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央官制 地方行政 選官制度 考核 監(jiān)察中央 地方秦 三公九卿制 郡縣制 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上計制:官員賞罰的依據(jù)。 縣侯國將戶口墾田、錢谷、盜賊情況匯集到郡國,郡國匯總成計薄,上報中央。御史參與審核。 御史大夫為首的中央監(jiān)察體系,是副丞相,協(xié)理國政;掌圖籍、文書、最高監(jiān)察官 監(jiān)御史 秦漢 武帝:中外朝 東漢:尚書臺確立為新的行政中樞。 郡縣兩級制(郡國并行制)郡守(尉:軍事、丞:行政)東漢晚期:州、郡、縣 察舉制 途徑:考察(常科、特科)——推舉——任命 刺史制度(全國劃分13州部;品級不高,權(quán)大;后為地方一級行政機構(gòu)) 漢標準:輿論評價(孝廉) 為官能力魏晉南北朝 州、郡、縣 九品中正制:州郡設(shè)置大中正、中正。途徑:中正定資品、“狀”——吏部授官 標準:家世、道德、才能;后中正官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 對官員考核流于形式隋 州、縣兩級制 科舉制 隋煬帝:科舉制正式形成 尚書吏 部考核 九品以上每年考核、地方官派人上報或皇帝遣使 御史臺是最高監(jiān)察機構(gòu),長官為御史大夫 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中書決策門下審議封駁政令尚書執(zhí)行。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尚書仆射并稱宰相 道、州、縣 唐中期藩鎮(zhèn)割據(jù) 途徑:考試(常舉、制舉)——吏部選撥——正式任官 標準:才學 以品德和才能為標準分為九等,以此確定官員升降。 唐太宗將全國分為十道監(jiān)察區(qū),派省察官定期不定期巡回監(jiān)察。(后道成為一級行政機構(gòu)) 唐宋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三司、樞密院 路、州、縣 有嚴格標準考核官員 宋承唐制設(shè)御史臺。臺諫合一 路作為監(jiān)察區(qū),監(jiān)督州縣各級官吏 宋元 中樞:中書省 行省、路、府、州、縣 選官:部分保留蒙古傳統(tǒng)方式。科舉一度中斷,1314年恢復。但錄取人數(shù)不多,以此出身官員比例不高。 御史臺 行御史臺、 肅政廉訪司 元明 廢除中書省和宰相,親理政務(wù) 設(shè)內(nèi)閣協(xié)助皇帝處理政務(wù),內(nèi)閣成為事實上的行政中樞 廢行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司分權(quán)。后派巡撫、巡按總攬一省之權(quán)。 科舉制 命題四書五經(jīng) 途徑:學生(國子監(jiān)、府州縣學)——考試(鄉(xiāng)試:每三年省城舉行,中者舉人-----會試:禮部主持,鄉(xiāng)試次年舉行,中者貢士------殿試:名義上皇帝主持,貢士通過者為進士) 標準:才學 考滿(初考、再考、通考) (稱職、平常、不稱職) 考察(外官三年一次朝覲考察、京官六年一次京察) (標準:貪、酷、不作為) 都察院、六科(合稱“科道”) 都察院:糾察內(nèi)外百官,代皇帝巡按各省。 六科給事中:負責皇帝制敕、大臣奏疏封還駁正,稽查六部百司。 都察院 監(jiān)察御史巡按各省 明清 雍正,軍機處漸成處理全國軍政事務(wù)的中樞 省、府、縣 考課制度(京察:考察京官、大計:考察外省文官) 都察院(六科并入);停止御史巡按各省;但其監(jiān)察百官的職能沒有改變。 清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