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必背知識點一、知識必背夏商政治制度約公元前 2070年,禹建立夏,我國開始有了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禹死后,其子啟即位,原始社會的禪讓制被王位世襲制所取代。王位世襲制的方式:有時父死子繼,有時兄終弟及。商朝行政管理制度:中央設相、卿士等,地方封侯、伯。西周分封制目的 鞏固周王室政權,進行有效統治(“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內容 (1)分封對象有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 (2)被封諸侯的義務是服從周王的命令、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 (3)被封諸侯的權利有職位世襲、對卿大夫再分封、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特征 層層分封,等級森嚴。作用 (1)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管轄。 (2)擴大了統治區域。 (3)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 (4)西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瓦解原因 西周后期,王權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壞(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經濟生產方式的產生,這一生產方式使諸侯勢力日益壯大)。戰國末年,分封制瓦解。宗法制含義 用父系血緣關系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政治制度。目的 鞏固分封制所形成的政治秩序,解決貴族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特點 嫡長子繼承制。影響 宗法制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于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使我國封建制度具有濃厚的宗法色彩。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系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兩大支柱,互為表里;分封制建立在宗法制基礎上,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體現就是分封制。秦朝建立的背景或條件政治前提 秦王贏政滅六國,建立秦朝,實現了國統一。經濟根源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農民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小農經濟具有分散性,需要強有力的國家政權保證國家統一)。政治根源 地主階級需要借助強大的政權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及鎮壓人民反抗。思想來源 法家思想的形成和傳播。實踐條件 商鞅變法增強了秦國實力,并證明法家思想的可行性。皇帝制度的建立“始皇帝”的來歷 時期最高統治者一般稱“王”。秦王贏政統一中國后首創“皇帝”稱號(自認為“德高三皇,功過五帝”,自稱“始皇帝”),從此,“皇帝”成為我國歷代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謂被沿用。內涵及特點 皇帝獨尊、皇權至上(集行政、司法、軍事指揮等大權于一身)、皇位世襲。皇權至上是皇帝制度的核心內容。秦朝的中央官制秦朝的中央官制是三公九卿制。三公 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為“百官之首”,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掌管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并負責監察百官;太尉協助皇帝管理軍務。三者互不相屬,互相牽制。九卿 三公之下,秦朝中央政府還有很多重要官職,合稱九卿。他們分管著國家和皇帝的各種事務。特點 以三公九卿為主的中央政府各級官員,在地位、職責和權利等方面都處于互相配合、互相牽制的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獨攬朝政,軍國大權最終操縱在皇帝一人之手。郡縣制的建立建立 秦朝統一后,實行郡縣制、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一郡之內又分若干縣。“郡”設郡守、郡丞和郡尉;郡下設縣,縣置縣令、縣丞和縣尉;縣級以下設“鄉”“里”基層行政機構;郡守和縣令都由皇直接任命。特點 (1)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2)郡縣長官一概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意義 (1)郡縣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權制形成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有效地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利于國家的統一、安定和發展。 (2)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志。特別提醒 郡縣制度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時,廢分封制,實行縣制。漢武帝加強集權的措施建立中朝 中朝,任用布衣為相,為決策機構;外朝,即原來的三公九卿,負責執行。使相權受到限制,皇權得到加強。設置刺史 全國分13州,各置刺史一人。推恩令 實行推恩令加強中央集權,解決了王國的威脅。選官制度 加強對官吏的考核任用,實行察舉制和征辟制。