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問題導學】1.侵權責任承擔方式與訴訟時效2.侵權責任的情理法(一般規定、過錯推定與無過錯侵權責任)3.民事權利有界限(權利行使的限制、經營者榮譽權、知識產權中著作權的限制)4. 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的實質和原則【體系構建】【必備知識】第一框 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1.侵權責任(1)原因: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各項 和 。行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2)內容: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 ,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3)方式:這些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 適用。2.訴訟時效(1)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要求:權利人在實現自己的權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責任的過程中,要注意 。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提出相關請求。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1.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首先,民事主體的 受到了損害。其次,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或者過失)。行為人是故意還是過失,往往并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 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最后,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 關系。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2.侵權責任的其他規定法律也規定了過錯推定與無過錯侵權責任(1)依照法律規定 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法律規定 侵權責任的,則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3.規定侵權責任的原因(1)目的: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旨在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不受 ,合理確定相關行為人與權利人之間的 。(2)意義:過錯責任、因果關系等規定在行為人的 與權利人的 之間劃定了界線。同時,法律規定在特定情形中適用過錯推定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社會某些群體的合法權利給予特別保護,體現了 。侵權責任規則有助于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合理預防損害,促進社會和諧。4.侵權行為的性質與分類(1)性質:是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以及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是要承擔以損害賠償為主要形式的侵權責任的行為。(2)分類:一般侵權行為 特殊侵權行為歸責原則 過錯歸責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構成條件 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責任形態 除賠償損失外,還有如返還財產、排除妨礙、停止侵害等 承擔方式主要為賠償損失適用范圍 沒有范圍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的范圍內5.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1)損害事實:①含義: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對他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響。②分類:財產損害:既包括直接損害,如車輛被盜,也包括間接損害,如因車輛被盜導致營業收入的減少;人身傷害:包括生命的損害、身體的損害、健康的損害三種情況精神損害:具有無形性,難以用金錢來衡量(2)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①意義: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直接關系到對其行為性質與責任大小的認定。②形式: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民事權利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該結果發生的過失: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損害他人的民事權利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結果導致他人的民事權利受到損害的(3)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①地位: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必備條件。②要求:民事主體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3.特殊侵權責任(1)八種過錯推定責任: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患者因醫療機構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2)九種無過錯責任: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由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經營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第二框 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一、民事權利有限制1.權利及其界限(1)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而權利通常意味著人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 。(2)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 、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3)民法為不同的 設定了界限。2.法律對知識產權的限制在著作權上表現明顯(1)表現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 ,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 ,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2)要求:在 和 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實質:相鄰關系是對 的限制或延伸。2.規則:民法典規定了 相鄰關系的處理規則。