縣制(1)特點:郡縣主要官吏都由中央直接任命(2)影響:①打破貴族世卿世祿制,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志;②利于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維護國家統一;③實現中央對地方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④是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劃時代的變革,對后世影響深遠。4.文書行政制度三、兩漢至明清時期政治制度的演變(一)中央行政制度1.西漢:中外朝制度2.東漢:尚書臺確立為新的行政中樞,三公權力收到削弱(雖置三公,事歸臺閣)3.隋唐:三省六部制(程序性分割)(1)運行流程:中書省(起草政令)——門下省(審核政令)——尚書省(執行政令)(2)特點:相權三分;職權分明;加強皇權;節制君權(3)影響①分割相權,加強了皇權,提高了行政效率;②標志著中央行政體制發展到新階段,此后歷朝基本沿襲。4.宋:二府三司制(設中書門下作為最高行政機構,行使宰相職權,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財權)——職能性分割5.元:中書一省制(相權加強,皇權削弱)6.明:廢宰相,設內閣7.清:設軍機處(雍正帝)——君主專制強化到頂峰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樞權力體系演變的特點:1.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削弱2.內朝官向外朝官轉化3.宰相職位的設置由實位轉向虛位4.宰相權力不斷分化(二)地方行政制度1.兩漢漢初:郡國并行制(郡縣二級制)——東漢:州、郡、縣三級制(州刺史有行政權和領兵權,形成內輕外重,干弱枝強的局面)2.魏晉南北朝:州、郡、縣三級制3.隋:州、縣二級制4.唐:道(監察)、州、縣三級制——唐中后期,節度使,形成藩鎮割據5.宋:收精兵、削實權、制錢谷,形成路、州、縣三級制6.元:行省制(1)雙重性質:既是中央的派出機構,也是地方行政機構(2)特點:以犬牙交錯為劃分原則,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相結合。7.明:廢行省,設三司——布政使司(行政)、都指揮使司(軍政)、按察使司(監察)8.清朝:督撫制度中國古代地方地方行政制度的演變特點:1.層級不斷細化,地方權力不斷削弱,中央集權不斷強化2.下穩上動,縣始終是最基本的行政單位,穩定性極強3.分權是地方行政機構改革的基本方法4.監察區演變為行政區5.沿襲變革是歷代地方行政層級變遷主線第2課 西方國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變一、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奴隸社會)(一)古希臘1.城邦的形成(公元前8-6世紀)(1)自然環境:環海多山多島(2)特點:①小國寡民,獨立自治,公民直接參與國家管理;②制度中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但各城邦實際實行的制度千差萬別。2.雅典:民主政治(1)權力運行機制(2)特點:主權在民 直接民主 法律至上 公民意識 輪番而治(3)局限:①民主只屬于成年男性公民,是少數人的民主;②易形成多數人的暴政,導致國家權力的誤用和濫用。(4)實質:小國寡民的產物,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民主。3.斯巴達:寡頭政治(二)羅馬1.羅馬共和國:貴族共和制(1)權力運行機制(2)特點:所有官職均無薪金,窮人實際上無法出任;分權制衡;帶有濃厚的貴族寡頭特征。2.羅馬帝國:元首制/君主獨裁統治(1)特點:皇帝(元首)掌握國家權力,是最高立法者和最高法官;軍隊聽命于皇帝,是實行獨裁統治的重要工具。(2)羅馬從共和國走向帝國的原因:適應了羅馬對外擴張的要求,更是其經濟和政治發展的必然結果。雅典、斯巴達、羅馬共和國政治制度的比較同:1.只有公民能夠參加國家政權管理;2.公民都是少數,由成年男子組成;3.公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4.部分官員由選舉產生,且有任期。異:1.國家政體不同:雅典為民主制,斯巴達是寡頭制,羅馬共和國是貴族共和制;2.公民大會的權力有所不同。二、中古西歐的封建制度(5-15世紀 封建社會)(一)中古西歐封建國家的形成1.建立:日耳曼人在西歐建立許多大小不同的王國,法蘭克人是其中一支并建立起了查理曼帝國。2.發展:查理曼大帝死后,帝國三分,奠定今天法國、意大利、德國雛形。(843年,《凡爾登條約》)(二)中古西歐封建國家的特征1.以封君、封臣為基本特征2.世俗王權和基督教會的權力長期并立(三)中古西歐封建國家的代表1.法國:等級君主制(1)背景:法王腓力四世因向教會征稅與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發生沖突。(2)結果:三級會議支持國王,反對教皇,確立了國王有權征稅的原則。(3)影響:三級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法國進入等級君主制階段。國王與貴族、教會、市民通過三級會議相互合作,有利于進一步強化王權。2.英國:議會君主制(1)《大憲章》的簽署①背景:13世紀初,英王約翰奉行的內外政策失敗,遭到貴族、騎士和市民反對。②內容:肯定了國王的合法地位與人身的神圣不可侵犯,同時保障封建主的特權,并適當照顧騎士和市民的利益。③影響:確立了王在法下的傳統(國王不得隨意侵犯人身自由;國王不得隨意征稅)(2)議會制的形成與發展:13世紀中后期,英國多次召開會議,議會權力逐漸加強。14世紀中期,英國進入議會君主制時期。三、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資產階級代議制的產生與發展(近代 資本主義社會)(一)英國君主立憲制1.確立:1689年,《權利法案》(立法權由國王轉移到議會)2.發展:18世紀,形成責任內閣制(行政權由國王轉移到內閣)3.完善:19世紀英國三次議會改革(政治權利由貴族轉移到工業資產階級并逐漸下移到公民)4.特點:(1)國王是虛君元首,統而不治(2)議會權力至上,是國家權力中心(3)內閣掌握行政權(二)美國總統制共和制1.背景:1775-1783年,美國獨立戰爭。2.確立:1787年,美國制定了憲法。美國總統制共和制的原則(1)聯邦制原則: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擁有最高權力,各州政府擁有一定自治權。(2)分權制衡原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3)人民主權原則:國家元首、議員由民選產生。3.完善:通過憲法修正案不斷完善美國的法律和制度。(三)法國議會制共和制1.歷程特點:長期性、曲折性2.政體特點:①分權制衡;②權力中心在議會,立法權控制行政權;③是君主派和共和派相互妥協的產物。近代民主政治呈現的特點及其發展趨勢1.繼承古代政治的優良傳統。2.實行分權制衡原則。3.代議制。以議會作為參政的一個窗口。4.完善法律,強調法治。5.民主范圍逐漸擴大,民主制度逐步完善。趨勢:從人治走向法治;從少數人走向多數人第3課 中國近代至當代政治制度的演變一、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1.南京臨時政府(1)建立共和政體: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正式成立,標志著資產階級共和制度在中國的誕生。(2) 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3月11日)①目的:防止袁世凱獨裁,維護民主共和。②內容:主權在民、平等自由、三權分立、責任內閣制③評價:A.積極: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對君主專制制度的進步意義。B.局限:存在“因人設法”的局限;職權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凱權力;導致政爭不斷、政局動蕩。2.北洋政府時期(1912-1928):政黨政治(1)背景①南京臨時政府成立,為各黨派、團體的建立創造了制度環境。②為謀求議會席位,各黨派展開激烈競爭,開始了政黨政治的嘗試。(2)政黨政治歷程①1912.8,國民黨成立與宋教仁組閣②1913年春,宋教仁遇刺③1913.7-8,二次革命④1913.10-11,袁世凱就任正式大總統,先后下令解散了國民黨和國會(政黨政治名存實亡)(3)政黨政治失敗原因①照搬西方政黨政治模式,脫離了中國基本國情,未得到民眾支持;②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性質;③列強侵略,民族危機深重;④軍閥混戰、政局動蕩;⑤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資產階級力量弱小;⑥傳統守舊思想根深蒂固。3.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1949年)(1)訓政①背景:1928年,中國國民黨成為中國新的統治者,頒布《訓政綱領》。②內容:A.在訓政時期,由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領導國民行使政權,大會閉會期間,把政權托付給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B.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項治權,托付給國民政府總攬執行。C.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負責指導監督國民政府的重大國務。③實質:一黨專政,違背了孫中山“主權在民”的初衷。(2)憲政①內容:1948年,國民黨召開“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李宗仁為總統、副總統,建立總統府,取代國民政府。②實質:披上“憲政”外衣的獨裁統治,國民黨政權是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代表。二、中國共產黨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1.土地革命時期(1927-1937年):革命根據地的建設(1)背景:到1930年夏,全國已經建立起大小十幾塊農村革命根據地,各級蘇維埃政權陸續建立。(2)建立: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3)內容:①制定憲法大綱,通過土地法、勞動法等法令。②宣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正式成立。③大會推選毛澤東為臨時中央政府主席。(4)性質:工農民主專政。(5)意義:是創建人民革命政權的嘗試。2.全面抗戰時期(1937-1945年):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建設(1)背景: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根據地逐步擴大。(2)措施:①設邊區政府:作為民國地方政府②各級參議會:推行抗日民主制度③實施三三制(3)意義:鞏固和擴大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的建設。為什么抗日根據地與革命根據地采用了不同的政權模式?不同時期中國社會面臨的主要矛盾不同,中國共產黨的革命任務也發生變化。土地革命時期主要是階級矛盾,抗戰時期中日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中國人民的首要任務是團結抗戰,壯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3.解放戰爭時期(1946-1949年)(1)設置行政區①目的:鞏固政權②意義: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奠定基礎。(2)理論建設①表現: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②意義:為建立人民共和國奠定理論基礎。