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33講 法律與教化【備考導航】課標引領 真題印證 數字備考1.知道中國先秦時期成文法的產生過程,以及這一時期思想家對于德治、法治關系的討論。 2.知道自西漢起歷代王朝法律、禮教并用的統治手段。 3.了解當代中國的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成就。 4.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倫理在西方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作用。 2022·海南卷·5·法律與教化 2022·浙江卷·16·羅馬法 2021·全國乙卷·27·“善書” 2020·浙江7月選考·16·羅馬法 2020·全國Ⅰ卷·27·儒家的教化功能 2020·山東卷·1·儒家思想的實質 2020·北京卷·10·新中國法制建設 2020·海南卷·14·羅馬法與近代歐美國家法律比較 1.“一個原理”:法律和教化屬于上層建筑;上層建筑要與經濟基礎相適應 2.“兩個主題”:法律和教化 3.“三個時期”:法律與教化在古代、近代和現代的發展脈絡及特征知識點一 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一、先秦時期的德治與法治1.法治(1)夏商周時期:已經有了《禹刑》《湯刑》和《九刑》等早期的法律,使用法律來治理國家。(2)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鑄刑書”,制定了中國最早的成文法。2.德治:西周建立起以宗法為核心的禮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具有一定進步性。【概念闡釋】 敬天保民“敬天保民”的思想是西周初期統治者進行統治的基本政治哲學和治國方針,體現了周初統治者的新認識:“上天”只把統治人間的“天命”交給那些有“德”者,一旦統治者“失德”,就會失去上天的庇護,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取而代之,作為君臨天下的統治者應該“以德配天”。3.德治與法治之爭(1)儒家的德治思想①內容孔子 統治者要“為政以德”“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不要過度消耗民力孟子 建議統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罰,薄稅斂”②評價:儒家主張通過道德禮義教化民眾,重視民生與民意,宣稱“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但儒家思想并不適用于兼并戰爭激烈的戰國時期。(2)法家的法治思想①內容商鞅 在秦國頒行一系列法令,保護新興地主階級的權益韓非 提倡君主要以法、術、勢駕馭臣下;君主賞罰分明,則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②評價:法家思想既能帶來富國強兵的現實利益,又滿足了各國君主專制的愿望。二、秦漢至隋唐時期的法律與教化1.秦漢時期(1)秦以法家思想治國,推動了律的編纂。漢朝沿襲秦律,制成《九章律》。(2)秦漢朝廷還發布法律文告,稱為“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2.魏晉時期: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變化。3.唐朝(1)唐高宗時期的《唐律疏議》是中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2)唐律是禮法結合的典范。《大唐開元禮》是秦漢以來封建禮儀制度的集大成。(3)在社會層面,唐朝政府推廣魏晉南北朝以來重視家訓的經驗,強化基層教化。[教材開發] 結合教材“歷史縱橫”。思考:史料反映了唐朝的法律體系有哪些特點?提示:唐朝法律體系完備,包括律、令、格、式;中華法系至唐律臻于完備;禮、法結合,對儒家倫理中的“孝”特別重視。三、宋元至明清時期的法律與教化1.法律的沿革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體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為藍本元朝 對唐宋法律整體上棄而不用,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廣泛援引唐律明朝 以唐律為藍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實踐中又特別重視“例”,數次重修《問刑條例》,開創了律例合編的體例清朝 法典沿襲《大明律》,同樣非常重視例,制定了《大清律例》2.教化的沿革宋朝 理學逐步確立統治地位,控制教育與科舉,深入族規、家訓之中宋朝以后 儒學士人投身基層教化,以鄉約教化鄉里明朝后期 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六諭主勸諭,但也有禁約成分,使鄉約逐漸帶有強制力清朝 鄉約宣講內容變成了康熙帝“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鄉約與法律合流【易錯辨析】 家訓、族規與鄉約相對于西方的“個人本位的社會”而言,中國呈現出的是“倫理本位”的社會結構。始于家庭親子血緣關系的倫理,涵蓋了整個社會人際關系,并體現在道德文明的傳承上。通過家教形成的家族風氣就叫“家風”。家訓,是家教的一種方式。望族的家訓并非只行于一家一族,它往往會成為族規,訓誡的對象從直系血親擴大到宗族成員。一家一戶的祖訓家訓在鄉、里之間擴展開來,形成了鄰里鄉約。知識點二 當代中國的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一、新中國的法治建設進程1.改革開放前(1)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先后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等重要文件,開始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歷程。(2)1954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初步奠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2.改革開放新時期(1)1982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時制定了一批基本法律,中國的法治建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2)中共十五大報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3)到2010年,我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新時代(1)中共十八大以來,黨領導人民全面依法治國,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全面依法治國進入一個新階段。(2)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3)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易錯警示】 法制與法治的區別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屬于制度的范疇;而法治是法律治理的簡稱,是一種治國原則和方法,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法制幾乎所有國家都有,而法治只在民主制國家才存在。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項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嚴格依法辦事,法律具有至上性、權威性和強制性。法制的主要標志,是有比較完備的法律和制度,而法治的主要標志,是每個國家的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內,都嚴格遵守法律和依法辦事。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1.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全社會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風尚,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的政治氛圍,關心集體、無私奉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動準則,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的新型人際關系。