隋唐時期三省六部制內容 中書省負責起草詔令,為決策機構;門下省負責封駁審議,為審核機構;尚書省負責執行,下設吏(官吏的任免和考核)、戶(戶籍、土地和賦稅)、禮(禮儀、科舉)、兵(軍政)、刑(刑獄)、工(國家工程建設)六部,是行政機構。作用 (1)三省之間相互牽制,互為補充,分工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 (2)相權一分為三,皇權加強。宋初強化中央集權措施 (1)軍事:把主要將領的兵權收歸中央,抽調精兵充實中央禁軍。 (2)行政: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長官。 (3)財政:地方賦稅的大部分由中央掌控。 (4)監察:設通判負責監督。 (5)中央:宋初設立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最高長官行使宰相職權。為制約宰相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影響 改變了唐末以來藩鎮割據的局面,加強了中央集權。元朝行省制度內容 (1)中央:設中書省,管轄河北、山西,山東等地。 (2)地方:設行中書省,行省擁有經濟、軍事大權,但行使權力時受到中央的節制。 (3)邊遠民族地區:設宜慰司進行管理。影響 (1)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 (2)行省的創立,是中國古代地方制度的重大變革,是中國省制的開端。古代選官制度的演變過程漢朝 實行察舉制,孝、廉成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徑。魏晉南北朝 實行九品中正制,選用官吏重門第不重才能。隋朝至元朝 (1)措施:隋朝時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隋煬帝時,政府開始設立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2)發展:唐宋元各朝繼承并完善了科舉制。科舉制的影響1.科舉制是封建選官制度的一大進步,它把讀書、考試與做官緊密聯系起來,有利于打破特權壟斷、擴大官吏人才來源、提高官員文化素質。 2.科舉取仕,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權力,從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3.這一制度為歷朝沿用,影響深遠。明朝廢丞相原因 明太祖朱元璋鑒于丞相“專權亂政”,妨礙皇權行使,正式廢除丞相制度,直接管轄六部。目的 加強君主專制的需要。明朝設內閣過程 (1)明太祖時設殿閣大學士,作為侍從顧問。 (2)明成祖時內閣正式出現 (3)明宣宗時,內閣擁有票擬權;萬歷年間,首輔張居正時期,大權盡歸內閣,六部幾乎成了內閣的下屬機構。評價 (1)明朝內閣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而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 (2)閣臣的升降、權力大小、票擬是否被采納均由皇帝決定。軍機處設置目的 辦理西北軍務。特點 機構簡單,有官無吏;品級不高,由皇帝欽定;保密性強。職能 軍國大事由皇帝一人裁決,軍機大臣跪受筆錄,按皇帝的意旨擬寫詔令,經皇帝審批后傳達給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員去執行。影響 (1)提高了行政效率。 (2)軍政大權進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專制加強。 (3)中央集權得到加強。二、能力提升“封建”與封建社會中國古代的文章中提到的“封建”并不是指封建社會,而是“封邦建國”之意,指的是奴隸社會的分封制。封建社會作為一種社會形態概念,是近代引入中國的。大宗與小宗的關系大宗和小宗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而言的。具體來說周天子是天下的君主,是所有姬姓貴族的大宗;諸侯對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國內,諸侯對卿大夫而言是大宗,而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在卿大夫的封地內,對于士而言,卿大夫又成為士的大宗。宰相與內閣宰相的權力是由政治制度賦予的,擁有決策權,一定程度上對皇權起到制約作用;內閣的權力則建立在皇帝個人授權的基礎上,以侍從咨詢為主,無決策權,實質上是君專制強化的產物。分封制、郡縣制、行省制的比較分封制 郡縣制 行省制推行時代 推行于西周,春秋 時期走向瓦解。 春秋戰國時期建立。 確立于元朝。和中央的關系 諸侯國相對獨立于中央政權,諸侯的權利和地位可以世襲。 郡縣是中央政府下屬的地方行政機構,郡縣的長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行省是中書省的派出機構,行政長官直接對中書省負責。作用 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過一些積極作用,但從長遠來看不利于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安定。 郡縣制和行省制不僅在當時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維護了國家的統一,而且經過后世的調整和補充,其積極作用愈加明顯。相同點 都是中國古代社會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目的都是為了鞏固統治;都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過積極影響。明清時期的內閣VS近代西方的內閣明清內閣 近代西方內閣背景 封建君主專制加強。 資本主義發展。權力 僅為皇帝提供顧問,內閣首輔的職權與地位完全聽命于皇帝,不是法定的國家機關。 由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組建,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是國家法定機構。影響 君主專制強化的標志,嚴重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 鞏固了資產階級民主,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