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歷程(1)1949年,臨時憲法《共同綱領》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2)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規定了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正式建立。(3)1957年以后,受反右斗爭擴大化和“左”傾思想的影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4)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中,遭受嚴重破壞和挫折。(5)1982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入新的階段。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1)內容:①政黨關系:執政黨與參政黨;②性質:統一戰線組織;③基本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2)發展歷程①建立: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召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確立。②發展: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③1978年,改革開放后進一步明確這一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個特點和優點,并提出了一整套與之相關的理論與政策。④完善:1982年,中國十二大,中共中央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4.基層群眾自治制度5.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與發展(1)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2)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突出強調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第4課 中國歷代變法和改革一、中國古代的重要變法和改革(封建性質的改革)1.春秋戰國:商鞅變法(立封建,促統一)(1)背景①經濟:鐵犁牛耕,生產力發展;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興起;②政治:諸侯爭霸,分封制、宗法制遭破壞;士階層的崛起;新興地主階級要求改革;③思想文化:學術下移,百家爭鳴,形成思想解放運動。(2)目的富國強兵,建立適應新興地主要求的君主官僚政治。(3)內容①經濟:廢除井田,開阡陌;重農抑商,獎耕織②政治:什伍連坐,互相糾察告發;行縣制,縣的長官由君主任命③軍事:廢除世卿世祿,獎勵軍功④思想:法家思想,焚詩書⑤風俗:強制大家庭拆散為個體小家庭(4)影響①積極:打擊了貴族特權,促進了封建政治經濟軍事的發展,使秦國成為政治軍事強國,為秦成就統一霸業奠定了基礎。②消極:輕視教化,鼓吹輕罪重罰;加重了對百姓的剝削和壓迫;思想專制,不利于思想發展。2.北魏孝文帝改革(行漢化,促融合)(1)背景:游牧民族內遷;北魏統一北方;民族融合趨勢和社會矛盾激化。(2)內容①前期:馮太后主持,重點是創建新制度。(三長制、均田制、租調制、俸祿制)②后期:孝文帝改革內容,重點漢化——遷都洛陽、易服裝、改漢姓(元)、說漢話(禁鮮卑語)、通婚姻(與漢族)。(3)意義有效地鞏固了北魏政權,促進了北方社會經濟的發展;加快了北方各族人民的交流,緩和了民族矛盾,縮小了南北差距,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隋唐統一和繁榮奠定基礎。(4)性質:少數民族政權自上而下的封建化改革3.北宋王安石變法(固封建,促富強)(1)背景:①北宋中期,政治腐敗,財政困難,邊患嚴重,農民起義不斷,社會危機嚴重;②范仲淹的“慶歷新政”改革觸犯大地主大官僚利益失敗。(2)內容①兵農合一征兵制②改革科舉、批判恩蔭③向農民提供農業貸款,撥巨資從事商業經營(3)結果:變法初期取得了顯著成效;一定程度上扭轉了積貧積弱的現象。但因變法涉及面廣、阻力大,有些措施也欠妥當而失敗。(4)失敗原因①根本原因:未觸動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剝削制度。②主要原因: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反對;用人不當,執行中損害百姓利益;過于急進,忽視客觀規律;宋神宗動搖(后期)。4.明朝張居正改革(固封建,促富強)(1)背景明中后期,政治日益腐敗,府庫空虛,土地兼并嚴重,農民起義不斷,統治危機不斷加深;殖民入侵,邊患嚴重。(2)內容:整肅吏治,加強官吏考核,裁減開支,清丈土地(魚鱗圖冊),改革稅制(一條鞭法)(3)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增加,社會矛盾相對緩和,嚴重的封建統治危機得到暫時緩解。萬歷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興”的景象。張居正死后,改革措施除一條鞭法外,幾乎全部廢止。二、中國近代的改革探索1.變法圖存:戊戌變法(1898年)(1)背景①政治:甲午戰敗,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程度大大加深,民族危機空前嚴重;②經濟:民族資本主義的初步發展,民族資產階級壯大;③思想:西學東漸及維新思潮的興起和發展。(2)過程①1895年,“公車上書”,拉開了維新運動的序幕②1898.6,光緒帝頒布“明定國是”詔書③1898.9,慈禧發動戊戌政變(3)影響①積極: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封建制度;有利于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起到了思想啟蒙的作用,促進了中國人民的覺醒。②消極:沒有涉及到開國會、設議院,實行君主立憲制等政治主張。(4)失敗原因①客觀:頑固派勢力強大②主觀:對極少數帝黨官僚和帝國主義抱有幻想;依靠一個無實權的皇帝;脫離群眾,缺乏改革基礎。③根本:民族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民族資產階級力量弱小。(5)教訓:資產階級改良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中國行不通。2.自救運動:清末新政(1901-1911年)(1)背景:《辛丑條約》簽訂后,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清政府統治危機日益嚴重。(2)內容①政:減冗衙,修刑律,改官制。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新設商部、學部和巡警部等中央機構;②經:重工商,振農業,獎實業。倡導創辦工商企業,頒布系列工商業規章;③軍:改軍制,擴新軍。要求各省設立督練公所;④教:廢科舉,建學堂,興留學。(3)影響①客觀上促進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②沒有使清政府擺脫內外困境,革命很快爆發。(4)認識清末新政是統治者進行的一場自救運動,仍未跳出“中體西用”的藩籬,目的是維護專制統治。以失敗告終。推行的一些政策,有利于推動中國的近代化及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為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條件。三、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重要改革1.過渡時期的改革土地改革;經濟改革;民主改革2.社會主義道路探索時期(成功與失誤)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改革開放的歷程)改革因素(一)改革的必要性1.社會經濟的發展,舊有社會制度不能適應社會發展需求2.嚴重的社會危機(二)改革的可能性1.新的經濟因素。2.新的社會力量的興起和壯大。3.新思想對舊思想的沖擊。(三)改革的目的1.直接:解決現實問題,穩定社會秩序。2.根本:富國強兵,鞏固統治改革成敗1.是否順應社會潮流2.改革策略是否得當3.改革者的實力強弱和政治素養高低4.改革是否符合多數人利益5.反對力量的強弱6.改革措施是否全面、符合實際并得到有效貫徹第5課 中國古代官員的選拔與管理一.中國古代的官員選拔制度1.西周至春秋:世官制(1)標準:血緣(2)結果:貴族世代壟斷高官2.春秋戰國時期:舉薦與軍功爵制(1)標準:才能、軍功(2)結果:廢除貴族的世襲特權,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3.秦朝:“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向官吏學習律令而為官4.漢代:察舉制(漢武帝推行)(1)標準:品行和才能(2)內容:先考察而后推舉,重點考察被舉者在鄉里的輿論評價和為官能力,然后推薦為官或提拔任用(3)重要補充:積功勞為官、征辟5.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1)背景:東漢末年政治與社會秩序大亂,豪強大族控制了地方選人權。(2)標準:家世、道德、才能 → 只看家世(3)評價①積極:選官權收歸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②消極:注重家世,形成門閥士族政治。6.隋唐至清:科舉制(分科考試選拔人才)(1)背景:階級關系變化---寒門庶族地主積極要求參政(2)標準:才學(3)發展歷程①宋朝科舉制進一步發展完善,科舉成為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取士不問家世)鎖院、糊名、謄錄、回避等制度②元朝:部分保留了蒙古傳統;恢復科舉制,官員中科舉出身比例不高③明清A.形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與殿試三級B.生源:主要是國子監和府州縣學的學生等C.內容:從四書五經中命題(八股取士)D.實現南北卷制度④清末:1905年,清末“新政”,廢除科舉制度(4)影響:①打破世家大族壟斷政治的局面,擴大了統治基礎,加強中央集權。②促進社會重學風氣的形成,推動教育的發展。③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④對西方文官制度產生深遠影響。⑤八股取士禁錮人們思想,抑制了科學的發展。演變趨勢1.選拔方式:由推薦到公開考試,日益公平、公正、客觀2.選拔標準:由重家世門第到重學識才能3.選官范圍:不斷擴大,推動階層流動二.中國古代的官員考核制度1.秦漢:上計制2.魏晉南北朝:流于形式3.隋唐:官員的考核歸吏部4.宋朝: 制定了嚴格的考核標準(磨勘)5.明朝:(1)考滿:針對官員任職期滿(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結果:稱職、正常、不稱職)(2)考察:京官(六年一次)、外地官(三年一次);考核內容:貪、酷、不作為6.清朝:考課制度(三年一次)京察:京官;大計:外省文官三.中國古代的官員監察制度1.秦漢:(1)中央:御史大夫(2)地方:①秦:監御史②漢(武帝):刺史(特點:品級不高,但權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國;刺史的職權雖重,卻不直接處理地方行政事務)2.隋唐(1)中央:御史臺,長官御史大夫(2)地方:十道監察區,監察官巡回監察3.宋代中央:御史臺,長官御史大夫,臺諫合一 (宋代監察制度的重大變化就是臺諫合一,御史擁有諫官的議事權,諫官擁有了御史的監察權)地方:劃分路作為監察區,設四監司、通判4.元朝(1)中央:御史臺(2)地方:行御史臺、肅政訪廉司5.明朝(1)中央:都察院監察御史、六科給事中(科道并立)(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6.