2.改革開放新時期:先后開展了“五講四美三熱愛”運動、文明創建活動、愛國主義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新時代:中共十八大進一步提煉、概括,形成簡明扼要、便于傳播和弘揚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知識點三 近代西方的法律1.羅馬法的出現(1)為了緩和平民和貴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羅馬頒布了《十二銅表法》。(2)6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纂的《羅馬民法大全》,是古羅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2.日耳曼法和教會法:中古時期,各日耳曼王國編纂了一批成文法,稱為“日耳曼法”,作為莊園法庭審判的依據。教會也根據基督教神學,制定和頒布了教會法。3.近代法律體系的形成(1)“英美法系”的建立:光榮革命后,英國確立君主立憲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在英國法律基礎上,美國等國借鑒學習英國制定了本國的法律,與英國構成普通法系,即“英美法系”。(2)“大陸法系”的建立:1789年法國大革命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1804年頒布《法國民法典》,與此前頒布的法律構成法國成文法體系,確立了法國資產階級法律制度。后逐漸形成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體系,稱為“大陸法系”或“民法系”。【圖解歷史】 英美法系的形成4.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1)共同特征①在國家權力結構層面上,堅持權力制衡、三權分立。②在法律內容上,注重保護個人權利。③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概念闡釋】 無罪推定無罪推定指的是:對任何人有罪決定的宣告,只能由法院決定;強調證據裁判主義精神,法院應當用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設;在判決生效之前,被告人是無罪的。(2)局限性①確認了私有財產制度,每個人財產的多少往往決定著法律地位的高低。②直到20世紀,黑人、原住居民和婦女還在為完全的公民權積極斗爭。知識點四 宗教倫理與教化1.基督教確立在歐洲的統治:392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西羅馬帝國滅亡后,在其廢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國家逐漸都接受了基督教。2.基督教對歐洲社會的影響(1)教士們保存了一些寶貴的古典文化。(2)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3)告誡人們必須孝敬父母,不許偷盜、奸淫、殺人、貪戀別人的財物等,要求人們逆來順受,忍受世間的一切痛苦。(4)基督教的宗教倫理和教化作用強化了教會對人們的控制,深刻影響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日常行為。3.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教倫理(1)新教反對教皇權威,主張信徒通過自己閱讀《圣經》,理解教義。(2)新教還提倡節儉和積極入世的態度,鼓勵人們發財致富。主題一 禮法并用——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一、史學史法“失期當斬”還是不當斬? 史料一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史料二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注:御中發徵,乏弗行:朝廷征發徭役,如耽擱不加征發;誶:斥責;貲:罰;一甲:1 344錢;一盾:384錢;除興:免除征發)——1975年湖北省云夢縣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秦律十八種·徭律》史料三 里耶秦簡中有一組十二枚保存非常完整的簡牘,記錄了十二名陽陵男子被遣往洞庭郡遷陵縣充當戍卒,因欠債被陽陵縣司空騰依照公文程序發文催討欠款。這里的里耶秦簡出現“費罰贖名單”,從內容記載來看,這是一種因小罪贖罪的方式,從輪番戍守者到司空(主管工程),都是其懲罰的對象。里耶秦簡編號9—2352的簡文記錄了一位叫居臺的人,從酉陽牽馬送到遷陵,給縣令,天雨路滑,半路上馬掉下山谷摔死,然后逐級上報的事情。(注:2002年,湖南省龍山縣里耶古城遺址的古井出土了3萬余枚秦代簡牘。里耶秦簡的時間由秦始皇(含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到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基本橫跨了整個秦王朝。這批秦簡雖然是秦朝洞庭郡下轄的遷陵縣檔案,但豐富的史料價值足以從各角度去填補傳統史料的空缺,在研究秦代地方管理制度、社會風貌方面更是提供了翔實的第一手資料,學界認為它是繼秦始皇兵馬俑之后秦代考古的又一重大發現。)——整理自里耶秦簡博物館展出的相關資料史料四 《史記》載,朝廷征發閭左貧民屯戍漁陽。漁陽郡戰國時屬燕國,在秦代屬于邊境之地。屯戍,即駐防。由此可見,陳勝等人此去是要戍邊服兵役的。在秦代,戍邊是一種半軍事性活動,由百姓輪流完成,并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徭役。若如此,便不能用《徭律》中的法令來證明陳勝所言的“失期當斬”不實,因為陳勝等人要接受的更可能是軍法的制裁。另外,睡虎地秦簡按照其中出土的《編年紀》記載,時間跨度是公元前306年—公元前217年(秦始皇三十年),不能證明秦二世沒有修改法令。從史書記載來看,秦二世時期的法律更趨嚴苛。——摘自《國家人文歷史》2021年第15期《秦簡中的帝國興亡史》[探究] 根據上述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你認為“失期當斬”還是不當斬?請說明理由。提示:本題具有開放性,重點在于觀點和理由必須相互匹配。觀點:當斬或不當斬或不確定當斬理由:依據史料一、四。《史記》是信史,且教材和傳世史書記載秦朝法律嚴苛,徭役繁重至少從秦始皇遺留下來的長城或者傳說中被項羽燒毀的宮殿可以得到印證。再者,從史料四來看,陳勝、吳廣等人確實有可能是軍戍,軍法肯定更為嚴峻,所以失期當斬是有可能的。不當斬理由:依據史料二、三。從史料二睡虎地秦簡《徭律》來看,下雨可以免除征發,最多是罰款。從史料三里耶秦簡來看,秦朝法律普遍存在因小罪贖罪罰款的方式,不存在動輒處死的苛法,比如史料三里耶秦簡的記錄,那位失去馬匹(如此重要的物資)的人也沒有受到什么嚴重的處罰。陳勝、吳廣這么說的理由應該也是為了鼓動其他人一起暴動。不確定理由:依據上述所有史料和所學知識,需做說明,此略。【史論形成】 古代中國法律體系的特點(1)刑罰為主,諸法合一:中國封建時代頒行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它包含了有關民法、訴訟法以及行政法等各個方面的法律內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諸法合體的結構,且始終以刑法為主,并以統一的刑法手段調整各種法律關系。(2)德主刑輔,以禮入刑:多種思想的發展對我國古代法律的影響非常深刻,而其中最重要的沉淀物便是“德主刑輔、以禮入刑”的理論和實踐。(3)法有等級,法外特權:封建帝王首先享受法外特權,其次是統治集團的成員,在不危害皇權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權。(4)以法治吏,維護統治:封建專制制度下,中國古代社會所說的人治其實就是官治,為了發揮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對點訓練】1.法和律自古以來就不同。夏、商、西周直至春秋時期稱法律為刑;春秋戰國之際,改稱法律為法;商鞅變法時進一步改法為律。此后,自秦漢至明清,除宋朝律典稱刑統,元朝稱通制、條格等外,其他各個朝代基本都稱法律為律。古代“刑→法→律”演變趨勢的合理解釋是( )A.反映法律名稱的變化 B.表明社會的本質變化C.體現法律制度的發展 D.說明治國思想的質變C [古代法律“刑→法→律”的演變,反映了法律效力的加強和使用范圍的變化,體現法律制度的發展,故選C項。A項是材料反映的現象,不是實質,排除;古代法律名稱的變化無法體現社會的本質變化,排除B項;古代治國思想并未發生質變,排除D項。]2.(2023·山東泰安三模)兩宋時期,司法官在處理民事糾紛時,雖然分辨是非曲直,卻不輕判輸贏或論罪。為避免今后再生詞訟,多采取折中的辦法,以財產懲罰和補償代替刑罰,做到情與法的內在統一與和諧。這類做法( )A.反映了商品經濟的繁榮B.