3.作用: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 ,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4.原則: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 、方便生活、團結互助、 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5.處理: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 。6.要求: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 的利益。【易混辨析】1.公民行使民事權利受到限制,是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侵害。( )2.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3.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侵害著作權。( )4.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對自然流水的利用要堅持生產效率優先原則。( )5.老師在教學中引用作品資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 )6.新聞報道、輿論監督,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7.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里的行為人必須有主觀故意。( )8.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利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侵權責任的最重要的規定。( )9.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適用于無過錯承擔侵權責任。( )10.李某未經張某同意私自建造小涼棚,且遮擋張家的光線。張某有權要求停止侵害、給予賠償。( )11.相鄰關系的主體是相鄰不動產的所有權人。( )12.相鄰關系是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 )13.遠親不如近鄰,相鄰關系的處理都應按照當地習慣。( )14.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 )15.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而權利通常意味著人們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 )【難點突破】侵權責任的類型類型 過錯責任 錯過推定 無過錯侵權責任通俗理解 損害、過錯、因果聯系 假設你有錯,不能自證清白,你就錯 管你錯不錯,反正都怪你舉證責任 受害人承擔舉證責任 受害人無須承擔關于行為人過錯的舉證責任,由行為人自己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行為人才可免于承擔侵權責任。 在確定行為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時,不管其有無過錯,受害一方都不用證明行為人有過錯。適用情形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學校按過錯責任原則承擔補充責任;醫療損害責任(一般)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②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③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④醫療機構違法或隱匿、偽造、篡改、非法銷毀病例資料;⑤堆放物、林木等物件或者公共場所或者道路施工致人損害的責任;⑥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⑦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 ①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②生產者產品責任;③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責任;高度危險作業責任④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⑤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⑥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⑦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當堂達標】16.快遞員梁某到某店送快遞時,突然被店主黃某飼養的寵物狗撲咬,致左大腿受傷,經醫院診治共花費2000余元,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梁某訴至法院。下列關于本案說法正確的是( )①梁某的健康權受到了侵犯,理應得到賠償②梁某的生命權受到了侵犯,理應得到賠償③無論黃某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④若黃某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則應承擔侵權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廣泛應用和人工智能技術的進步,“AI換臉”不僅存在電信詐騙風險,還可能引發侵權糾紛。對以下案例的說法有道理的是( )張斌是一名短視頻特效開發工程師,經常在短視頻軟件上傳一些會員專屬的特效模板,并獲取相應報酬。娜美是一位擁有千萬粉絲的美妝博主,經常發布一些造型前衛的視頻。張斌看到后,就使用娜美發布的視頻制作了“AI換臉”模板,上傳后被多個會員用戶使用。①“AI換臉”侵犯了娜美的肖像權這一最基礎的權利②若對娜美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則侵犯了娜美的名譽權③法院可以根據過錯責任、因果關系規定進行權利保護④娜美的身份權受到侵犯,張斌只需承擔賠禮道歉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阮某遭遇車禍大出血,需立即輸血,可醫院中沒有合適的血漿,病人趙某的血型正好符合。在征得雙方同意后,從趙某身上抽血輸給阮某。一個月后,痊愈的阮某發現自己得了肝炎,懷疑是上次輸血引起的。于是到門診部詢問趙某地址,但社區門診卻拒絕提供,說輸血時是經過雙方同意的。阮某隨即把社區門診告上法庭。關于本案( )①決定訴訟的勝負是生活事實而不是法律事實 ②阮某無需對因輸血而患上肝炎承擔舉證責任③門診若征得雙方同意則無需對治療后果負責 ④門診若能證明阮某患病與輸血無關則不擔責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9.7周歲的小蘇在廣場騎扭扭車將6周歲的小張撞倒,導致小張左腿骨裂,后送醫治療,花了2 000元的醫療費。事后,小張父母要求小蘇父母承擔2 000元醫療費,以及1 000元的交通費、誤工費。小蘇父母以兒子年幼為由拒絕,小張父母遂將小蘇父母告上了法庭。對此案認識正確的是( )①小張的身體健康權利遭到了小蘇的侵害②該案屬于民事案件,適用于過錯推定原則③小蘇父母應為小蘇的違約行為承擔責任④小蘇父母作為小蘇的監護人應承擔侵權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0.在李某未同意的情況下,某手機軟件運營商在其開發的智能手機軟件中,出現了以李某姓名、肖像為標識的“AI陪伴者”,還把該角色開放給眾多用戶,允許用戶上傳大量李某的“表情包”,制作圖文互動內容,從而實現該“AI陪伴者”的功能。