清朝(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監察百官(科道合一)(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評價:積極:在整頓吏治,打擊地方割據勢力,維護中央集權,諫正皇帝過失,防止決策失誤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局限:①不能從根本上約束皇權;②不能杜絕官僚隊伍的腐敗和低效現象第6課 西方的文官制度一.西方文官制度出現的背景1.歷史因素:西方傳統選官制度的弊端。(1)中世紀初期(5-13世紀):無專門官員,社會管理主要依靠教士和封建領主(2)14-17世紀:賜官制度/恩賜制——官員只為國王和權貴服務,類似于仆從。(3)17-18世紀:個人贍徇制——官職作為禮品或商品,私相授受,導致營私舞弊,賣官鬻爵等政治亂象頻發。(4)19世紀后:內閣制和政黨政治的影響,政黨分肥制——造成腐敗泛濫,嚴重影響政府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降低了行政效率。2.經濟因素:工業革命的推動(根本原因)。3.政治因素:資本主義制度的建立。4.理論依據:啟蒙思想的影響。5.外來因素:科舉制提供借鑒。二、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1.英國建立文官制度的歷程(1)18世紀初:英國規定除大臣以外,官員不得當選為下院議員,議會開始限制國王任命官員權力。(2)19世紀初:兩官分途——為保證政府工作不受政黨更替影響,開始設置常務次官。從而形成政務官和事務官兩類官員。兩官分途的意義:實現了政治和管理的區分,既維持了代議制下政黨輪流執政的特點,又保證了政府工作的穩定性和持續性。(3) 1853年:形式探索英國東印度公司在職員運用方面采用了書面考試錄用的方法,不久,英國政府也采用書面考試的辦法錄用文官。(4) 1854年:催化劑,克里米亞戰爭由于政府機構混亂,官員昏庸無能,導致英軍在克里米亞戰爭中傷亡慘重。(5) 1855年:初步形成英國政府接受《關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建議,頒布法令,建立不受黨派干涉的文官委員會,對被推薦候選人進行考試。(6) 1870年:最終確立英國規定多數重要文官職位必須通過公開競爭考試擇優錄用,文官委員會有權獨立決定文官的基本錄用條件,最終確立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度確立及發展的進程特點:漸進性、長期性、艱巨性、連續性、創新性、立法保障2.文官制度的擴展(1)1883年:美國188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由議員彭德爾頓提出的文官制度改革法案《美國文官法》(史稱《彭德爾頓法》),建立了美國的文官制度。(2)1946年:法國法國頒布統一公務員法,開始將文官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3)1947年:日本日本通過《國家公務員法》,文官實行公開考試,擇優錄取,實行功績制等。(4)1949年:德國聯邦德國制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對帝國官制進行改革,1950年又頒布公務員法,形成比較完整的現代文官制度。三、西方文官制度的特點和影響1.特點(1)公開考試和平等擇優(2)政治中立和工作隱名(3)職務常任和論功晉升2.影響(1)積極:①政治:A.規范了西方國家政府行政部門事務官的選用和管理;B.實現了政治和管理的分離,有利于政府工作的穩定性和持續性;C.促進了國家治理水平的提高;D.吸引了大批高素質人才進入政府管理隊伍。②經濟: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③文化:A.促進了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B.對于女性地位的提高和女權運動的興起,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④世界:為世界其他各國文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范本和寶貴經驗。(2)消極:①政治:A.容易滋生官僚習氣和僵化現象;B.官員層次增加,影響政府工作效率;②經濟:文官人數增多,加大國家財政負擔。第7課 近代以來中國官員的選拔與管理一、除舊——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一)科舉制度的變化1.背景:(1)政治:維新變法運動和清末新政的推動;(2)經濟:洋務運動的開展;(3)思想:①西學的傳播;②科舉制度自身日趨保守,不能適應時代發展。2.過程(1)1898:①維新變法時期清政府增加經濟特科,選拔經時濟變之才;②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2)1901:實行新政,通令各省書院一律改為大學堂,各府、州、縣學改為中小學堂,并多設蒙養學堂。(3)1905年,廢除科舉制,將育人、取才合于學校一途。3.影響(1)積極:①破除儒家意識形態,動搖專制思想基礎;②推進新學和新式教育的發展,促進社會進步。(2)消極:阻斷舊式讀書人出路,尤其是社會階層流動,遭到激烈反對。(二)選官制度的變化1.官制改革:(1)裁減冗官冗署: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2)設立新部門:設農工商部、巡警部、學部等部門,瓦解了傳統的六部建制。2.選官制度改革(1)學堂選官制度:1904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統一全國學制,學堂選官制度正式確立。(2)留學畢業生選官制度二、采西——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一)南京臨時政府時期1.依據:孫中山的文官考試思想。2.內容:(1)選拔:以考試制度為主,在“五權憲法”的框架下,國家建立考試院,助管人才的選拔和任用。(2)完善國家政治制度:建立文官的培養、任用、監察等方面的運行機制。3.評價:(1)積極:①吸收科舉制有益成分、借鑒西方文官制度;②進一步奠定了近代中國文官制度的基礎,對日后民國文官制度建設產生重要影響。(2)消極:基本停留在紙面上。(二)北洋政府時期(1912-1928年)1.選拔官員的方式:考試和甄別2.文官考試制度建立的標志:1913年頒布《文官考試法草案》(1)報考條件:民國男子年滿21歲者(2)負責機構:政事堂銓敘局(3)考試類型:文官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司法官考試,知事試驗,留學畢業生甄拔考試3.甄別:(1)對象:已經在文官職位上工作的人。(2)方式:通過檢驗畢業文憑、調查經歷、檢查工作成績、考察學識與工作經驗等決定其能否留任。(3)意義:是舊人事制度向現代文官制度轉變的一個重要措施,用意在于保持行政的連續性與穩定性。(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1949年)1.內容:(1)人事制度:重新設計頒布,“官吏”稱謂逐漸被“公務員”代替。(2)公務員制度:①建立標志:1929年,國民政府制定《公務員任用條例》,1933年頒布的《公務員任用法》,標志著公務員制度建立。②報考資格:男女皆可。③負責機構:考試院。④特點:A.考試為主;B.中西結合;C.開放平等;D.制度健全;E.黨派性強;F.選任脫節(3)甄別制度:對一般在職人員,也采用甄別審查措施,使其取得任用資格。2.評價:(1)積極:①法律、制度規定嚴密,考試內容趨于現代化;②具有更強的開放性和平等性。(2)局限:實施過程漏洞百出,任用親信、拉幫結派現象始終無法禁絕。三、創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與公務員制度(一)干部制度1.改革開放前(1949——1978):沿用舊制 → 建立新制2.改革開放后(1978年以后):進入改革和進一步完善階段(1)根本原則:黨管干部(2)成果:逐步實現干部管理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現代化,初步建立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干部管理制度。(3)意義:①提升了干部的素質和能力;②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③發展了社會主義民主;④為現代公務員制度提供借鑒。(二)公務員制度1.建立過程(1)1993年,開始推行:公務員制度開始推行,隨后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2)2005年,正式形成: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標志著公務員制度正式形成。(3)2006年,發展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正式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得到全方位的推進和改善,考試錄用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2.意義公務員政治、文化素質不斷提升,為國家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增添了活力。第8課 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一、先秦時期:德法之爭(一)夏商西周時期:1.夏商時期:君王及奴隸主貴族可以隨意殘害奴隸2.西周:西周統治者建立了以宗法為核心的禮制,同時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德治思想的淵源。3.夏商西周的法律:夏朝《禹刑》、商朝《湯刑》、周朝《九刑》(均為習慣法)——法治思想的淵源。(二)春秋戰國時期:德法之爭1.背景:諸侯爭霸;禮崩樂壞;新興地主階級崛起;百家爭鳴2.早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子產“鑄刑書”(春秋時期,我國最早的成文法)引發了辯論,這是早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3.儒法之爭二、秦漢隋唐:禮法結合(一)秦漢時期:引禮入法1.秦以法家思想治國,推動了律的編纂。2.漢朝沿襲秦律,制成《九章律》。3.秦漢朝廷還頒布法律文告,稱“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漢代法律實踐的特點: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審理案件的依據,稱“引經決獄”。(二)魏晉時期:律令儒家化1.原因:(1)漢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為主流思想,儒家知識分子以經注律。(2)魏明帝在朝廷設置律博士,專用儒家思想來解釋律令,進一步推動了律令的儒家化。2.表現:以經注律,法律以親屬之間的尊卑親疏為量刑原則之一。3.目的:維護儒家提倡的三綱五常。(三)隋唐時期:禮法結合1.法律(1)過程:《貞觀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議》。(2)影響:繼承了漢魏以來法律制定和闡釋的經驗,是中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歷代王朝大多以此為藍本創制自己的法律。標志著律令儒家化的完成。(3)特點:唐律是禮法結合的典范,如對儒家倫理中的“孝”特別重視。2.教化:(1)官方:提倡禮治,頒行《大唐開元禮》。①內容:分吉、賓、軍、嘉、兇五禮。②特點:體系龐大、體例嚴謹、內容繁復的禮儀法典,秦漢以來封建禮儀制度的集大成之作。(2)社會:推廣家訓,強化基層教化。三、宋元明清:約律分合(一)法律1.宋朝:以唐律為藍本,制定《宋刑統》、《天圣令》2.元朝:對唐宋法律整體棄用,但在司法實踐中廣泛援引唐律3.明朝:以唐律為藍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實踐中重視“例”,“律為正文,例為附注”,開創律例合編的體例4.