受到儒家思想觀念的影響C.體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D.說明理學主導統治者意志B [宋代司法官在處理民事糾紛時,注意情與法的統一,這里的情主要是指親情、鄉情、友情等,體現了傳統儒家的倫理價值觀念,體現宋代司法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故選B項;在司法處理中重視法與情的統一體現出宋代司法深受儒家思想影響,宋朝時期商品經濟繁榮,因此宋朝重視經濟立法,與材料中司法審判原則無關,排除A項;講情不是司法公正公平的體現,排除C項;理學是統治者意志的體現,而不是主導,排除D項。]二、觀點論證 禮法結合的治國理念史料時代 概況先秦 《荀子》:“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禮”被賦予“法”的剛性,才能確保“禮”規范社會秩序和人行為的功能充分發揮漢代 春秋決獄,“志善而違于法者,免;志惡而合于法者,誅”唐朝 《唐律疏議》提出:“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須而成者也”宋朝 《宋刑統》將“八十以上及篤疾的死罪”改為“不死”,將其移到偏遠小郡,并“給驢發遣”,免其老疾之苦清朝 《大清律例》:“以德教化,以刑弼教”,要求立法用刑寬嚴適中[探究] 根據表格內容提取主旨,自擬一個論題,并結合中國古代史相關知識予以闡述。提示:論題:禮法并重逐漸成為封建社會治國的主流模式。簡述:小農經濟的性質決定了封建國家強調“禮”,注重秩序構建;中國封建社會宗法觀念根深蒂固,重視血緣親情;儒家思想自漢代以后成為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德主刑輔,禮刑互濟,對鞏固封建統治,維護社會秩序等具有重要意義。這些使得禮法并重逐漸成為封建社會治國的主流模式,重刑主義色彩逐步消退,立法上寬嚴適中,公允平緩,體現了強烈的人文關懷和人道主義氣息。總之,受經濟、思想和政治統治的需要,禮法并重逐步成為統治者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重要工具。【史論形成】 全面認識中國古代禮法結合的治國理念(1)內涵:中國古代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即“德主刑輔”“以禮入法”的治國思想。①“德主刑輔”:“德主”即以儒家思想為指導,采取符合民眾利益的政策措施來爭取民眾擁護支持,此為主;“刑輔”即以法家思想為指導,采取法律等強制性措施來強迫服從、實現控制,此為輔。②“以禮入法”:道德教化與法律強制結合,宗法倫理與法律制定相結合。(2)影響:中國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禮法合一”的特色,影響深遠。①積極性:律令儒家化、以禮入法,建立了合理的封建法律秩序,為封建制度的確立、鞏固和繁榮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司法隊伍的儒家化,進一步鞏固儒家的正統地位;將“天下為家”深深根植于國人心中,有利于中華民族認同觀念的形成。②局限性:根本目的是維護君權、父權、夫權,本質上成為維護封建統治和等級秩序的工具,禁錮了中國人的思想,不可能保持封建社會的長久不衰,最終成為近代中國民主法治前進的阻礙力量。【對點訓練】3.秦漢時期,官員逢父母喪,往往停職守孝,稱為“丁憂”,魏晉南北朝時期逐漸制度化法律化,明清對“丁憂”制度執行也十分嚴格。這一現象表明( )A.選官以孝廉為標準 B.宗法制度影響深遠C.儒家思想影響法制 D.理學成為官方哲學C [材料中的“丁憂”即行孝道,隨著時代的發展,說明儒家思想對法律的影響越來越深刻,故選C項;據材料無法判斷官員選拔的標準,排除A項;材料體現的是儒家倫理對法律的影響,而不是宗法制的影響,排除B項;魏晉時期,理學尚未形成,排除D項。]4.(2024·大同高三調研)《唐律疏議》規定:“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絞;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徒三年;供養有缺,徒二年;居父母喪,身自嫁娶,作樂,釋服從吉,徒三年;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流二千里;詐稱祖父母、父母死,徒三年。”這表明唐代( )A.法律規范與道德規范相統一B.司法判決存在輕罪重罰現象C.倫理綱常成為立法基本原則D.孝老敬親成為社會行為規范A [由材料可見唐代法律對孝順父母、祖父母有著嚴格的行為規范,這是兩個規范相統一的表現,故選A項;材料僅能看出立法環節,無法判斷司法環節的判決情況,排除B項;材料中僅能看出關于倫理綱常相關內容的立法,無法判斷倫理綱常是否是整體立法的基本原則,排除C項;據材料可知孝老敬親成為法律規范,無法判斷社會情況,排除D項。]三、獲取解讀信息 社會治理的輔助手段——鄉約材料 宋代一些地方實行鄉約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揚善懲惡,制定規約進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間組織和相關的賞罰制度。明清時期,宣講“圣諭”成為鄉約最重要的內容。當時,由地方官吏廣泛推行鄉約制度,建立鄉約組織,每月召集百姓宣講、教化。康熙九年頒布了鄉約組織必須宣講的“圣諭十六條”,內容包括“重農桑以足衣食”“訓子弟以禁非為”等。——摘編自楊開道《中國鄉約制度》等[探究] 根據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宋代到明清時期鄉約制度的變化,并說明鄉約制度的積極作用。提示:變化:宋代以道德教化為主,明清增加了宣講“圣諭”的內容;鄉約組織從民間自發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動設立。積極作用: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有利于發展生產;促進了儒家文化和傳統道德的傳播。【史論形成】 古代鄉約的職能和影響(1)職能教化職能 通過獎善懲惡的手段,用封建宗法思想和儒家的倫理綱常對鄉民進行教化救助職能 強調鄉約與社倉、保甲、社學等結合,鄉約的救助功能得到凸顯法律職能 鄉約逐漸官方化后顯現出來,在調解民間糾紛和調查取證等方面發揮作用(2)影響①鄉約制度的實行,使封建統治者所倡導的道德規范和要求為廣大民眾所內化,從而起到了巨大的教化作用。②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加強基層社會治理。③有利于發展生產。④有利于匡正民風,革除陋習,有利于協調人際關系。⑤有利于儒家文化和傳統道德的傳播。【對點訓練】5.(2024·北京門頭溝區高三月考)中國古代統治者用法律防范與懲處犯罪;用鄉約制度教化鄉里,規范行為。下表中體現教化與法律關系的是( )項目 宋 明 清法律 以唐律為藍本,制定了《宋刑統》《天圣令》等法律 以唐律為藍本的《大明律》,開創律例合編體例 沿襲《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教化 儒學向基層滲透,發展出理學,深入族規、家訓之中。儒學人士撰寫鄉約,興辦書院,教化鄉里,規范行為 鄉約宣講朱元璋的“六諭”,讓百姓毋作非為。以《大明律》解釋六諭,百姓若不遵守則要受到處罰,甚至送官府治罪 鄉約宣講康熙帝的“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常引用《大清律例》A.設律博士用儒家經典來解釋法律B.日常生活中教化在逐漸取代法律C.朝廷法律一直是教化的基本素材D.教化逐漸被政府利用與法律合流D [據材料可知,教化逐漸被法律所滲透,體現了教化逐漸被政府利用與法律合流,故選D項;律博士主要職責是教授法律知識,與史實不符,排除A項;據材料可知,教化逐漸被法律所滲透,兩者同時存在,教化沒有取代法律,排除B項;中國古代教化的基本素材主要為儒家思想,排除C項。]6.(2024·北京門頭溝區高三模考)宋代用于幼兒教育的蒙學教材種類繁多,內容豐富。如以識字教育為主的《三字經》《百家姓》;進行倫理道德教育的《小兒語》《續小兒語》;專門為女童編寫的《女小兒語》《閨訓千字文》等。這一現象反映了( )A.儒家思想逐漸居于主流地位B.宋代活字印刷行業蓬勃發展C.儒學發展趨向社會化世俗化D.蒙學開始服務基層社會治理C [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可知,宋代理學家們將儒學的思想原則滲透到民眾的生活中,促進了儒學的社會化世俗化,故選C項;據所學知識可知,宋代儒家思想一直居于主流地位,排除A項;材料僅涉及蒙學教材的內容,體現不出活字印刷行業的發展情況,排除B項;材料沒有明確基層社會治理的信息,排除D項。]主題二 德法相濟——當代中國的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一、價值引領“愛國公約” 史料 下圖為1951年館藏檔案《寧夏日報》中的一則通訊《銀川市各族各界愛國公約》。附錄:寧夏省各族各界同胞們: 愿我們在抗美援朝的愛國運動中,共同遵守下列公約: 一、擁護毛主席、擁護人民政府、擁護共產黨、擁護解放軍、擁護共同綱領。 