從法律角度看,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某可以委托辯護人為其進行訴訟②該軟件運營商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權、肖像權③該軟件運營商應馬上停止侵害,并承擔違約責任④法院應依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1.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某小區附近,路遇李某某(男,12周歲),并質問其是否罵過他們。隨后,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該小區公廁附近,再次質問其是否罵過他們,同時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和侮辱,并錄制視頻上傳網絡。在該起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中( )①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②涉事家長應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③郎某1等三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④郎某1等三人行為惡劣,應承擔刑事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2.某小區業主小吳將自己位于單元樓一樓的房屋裝修成超市并對外營業。住在二樓的鄰居小張認為這樣會擾民,反對小吳將房屋改為超市。小吳卻認為,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吳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其行為是正當的②小吳的行為損害了相鄰權利人小張的利益③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界限④小吳應承擔消除危險、停止侵害的侵權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3.王某與李某系好友。某日,兩人到甲公園游玩互拍照片,照片中各自的臉部和身體特征清晰可辨。之后,李某未經王某同意將王某的照片作為盈利宣傳文章的內容發布在社交媒體朋友圈。王某發現后要求李某刪除該照片,遭到拒絕,兩人遂發生爭執。對此,應該支持下列誰的觀點( )①王某認為:李某未合理使用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權②李某認為:兩人系好友,互拍照片轉發社交媒體朋友圈不侵權③王某認為:李某發布在朋友圈的照片是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的物證④李某認為:可通過和解化解糾紛,王某若訴訟,涉案照片不是物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4.2008年,絕味公司注冊成立并申請注冊了5款商標。到2019年12月,“絕味”已成為全國范圍內有影響力的餐飲品牌。2022年,絕味公司發現在市場上出現多家名為“純味”的店鋪,不僅門店的裝修風格與絕味近似,連使用的商標相似度都很高——均為手握紅辣椒的鴨子與文字組合,其官方網站還將門店照片與商標置于顯著位置宣傳。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①“純味”公司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為“純”與“絕”二字字形明顯不同,不會產生混淆②“絕味”公司在經營中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純味”公司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搭便車”③“純味”的經營行為豐富了消費者的購物選擇,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④“純味”通過仿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②③25.張某在小區散步,經過9號樓時突然有一把掃帚從樓上墜下,張某不幸被砸傷肩膀。事后,警方雖未能找到肇事方,但經實地勘查,根據掃帚的墜落軌跡確定此次高空墜物系該9號樓403—903住戶所為。于是,張某到法院起訴,要求這6戶住戶賠償自己所受的損失。對此,下列觀點正確的有( )①本案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張某對本案不承擔任何證明責任②9號樓403-903的住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③因未找到肇事方而無法確定侵權責任人,故法院不應支持張某的訴求④本案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無論是否找到了肇事方,張某都能獲得賠償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6.2023年8月,河南鄭州一小區內,4個月大的女嬰被高空扔下的煙頭燙傷。女嬰的母親黃女士及時保存了煙頭并報警,民警對扔煙頭者所在樓棟的所有住戶做了采血調查,并與煙頭上的DNA進行比對,最終成功鎖定扔煙頭的嫌疑人。本案中( )①若不能準確找到嫌疑人,則該樓棟所有住戶共同承擔責任,表明該案適用過錯推定原則②女嬰母親及時保留了煙頭對尋找嫌疑人起到巨大作用,表明“打官司就是打證據”③民警對扔煙頭者所在樓棟的所有住戶做采血調查并進行DNA檢測有侵犯其他居民的隱私權之嫌④如果肇事者為規避法律責任沒有投案自首從而導致DNA檢測費用的產生,肇事者應當承擔該費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7.某小區2歲女童被一只羅威納烈犬撲倒撕咬致腎挫裂傷,引發關注。因為涉事犬只是竄入事發小區,物業方未能及時制止,女童母親表示將追究小區物業和犬主唐某的責任。下列說法合理的是( )①根據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唐某應對女童的傷情承擔證明責任②如果小區物業未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法律責任③唐某應當預見烈犬危害性而未預見,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④唐某沒有看管好烈犬的事實與女童受傷之間構成因果關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8.王某系某小區業主,小區的物業公司和王某因物業服務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王某向物業公司補繳物業費。隨后,該物業公司在業主群中發布了王某敗訴的群公告,對于判決文書首頁的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未作遮擋。王某認為物業公司隨意傳播其個人信息,侵犯了其隱私權,故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物業公司向他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關于本案( )①業主有錯在先,物業公司公布業主敗訴判決公告無可厚非②物業公司侵犯了業主的隱私權,應該停止侵權、賠禮道歉③該法院判決文書屬于可公開內容,故沒有侵犯業主隱私權④物業公司和王某均可以聘請訴訟代理人,以維護自身權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9.年近七旬的孫某在自家小區花園內散步,經過黃某樓下時,黃某家9歲小孩黃某某在自家20樓房屋陽臺拋下一瓶礦泉水,水瓶掉落在孫某身旁,導致其受到驚嚇摔倒。報警后,孫某被送入醫院治療,后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由此雙方產生糾紛,孫某訴至法院。