清朝:沿襲《大明律》,同樣非常重視例,制定《大清律例》宋元明清法律的特點:多以唐律為藍本。開創了律例合編的新體例。(二)教化1.理學教化:(1)背景:南宋后期程朱理學逐步建立統治地位(2)傳播方式:控制教育與科舉,通過授徒、書院講學,深入族規、家訓(3)表現:朱熹的《家禮》和《小學》也成為家庭和幼童的行為規范(推動理學的世俗化、通俗化)2.鄉約教化:(1)創立:宋朝以后,儒學士人投身基層教化,以鄉約教化鄉里。北宋呂大鈞是鄉約的創造者,其撰寫的《呂氏鄉約》,是儒學士人教化鄉里的范本,是我國最早的成文鄉約,對明清的鄉村治理模式影響很大。(2)發展:明朝后期,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六諭主勸諭,但也有禁約成分,并引用《大明律》來解釋六諭,使鄉約逐漸帶有強制力——約律融合(3)延續:清朝鄉約宣講內容變成了康熙帝“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也常引用《大清律例》——約為律用特點:鄉約經政府利用和推廣而具有約束力,并與法律合流變化:由以道德教化為主到增加宣講“圣諭” ,具有約束力,并與法律合流;鄉約由民間自發到政府推動設立;形式上繼承儒家倫理教化精神,實質上是強制宣傳最高統治者的意志。原因:君主專制強化,加強對基層社會的控制。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特點1.禮法結合,以儒家思想為理論基礎2.官方主導,重公權,輕私權3.諸法合體,以刑為主4.司法隸屬于行政,司法權不獨立5.自成體系,歷史悠久、源遠流長6.(實質)法律出于皇權,是維護皇權的工具,人治色彩濃厚為什么法律與儒學的結合越來越緊密?1.政治:適應大一統需要,統治者支持推動;2.經濟:穩定小農經濟的需要;3.思想:儒學成為官方正統思想,理學廣泛流傳;4.歷史:單一思想治國的局限。如何評價漢代以后歷代王朝法律、禮教并用的統治手段?積極性:(1)利于發展封建經濟;(2)以禮入法,以仁為本,慎用刑罰,有利于緩和社會矛盾;(3)推動中華法系的形成與發展,促進儒家文化和傳統道德的傳播。消極性:(1)禮法結合,將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當主觀性及隨意性;(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識的形成,法治意識淡薄。第9課 近代西方的法律與教化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與發展(一)淵源:羅馬法(古代時期)1.表現形式:從習慣法到成文法(1)背景:為了緩和貴族和平民的矛盾(2)標志:公元前450年左右,羅馬共和國頒布了《十二銅表法》。(3)評價:①進步性:審判、量刑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限制貴族的特權,保護平民的利益。②局限性:保留了一些野蠻的習慣法(同態復仇),具有階級性,維護奴隸主貴族利益。2.適用范圍:從公民法到萬民法3世紀,萬民法成為適用于羅馬帝國境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3.從零散到體系:《羅馬民法大全》(1)背景:羅馬帝國時期,隨著統治區域的擴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2)標志:6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纂《羅馬民法大全》。(3)意義:標志著羅馬法體系的完成,是古羅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羅馬法的基本精神:1.保護私有財產(核心)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注重程序,無罪推定4.滲透著“自然法”思想(基本原則:自然、理性、自由、平等)(二)發展:中古時期的法律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國在記載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習慣法的基礎上編纂了一批成文法,作為莊園法庭審判的依據。2.教會法:教會根據基督教神學,制定和頒布了教會法。3.羅馬法的傳播/羅馬法復興運動:11世紀以后,歐洲國家出現了研究和宣傳羅馬法的運動,促進了羅馬法的傳播。(三)形成體系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1)背景:11世紀,英國諾曼王朝設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進行巡回審判。(2)形成:12世紀前后,普通法形成。(3)發展:13世紀——英國《大憲章》;原則:法律至上、王權有限。(4)完善:17世紀,《權利法案》,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5)擴展:美國等很多國家在學習英國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國法律,它們構成了普通法系,也稱“英美法系”。2.“大陸法系”(民法系)(1)背景:①13世紀以后,王權加強,法國法律體系日益成熟;②啟蒙思想和法國大革命的推動。(2)代表:1804年, 拿破侖頒布《法國民法典》,與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統稱為“拿破侖法典”。(3)特征:《法國民法典》 繼承了羅馬法傳統,融入了啟蒙思想和法國大革命的成果。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一)基本特征1.在國家權力結構層面上:堅持權力制衡、三權分立。2.在法律內容上:注重保護個人權利。3.司法實踐中: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二)局限1.實質是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2.確認了私有財產制度,財產的多少決定著法律地位的高低,具有等級性;3.黑人、原住民和婦女沒有完全的公民權。三、宗教倫理與教化(一)中古時期基督教的倫理與教化1.基督教的產生與發展:(1)公元1世紀,基督教發源于羅馬帝國的巴勒斯坦省。(2)公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聯合李錫尼共同頒布《米蘭赦令》,正式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3)公元392年,基督教正式成為羅馬國教。(4)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后,日耳曼人逐漸接受基督教。2.表現:影響了中古時期歐洲人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精神世界)3.影響:基督教的宗教倫理和教化作用強化了教會對人們的控制,深刻影響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日常行為。(二)新教的宗教倫理與教化1.背景:16世紀,宗教改革后基督教分裂為天主教和新教(路德教、加爾文教、英國國教)2.表現/主張:(1)反對教皇權威,主張信徒自己閱讀《圣經》理解教義;(2)提倡節儉和積極入世的態度,鼓勵人們發財致富。(3)仍然堅持基督教的基本教義。3.評價(1)積極:適應了原始積累時期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經濟訴求,推動了資本主義的發展。(2)消極:①束縛人們的行為,麻醉人們的思想。② 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沖突,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③一些對教義持有不同意見的人被斥為“異端”,遭到迫害。第10課 當代中國的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一、新中國的法治建設進程1.20世紀50年代:初創時期(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臨時憲法)(2)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性質: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憲法;原則: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7)《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社會主義法制遭到嚴重破壞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3.1978-1990年:重建與完善時期(1)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十六字法治建設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2)1982年,頒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4.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面依法治國時期(1) 背景: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成就:①1997年,中共十五大第一次完整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制”VS“法治”法制:本意是一個靜態的概念,是法律制度的簡稱,屬于制度范疇,是一種實際存在的東西。法治:是法律統治的簡稱,是一種治國的原則和方法,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是對法制的完善和改造。法制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要實行法治,必須具有完備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點和歸宿,法制的發展前途必然是最終實現法治。②1999年,將“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入憲法。③2004年,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④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⑤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A.黨的領導:黨領導人民全面依法治國,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B.立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C.法治:做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D.司法:深化司法改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⑥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⑦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1.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1)背景:百廢待興,物質匱乏(2)時代精神:英勇奮斗,艱苦奮斗2.20世紀80年代:“五講四美三熱愛”3.20世紀90年代(1) 開展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為主要內容的三大系列創建活動(2) 中共中央將愛國主義教育作為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基礎工程加以推進4.21世紀以來(1) 2001年,中共中央頒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從以德治國的高度進一步規劃思想道德建設。