二、全體人民團結起來,為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貢獻一切力量。 三、積極支援中國人民志愿軍和朝鮮人民軍,徹底打敗美國侵略者。 四、支援人民解放軍解放臺灣,解放西藏,肅清美國在華侵略勢力。 五、反對美國重新武裝日本,爭取全面的公正的對日和約。 六、協助政府肅清匪特,消滅反動謠言。 七、努力生產,努力工作,努力學習。 八、鞏固金融物價,發展城鄉貿易,反對投機倒把。 九、尊敬軍屬,幫助軍屬。 十、愛護國家財產,保守國家機密。 ——銀川市各族各界擁軍優屬擁政 愛民及反對美帝重新武裝日本大會制[探究] 請為史料中的“愛國公約”添加兩條公約內容。結合史料,談談你對通訊中的“愛國公約”的理解。提示:內容:示例1:加強民族大團結,擁護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示例2:堅決支持土地改革,增加糧食生產。示例3: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只要符合時代主題,言之有理,即可得分。)理解:新中國成立后,面對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國際上美國等威脅,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國內反革命分子活動猖獗,部分地區尚未解放,經濟有待恢復發展。在這一背景下,廣大群眾將黨和國家的工作與實際工作生活相結合,形成了愛國公約。《愛國公約》的提出和實施,增強了社會凝聚力,推動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有利于新政權的鞏固,為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奠定了基礎。當今,愛國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仍需我們落實到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去。【史論形成】 全面認識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1)概念: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社會主義條件下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過程中,精神生產和精神生活發展的成果。主要表現在教育、科學、文化知識的發達和人們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2)內容: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基本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即思想道德建設和科學文化建設。思想道德建設要解決的是整個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動力問題;教育科學文化建設要解決的是整個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現代化建設的智力支持問題。這兩個方面密不可分,缺一不可。(3)地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和重要保證。(4)作用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②為社會主義的發展指明了方向,還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③它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表現。④它為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和社會秩序。⑤它有利于形成尊重公民合法權益的社會主義義利觀。【對點訓練】1.(2024·福建龍巖檢測)時代精神是指每一個時代特有的普遍精神實質。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中國面臨著物質困乏、百廢待興的困難局面,這樣的時代形成了具有特定內涵的時代精神。下列選項中,符合這一時代內涵的精神是( )A.挽救危機、救亡圖存 B.艱苦奮斗、發奮圖強C.富強民主、文明和諧 D.引領時代、開拓進取B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面臨著物質困乏、百廢待興的困難局面,形成了艱苦奮斗、發奮圖強的時代精神,故選B項。挽救危機、救亡圖存是近代中國的時代精神,排除A項;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當前我國的主流價值觀和時代精神,排除C項;引領時代、開拓進取是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時代精神,排除D項。]2.(2024·吉林白山檢測)2015年,習近平指出:“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必須把愛國主義教育作為永恒主題。要把愛國主義教育貫穿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要深化愛國主義教育研究和愛國主義精神闡釋。”這反映出( )A.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性B.愛國主義教育的可操作性C.精神文明建設的緊迫性D.精神文明建設的主導地位A [根據材料可知,習近平強調,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必須把愛國主義教育作為永恒主題,把愛國主義教育貫穿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要深化愛國主義教育研究和愛國主義精神闡釋。這反映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性,故選A項。]二、觀點論證 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史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法律文件時期 文件 意義20世紀50年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確立了社會主義中國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20世紀七八十年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中國法治建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20世紀90年代以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國的法治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到2010年中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探究] 從史料中提取有關信息,圍繞時代變遷與法治建設的關系擬定一個主題,并予以簡要說明。(要求:主題明確,史實充分,史論結合,邏輯清晰。)提示:主題:時代變遷推動法治建設。說明:新中國成立后,為徹底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鞏固人民政權,促進國民經濟恢復發展,1950年頒布《土地改革法》。隨著三大改造順利進行,為推動社會主義建設,確立社會主義制度,1954年頒布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為適應改革開放新局面,推動社會主義新時期建設,相繼頒布《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經濟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等法律。綜上所述,法治建設體現了所處時代的需要,而法律制度不斷調整和完善也推動時代發展與進步。【史論形成】 新中國的法治建設成就(1)確立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2)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能力顯著增強。(3)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4)人權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5)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法治環境不斷改善。