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教學設計片段題目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重點展示 教學技能 演示技能、 講解技能、提問技能課標與教材分析 【課標分析】 1.課程性質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內容,是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學科核心素養、增強社會理解與參與能力的綜合性、活動性學科課程。 2.課標分析 課標對于本節課,要求引述各類物權的有關法規及其具體表現,來解析生活中維護權利的典型案例。 【教材分析】 本框題處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選擇性必修2 《法律與生活》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 第二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本框闡述了訴訟活動中當事人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承擔相應的訴訟義務,闡述了司法機關,當事人等嚴格遵守訴訟程序,合法運用證據規則的重要意義。學情分析 本課教學活動面對的是高二下學期的學生。該年齡層次的學生的知識理解能力還停留在淺層次上,對知識點的理解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從學科意義上來把握知識,對于一些帶有學科性質的名詞,需要向學生進行詳細地解釋。并且學生的思想價值觀還處于形成時期,缺乏堅定的,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在教學過程中,應注重對學生進行價值引導。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1.目標與素養: (1)認同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對于訴訟的相關規定 (2)結合法律規定和生活實力,明確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理解司法機關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重要意義。 (3)結合法律案例,知道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享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理解該成立的設置目的、主要作用。 (4)結合生活勢力識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不同調節方式,了解他們在主持機構、適用范圍等方面的差異。 2.情境與問題: (1)通過結合社會生活實例,了解特點,類型,理解訴訟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地位與作用。 (2)結合法律規定,提高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自身權利,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能力。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了解商事仲裁的適用范圍和商事仲裁基本制度,提高合理選擇糾紛解決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3.過程與方法 (1)通過閱讀法、討論法、案例法,理解法律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2)通過案例法、研讀法、討論法,了解民法典的制定過程。 (3)通過合作交流法、案例法、研討法,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4)決議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積極參與社會生活,主動參與調解與仲裁。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點: 1.公民享有的訴訟權利; 2.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的必要性和意義; 3.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的含義和意義; 4.法律援助的設立依據,制度內容,表現及要求。 教學難點: 1.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的必要性; 2.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的含義和意義; 3.法律援助的設立依據,制度內容,表現及要求。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 1.大單元教學法 2.議題式教學法 【學習方法】 3.合作學習法 4.探究學習法教具準備 1.(人教版)普通高中教科書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2 法律與生活 2.多媒體課件 3.多媒體教室教學課時 一課時(40分鐘)教學過程教學階段 教師活動 預設學生行為,板書 設計意圖環節一: 導入新課 (2分鐘) 【導入活動】 視頻導入:觀看視頻——江歌案二審 布置思考:案例中一審判決后,劉鑫提出上訴,這是公民享有的什么訴訟權利? 學生簡單作答 具體過程: 同學們,上課!這節課我們一起進入選擇性必修二第十課第一框題的學習。這節課我們就來了解訴訟權利的相關問題。 現在,我們先來觀看一條視頻,觀看的過程中,請大家思考一下:案例中一審判決后,劉鑫提出上訴,這是公民享有的什么訴訟權利? 這條視頻闡述了江歌案的二審。2022年1月10日一審判決后,提出上訴,這件引起廣大民眾關注的案子又被推向高潮。這節課我們就來主要探討一下關于訴訟權利的相關知識點。 【預設學生】 在觀看視頻的同時思考問題。 通過一則視頻進行導入,既可以自然地引出訴訟權利這一課題,又可以激發學生對訴訟權利的的思考,引起他們的求知欲,便于帶著問題進入新課,這樣效果更好,促使學生更加專注地投入到課堂學習中。環節二: 講授新課 (35分鐘) 環節三:鞏固練習 (2分鐘) 環節四:課堂小結(1分鐘) 知識點一:訴訟權利面面觀 1.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1)必要性 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2)意義 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2.