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3.1訂立合同學問大課時安排本課建議1課時。基本思路:自古以來,中國就是一個講誠信的國家,仁義禮智信,誠信是五常之一,俗話說,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本課從中國古代的誠信故事說起。這些誠信故事本身就是一個個合同,從而引入合同。再打破教材邏輯,從合同是什么,為什么訂合同,如何訂合同,構建全新的邏輯關系,讓學生更容易把握關于合同的知識。核心素養目標政治認同:認同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會的共識,增強合同意識與契約精神。科學精神:學習訂立合同的技巧,在實際協商中合理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法治意識:用法律思維觀察和分析現實生活中各類合同糾紛,善于用法律規范雙方權利義務。公共參與:做一個有規則意識和法治意識的現代公民。重點難點:1.重點:如何訂立合同(訂立原則、訂立過程)2.難點:要約與要約邀請,承諾對要約的改變教學過程:導入仁義禮智信,中華自古是禮儀之邦,也是誠信之邦,自古以來,中國就是一個講誠信的國家。古人給我們留下了許多膾炙人口的誠信故事,如:烽火戲諸侯、曾子殺彘、徙木立信、一言九鼎、一諾千金、韓信報恩、賈人食言……比如:徙木立信:衛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賈人渡河:濟陰之商賈,渡河而亡其舟……曰:"吾乃濟陰之巨室也,能救我,予爾百金!”漁者載而救之,則予十金。漁者曰:"向許百金,而今予十金,無乃不可乎!"賈人勃然作色曰:"若漁者也,一日能獲幾何?而驟得十金,猶為不足乎?"漁者黯然而退。他日,賈人游呂梁而下,舟又覆,而漁者在焉。人曰:"盍救諸?"漁者曰:"是許金不酬者也。"立而觀之,遂沒。你知道嗎,這其實是兩個合同!那么,什么是合同,為何要訂立合同,如何訂立合同?第一部分:生活離不開合同含義: 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常見類型: 合同的種類繁多,常見的有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但合同其實不止以上四種,來看看民法典怎么說。播放視頻:議一議:合同的調整范圍是什么?合同篇在《民法典》中的地位若何?說明什么?合同有什么作用?學生根據視頻內容討論,老師總結。凡是交易關系,都屬于合同的調整范圍。合同篇獨占《民法典》41%:合同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地位、必要性)維護契約、平等交換、公平競爭,促進商品要素自由流動,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社會財富; (重要性對社會)維護契約、平等交換、公平競爭,促成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信用機制(重要性對社會)兼顧合同嚴守和合同自由、合同正義的關系,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保護訂立合同的合法權益 (重要性對個人)從而得出知識點:調整范圍: 各種交易關系為什么要訂立合同:必要性:合同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對社會: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社會財富;促成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信用機制。對個人: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保護訂立合同的合法權益合同很重要,但關鍵是如何才能把合同訂好?播放視頻:議一議:小明簽訂的擔保合同和借貸合同是否有效?小明的遭遇對于訂立合有什么啟示?從而導入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如何訂立合同學生根據視頻內容討論,老師總結。小明自愿給坑大款作擔保當訂立擔保合同,然后坑大款卷款而逃,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因為小明和坑大款是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擔保合同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主體須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遵循自愿自由原則、平等原則坑大款卷款逃,明顯是有預謀,這是欺詐——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小明的陷入高利貸合同,這個合同雖然對小明是不公平的,但其借貸關系事實存在,只是超出國家規定的高額利息率是非法的——遵循公平原則 、守法原則總結一下:自愿自由:各方當事人在自愿基礎上達成共識,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體自由意志體現)平等原則: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要各方平等協商(因合同主體存在談判能力與地位差異,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了一定限制。如格式條款。)公平原則:公平確定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風險合理分配(如格式條款因為限制對方當事人合同自由,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必須遵循公平原則)誠實信用:不得欺詐善良風俗: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守法原則: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這個環節,其實是對課本P23-25頁中分散的合同訂立原則的概括和總結。教材中并沒有單例合同訂立原則,但《民法典合同篇》中有這些原則,且這些原則是訂立合同和合同生效的先決條件。故把單獨把這些原則總結出來。老師在上課時一定要事先提醒學生注意總結這些原則,便于全面把握合同訂立的方法。合同第一原則是自愿,要在自愿基礎上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那么,如何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呢?這就是要約承諾訂合同就是說,合同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階段,即要約和承諾。1、要約①含義: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②要求: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理期待,維護穩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2、承諾①含義及條件: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必須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必須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作出(如沒有確定的期限內承諾,再想訂立合同而發出意思表示,就成了要約)—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②承諾生效時間:承諾到達對方后。我們以賈人渡河的誠信故事來了解要約和承諾。賈人:能救我,予爾百金!——要約吾來救汝!——承諾,只要承諾到達賈人那里,合同訂立完成。但訂立合同哪有這么順利的?總得討價還價吧!3、承諾對要約的變更①含義:在實際協商過程中,受要約人的“承諾”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比如徙木立信但生活中,并不是每個合同都有特定對象可以給要約人承諾的。對于不有特定的訂立合同對象,可以采取要約邀請的方式,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從而實現訂立合同的目的。要約邀請: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要約: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兩者的區分:(1)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明確具體的為要約,模糊的為要約邀請(2)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約內容具有,要約邀請內容不具有。我們知識了合同的訂立過程,知道至少有要約和承諾兩個過程。一旦當事人雙方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訂立合同了。比如我們看中一件物品,可以買下來,買下商品就是訂立了合同。我們坐火車、汽車、飛機要買票,買票的過程就是訂立合同的過程。但當我們購買電腦時,合同訂立。可是,你看見合同書了嗎?其實,除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當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就是訂立了合同。合同至少有四種形式,我們要采用最適合自己的形式。然后我們就可以正式訂立合同,完成合同訂立的最后一步。這些合同形式中,最便捷的就是口頭形式。但口頭合同存在一些缺陷,對于金額較大的,最好采取書面形式。我們要采用最適合自己的形式。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口頭與書面形式的區別這些合同形式中,最便捷的就是口頭形式。但口頭合同存在一些缺陷,對于金額較大的,最好采取書面形式。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口頭與書面形式的區別。合同訂立了,是不是意味著合同生效了呢?別忘了,我們前面講過訂立合同的原則哦。知識總結最后對知識進行總結(詳見PPT)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