(2)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①國家層面的價值目標:富強、民主、文明、和諧②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③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第11課 中國古代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一、中國古代的民族關系屯戍政策的影響:1.有利于抵御匈奴的侵擾;2.降低了軍費開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負擔;3.有利于邊疆的開發;4.推動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羈縻府州制度的特點:兼具“因俗而治”的特殊性和行政體制一體化的共同性茶馬互市政策的作用:中原地區和西北少數民族互補互利,促進了農耕經濟與游牧經濟的互動;加強了中央集權。中國古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1.政治上的隸屬:進行冊封:唐朝冊封南詔王,明朝冊封僧俗領袖,清朝冊封達賴班禪;羈縻政策:西漢設西域都護,明朝的羈縻衛所與土司。2.經濟往來:明朝在邊境開放馬市與蒙古、女真開展貿易,宋代榷場。3.民族戰爭:秦漢與匈奴之間的戰爭;宋朝與遼、西夏、金之間的戰爭;4.民族遷徙:魏晉時期“五胡”內遷,雜居、通婚、生活習俗影響。5.和親、會盟、和議:西漢與匈奴和親,清朝前期的滿蒙聯姻,唐蕃會盟,宋遼的“澶淵之盟”。6.政治改革:如北魏孝文帝改革二、中國古代的對外交往宋朝對外交往的特點及原因:1.特點:陸路受阻,海路發達。2.原因:①少數民族政權隔斷了陸路聯系;②經濟重心南移;南方手工業發達;③政府重視并鼓勵對外貿易;④造船工藝和航海技術的進步,指南針的應用。閉關鎖國政策:1.含義:嚴格限制對外交往,只允許廣州十三行一處對外通商2.原因①根本(經濟):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②直接:防范沿海人民和外夷勾結,威脅封建統治③思想:君主專制的腐朽,統治者的盲目自大3.評價:(1)積極: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到一定自衛作用。(2)消極:①妨礙海外市場的開拓,抑制資本的原始積累,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②阻礙中外經濟文化交流,使中國逐漸落后于世界潮流。朝貢體系1.含義:通過朝貢與賞賜完成交易。2.特點:①結構穩定,持續時間長;②以儒家價值為基礎的區域性國際體系;③具有君臣等級色彩;④“厚往薄來”“倍償其價”;⑤由官方壟斷、控制;⑥政治目的大于經濟目的。3.評價:(1)積極:減少了各國之間的沖突;是古代中國與其他國家進行友好交往,保持長期和平關系的基石;提高了古代中國在東亞的影響力;促進了古代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交流。(2)消極:妨礙了古代中國對外部世界的認識;缺乏近代國際交往的經驗和正確認識;統治者盲目自大、故步自封,使中國逐漸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國古代對外交往的特點1.交往形式以和平為主漢朝絲綢之路進行經濟文化交流;唐朝以經濟文化交流為主;宋代海外貿易。2.由開放走向封閉明清以前總體上以開放為主,明清時期,逐步走向閉關鎖國。3.由陸路為主轉向海路為主漢陸上絲綢之路為主→唐朝對外交通發達,海陸并舉→宋元時期(海路為主)4.對外貿易與文化交流同步進行漢朝絲織品傳到西方,同時佛教傳入中國;唐朝時中國和日本、新羅、印度的交往主要是經濟文化交流;宋代對外交往主要以海外貿易為主,同時中國科技外傳;明清從國外引進大量農作物。第12課 近代西方民族國家與國際法的發展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1.背景(1)政治:西歐國家的封建割據勢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權得到加強;(2)宗教:宗教改革運動沉重打擊了教會的勢力,強化了各國的世俗權力,國家和民族認同觀念日益顯現;(3)經濟:歐洲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4)語言:對民族語言的重視強化了民族認同,促進民族國家的形成;(5)思想:啟蒙運動解放了人們的思想;法國大革命及拿破侖戰爭,不僅傳播了自由平等思想,還促進了歐洲各國民族意識的覺醒。2.表現(1)個人對國家的忠誠越來越超過對國王和宗教的忠誠;(由對個人的認同變成對國家共同體的認同)(2)各國紛紛鼓勵和組織對愛國人士的崇拜;(3)出現了國旗、國歌和各種國家節日。3.基本特征(1)主權獨立,人民有共同的價值、歷史、文化、語言或體制;(2)有的由單一民族組成,更多的則是包括了多個民族。二、國際法的形成與外交制度的建立1.國際法的形成原因(1)地理大發現后各國的聯系加強;(2)古羅馬自然法精神的歷史淵源;(3)隨著國家主權意識的加強,各國都強調國家利益至上,國家之間的利益紛爭加劇。(4)人們希望通過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來處理國家之間的關系,減少武力沖突。2.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過程(1)奠定基礎:1625年,格勞秀斯《戰爭與和平法》——核心內容:君主應該制定條約并接受約束,確定了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2)正式形成:1648年,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形成威斯特伐利亞體系①背景:1618-1648年,歐洲三十年戰爭②內容:A.和約承認新教同盟等戰勝一方實際占領土地;B.重申“教隨國定”原則;C.認可德意志各邦在內政和外交方面自主權等。③影響:A.確立了國際關系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B.開創了用國際會議和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國際戰爭的先例C.確認了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各締約國可以對違約國集體制裁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第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國際關系體系,但這個體系不具有全球性;標志著近代國際法的產生。(3)范圍擴大:1815年,建立維也納體系——特征:大國協調、歐洲均勢。3.外交制度的建立與發展(1)建立:17世紀,歐洲國家的君主們派常駐外交使節和外交使團,近代外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2)進一步發展:1815年,在維也納體系下,外交制度進一步發展。4.影響(1)積極: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國際法的形成為國際關系確立了一些規則,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減少戰爭行為開辟了新的途徑。(2)消極:西方各國在國際法應用中實行雙重標準,為了謀取利益經常違反國際法,導致國際沖突不斷,最終引發了一戰。三、20世紀國際法的發展1.一戰后(1)一戰破壞: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國際法遭到了嚴重的破壞(2) 新的階段:十月革命后蘇俄提出不兼并不賠償的原則,宣布侵略戰爭為反人類罪(3) 一戰后發展:①形成凡爾賽—華盛頓體系;②成立了國際聯盟——評價:國聯被英國和法國控制,缺乏普遍性和權威性。它又規定形成決議的“全體一致”原則,使之難以履行制止戰爭、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責任;③1928年,簽訂了《非戰公約》。2.二戰后(1)二戰破壞:法西斯國家的侵略活動使國際法再次遭到極大破壞(2)戰后發展:①1945年,簽署了《聯合國憲章》——標志著聯合國正式成立;確定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制裁侵略的機制;賦予安理會制裁的權力;確定了“大國一致”原則。②國際法院。③各類國際組織數量激增。④國際法領域擴大。(3) 評價:國際法的發展對于世界和平和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地貢獻。但是仍有局限性,一些大國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國際條約,甚至不經聯合國授權就采取制裁或戰爭,嚴重威脅國際和平。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對國際法發展作用的異同:1.相同點:①兩者都宣稱其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發展,有利于國際法的發展。②都是普遍性的國際組織,有助于國際法實施范圍的擴大。③都具有明顯的大國強權色彩,干擾了國際法的實施。2.不同點:①國聯強調“全體一致”原則,不利于國際法的實施;聯合國強調“大國一致”原則,有助于國際法的實施。(原則不同)②聯合國較之國聯更具有普遍性,因此,聯合國對國際法在更大范圍內實施具有更大作用。(普遍適用性不同)③聯合國較之國聯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上作用突出,更能推動國際法的發展。(作用不同)第13課 當代中國的民族政策一、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1.實行原因(1)歷史因素:中國是統一多民族國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格局。(2)歷史傳承:中國古代“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3)在舊中國,許多少數民族長期遭受統治階級的壓迫和歧視,幾乎完全被排除在國家政治生活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后。(4)中國各民族在近代以來能夠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5)黨的探索: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民族問題,逐步明確提出了符合中國國情的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6)理論基礎: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民族區域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理論。(7)現實國情:各民族人口分布呈現大雜居、小聚居、相互交錯的格局。2.過程(1)1941年,陜甘寧邊區政府頒布《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規定:依據民族平等原則,“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區”。(2)1945年,中共中央提出“對內蒙的基本方針在目前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3)1947年5月1日,內蒙古地區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成為建國后第一個省一級自治區。(4)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5)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民族不可分離的部分;各自治機關都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機關,依法行使規定的自治權。