本案中( )①黃某某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黃某與黃某某都無須承擔責任②黃某某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③孫某有權主張黃某某的監護人支付醫療等費用④黃某某的監護人需承擔過錯侵權責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30.Z網站運營的14款APP存在違法收集個人信息、未公開或未明示收集使用規則、未提供賬號注銷功能、在用戶注銷賬號后未及時刪除用戶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2023年9月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綜合考慮后對Z網站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責令停止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并處人民幣5000萬元罰款。Z網站的行為( )①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理應受到法律制裁②需要承擔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③如果遭到公民起訴,可在一審判決生效后提起再審④違背了自愿、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的基本原則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1.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明正在小區里散步,不料一扇窗戶從天而降,他躲閃不及,被砸傷了腳。小明在醫院治療期間,花去醫療費等費用4000多元。出院后,小明聯系到墜窗房屋的所有權人小李并要求其賠償損失。小李認為,房子雖然是他的,但由于自己搬到其他地方居住,該房屋一直是閑置的,只能怪小明走路不小心,從而拒絕賠償。無奈之下,小明將小李起訴到法院。法院認為小李作為墜窗房屋所有權人,負有維修房屋基本設施的義務,但沒有及時對窗戶進行檢查維修,并且小李不能提供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故應對小明承擔侵權責任。最后法院判決小李支付小明醫療費等費用。民法典第1253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說明法院對該案件判決的理由32.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通過傳播熱門作品以吸引流量,持續增漲粉絲再進行直播帶貨,已成為當下自媒體行業盈利的常見做法。近日,長沙市某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張某與被告李某是某社交平臺的博主,二人主營領域都是糖尿病防治。張某撰寫了《新確診的糖友該怎么吃》一文并發布在網絡社交平臺。一個月后,張某發現,李某在其發布的視頻中把張某的文章原封不動地讀了一遍,并拍攝剪輯,該視頻作品在網絡社交平臺上廣為流傳,并帶來不小的收益,張某認為,李某侵犯了其著作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李某認為,作品采取的是不同形式,并且有剪輯和加工,是對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相關知識,談一談法院會如何判處,并說明其判決依據。33.閱讀材料,回答問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許多居民飼養起了寵物狗,但由此引發的吠撫民、火美傷人、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時有發生,這不僅會給其他居民生活帶來不便,甚至會引發鄰里矛盾。趙某7歲的兒子在小區樓下玩耍時,被王某牽著的烈性犬抓傷,隨后被送到醫院接受治療。事發時,趙某在小區內散步,并未在現場。趙某趕來后,以王某對寵物管理不善和小區物業未盡到安全保障責任為由提出賠償要求。王某認為,如果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責任;我沒有過錯,所以,我不需要承擔責任。物業認為,物業不負責寵物的管理,狗咬傷居民與自己無關。相關鏈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運用《法律與生活》相關知識,分析該案中的責任歸屬。34.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房某到某足浴會館拔火罐。因會館工作人員王某操作失誤,房某后背燒傷,住院12天,共計花費45042元。房某住院后,會館經營者李某與工作人員王某去探望過一次,留下了2000元。后王某擔心賠償問題,主動離職,再沒露面。房某出院后,找到會館經營者李某協商賠償事宜。李某卻稱燒傷是王某造成的,會館沒有責任,應找王某進行賠償。因多次協商未果,房某一氣之下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發帖公布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及雙方協商過程,并“曝光”了李某的姓名、照片和聯系電話,給李某的生活造成極大困擾。雙方因此鬧到派出所,辦案民警小趙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從法理、情理兩個方面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化解了雙方的矛盾,圓滿解決了此次糾紛。相關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假如你是小趙,請從法理的角度對房某和李某的行為進行評析。參考答案:1.錯誤【詳解】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有法律法規的限制、國家政策的限制、社會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權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權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實際上也是對公民行使權利的保護,二者是對立統一的。故題中觀點錯誤。2.正確【詳解】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故題中觀點正確。3.錯誤【詳解】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沒有侵害著作權。故題中觀點錯誤。4.錯誤【詳解】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故題中觀點錯誤。5.錯誤【詳解】老師在教學中引用作品資料,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題中觀點錯誤。6.錯誤【詳解】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故題中觀點錯誤。7.錯誤【詳解】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里的過錯包括故意或者過失。故題中觀點錯誤。8.錯誤【詳解】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利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故題中觀點錯誤。9.錯誤【詳解】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適用于過錯推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題中觀點錯誤。10.錯誤【詳解】李某未經張某同意私自建造小涼棚,且遮擋張家的光線。張某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故題中觀點錯誤。11.錯誤【詳解】相鄰關系的主體有不動產所有權人、不動產經營權人、不動產承租人和不動產借用人。故題中觀點錯誤。12.錯誤【詳解】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故題中觀點錯誤。