(6)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斷提高。(7)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得到加強。【對點訓練】3.(2023·丹東二模)在鄧小平推動下,197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首次將保護生態環境列入其中,1979年頒布了第一部環境保護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1983年環境保護正式被確立為基本國策,隨后一大批法律法規陸續頒行。這說明我國( )A.開始有效發揮政治手段作用B.走法治化生態文明建設道路C.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D.貫徹落實了科學發展觀思想B [題干材料充分說明我國沿著法治化生態文明建設道路不斷前進,故選B項;題干內容僅是述及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有效地發揮了政治手段作用,“開始”說法不準確,排除A項;“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出現在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上,與題干時間不一致,排除C項;科學發展觀思想提出于2003年,與題干時間不一致,排除D項。]4.(2024·泰安高三月考)下表是1954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的章節順序比較簡表。兩者章節順序的變化說明我國( )章節順序 1954年憲法 1982年憲法第一章 總綱 總綱第二章 國家機構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國家機構第四章 國旗、國徽、首都Z 國旗、國徽、首都A.已經建立了完善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B.建成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C.初步奠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D.充分保障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D [根據題干表格可知,與1954年憲法章節相比,1982年憲法章節將“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由第三章前移到第二章,結合所學,改革開放后,中共中央強調保障人民民主、保障公民權利,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與題干意旨相符,故選D項;材料主要體現憲法的發展,與法律體系的建立無關,排除A項;“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仍在建設中,排除B項;“初步奠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的是1954年憲法、《國務院組織法》等,排除C項。]主題三 法律至上——西方的法律和教化一、獲取解讀信息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 史料一 羅馬法歷史的重要年代前8-6世紀 習慣法前451—450年 頒布《十二銅表法》(成文法、公民法)前367年 設立城市裁判官職位前242年 設立外事裁判官職位(萬民法)前125年 頒布《愛布茲法(LexAebutia)》,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改革前27年 奧古斯都將自己的權力合法化——據[英]巴里·尼古拉斯《羅馬法概論》改編史料二 羅馬法制文明的進程是循序漸進的;羅馬法對羅馬國家發展和強盛起到過巨大的推進作用;羅馬法中所蘊含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原則,具有超越時間、地域與民族的永恒價值。——古羅馬著名政治家和法學家西塞羅[探究] (1)閱讀史料一,結合所學,概括羅馬法的發展歷程,簡述羅馬法在世界近現代法制史上的地位。(2)根據史料二,對羅馬法具有的即時作用和“永恒價值”你是如何理解的?提示:(1)歷程:在法律形式上,由習慣法發展為成文法。在適用范圍上,由公民法發展為萬民法。地位:是近代資產階級法學的淵源和近現代法律的先驅。(2)即時作用:緩和社會矛盾,鞏固羅馬的統治。“永恒價值”:對近代資產階級反封建斗爭和近代資本主義法制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史論形成】 羅馬法的基本原則(1)平等原則:羅馬法時代是奴隸制社會,不會存在人人平等。但是對于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地位,主張平等原則,該原則發展成后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2)法人制度:羅馬法沒有法人名詞,但是設立了法人制度,把法人分為社團和財團,并對法人的權利義務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3)物權法定:羅馬法強調物權的范圍和種類都由法律規定,所有權為自然權,為核心權利。后來該原則發展成“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4)繼承制度:實行遺囑至上原則;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對點訓練】1.在早期的羅馬市民法中,妻子對嫁資沒有任何支配權,丈夫可以任意處分婚姻財產。在后來的羅馬萬民法中,妻子逐漸取得對婚姻財產的部分支配權,丈夫要想處分嫁資首先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到了羅馬古典法時期,妻子已經可以在離婚或者喪偶時通過訴訟主張自己的婚姻財產權。材料意在說明羅馬法( )A.規定婚姻關系中男女平等B.伴隨版圖擴大而日臻完善C.關于婚姻的規定影響后世D.包含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D [從材料對婚姻中的財產權的規定可以看出羅馬法加強了對羅馬女性權益的保護,這說明羅馬法包含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故選D項。]2.(2023·山東泰安高三上期末)早期的羅馬社會,民事主體必須是具有羅馬市民資格的家長。后來由于需要家屬幫助經營作坊、店鋪及航海事業,法律也逐漸承認家長授予家屬的各種特有產,家子因此取得了相對獨立的財產所有權。由此看出羅馬法的發展得益于( )A.個體意識的萌發 B.商品經濟的發展C.民主政治的進步 D.契約思想的實踐B [據材料“需要家屬幫助經營作坊、店鋪及航海事業”、“法律也逐漸承認家長授予家屬的各種特有產,家子因此取得了相對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可知,隨著羅馬商品經濟得到發展,法律確認并且增加了民事主體的范圍,體現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羅馬法的發展,故選B項;據材料“民事主體必須是具有羅馬市民資格的家長”、“家子取得了相對獨立的財產所有權”是“家長授予”可知,個體意識服從于國家和家長意志,排除A項;羅馬社會的統治特點在共和國時期是貴族寡頭政治,帝國時期為君主獨裁統治,民主政治與羅馬政治特點不符,排除C項;據材料“家長授予家屬的各種特有產”說明是家長對家屬的單向的法律行為,契約思想的實踐是指雙方或多方對共同協議訂立的有關買賣、抵押、租賃等關系的守信履約行為,與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項。]二、歷史解釋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史料一第8條 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利第537條 除法律規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處分屬于其所有的財產第545條 任何人不得被強制出讓其所有權;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補償時,不在此限第1 101條 契約為一種合意,依次合意,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第1 134條 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結契約的當事人間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拿破侖法典》史料二 陪審制度是國家機關吸收普通公民參加審判民事、刑事案件的制度,在世界各國的司法實踐中被廣泛應用。