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0)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2024屆高考歷史晨讀暮誦考點1先秦時期的德治與法治1.夏商周時期的法治與德治法治 《左傳》記載,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湯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國家可能已經有了法律;夏商時期,法律嚴酷德治 西周統治者建立了以宗法為核心的禮制,同時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進步性東周時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1)叔向和子產之爭起因 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鑄刑書”,把刑法澆鑄在金屬器皿上,制定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概況 子產“鑄刑書”,引發了一場辯論,這是早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2)儒家與法家之爭角度 儒家 法家核心觀點 認為人性善→主張德治(通過道德禮義教化民眾)與仁政,重視民生與民意 認為人性一主張“法治”代表人物 孔子和孟子 商鞅和韓非主要言行 ①孔子提出,統治者要“為政以德”“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不要過度消耗民力。 ②孟子建議統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罰,薄稅斂”,認為“仁者無敵”。 ③孟子宣稱“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①商鞅在秦國頒行了一系列法令,保護新興地主階級的權益。 ②韓非——提倡君主不要談禮義,而要以法、術、勢駕馭臣下;君主賞罰分明,則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以保證法令暢通。社會影響 ①儒家思想并不適用于兼并戰爭激烈的戰國時期,無助于國君實現他們的強國抱負。 ②在重視富國強兵的君主們看來,儒家的仁政與德治思想難以落到實處。 ①法家思想既能帶來富國強兵的現實利益,又滿足了各國君主專制的愿望。 ②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考點2秦漢至隋唐時期的法律與教化時期 秦漢 魏晉 唐朝概況 (1)商鞅在魏國李悝《法經》的基礎上,“改法為律”,制定《秦律》6篇。秦統一六國后,秦始皇把秦律推行全國。 (2)漢朝沿襲秦律,制成《九章律》。 (3)秦漢朝廷還發布法律文告,稱“令”。 (1)魏明帝在朝廷設置律博士,命令專用儒學思想來解釋律令。 (2)此后,法律以親屬之間的尊卑親疏作為量刑的重要原則,目的在于維護儒家提倡的三綱五常。 (1)唐朝重法治:①律在唐初經過多次刪繁就簡。②唐高宗永徽年間,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頒布《永徽律》。后來,唐高宗又命人對律文逐條解釋,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議》。 (2)唐朝提倡禮治:732年,唐朝政府頒行《大唐開元禮》。 (3)唐朝政府推廣魏晉南北朝以來重視家訓的經驗,強化基層教化。演變趨勢(特點) “改法為律”,以“律”和“令”為主 律令儒家化 (魏晉時期最重要的變化) (1)唐朝法律體系完備 (2)中華法系至唐代確立。 (3)禮儀法典化,禮法結合。 (4)唐律對后世和鄰國有重大影響。 (5)重視家訓,強化基層教化影響因素 (1)秦以法家思想治國,漢朝外儒內法。 (2)漢承秦制 (1)漢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為主流思想。 (2)儒家知識分子以經注律 (1)《唐律疏議》繼承了漢晉以來法律制定和闡釋的經驗。 (2)唐朝提倡禮治。 (3)唐朝吸取了魏晉南北朝以來重視家訓的經驗。考點3宋元至明清時期的法律與教化朝代 法律 教化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體系,制定的法律(如《宋刑統》《天圣令》)多以唐律為藍本 (1)程朱理學逐步控制教育與科舉,并通過授徒、書院講學等方式在社會上廣泛傳播。 (2)理學(如朱熹的《家禮》《小學》)深入族規、家訓之中。 (3)宋朝以后,儒學士人投身基層教化,以鄉約教化鄉里。元朝 對唐宋法律整體上棄而不用,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廣泛援引唐律 ——明朝 (1)以唐律為藍本制定(大明律》。 (2)在司法實踐中特別重視“例”,曾數次重修《問刑條例》,開創了律例合編的體例。 (1)明朝后期,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六諭主勸諭,但也有禁約成分,使鄉約逐漸帶有強制力。 (2)明朝儒學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來解釋六諭,不遵鄉約的百姓要受到處罰,甚至送官府治罪。清朝 法典沿襲(大明律》,同樣非常重視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1)清朝鄉約基本延續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講內容變成了康熙帝“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宣講時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2)原本由儒學士人發起的教化百姓的鄉約,經政府利用和推廣而具有約束力,并與法律合流。演變趨勢(特點) (1)唐律影響深遠。 (2)繼承與發展、創新。 (3)明清法律走向“律例合編”。 (1)(程朱)理學在教化中發揮主導地位,以鄉約形式面向百姓。 (2)鄉約從道德教化逐漸轉向宣講“圣諭” (儒學士人常常引用律例宣講“圣諭”)。 (3)鄉約由儒學士人發起(民間自發建立)。 到政府利用和推廣(由道德自覺到逐漸形成強制力)。 (4)鄉約與法律逐步合流。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