13.錯誤【詳解】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故題干說法錯誤。14.錯誤【詳解】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的出處。故題干說法錯誤。15.錯誤【詳解】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而權利通常意味著人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但是,人們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故題目觀點錯誤。16.B【詳解】①②:快遞員梁某到某店送快遞時,突然被店主黃某飼養的寵物狗撲咬,致左大腿受傷,其健康權受到侵犯,生命權并未受到侵犯,①符合題意,②不符合題意。③④:寵物狗將梁某咬傷,其飼養人黃某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而非過錯推定侵權責任,③符合題意,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17.C【詳解】①:公民最基礎的權利是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①說法錯誤。②③:張斌未經娜美允許,使用娜美發布的視頻制作了“AI換臉”模板,上傳后被多個會員用戶使用,若對娜美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則侵犯了娜美的名譽權,法院可以根據過錯責任、因果關系規定進行權利保護,②③符合題意。④: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應當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責任,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18.D【詳解】①:訴訟證據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決定訴訟勝負的是法律事實,而不是生活事實,①錯誤。②:在民事訴訟中,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這里的主張者并不是專指原告。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被告對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阮某無需對因輸血而患上肝炎承擔舉證責任,阮某需要就患肝炎的損害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根據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醫療機構應該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②正確。③:因藥品、消毒產品、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門診雖征得雙方同意,但仍需對治療后果負責,③錯誤。④:門診若能證明阮某患病與輸血無關則不擔責,④正確。故本題選D。19.B【詳解】①④:7周歲的小蘇將小張撞倒,致其受傷,侵害了小張的身體健康權,小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小蘇父母作為小蘇的監護人應承擔侵權責任,①④正確。②:過錯推定原則不是由受害人舉證證明,而是從損害事實本身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并據此確定加害人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本案不適用過錯推定原則,②不選。③:小蘇的父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違約責任,本案不涉及違約,③不選。故本題選B。20.C【詳解】①:在民事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李某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為其進行訴訟,①錯誤。②:某手機軟件運營商在其開發的智能手機軟件中,出現了以李某姓名、肖像為標識的“AI陪伴者”,該軟件運營商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權、肖像權,②正確。③:該軟件運營商應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承擔違約責任,③錯誤。④:從法律角度看,法院應公正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④正確。故本題選C。21.B【詳解】①③:材料中的涉事人員是11歲或12歲,是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材料中的欺凌案件從民事法律關系的角度看,是人身關系,其客體是人身利益,①③說法正確。②:該案件中,侵害的是人身權利,涉事家長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但恢復原狀的承擔侵權責任方式不適合該起案件,②不符合題意。④:材料中的信息不能表明其行為已構成刑事責任,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22.C【詳解】①②③: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小吳將房屋改成對外營業的超市的行為會擾民,損害了相鄰權利人小張的利益,這也說明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界限,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①錯誤,②③符合題意。④:小吳的行為會擾民,應停止侵害。但材料中并未體現其行為存在危險性,故小吳不用承擔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23.B【詳解】①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權。自然人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李某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王某的照片到社交媒體朋友圈,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權,①正確,②排除。③④:李某發布在朋友圈的照片屬于電子數據,不是物證。此糾紛可通過和解化解,③排除,④正確。故本題選B。24.C【詳解】①:雖然二者整體上只有“純”與“絕”一字之差,但使用相似的門店裝修風格和商標,對普通消費者來說已經造成了較大的混淆可能性,構成對絕味公司商標專用權的侵害,“純味”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①錯誤。②:“絕味”在經營中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純味”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搭便車”,②正確。③:“純味”使用的商業標識與“絕味”很相似,容易誤導消費者,會導致市場秩序混亂,造成不正當競爭,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③錯誤。④:“純味”通過仿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④正確。故本題選C。25.D【詳解】①④: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本案屬于高空墜物,符合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但是受害人張某應當證明損害事實要件(如自己確實受到損害;存在高空墜物的情況;高空墜物的違法行為導致了損害事實的發生),并不是不負任何證明責任,①錯誤。