3.實行:(內(內蒙古)心(新疆)寬廣(廣西)、下(寧夏)到西藏)(1)1947.5,內蒙古自治區(2)1955.1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3)1958.3,廣西壯族自治區(4)1958.10,寧夏回族自治區(5)1965.9,西藏自治區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改革開放后)1.法律保障: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正式頒布實施,標志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此被納入法制軌道。2.“三個離不開”: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個離不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深刻闡述了中國各民族休戚相關、命運與共的血肉關系。3.基本政治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確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立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完善(2012年,黨的十八大以來)1.完善的表現(1)2012年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要求堅持“兩個共同”,增進“五個認同”。兩個共同: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五個認同: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共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2)2017年十九大提出,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被寫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民族工作領域的具體體現)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2.意義(1)有利于維護國家的集中統一,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打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基礎;(2)實現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愿望,調動各族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3)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第14課 當代中國的外交一、開創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新中國成立-70年代)(一)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成立之初1.背景(1)國際:社會主義陣營和資本主義陣營冷戰對峙;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國家實行遏制和孤立中國的政策(政治上不承認、經濟上封鎖禁運、軍事上包圍威脅)(2)國內:新中國成立,人民政權急需鞏固,經濟上百廢待興。2.外交政策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3.外交方針(1) “另起爐灶”:①解決的問題:國民政府的舊外交。②含義:不承認國民黨政府同各國建立的外交關系,要在新的基礎上經過談判同外國建立新的外交關系。③意義:改變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國際交往中獨立自主。(2)“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①解決的問題:帝國主義在華特權。②含義:有步驟地徹底地摧毀帝國主義在中國的控制權,不承認國民黨時代的一切賣國條約。③意義:鞏固新中國的獨立和主權。(3)“一邊倒”:①含義:堅定地站在社會主義和世界和平民主陣營一邊。②意義:不致處于孤立地位。4.外交成就(1) 與蘇聯等19國建交(第一次建交高潮)(2)1950年,中蘇簽署《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3) 1953年,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①特點:包容性、開放性、創新性②意義:超越了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界限,標志著新中國外交政策的成熟,成為解決國與國之前問題的基本準則。(4) 1954年,首次以世界五大國之一的身份參與日內瓦會議(5) 1955年,參與萬隆會議/亞非會議(特點:第一次沒有殖民主義國家參加的國際會議),提出“求同存異”方針。5.外交特點(1)平等性(2)革命性(3)結盟性(4)過渡性:從革命型外交向國家型外交過渡。(二)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1.背景(1) 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蓬勃發展(2) 美國繼續敵視中國,中蘇關系惡化(3) 國內階級斗爭思維影響2.外交政策兩個拳頭打人3.外交成就(1)出現與亞非民族獨立國家的建交高潮(第二次建交高潮)(2)1964年,中法建交,實現了中國同西方大國關系的突破(三)20世紀70年代(打開外交新局面)1.背景(1)國際:多極化趨勢出現并發展(2)國內:綜合國力增強2.外交政策:一條線、一大片(1)“一條線”:同一緯度的中、日、美、歐團結起來(2)“一大片”:團結亞非拉地區。3.外交成就(第三次建交高潮)(1)1970年起,中國先后同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希臘、聯邦德國等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系。中英、中荷關系也升格為大使級(2)1971年,恢復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3)1972年,中美關系開始走向正常化(20世紀70年代打開外交新局面的關鍵)(4)1972年,中日正式建交(5)1976年,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達到111個。中美關系走向正常化的原因1.美國:⑴美國長期敵視、孤立中國的政策失敗;⑵美國經濟實力下降,霸權地位衰落;⑶美蘇爭霸中處于守勢;⑷越南戰爭影響;⑸中國綜合國力增強,國際地位提高。2.中國:⑴中蘇關系惡化;⑵有利于改善國際關系,提高國際地位;⑶有利于解決臺灣問題。影響外交的因素1.國家利益(根本因素)2.國內外形勢3.國家實力4.意識形態/社會制度二、改革開放后/新時期的外交成就(1978-2012)(一)背景1.國內: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的外交政策朝著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方向調整。2.國際: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的主題。(二)外交政策:遵循和平發展理念,開展全方位外交。(三)外交成就1.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1)1979年,中美建交(2)1989年,中蘇關系正常化2.世紀之交:鞏固和發展周邊關系①解決了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國的邊界問題。②中國與東盟首腦非正式會晤,即“10+1”領導人會議機制正式建立。③中國同印度、巴基斯坦、朝鮮、韓國、越南、蒙古等國的關系也取得新進展。3.21世紀以來(1)致力于與世界各大國建立不同形式的伙伴關系(2)與發展中國家合作:①2000年,成立中非合作論壇;②2003年,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3)積極推動區域和國際合作:①上海合作組織;②博鰲亞洲論壇;③二十國集團;④“金磚國家”。(4)積極參與以聯合國為中心的多邊外交活動。三、中共十八大(2012年)以來的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新時代)(一)背景1.國際:國際形勢深刻變化2.國內:形成了習近平外交思想(二)外交成就1.十八大(2012年)以來(1)大國關系(發達國家):妥善處理分歧,與俄羅斯、法國、德國、英國等世界主要國家的關系穩步發展。(2)周邊國家:“親、誠、惠、容“理念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 方針,推出多種新機制和新舉措,深化同日本、韓國、東盟各國等周邊國家的關系(3)非洲國家:提出“真、實、親、誠”原則,加強與非洲國家之間的團結合作(三)特點: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外交布局2.十九大(2017年)以來(1)外交理論:堅持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2) 交往新路:積極推進構建對話而不對抗、結伴而不結盟的國與國交往新路。——①與美國、俄羅斯等大國領導人進行會晤;②出訪越南、老撾等周邊國家;③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等重大多邊國際性會議。(3) 中國方案:①支持并踐行多邊主義,大力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核心作用。②推動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生效。③倡議和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第15課 貨幣的使用與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一、中國貨幣的演進歷程1.中國古代貨幣的演進漢武帝貨幣改革的原因及影響原因:①貨幣制度混亂;②私鑄錢現象十分嚴重;③通貨膨脹影響民生;④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影響:①統一了貨幣發行,加強了中央集權;②有利于穩定社會金融秩序;③有利于經濟的發展;④有利于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北宋交子產生的背景:①北宋商品經濟繁榮發展,需要大量貨幣;②銅幣流通量不足,出現錢荒;③鐵錢等攜帶不便;④造紙術和印刷術的發展。明清時期白銀貨幣化的原因和影響原因:①商品經濟的發展;②賦稅改革的推動;③紙鈔的弊端;④新航路開辟后,白銀大量流入。影響:①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繁榮;②促進了賦役制度改革,使之從實物和力役向貨幣稅轉變;③推動了中國對外貿易和交流;④沖擊了人們的價值觀念和封建等級秩序。2.中國近代貨幣的演進(1)晚清:政府開始鑄造銀元。(2)民國: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后,貨幣政策延續了清朝的傳統,以銀元為法定貨幣。(3)國民政府:1935年,法幣改革(4)國民政府:1948年,發行金圓券;1949年,發行銀圓券1935年,法幣改革內容:①統一貨幣發行權,法幣為唯一流通貨幣;②白銀國有,禁止流通;③放棄銀本位,采用外匯本位制。背景:①國家幣制混亂;②經濟大危機的影響;③美國白銀國有政策的沖擊; ④日本侵略的不斷加劇。