申請回避的權利 (1)含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 (2)意義 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3.上訴的權利 (1)含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2)意義 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知識拓展:我國的回避制度 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勒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赡苡绊憣Π讣龑徖淼摹I鲜鋈藛T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 【探究一】 31年后,已84歲的山西前律師張軍再次站上了法庭。1991年,張軍被判犯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等罪,他為該案申訴多年,寄出數千份申訴狀,認為自己無罪,最高法曾直接提審該案并裁定發回重審。之后的審理中,張軍依然被判有罪。 張軍繼續申訴,山西省高院決定再審該案。2022年3月31日9時,這起舊案再審開庭。從張軍辯護人處獲悉,3月31日的再審開庭持續近10個小時后,審判長宣布審理終結,將擇期宣判。 在庭審過程中,山西省檢察院出庭檢察員在發表出庭意見時稱,本案中張軍的行為并非“教唆”,而是“幫助”他人拒不執行判決,仍構成犯罪,但可減輕量刑。張軍辯護人則堅持為其作無罪辯護。 20世紀80年代末,前律師張軍曾為山西晉中昔陽縣安坪公社(現樂坪鎮)龐家峪村村民代理一宗因歷史原因引發的土地糾紛,最終村民方敗訴。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村民們采取了一些阻止執行的行為,作為律師的張軍也因此被捕。 在獄中,張軍堅持申訴。2001年,山西省律師協會甚至專門成立了“為張軍維權案特別委員會”,并邀請法律專家對張軍案進行了法律論證。 2001年3月2日,山西高院作出刑事判決,撤銷此前判決中對張軍受賄罪、詐騙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其余仍然維持。張軍還是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200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決定對該案進行提審,并委派法官 親赴山西調查,并于 2005年11月7日作出刑事裁定書,認定原審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將此案發回重審。 2007年,昔陽縣法院重審后,依然認定張軍犯教唆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晉中中院于2008年7月2日作出刑事裁定,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為由,將案件再一次發回昔陽縣法院重審。 2009年,昔陽縣法院第三次審理張軍案,仍維持“犯教唆拒不執行判決罪”的原判,2010年7月,晉中中院在未更換審判長、未補充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做出了與兩年前截然相反的裁定,維持昔陽縣法院的判決。 布置思考: 思考:結合上述兩個鏡頭材料,說一說公民有哪些訴訟的權利 這些權利的設立有何意義 學生交流回答 教師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以及上訴的權利。 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申請回避的權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教師總結: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具體看看法律援助的相關知識點。 知識點二:尋求法律援助 1.設立依據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 2.制度內容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 3.表現 (1)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 (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客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 4.要求 (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 (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探究二】 材料一:“感謝你們關心我,親自上門為我服務……”2022年4月1日,年逾古稀的羅大爺回想起兩年前的那起事故,仍然滿臉委屈。 原來,羅大爺收到了人民法院的起訴狀,對方狀告其在兩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賠償13萬余元,而羅大爺認為,這起事故的發生,責任完全在對方。今年70歲的羅大爺在幾年前就患上了癌癥,身體各種毛病不斷,常年住院治療,家庭條件窘迫,一下子碰上這么大一個官司,一家人欲哭無淚。 了解情況后,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的領導積極踐行新時代群眾路線、創新為民服務工作方法,冒雨上門提供服務,為其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并指派律師前往對接后續援助工作。 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始終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應援速援”的理念,2022年1-3月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其中刑事案件72件,民事案件230件。通過法律援助上門服務,進一步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促進了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 材料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對于申請法律援助的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擔任辯護人。 2021 年12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發《關于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對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案件的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工作機制作了明確規定。