④符合題意。②③:本案中9號樓403-903的住戶如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②符合題意。③排除。故本題選選D。26.B【詳解】①:過錯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不能準確找到嫌疑人,則該樓棟所有居民住戶共同承擔責任,這屬于過錯推定原則,①正確。②:“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適用主體是法院,材料反映的是民警尋找犯罪嫌疑人,主體是公安機關,②排除。③:民警對扔煙頭者所在樓棟的所有住戶做采血調查屬于正常的辦案需要,并未侵犯住戶的隱私權,③錯誤。④:如果肇事者主動投案自首,就不會產生DNA檢測費用,所以肇事者應當承擔該費用,④正確。故本題選B。27.C【詳解】①: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而不是過錯推定責任原則,①錯誤。②:小區物業有責任確保小區的安全和秩序,如果物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沒有對違規養狗行為進行管理,導致狗咬人事件發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②正確。③:如果犬主預見狗存在危害他人的可能性,但輕信可以避免,或者應當預見危害性而未預見,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但涉事犬只是竄入事發小區,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較為短暫,則可能無法構成該罪,③錯誤。④:唐某疏于管理,導致小女孩受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唐某的行為構成侵權,④正確。故本題選C。28.C【詳解】①:“業主有錯在先”并不能成為物業公司侵害業主正當合法權利的理由,①表述錯誤。 ②: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證號均屬于公民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物業公司未經許可隨意公開傳播造成他人隱私泄露,給當事人造成了侵害事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②符合題意。③:判決文書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在相關互聯網平臺酌情公開,但物業公司不得非法傳播他人個人信息,③表述錯誤。④:物業公司和王某的隱私權糾紛屬于民事案件,均可以聘請訴訟代理人,以維護自身權益,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 29.B【詳解】①:依據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黃某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①說法錯誤。②③:本案中黃某家9歲小孩黃某某在自家20樓房屋陽臺拋下一瓶礦泉水,導致孫某受到驚嚇摔倒,后被鑒定為十級傷殘,黃某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孫某有權主張黃某某的監護人支付醫療等費用,②③正確。④:過錯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過錯侵權責任是指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黃某某有明顯過錯,侵犯了孫某的人身權利,監護人應當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而不是過錯侵權責任,④錯誤。故本題選B。30.B【詳解】①: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到法律保護,Z網站違法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等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①符合題意。②:Z網站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并未涉及合同簽訂及履行,不屬于違約行為,②錯誤。③:依據法律規定,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未生效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同時法律規定了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程序),用于糾正生效裁判的錯誤,再審程序由檢察院提起,Z網站無權提起再審,③錯誤。④:違背公民的意愿收集及處理公民的個人信息,既違背了自愿原則,也違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則,④正確。故本題選B。31.①法理依據: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小李作為墜窗房屋所有權人,負有維修房屋基本設施的義務,但沒有及時對窗戶進行檢查維修,導致窗戶脫落砸傷了小明的腳,侵犯了小明的身體權和健康權,這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所以小李夠成侵權,應該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賠償損失責任。②本案適合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應由小李負責舉證自己沒有過錯。小李不能提供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故應對小明承擔侵權責任。32.①著作權是指權利人對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獲取利益的權利,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②李某將張某的文章內容轉化成視頻文案,僅是作品形態的轉換,該視頻不能體現李某的智力成果,不具有獨創性,且通過視頻作品,李某獲利不少,不符合合理使用。③此舉會打擊原創作者的積極性,還會損害整個互聯網創作環境。李某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33.①根據民法典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②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物業公司與張某之間有物業管理協定構成合同關系。物業公司未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業主人身受到傷害應該承擔違約責任。③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張某作為孩子監護人,對孩子安全具有監護職責,張某未盡安全監管義務,應當承擔一定責任。34.房某因在足浴會館拔罐燒傷,身體健康權受到侵犯,足浴會館致人損害構成侵權,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王某操作失誤,存在過失,王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李某事后可向王某追償。房某網上發帖,沒有超出正當的界限,不構成侵權。房某“曝光”李某個人信息,侵犯了李某的隱私權和法律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屬于侵權行為,應賠禮道歉。試卷第1頁,共3頁試卷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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