根據其形式的不同,分為陪審制和參審制兩種。以美國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采用“陪審制”。在這種制度下,陪審團負責認定事實,法官負責適用法律;以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采取“參審制”,法官與陪審員之間沒有明確的職能分工,他們共同組成合議庭,共同評議案件,投票裁決。——《淺析中西陪審制度的起源與發展》[探究] (1)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指出《拿破侖法典》所體現的基本原則,并分析該法典的意義。(2)結合史料二分析近代西方建立陪審團制度的目的是什么?這一制度的實施有何積極性?提示:(1)原則:自由和平等的原則、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原則以及契約自由原則。意義:保護資產階級革命成果;成為資本主義世界經典。(2)目的:保證司法實踐過程的每個程序的公開公正,使民眾能夠直接參與法律事務。積極性:有利于保障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防止權力的濫用和司法的腐敗,促進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史論形成】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1)強調依法統治,把法治作為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主要方法。(2)強調法律自治,即法律與道德和宗教等相分離。(3)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對旨在追求結果平等或限制實際不平等的措施。(4)堅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對特別法律,認為無論是維護特權的立法還是給予某些特殊社會群體如弱勢群體特別關照或救助,都是對法治的破壞。(5)主張司法獨立,強調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對摻入具有價值意向的道義原則等。(6)維護個人自由,堅持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區分,維護作為私域的空間,以使個人不受政府、團體或他人的非法干預。(7)主張法律的穩定性,反對朝令夕改。堅持法律的公開性和明確性,反對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誅,反對制定模棱兩可的法律并隨意解釋。【對點訓練】3.(2024·三亞檢測)大陸法系各國普遍不承認判例的效力,禁止“法官造法”,限制法官解釋法律。對行政權和立法權的監督也由至少在形式上不同于普通法院的機構來擔任,由此,產生了獨立于普通司法系統的行政法院。由此可見,大陸法系的國家( )A.以成文憲法為唯一的判決根據B.行政干涉司法現象嚴重C.法官的權威性和創造性受限制D.司法判例沒有參考價值C [材料“大陸法系各國普遍不承認判例的效力,禁止‘法官造法’,限制法官解釋法律”說明大陸法系下法官的權威性和創造性受到制約,故選C項。“唯一”表述過于絕對,排除A項;材料未涉及行政對司法的干預,排除B項;D項說法錯誤,排除。]4.美國在1865年、1868年和1870年先后三次頒布憲法修正案,明確承諾保護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利,確認了以契約自由和個人意思自治為中心的土地自由轉讓制度。這些規定( )A.融合了啟蒙思想家的主張B.體現了州政府自治權擴大C.為自由主義濫觴創造條件D.具有民法法系的基本特征A [根據材料可知,美國三次頒布憲法修正案以“明確承諾保護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利,確認了以契約自由和個人意思自治為中心的土地自由轉讓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權力與自由,反映了啟蒙思想家的主張,故選A項;材料沒有體現州政府自治權的擴大,排除B項;這些規定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而非為自由主義濫觴創造條件,排除C項;D項說法材料未體現,排除。]三、獲取解讀信息西方宗教教化 史料 在神學統治的年代,盲目信仰、禁欲主義成為至上的美德和追求,人類失去了真實的自我和真實的生活。——摘編自張成崗《從神本到人文:“文藝復興”時期人文精神解讀》[探究] 根據史料,概括中世紀西歐倫理與教化的特征。提示:教會(神學)控制著人們的言行舉止;在神權統治下,人的精神(人性)和自我受到禁錮和壓抑。【史論形成】 基督教倫理對西方社會的影響(1)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世俗化的新教倫理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新教倫理主張合理的追求財富,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2)基督教倫理與文藝復興。人文主義者對基督教思想并非徹底批判與全盤否定,而是既有揚棄又有利用,如強調人的自由意志,反對禁欲主義,提倡理性,反對蒙昧主義等,都是與基督教教義相悖的,強調人的價值和作用,要求普遍人性的博愛等,則很大程度上恰恰來自基督教思想。人文主義思想并非憑空臆造,它的一個重要來源正是基督教思想本身。(3)基督教倫理與西方憲政。西方憲政理論源于基督教文化。在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的推動下,西方社會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路德教認為,個人有一種通過運用其意志來改變自然和創造新的社會關系的權力,這種新教的個人觀念成為近代財產法和契約法的核心。【對點訓練】5.在中世紀西歐,基督教會學校以其宗教信仰、道德為主要教育內容。基督教宣揚的“十誡”中涉及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證、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等內容。這反映了( )A.教會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B.教會控制了中世紀的教育C.教會訓誡凌駕于法律之上D.基督教文化影響近代歐洲A [據材料“孝敬父母……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可知,基督教的部分內容引導人們的社會生活和道德價值判斷,起到了一定的社會教化作用,故選A項;控制了中世紀的教育與“孝敬父母……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不符,排除B項;材料信息沒有教會訓誡與法律的關系,不能得出“教會訓誡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結論,排除C項;材料強調教會的社會教化功能,不涉及其影響,排除D項。]6.宗教改革家路德提出“因信稱義”,主張只要直接閱讀《圣經》,有虔誠信仰,靈魂便可得救。“因信稱義”的提出( )A.加強了教皇的宗教權威B.鞏固了民眾的宗教信仰C.摧毀了教會的思想專制D.擴大了基督教會的影響C [中世紀,只有教士才有閱讀《圣經》的權利,教皇以此來加強對人們的思想控制,馬丁·路德宗教改革顯然是打擊了教皇的宗教權威,故A項錯誤;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只是改革信仰的方式,不可能鞏固民眾的宗教信仰,故B項錯誤;“只要直接閱讀《圣經》,有虔誠信仰,靈魂便可得救”是對教皇統治宗教信仰方式的沖擊,故C項正確;材料中沒有提及基督教會的信息,故D項錯誤。]考點一 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1.(2022·海南卷,5)《漢書》記載“開國承家,有法有制”,認為國家應關注禮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說:“禮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學士人以鄉約教化鄉里。到了明清,鄉約與法律逐漸合流。這些治理方式旨在( )A.推誠輔君,效功百姓 B.滅私徇公,堅守直道C.守道與德,思退刑罰 D.威制天下,以案刑獄A [據材料“禮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儒學士人以鄉約教化鄉里”可知,這些治理方式主要是通過禮法規范和鄉約教化來順從君王統治,同時通過鄉約教化將儒家倫理道德與百姓日常生活相結合,以達到教化百姓的目的,故選A項;禮制和法律是為了約束個人的不法行為,并不是完全消滅個人的私欲,排除B項;“認為國家應關注禮制和法律”說明這些治理方式強調禮儀和法律教化,并不是廢除刑罰,而是寬柔相濟、外儒內法,排除C項;鄉約教化主要通過道德感化的形式來引導百姓,而不是嚴刑峻法,以刑獄威懾百姓,排除D項。]