影響:①改變了中國幣制混亂的局面;②防止白銀外流,穩定金融市場;③推動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④為抗戰奠定物質基礎。3.人民幣(1)背景:隨著解放戰爭的順利進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解放區迅速連成一片。形勢的發展急需一種統一的貨幣來替代原來各根據地和解放區種類龐雜、折算不便的貨幣。(2)產生:華北人民政府于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石家莊成立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統一發行人民幣。新中國成立后,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3)影響:長期以來,人民幣始終地位穩定,對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同時,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二、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國際經濟實力影響世界貨幣體系的格局)1.金本位制——以英鎊為主導的國際貨幣體系(1)背景:①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不斷擴大,國際間的貨幣結算日益復雜。②英國成為世界霸主。(2)確立:1816年,英國制定法案,實行金本位制。此后,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也都先后采用。(3)特點:①以英鎊為中心; ②以金幣或黃金在國際間流通為主; ③各國的金幣具有法定的含金量,人們可以根據規定鑄造金幣,金幣可以自由流通,而且不易貶值。(4)影響:促進了資本主義生產和世界經濟的發展。(5)崩潰(20世紀30年代)原因:①1929---1933年經濟大危機的影響;②歐洲及英國實力的下降,資本主義世界貨幣失去了統一的標準和基礎;③黃金產量的增長幅度遠遠低于商品生產增長的幅度。2.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1944-1973年(1)背景:①以英鎊為中心的資本主義世界貨幣體系難以維系;②經濟大危機的教訓;③二戰嚴重削弱了英國等歐洲國家,美國成為資本主義世界的霸主;④美國企圖建立自己主導的資本主義世界貨幣體系。(2)建立:1944年7月,美國、英國等44個國家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森林召開會議,會議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即布雷頓森林體系。(3)內容:①確定國際貨幣制度(雙掛鉤一固定):美元與黃金直接掛鉤(1盎司黃金=35美元);其他會員國貨幣與美元掛鉤;其他會員國貨幣同美元保持固定匯率。②建立國際金融機構A.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宗旨:短期貸款,穩定匯率)B.世界銀行(宗旨:長期貸款,經濟發展,技術援助)(4)瓦解(20世紀70年代)① 1971年8月,美國宣布放棄按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的“金本位制”,美元與黃金脫鉤;② 1973年3月,歐洲共同市場達成協議,對美元實行“聯合浮動”,布雷頓森林制度最終解體。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后,兩大國際金融機構依然發揮著重要作用。(5)評價① 積極: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際貿易,穩定了國際金融;使戰后世界經濟朝著制度化、體系化方向發展,順應了經濟的全球化。② 消極: 美元實際上等同于黃金的特殊地位,確立了美元在資本主義世界貨幣金融體系中的霸權地位,為美國推行世界霸權提供了有利條件。3.牙買加體系(1976年-至今)——浮動匯率 國際貨幣多元化主要內容:①黃金非貨幣化;②儲備貨幣多元化,但美元仍是最主要的國際貨幣;③匯率制度多樣化。第16課 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一、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一)先秦時期1.西周時期:(1)分封制下貢賦制度,諸侯以上貢的形式繳稅,為王室服役。(2)井田制下的勞役地租。2.春秋戰國時期:(1)齊國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據土地多少和好壞征收賦稅。(2)魯國“初稅畝”:無論公田、私田,按畝收稅。(3)商鞅變法:影響: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進了奴隸制生產關系向封建生產關系轉變;是中國古代土地稅的開端。(二)秦漢時期1.田賦(1)秦朝:“收泰半之賦”即繳納三分之二的收成(2)漢朝:漢初采用黃老思想治國,與民休息,田賦稅率大大降低。漢高祖:十五稅一;漢景帝:三十稅一。2.人頭稅(1)秦朝:秦朝向人民征收極重的口賦,即人頭稅。(2)漢朝:漢朝人頭稅分口賦(未成年人)、算賦(成年人),規定不分男女。(漢朝還征收財產稅:如車船稅、對商人和高利貸者征收算緡錢、稅民資、養六畜也要繳稅等)3.徭役(1)更卒:法定服務期限是一個月,服務地點是在本郡或本縣,承擔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宮室、陵寢以及運輸糧食等繁重勞動。(2)正卒:指到郡國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兩年。(3)戍卒:指到邊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秦漢賦役制度的特點:秦朝賦役極重,是其暴政的重要表現。漢朝則是田賦較輕而人頭稅很重(舍地而稅人) ,還征收財產稅。影響:①有利于漢初鞏固政權,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②加強對農民人身控制和剝削。(三)隋唐時期1.隋朝:租調役2.唐前朝:租庸調制(1)基礎:均田制(國家授田,封建土地國有制)(2)對象:針對21--59歲之間的成年男子征收(3)內容①租——田賦,納糧②調——繳納定量的絹和布③庸——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役(4)作用:以庸代役保證農民生產時間,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保障了政府財政收入。3.唐中后期:兩稅法(1)背景: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導致均田制破壞。(2)實施: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楊炎的建議,廢除租庸調,改行兩稅法。(3)內容:① 以國家財政支出確定賦稅總額,將總額分解到各地(量出為入)② 按田畝征收地稅,按人丁、資產征收戶稅③ 分夏、秋兩次征收(4)意義①簡化稅收名目,擴大收稅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②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四)宋朝1.宋初:宋承唐制,征收兩稅2.北宋中期:募役法(百姓繳錢免役,官府募人代役)(1)原因:賦役擾民嚴重(2)內容:王安石提倡募役法,百姓繳納免役錢、助役錢,官府募人代役。(五)元朝1.沿襲唐制,南北有別北方(租庸調制):丁稅、地稅南方(兩稅法):夏稅、秋糧2.科差以戶為課稅對象,“各驗其戶上下而科焉”。在北方征絲料與包銀,按戶征收,在江南納戶鈔與包銀。(六)明朝1.明初:分夏稅、秋糧兩次征收,米麥實物。2.正統年間:江南部分稅糧折銀征收送赴北京,稱“金花銀”。3.明朝后期:張居正一條鞭法(1)原因:明朝后期商品經濟的發展與白銀流通量增加。(2)內容:①賦役合并②一概折銀③役:政府從稅銀中拿出一部分統一雇人(折銀代役)(3)意義:①由實物稅轉向貨幣稅,是中國賦役制度上的重大變革。②賦役合并、折銀代役減輕了農民負擔,使封建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進一步松弛,有利于生產的發展。③一概折銀適應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七)清朝1.演變(1)康熙年間:1712年“滋生人丁,永不加賦”(2)雍正年間:攤丁入畝2.意義(1)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約2000年的人頭稅徹底廢除,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有利于工商業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2)賦稅簡化,有利于政府征稅,保證財政收入。(3)減少人口隱瞞現象,有利于人口增長。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主要趨勢1.征稅標準:人丁為主 土地為主(以兩稅法為標志) 取消人頭稅(以攤丁入畝為標志)2.徭役:農民必須服徭役納庸代役(以“庸”為標志)后折銀代役(一條鞭法為標志)(反映出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松馳)3.征稅內容:以實物為主以貨幣為主(一條鞭法為標志)(反映商品經濟和明中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4.征稅種類:繁雜 簡單;商業稅逐漸加重。5.征稅時間:不定時 基本定時(以兩稅法為標志)二、關稅與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一)關稅的起源與演變1.含義:海關代表國家,依據國家的關稅政策、稅法及進出口稅則,對進出關境的物品征收的稅,稱為“關稅”。2.起源:中國的關稅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特點:①政治軍事功能第一,后延伸出財政功能;②屬于通過稅;③國內稅和國境稅并存;④中國有完全的關稅自主權。3.演變:(1)喪失關稅自主權①時間:鴉片戰爭后②表現A.列強根據不平等條約攫取協定關稅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中國失去了自主調整稅率的權力B.中國國境關稅的海關大權也長期把持在外國人手中③消極影響A.經濟:便利了列強對中國的經濟侵略,沖擊了傳統的自然經濟;B.政治:破壞了國家主權,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程度。(2)收回關稅自主權①國民革命時期(1924-1927年):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都明確提出廢除不平等條約、要求關稅自主的主張。②南京國民政府:A.1927年,宣布關稅自主,公布國定《進口稅暫行條例》B.1928年,國民政府發表“改訂新約”的對外宣言,關稅自主為其兩項主要內容之一(關稅自主權、領事裁判權)評價:在關稅自主權上取得了進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稅率。4.新中國的關稅制度建設:中國真正收回關稅主權(1)改革開放前:①制度創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及其實施條例。②重要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獨立的專門的海關稅法,統一了全國關稅制度。(2)改革開放后:①法制化建設A.①原因:新時期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的需要。B.②表現: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強化了關稅制度的法制化建設。