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教學設計片段題目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重點展示 教學技能 演示技能、 講解技能、提問技能課標與教材分析 【課標分析】 1.課程性質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內容,是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學科核心素養、增強社會理解與參與能力的綜合性、活動性學科課程。 2.課標分析 課標對于本節課,要求引述各類物權的有關法規及其具體表現,來解析生活中維護權利的典型案例。 【教材分析】 本框題處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選擇性必修2 《法律與生活》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 第一框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本框闡述愛情和法律在婚姻中的作用,明確婚姻關系中的男女平等,財產共有以及夫妻間的救助義務等內容。婚姻的關鍵是夫妻雙方的理解和包容。學情分析 本課教學活動面對的是高二下學期的學生。該年齡層次的學生的知識理解能力還停留在淺層次上,對知識點的理解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從學科意義上來把握知識,對于一些帶有學科性質的名詞,需要向學生進行詳細地解釋。并且學生的思想價值觀還處于形成時期,缺乏堅定的,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在教學過程中,應注重對學生進行價值引導。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1.目標與素養: (1)認同我國的民法,提高對我國《民法典》的認同。 (2)認同我國《民法典》這部法律對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有力支持。 (3)結合繼承實踐中的具體情境和案例,了解婚姻的內涵,明確婚姻中夫妻之間的義務。闡明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的重要意義,理解我國婚姻制度的歷史進步性 2.情境與問題: (1)通過結合社會生活實例,明確結婚必須符合的法律條件。理解規定婚姻成立要件的重要性和積極意義。 (2)對比生活中的婚禮程序,了解婚姻登記的程序,知道結婚登記對夫妻雙方的影響,理解婚姻受法律保護的重要性。 (3)結合婚姻自由原則,分析反對輕率結婚的合理性,了解法律對婚姻自由做相應限制的必要性。 3.過程與方法 (1)通過閱讀法、討論法、案例法,理解法律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2)通過案例法、研讀法、討論法,了解民法典的制定過程。 (3)通過合作交流法、案例法、研討法,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4)決議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積極參與社會生活。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點: 1.結婚的地位、內涵、要求; 2.我國民法典規定結婚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3.結婚的條件和登記程序; 4.堅持離婚自由原則的要求; 5.離婚的程序。 教學難點: 1.我國民法典規定結婚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2.堅持離婚自由原則的要求。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 1.大單元教學法 2.議題式教學法 【學習方法】 3.合作學習法 4.探究學習法教具準備 1.(人教版)普通高中教科書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2 法律與生活 2.多媒體課件 3.多媒體教室教學課時 一課時(40分鐘)教學過程教學階段 教師活動 預設學生行為,板書 設計意圖環節一: 導入新課 (2分鐘) 【導入活動】 視頻導入:觀看視頻——“520”多地結婚登記爆滿。 布置思考:什么是結婚?有何要求?如何登記結婚? 學生簡單作答 具體過程: 同學們,上課!這節課我們一起進入選擇性必修二第六課第一框題的學習。這節課我們就來了解婚姻的相關問題。 現在,我們先來觀看一條視頻,觀看的過程中,請大家思考一下:什么是結婚?有何要求?如何登記結婚? 這條視頻闡述了5月20日這一天,多地結婚登記爆滿。結婚,成立婚姻關系,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見的一個現象。通過這個視頻,我們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婚姻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我們想要成立婚姻關系,需要去辦理什么樣的手續? 這節課我們就圍繞著婚姻這個話題來展開。 【預設學生】 在觀看視頻的同時思考問題。 通過一則視頻進行導入,既可以自然地引出婚姻這一課題,又可以激發學生對婚姻關系的思考,引起他們的求知欲,便于帶著問題進入新課,這樣效果更好,促使學生更加專注地投入到課堂學習中。環節二: 講授新課 (35分鐘) 環節三:鞏固練習 (2分鐘) 環節四:課堂小結(1分鐘) 知識點一:珍惜婚姻 1.結婚 (1)地位和內涵: 結婚是夫妻關系的起點,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 (2)意義: 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3)要求: 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2.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 (1)婚姻自由 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2)其他原則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 3.結婚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結婚登記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 結婚會對男女雙方的人生和財產產生強制約束力。 ②意義 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 (2)步驟 ①申請 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駐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②審查 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 ③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提示:同居關系 (1)兩種情況①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 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雙方離婚后,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當事人不是夫妻關系,不享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期間當事人各自繼承的財產,一般按照個人財產處理。) 【探究一】 在中國隨著離婚率上升而采取為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一年后,婚姻登記部門發現婚姻解體現象減少,許多地方政府表示這與相關法規有關。 2022年1月,重慶市民政局表示,去年該市5萬余對失和夫妻在冷靜期內做出不離婚的決定,離婚數量同比下降44%。青島市表示,去年該市離婚數字降至十年來最低,僅有1.6萬對夫妻辦理離婚,同比下降 33%。在貴陽,當地有關部門發現在尋求離婚的夫妻中,約1/4能在“離婚冷靜期”期間真正冷靜下來。 2021年1月,中國開始實施要求尋求離婚的夫妻要在最終離婚前等待 30天的法規,旨在增進社會穩定。民政部數據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離婚登記數超過150萬對,同比下降100多萬對。 結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問題,離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該規定中的“三一日”在實踐中被稱為“離婚冷靜期”。 布置思考: 思考: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有什么意義 學生交流回答 教師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從現實情況來看,近十多年來,我國的離婚率持續攀升。據民政部2001年至2020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從2001年到2020年,我國年離婚數量從125萬對增長到433.9萬對,增長了 3.47 倍。其中,從 2001年到2020年,“離婚率”由1.96%增長到3.1%。除 2002 年、2006、2020年相比前一年略有下降:2018年與上一年持平外,其余年份我國的“離婚率”都早增長態勢。這其中有不少屬于沖動型離婚或草率型離婚。 從司法實踐來看,一些人民法院在離婚案件中也探索設立離婚冷靜期制度,在婚姻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的情況下給予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冷靜期滿后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態度決定是否進入離婚訴訟程序,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從立法來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增設“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因此,從維系夫妻婚姻關系穩定,挽救破裂家庭,維護社會穩定等角度來看,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確屬必要。 教師總結: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具體看看處理離婚的相關知識點。 知識點二:離婚要慎重 1. 離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發生矛盾,但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 2.堅持離婚自由原則的要求 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 (提示: ①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③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離婚的程序(我國的離婚制度) (1)離婚的條件 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2)協議離婚 ①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后三十日屆滿,當事人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②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時起,解除夫妻關系。 (3)裁判離婚(由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糾紛) ①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②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③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學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違反告知另行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 【探究三】 上海八旬獨居老人將價值300萬元的房產贈予水果攤主的事件曾引發網絡關注,2021年5月8日,這起事件又有了新進展,上海寶山法院判定,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那么,這個判決是否會影響房產的遺贈效力呢 判決書顯示,王老伯的妹妹今年年初向法院申請認定王老伯無民事行為能力。法院委托的專業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書稱,王老伯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目前應評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根據這份鑒定意見,寶山法院判定王老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這份判決,水果攤主小游表示認可,但同時強調,這是老人現在的狀態,而不是做意定監護公證時的狀態, 89歲的王老伯家住上海市寶山區,老伴和兒子均已去世,一人獨居。