2.(2021·全國乙卷,27)明清時期,“善書”在民間廣為流行,這類書籍多由士紳編撰,內容側重倡導忠孝友悌、濟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飭攻詰宗親、凌逼孤寡等,以奉勸世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善書”的流行( )A.確立了理學思想的主導地位B.強化了社會主流的價值觀C.阻礙了官方意識形態的推廣D.沖擊了儒家經典的神圣性B [結合所學知識可知,“善書”的內容都是傳統儒家思想的內容,而儒家思想是明清時期的主流思想,所以“善書”的流行是在強化社會主流的價值觀,故選B項;理學的主導地位在南宋就已經得到確立,排除A項;儒家思想就是官方的意識形態,所以“阻礙”的說法錯誤,排除C項;“善書”的流行是強化了儒家思想的地位,沒有沖擊,排除D項。]3.(2020·全國Ⅰ卷,27)清代,纂修宗譜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行為,每部宗譜均有族規、家訓,其內容主要包括血緣倫理、持家立業、報效國家等。這表明,宗譜的纂修( )A.反映了科舉制度的導向作用B.體現了儒家思想觀念C.維持了士族家庭的血統純正D.確立了四民社會結構B [明清時期宋明理學是官方哲學,材料中宗譜的主要內容“持家立業”“報效國家”等符合儒家倫理道德,故選B項;宗譜的纂修反映出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作用,與選官制度科舉制無關,排除A項;材料“纂修宗譜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行為”,并非士族獨有,與維持血統純正無關,排除C項;材料宗譜的纂修反映出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作用,與士農工商的四民社會結構無關,排除D項。]4.(2020·山東卷,1)戰國時期,孟子認為“無禮義,則上下亂”,韓非子認為“義者,君臣上下之事”。他們所說“義”的實質是( )A.中央集權政治的準則B.衡量道德修養的標準C.統治階層的行為規范D.維護等級秩序的工具D [根據材料“無禮義,則上下亂”“義者,君臣上下之事”可知,此時孟子和韓非子所說的“義”是君臣之間做事情的原則,實質是維護等級秩序的工具,故選D項;秦朝確立了中央集權政治的準則,與材料時間不符,排除A項;孟子“養浩然正氣”強調衡量道德修養的標準,與“無禮義,則上下亂”不符,排除B項;西周時期的禮為統治階層的行為規范,與材料所述時間“戰國時期”不符,排除C項。]考點二 當代中國的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5.(2020·北京卷,10)下表說明,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中國在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時,著力于( )通過年份 文件名稱1989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199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05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2005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A.加強政治制度建設 B.發揮輿論監督作用C.探索民主管理機制 D.完善相關法制體系D [根據表格中的文件可知,中國在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時多頒布相應的法律和條例,著力于完善相關法制體系,故選D項。材料側重強調中國在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時,著力于完善相關法制體系,而非加強政治制度建設,排除A項;材料中并未涉及媒體輿論監督的相關內容,排除B項;材料中并未涉及探索民主管理機制的相關信息,排除C項。]6.(2019·全國Ⅲ卷,31)如圖是1953年創作的年畫。該作品( )A.繼承了中國傳統文人畫作的基本風格B.描繪了農民參與社會主義生產的場景C.體現了“雙百”方針提倡的創作精神D.倡導了適應國家建設需要的社會新風D [1953年的中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這幅年畫正是適應了這一時期國家建設的宣傳需要,D項正確;此年畫屬于寫實畫,不是文人畫,A項錯誤;1953年,中國還未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故不能說“參與社會主義生產”,B項錯誤;“雙百”方針提出的時間是1956年,C項錯誤。]考點三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7.(2022·浙江卷,16)在羅馬擴張的過程中,“地方習俗互相抵觸的不同地區的人們之間,例如西班牙商人和埃及商人之間是有糾紛的,羅馬法官不得不以某種方式加以排解。于是,羅馬法逐漸形成這樣的觀點:習俗未必正確,還有一種藉以作出公平決定的更高的、普遍的法則……(這)是從人的本性和理性產生出來的,因而是為所有人所了解和接受的。”上述材料反映出( )A.羅馬成文法的起源B.公民法逐漸取代萬民法C.萬民法的作用逐漸顯現出來D.以習慣法排解外邦人之間的糾紛C [根據“地方習俗互相抵觸的不同地區的人們之間,例如西班牙商人和埃及商人之間是有糾紛的”可得出原來的公民法已經不適應羅馬發展的需要,再結合“還有一種藉以作出公平決定的更高的、普遍的法則……”可得出羅馬萬民法更適合羅馬的發展,C項正確;材料沒有體現成文法,排除A項;材料反映的是萬民法取代公民法,排除B項;習慣法已經被淘汰,排除D項。]8.(2020·浙江7月選考,16)西塞羅在談及羅馬法時指出:“我們出生是為了正義,法不是基于人們的意見,而是基于自然……人類不存在任何差異。如果存在差異,那么單獨一個定義便不可能界定所有的人。那獨一無二的、使我們超越于其他動物的理性……毫無疑問是大家共同具有的。……自然這樣創造了我們,是為了讓我們互相共同分配和共同享受法。”由自然法體系出發,下列選項中,與之相關的是( )①人生而平等 ②對羅馬法律實踐的理論概括與升華 ③人人都有資格享有某些基本權利 ④以法律科學和各種具體法為指導原則A.①④ B.②③C.①②③ D.①③④C [結合材料和所學知識可知,西塞羅的法學思想蘊含了自由、平等、理性等原則,是羅馬法學達到一定歷史高度的標志和產物,C項正確。結合所學可知,西塞羅所倡導的自然法是與自然即事物的本質相適應的法,其本質為正確的理性,由此可知,④錯誤,排除含有④的A、D兩項。人生而平等是自然法的內涵之一,B項漏選了①,排除。]9.(2020·海南卷,14)羅馬法學說為英國《權利法案》、美國1787年憲法和法國《民法典》等法律奠定了理論基礎。據此推斷,羅馬法與近代歐美國家法律都( )A.體現三權分立的原則 B.保障多黨輪流執政C.維護議會至上的權力 D.蘊含人文主義精神D [羅馬法中蘊含的自然法原則(人人平等、法律至上等)和理性精神,成為近代歐美資產階級法律的淵源,故選D項。只有美國1787年憲法體現三權分立的原則,排除A項;多黨輪流執政是近代資產階級政治制度,而羅馬法維護奴隸主利益,排除B項;英國《權利法案》維護議會至上的權力,而羅馬法沒有體現,排除C項。]素養提升練(三十三)一、選擇題1.(2023·山東煙臺二模)公元前536年鄭國“鑄刑書”,將成文刑法鑄在銅器上公諸于眾。晉國保守貴族叔向致信于鄭國執政子產,指出此舉會導致“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于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子產則回答說“吾以救世也”。據此可知,鄭國鑄刑書( )A.順應了社會結構的變動之勢B.確立了法家思想的主流地位C.沖擊了西周時期的等級觀念D.源于早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A [據材料信息可知,針對晉國保守貴族叔向的詰責—“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于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子產回答說“吾以救世也”,說明叔向認為鄭國“鑄刑書”頒布之后,會使老百姓互相起爭端,棄道德禮儀而不顧,但是子產卻認為這是“救世”,順應春秋時期動蕩不安的社會局面,據此可知,鄭國鑄刑書順應了社會結構的變動之勢,故選A項;法家思想的主流地位確立于秦朝,與材料時間不符,排除B項;西周后期,分封制逐漸崩潰,社會等級觀念逐漸瓦解,排除C項;據題干,“鑄刑書”和“鑄刑鼎”引發了社會中德治與法治的爭論,排除D項。]2.