②進一步完善:1987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進一步完善了關稅的基本制度,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二)個人所得稅的起源與演變1.含義:以納稅人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征收對象的一種稅。2.發展歷程(1)民國時期:①起步: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稅條例,但并沒有實施。②開始征收:1936年,國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稅暫行條例,隨之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2)新中國成立以后:①改革開放前: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征收個人所得稅②改革開放后: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正式建立。第17課 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與社會治理一、歷代戶籍制度的演變1.戰國時期:國家開始大規模編排民戶,制定戶籍。2.秦朝:戶籍實行分類登記制度。3.兩漢時期:(1)實行“編戶齊民”(編戶制度):丞相主管全國戶籍工作,各級地方政府也均有專門人員主管戶籍,并且會定期人口調查。(2)東漢末年,戰事頻繁,人口流動加劇,豪強地主與國家爭奪人口,戶籍散亂。4.兩晉時期:(1)西晉(“黃籍”):重建戶籍,以黃紙登記戶主姓名、年齡、家庭情況,裝訂成冊,稱為“黃籍”。(2)東晉(“白籍”):對從北方南渡而來僑居的州、郡、縣人口以“白籍”進行登記,不向白籍人口征發賦役。(2)東晉后期和南朝(“土斷”):政府為增加賦役,不時將僑居戶口編入所居郡縣戶籍,稱作“土斷”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擔賦役。5.隋朝:大索貌閱——“大索”就是清點戶口,“貌閱”則是將百姓與戶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對。6.唐朝:唐承隋制,管理更嚴,戶籍三年一造。政府會通過人口核查將逃避登記的人口搜查出來,稱為“刮戶”。7.宋朝:戶籍分擁有土地、繳納賦稅的稅戶——主戶,沒有土地的佃戶——客戶。8.元朝:“諸色戶計”:按職業定戶籍,如軍戶、民戶、匠戶、站戶等,一旦定籍,世代相襲,不得變動。9.明朝:(1)明朝繼承了元朝以職業定戶籍的做法,戶籍分民籍、軍籍、匠籍等。明朝戶籍冊稱“黃冊”。(2)黃冊與魚鱗圖冊互為補充。10.清朝:由于賦役制度的變革,清戶籍管理相對松弛,乾隆年間,朝廷諭令戶籍永停編審。戶籍制度的演變原因:1.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不斷加強;2.土地制度與賦稅制度的變化;3.人身依附關系的逐漸松弛。我國古代戶籍制度演變的特點:1.歷史悠久,由簡單到復雜;2.統治者重視;3.戶籍制度下人身依附關系逐漸減弱;4.與土地和賦稅制度逐漸分離;5.傳統戶籍制度逐漸被廢除。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作用:1.政治上:限制人口流動,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治安,鞏固統治;強化特權等級制度,維護了貴族地主在政治經濟上的特殊地位。2.經濟上:強化了小農經濟;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和兵源的穩定。二、歷代基層組織與社會治理1.基層組織:(1)秦漢時期:鄉里制度——縣下設鄉和里。鄉設三老;里設里正;鄉里之外還有亭。(2)唐朝時期:鄉里制度——百戶為里,五里為鄉,城內設坊,郊外設村,設里正、坊正、村正。(3)明朝時期:里甲制度——十戶為一甲,一百一十戶為一里,設甲首、里長。(4)清朝時期:保甲制度——從城市到鄉村,十戶為牌,設牌長;十牌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2.社會治理:(1)秦漢:什伍組織(2)唐朝:鄰保制度(3)北宋:保甲制(4)明朝:十家牌法(5)清朝:保甲制(兼具區劃和戶籍管理性質的鄉里制與旨在維護社會治安的保甲制合一)古代基層組織與社會治理演變趨勢和原因趨勢:1.由鄉里制向保甲制;2.由鄉官制向職役制轉變;3.國家對鄉村治理的干預和控制逐步增強,鄉村自治功能逐步減弱。原因:1.國家的統一,封建專制的強化;2.維護小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需要。古代基層社會治理的特點和作用特點:1.自我管理與相互監督;2.地方自治色彩鮮明;3.宗法關系扮演了重要角色;4.官員治理與士紳管理相結合。作用:有效治理了基層地方,保證了賦役征發,穩定了基層社會秩序,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基層經濟發展。三、歷代社會救濟與優撫政策1.原因:(1)政治:緩和階級矛盾,維護統治的需要;(2)思想:儒家的民本觀念、仁愛思想的影響;(3)自然:古代社會生產力水平低,自然災害頻發,人民生活缺少保障。2.發展概況政府救濟與社會力量救濟的不同:政府救濟的重點在于救災,核心在于保證糧食供應;社會力量的救濟活動側重于日常生活的賑濟。3.特點:(1)分類定級與扶持;(2)國家立法保障并設專門機構實施;(3)國家救濟和社會救濟相結合;(4)扶貧方式手段多樣化;(5)系統性扶持與臨時性救助相結合。4.作用:(1)經濟:為民眾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證人口的繁衍和正常生產活動的進行;(2)政治:客觀上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鞏固統治;(3)思想:弘揚了尊老愛幼、扶困濟貧的優良傳統。第18課 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一、西方主要國家基層治理的歷史與特點(一)古希臘時期的基層治理1.單位:依靠村社進行2.方式:村社實行自治3.表現:全體成年男性出席的村社大會是村社最高權力機關,處理與村社有關的事務(登記公民、抽簽選舉議事會議員)(二)中世紀歐洲的基層治理1.莊園自治(1) 治理單位:莊園(2) 治理者:莊園主或他的管家(3)職責:①經濟:組織生產,征收地租;②司法:主持莊園法庭審判,裁決糾紛2.城市自治(1)背景:①10—11世紀,西歐城市興起。②城市的市民階層通過談判、武裝斗爭和金錢贖買等方式,從國王或領主那里獲得特許狀,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2)表現:行會或商會上層分子把持城市政權,行使城市治理的職責。3.基督教會在基層治理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中世紀歐洲基層治理的實質:基層自治并不是基層居民平等參與,封建主、莊園主或城市上層人士是基層自治的主導者。(三)近現代西方國家的基層治理1.自治市鎮(1)背景①政治:近代民族國家產生,中央集權加強,國家把基層治理納入政府管理范圍②經濟:社會經濟的發展,封建莊園逐漸解體③階級:城市新興資產階級打破行會治理模式④傳統:繼承地方自治的傳統(2)表現①英國:A.確立:繼承地方自治傳統基礎上,1835年頒布《市政法案》,確立了英國近代自治市制度。B.基層單位:自治市C.自治權力:政府和議會由當地選民選舉產生;地方征稅自主開支;接受選民監督。②美國:建國后保持了地方自治的傳統。A.基層單位:鄉鎮B.自治權力: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務功能。③法國:A.建立:法國大革命后形成B.基層單位:自治市鎮C.自治權力:市長和市議會普選產生,市長同時對中央政府和本地選民負責。2.工業革命—二戰后:社區的形成(1)工業革命后,社區組織開始形成:原因:①工業革命擴展;②城市自治權擴大;③城市人口激增,社會問題不斷增多;④傳統的社會救濟遇到瓶頸。(2)二戰后,社區自治的發展:①原因A.內部:西方各國政府對基層治理的重視與治理方式變革;B.外部:聯合國對社區建設的推動。②意義:緩和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秩序和政治穩定。(3)20世紀80年代以后:西方國家的基層治理中更加強調政府、社區和非政府組織的共同作用,社區承擔了更多的政府功能,公眾、志愿者和私人部門也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公共服務。(四)西方基層治理的特點1.基層治理以基層自治為主要特點,自主權逐漸擴大;2.基層自治的建立、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3.地方分權和地方自治相結合,即對內的民主治理和對外的獨立自主;4.基層治理向規范化、法治化、市場化等方向發展。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發展(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發展1.過程(1) 醞釀和基礎階段①17世紀初,英國頒布了濟貧法(圈地運動影響)②此后,歐洲國家紛紛建立濟貧制度③19世紀80年代,德國初步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德國統一,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復雜尖銳;第二次工業革命提供物質基礎)(2)建立和健全階段①1935年,美國頒布《社會保障法》,標志著美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最終確立。②二戰后,英國率先構建了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實現全民覆蓋;此后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建成福利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二戰后資本主義國家建成福利國家的原因1.物質基礎:第三次科技革命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2.體制保障: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3.歷史教訓:經濟大蕭條的教訓4.外部壓力:與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競爭和借鑒。2.影響:(1)積極:改善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經濟發展。(2)消極:過度的社會保障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容易助長懶惰行為。3.實質: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局部調整,維護資本主義制度。(二)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1.過程(1)初形成: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條例》發布(2)漸成熟:1978年,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日趨成熟,保障水平穩步提高(3)全覆蓋:2020年,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保障覆蓋范圍越來越廣。目前,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超過13億人,全民醫保基本實現。2.作用:日益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減輕了人們的后顧之憂,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促進了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