該而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高級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達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書時,應當書面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階段可以委扦辯護律師,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在十日內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書應當隨案移送。 布置思考: 思考:結合上述鏡頭材料,說一說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為何設立法律援助制度 有何要求 教師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練習1 A縣的張某在B縣工作,張某于2021年3月3日購買了B縣李某的房子,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一個月后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由于張某房租到期,向李某提出要求立即搬進李某的房子,李某答應。半個月后,李某又將房子賣給了出價更高且不知情的趙某,并辦理了產權登記。趙某遂要求張某立即搬離。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不用搬離,因為李某已將該房子交付給張某 B.趙某有權入住,因為李某與趙某已完成產權登記 C.有,張某繼續履行D.張某應當在A縣人民法院起訴李某侵犯其所有權 【答案】B【詳解】本案中李某又將房子賣給了出價更高且不知情的趙某,并辦理了產權登記,趙某取得了該房屋產權,因此張某應該搬離,A 錯誤。張某可以主張李某繼續履行合同,但由于趙某已經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法院不會支持,C錯誤。 張某應當在B縣人民法院起訴李某侵權,但張某并未取得該房屋所有權,D 錯誤。 故本題選B。 練習22.2021年11月1日,經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領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干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制度機制的意見》,以負面清單形式詳細列舉了7種不正當接觸交往行為,包括禁止私下接觸禁止插手案件、禁止介紹案源、禁止利益輸送、禁止不當交往、禁止利益勾連等。這有利干() ①構建法官、檢察官與律師“親”“清”關系,共同維護司法廉潔和司法公正 ②堅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全國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效果 ③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 ④維護公民訴訟權利,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A.①② B. 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詳解】法官、檢察官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提高全國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效果”的說法錯誤,故②不選。沒有體現維護公民訴訟權利,故①不選示已故本題選 B。 練習33.來自蕭山的趙女士稱,她們一家三口到竹笆市一家名為“liubao”鐵鍋門火鍋店就餐。服務員端來鍋底,打開煤氣罐剛一點火,火“噗”一聲撲面而來,將她的臉部灼傷頭發燒焦。三歲半女兒的眼部被灼傷。經查,店員并無操作不當。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該服務員侵犯了趙女士及其女兒的生命權 B.趙女士應向法院起訴火鍋店 C雙方均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D該服務員是直接侵權人,承相受傷母女的賠償責任 【答案】C【詳解】趙女一臉部灼傷頭發燒售,三歲半女兒的眼部被灼傷,但店員并無操作不當,并沒有侵犯趙女士及其女兒的生命權,A 錯誤:本案中趙女士和女兒受傷,法院起訴是途徑之一,但并不是必要途徑,可以通過調解、協商進行解決,B錯誤;該服務員為火鍋店員工,火鍋店承擔受傷母女的賠償責任,D錯誤。故本題選C。 【板書】 10.1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一)訴訟權利面面觀 (1)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2)申請回避的權利 (3)上訴的權利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板書】 (二)尋求法律援助 (1)設立依據 (2)制度內容 (3)表現 (4)要求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積極思考,踴躍回答。 【預設學生】 跟隨老師思路,回顧知識點。 了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等相關知識點。 通過探究一,讓學生思考訴訟權利,以此引出相關知識。 通過探究二,通過實例——法律援助,從而自然而然地引出知識。 對點訓練, 提供相關習題,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知識。 進行系統地總結,幫助學生理清知識結構,便于學生復習時把握重點。教學反思 優點: 整節課邏輯較為清晰,知識點覆蓋全面。 采用的案例,如游戲幣充值,緊跟時事熱點,符合思想政治課程的特點,并且采用案例與知識點契合度較高。 缺點: 板書死板,沒有太多新意,黑板字需要多加練習; 講授的語言不夠簡練,授課熟練程度不高; 教學方法主要以講授法為主,缺乏新意,課堂較為枯燥; 對于概念的解釋不到位,基本在讀書本上的內容,缺乏深層次的解剖。板書設計 10.1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一)訴訟權利面面觀 (1)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2)申請回避的權利 (3)上訴的權利 (二)尋求法律援助 (1)設立依據 (2)制度內容 (3)表現 (4)要求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