近年來生活上受到小區水果攤主小游的照料。2019年,王老伯和小游通過普陀區公證處辦理了意定監護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公證,約定在其身后,將王老伯價值約300萬的房產贈與小游。王老伯的妹妹則表示老人患有阿爾茨海默癥,質疑相關公證的正當性。 在2021年5月18日,記者還聯系到了當事水果攤主小游,小游稱,他于 2017 年開始照顧老人,2019年雙方做的公證,中間老人沒有精神障礙,從2020年9月開始,老人才有精神障礙狀況。小游說,老人家屬現在找來,“以后要訴訟就訴訟好了"。 專家分析,王老伯的親屬拿到了上海寶山法院這份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后,可能會以此為依據,要求法院推翻王老伯 2019 年辦理的意定監護和遺贈扶養協議,并訴請法院指定自己為監護人。那么 2019 年老人在做意定監護公證時,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成為老人能否將房產贈與小游的關鍵。 布置思考: 思考:結合上述鏡頭材料,說一說對遺產的處理,除了繼承,還有哪些形式 教師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還有遺贈等形式。 練習1 1.張森和宋琳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僅一個月,宋琳發現張森隱瞞了患有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的事實。本案中() A.宋琳可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 B.因張森患病不宜結婚,婚姻無效 C.宋琳可隨時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 D.如宋琳認可該事實,則婚姻有效 【答案】D 【詳解】《民法典》第 1053 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A錯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B 錯誤。 如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而不是“隨時”,C錯誤。 故本題選 D。 練習22.張某在結婚前花費70萬購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張某兒子出生,張某的父母考慮到孫子將來的入學問題,便出資購買了一套學區房,過戶在張某名下。六年后,張某兒子上學,全家搬至學區房居住,便將原婚房出售,此時該房市場價格已漲至200萬元。在這里() ①學區房屬于張某夫婦的共同財產 ②出售前的婚房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 ③婚房增值的130萬元屬于張某夫婦的共同財產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萬元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 ①④ B. ②③ C. ①③ D.②④ 【答案】D 【詳解】學區房是張某父母出資購買,屬于其父母共同財產,而不是張某夫婦的共同財產,①錯誤。婚房增值的 130 萬元屬于張某個人財產,而非夫婦的共同財產,③錯誤。故本題選 D。 練習33.周先生和趙女士原為夫妻,2020年8月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約定由男方撫養女兒、女 方撫養即將出生的孩子。離婚后,周先生不愿直接撫養大女兒,趙女士則認為同時照顧兩個 孩子存在困難。2021年3月,雙方在不符合法律關于送養規定的情況下,將嬰兒送與他人。前不久,周先生和趙女士收到了當地基層法院發出的責令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在該案中() ①將嬰兒送養是逃避撫養義務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②按照離婚協議,男方對即將出生的孩子沒有撫養權 ③雙方離婚違反了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④當地法院的行為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司法支持 ①③ B. 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詳解】男方對即將出生的孩子有撫養權,②說法錯誤。雙方屬于協議離婚,不受此規定限制,③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 【板書】 6.1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結婚 (2)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 (3)結婚條件 (4)結婚登記程序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板書】 (二)離婚要慎重 (1)離婚要慎重的原因 (2)堅持離婚自由原則的要求 (3)離婚的程序(我國的離婚制度)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跟隨老師思路,回顧知識點。 了解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關系,繼承權等相關知識點。 通過探究一,讓學生思考離婚冷靜期設立的必要性,以此引出相關知識。 通過探究二,通過實例——遺贈是否成立?從而自然而然地引出知識。 對點訓練, 提供相關習題,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知識。 進行系統地總結,幫助學生理清知識結構,便于學生復習時把握重點。教學反思 優點: 整節課邏輯較為清晰,知識點覆蓋全面。 采用的案例,如游戲幣充值,緊跟時事熱點,符合思想政治課程的特點,并且采用案例與知識點契合度較高。 缺點: 板書死板,沒有太多新意,黑板字需要多加練習; 講授的語言不夠簡練,授課熟練程度不高; 教學方法主要以講授法為主,缺乏新意,課堂較為枯燥; 對于概念的解釋不到位,基本在讀書本上的內容,缺乏深層次的解剖。板書設計 6.1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結婚 (2)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 (3)結婚條件 (4)結婚登記程序 (二)離婚要慎重 (1)離婚要慎重的原因 (2)堅持離婚自由原則的要求 (3)離婚的程序(我國的離婚制度)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