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教學設計【課標要求】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核心素養】政治認同:全面依法治國,需要每個公民認真學習民法知識,提高法治素養。科學精神: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法治意識: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為工作、生活的準則和指南,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公共參與: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力、履行義務,積極參與社會生活。【重點難點】重點: 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難點: 理解民法規定的六項基本原則。【教學過程】探究點一 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合作探究】議題:理清法律關系 維護民事權利材料一 2019年2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服裝購銷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將服裝運輸至乙公司,同時約定“解決合同糾紛,雙方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之后,乙公司陸續支付了大部分貨款,尚欠15萬元。甲公司多次催討均未果,遂訴至法院。(1)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材料二 初中生王某14周歲,在百貨商場自作主張花費1 500元為自己買了一枚金戒指。王某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王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購買金戒指未經父母同意為由,找到商場要求退貨。(2)王某購買金戒指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答案 (1)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分別是:①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甲公司和乙公司。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甲公司給付貨物的行為和乙公司給付貨款的行為。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間各自所享有的權利與所承擔的義務。(2)無效。根據法律規定,王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監護人代理,或者經他的法定監護人的同意、追認。王某購買金戒指的行為只有經過其父母追認才有效,而從“王某父母找商場退貨”這一情節可知,其父母拒絕追認。因此該行為無效。【核心歸納】1.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含義 范圍主體 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客體 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內容 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①民事權利是指民法賦予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 ②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為滿足民事權利所保護的利益而依法應當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典例1 小張在小杰開的專賣店買了一塊手表,后因為手表機芯問題,找到店員小顧要求退貨。在該法律關系中,主體是( )A.小張和小顧 B.小張和小杰C.小張和小杰、小顧 D.小顧和小杰答案 B解析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本題中,小張在小杰開的專賣店買了一塊手表,參與買賣關系的是小張和小杰雙方,小張是買方,小杰是賣方,而小顧是店員,因此不是該法律關系的主體。所以,在該法律關系中,主體是小張和小杰,應選B。2.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1)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都具有民事權利能力。(2)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齡、智力狀態而有所不同。(3)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典例2 寒假期間,12歲的劉某將積攢的5 000多元壓歲錢取了出來,瞞著父母到商場買了一臺電腦。父母知道后很生氣,帶著他到商場要求退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A.劉某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退貨B.劉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退貨C.劉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退貨D.劉某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退貨答案 C解析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從事的重大行為由監護人負責行使。在本材料中劉某明顯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行為是無效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所以商場應該退貨。正確答案選C。探究點二 解析民法基本原則【合作探究】議題: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則李先生為自己愛車投保時,要求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盜搶險。但是保險公司核發的保單中,卻僅僅確定了第三者責任險和盜搶險,沒有確定車輛損失險及相應保費。保險推銷員將保單正本交給李先生時沒有做任何解釋,李先生以為保單沒什么問題就收下了。一個月后,李先生的愛車被他人燒壞,遂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保險公司以李先生未投保車輛損失險為由,拒絕賠付其損失。(1)保險公司的做法違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則?(2)請列舉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答案 (1)保險公司在未與李先生充分協商、說明的條件下開具了保單,說明保險公司存在嚴重過錯,這種行為違反了誠信、公平的民法基本原則。(2)①平等原則,主要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②自愿原則,主要指民事主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③公平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④誠信原則,要求民事主體秉持誠實,恪守承諾,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⑥綠色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核心歸納】正確認識民法的誠信原則(1)誠信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當誠實守信,正當行使民事權利并履行民事義務,不實施欺詐和規避法律的行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2)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必須將有關事項和真實情況如實告知對方,禁止隱瞞事實真相和欺騙對方當事人。(3)民事主體之間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達成合意,就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當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法律禁止當事人背信棄義、擅自毀約的行為。(4)民事活動過程中發生損害,民事主體雙方均應及時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典例3 甲、乙雙方連續幾年訂有買賣交流電機的合同。有一次簽訂合同時,在標的物一欄只寫了“電機”兩字。當時正值交流電機熱銷,而甲方供不應求,故甲方就以直流電機交貨。就民法的基本原則而言,甲方違反了( )A.自愿原則 B.誠信原則C.綠色原則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答案 B解析 誠信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本題中,根據前幾次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實際上是默認的“交流電機”。甲方為了自己的盈利違背了誠信原則。【知識網絡】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