(2023·百師聯盟高三二輪復習聯考)唐律規定,卑幼告期親尊長,處徒刑兩年,“十惡”中的“不孝”,如謾罵和毆打父母、祖父母,會被處以絞刑;如果身體健康,不供養父母,處以徒刑三年;謊稱父母死亡、祖父母死亡,處以徒刑兩年半;在父母、祖父母的喪期有禮樂行為的都會受到處罰。這些規定的根本目的是( )A.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秩序B.保證父母在家庭中的絕對權威C.弘揚封建社會的孝道美德D.繼承與發展傳統宗法等級觀念A [根據材料信息可知,這些法律的規定,表面是維護父母的權威,實際上是維護三綱五常,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秩序,故選A項;弘揚“孝”道,保證父母的權威,發揚宗法等級觀念都是表象,其根本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秩序,排除B、C、D三項。]3.(2024·北京海淀區模擬)《唐律疏議》將“失禮之禁,著在刑書”,其與儒家典籍一致的情況大量存在。《禮記》:“悼與耄(幼童和老人),雖有罪,不加刑焉。” 《唐律疏議》:“九十以上、七歲以下,雖有死罪,不加刑。”《孝經》:“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唐律疏議》:“聞父母喪,匿不舉喪者,流(徒刑,流放);告(發)祖父母、父母者絞,從者流。”由此可以看出( )A.唐朝以嚴刑峻法治國以保證懲戒效果B.唐朝鼓勵親屬間相互告發以維護治安C.唐律將儒家思想與法律內容密切結合D.《唐律疏議》是古代禮儀制度的總結C [據材料可知,《唐律疏議》中的法律規定與儒家思想的記載相一致,說明《唐律疏議》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為一體,故選C項;《唐律疏議》將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為一體,禮法合一,倡導德主刑輔,排除A項;材料中親屬間相互告發的行為違背了儒家倫理道德,排除B項;《大唐開元禮》是秦漢以來禮制規范的總結,排除D項。]4.(2023·山東模擬預測)鄉約本是宋代士大夫倡導的加強基層社會道德建設的民間自治制度,明朝后期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使鄉約逐漸具有強制力,不遵鄉約的百姓要受到處罰。這一變化說明( )A.基層政權建設更加完善B.鄉約開始具有法律效力C.君主專制權力加強的需要D.宋明理學失去了統治地位C [根據材料鄉約由宋代的民間自治制度到明朝時期宣講皇帝的“六諭”,并且“具有強制力”,可以看出統治者通過鄉約加強對基層的教化,達到加強君主權力的目的,C項正確;鄉約是對基層的教化,不能說明基層政權建設完善,排除A項;從材料來看,不論在宋代還是在明朝,鄉約是民間的自治制度,沒有和政府聯系,故鄉約在這一時期不具有法律效力,排除B項;明清時期鄉約也是理學在基層的體現,理學仍處于統治地位,排除D項。]5.(2024·唐山月考)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下圖是中國古代一些王朝法律改革的信息,它反映了中國古代的法律( )A.禮法結合 B.體系完備C.歷史傳承 D.司法公正C [根據材料圖示信息可知,從戰國到清朝的法律的演變都是在前代法律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完善的,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的歷史傳承,故選C項;圖示體現的是法律的傳承發展,體現不出禮法結合、體系完備、司法公正,排除A、B、D項。]6.下表反映了當代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任務的變化,這一變化( )1986年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1996年 形成把國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個人合法利益的社會主義義利觀2012年 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A.促進了社會科學的發展B.背離了馬克思主義的要求C.適應了現代化建設的需要D.推動了工作重心的轉移C [根據材料內容可以得出,當代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任務的變化適應了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故選C項;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利于塑造價值觀,而非促進科學的發展,排除A項;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符合馬克思主義要求的,排除B項;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以經濟建設為工作重心,排除D項。]7.(2024·山東泰安期中)公元前390年,羅馬遭到高盧人入侵,城市被焚毀。重建城市時由于人口增加,地價高漲,新建房屋多不再遵守留空地的規定,而是毗鄰而建。基于此,羅馬法完善了有關支撐地役權的法規,如禁止妨礙光線地役權等。這反映了羅馬法( )A.重視維護公共權益 B.蘊含人人平等觀念C.調和帝國社會矛盾 D.呈現靈活務實特征D [據材料信息可知,羅馬法中的禁止妨礙光線地役權等法規是為了適應城市重建和人口增加的需求,修訂和完善法規,更顯示其靈活務實,故選D項;“維護公共權益”不合題意,材料“禁止妨礙光線地役權”維護的是公民間私人權益,排除A項;“人人平等觀念”不合史實,羅馬是奴隸制國家,羅馬法維護的是奴隸主的利益,排除B項;“帝國”不合時空,羅馬帝國建立于公元前27年,公元前390年,羅馬處于共和國時期,排除C項。]8.(2024·河北衡水調研)1804年,拿破侖政府頒布《法國民法典》,肯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把大革命中形成的小土地所有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確立了現代民法體系。由此可知《民法典》( )A.旨在打擊王黨復辟維護共和體制B.以法律形式維護了革命成果C.為拿破侖的軍事獨裁提供法律依據D.否定了資產階級革命中形成的財產權B [拿破侖政府頒布的《法國民法典》,以國家意志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把大革命中形成的小土地所有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由此可知其以法律形式維護了革命成果,故選B項。1804年拿破侖稱帝,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帝國,《法國民法典》不是為了維護共和體制,A項錯誤;材料不能說明《法國民法典》為拿破侖的軍事獨裁提供了法律依據,C項錯誤;D項與“把大革命中形成的小土地所有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不符,故D項錯誤。]9.美國建國初期,制憲會議的參加者麥迪遜認為,新憲法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很少,并有明確的規定;各州所保留的權力很多,卻沒有明確規定。在第一屆國會上,麥迪遜提出憲法修正案:除了明確授予中央政府的權力以外,其余的權力由各州自行保留。這一主張( )A.賦予各州主權B.恢復邦聯制度C.體現了分權與制衡原則D.旨在擴大聯邦政府權力C [麥迪遜這一主張既規定了中央政府的權力,又明確了地方州政府的權限,反映出美國憲法分權與制衡的原則,故C項正確。]10.(2024·河南南陽檢測)宗教改革引起了教義上的爭執,導致了一系列血腥的宗教戰爭。由此造成西歐基督教世界的分裂,迫使爭論不休的各宗教派別接受這樣一個事實:任何一個教會想要獲得全世界的壟斷地位都是不可能的。由此可知,宗教改革( )A.使權力由教會向政府轉移B.有效提高了大眾的識字率C.客觀上促進了思想的解放D.消除了教派間的教義分歧C [宗教改革引發了教義爭端及一系列的宗教戰爭,此后任何一個教會想要獲得全世界的壟斷地位都是不可能的,意味著多教派并存局面出現,而這種局面客觀上有助于思想的解放,故選C項。]二、非選擇題11.(2024·四川遂寧模擬)閱讀材料,回答問題。材料 洪武元年,朱元璋即命禁胡服、胡語、胡姓名,士庶皆束發于頂,恢復唐制衣冠;又命禮部考核歷代顏色,“取法周漢唐宋”,以赤色為標準,恢復漢官威儀。《大明令》詳細規定了各階層生活資料的等第,“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僭上”;又在《大明律誥》中專列“居處僭上用”條目。在《大誥初編》中專列有“民擅官稱”一條:教導民眾何時何地該如何正確稱呼,如果隨意稱呼,屢教不改,違令亂稱,則“遷于遐荒,永為邊卒”。《大明律》禁止表婚、同姓婚、尊卑婚、同宗婚、良賤婚、奸逃婚、仇讎婚、卑幼婚,禁止娶同母異父姊妹、姑表姊妹、姨表姊妹。強化里甲制度,實行鄰里互助和相互監督制度,由基層精英擔任里甲老人,每月六次宣諭《圣諭六訓》。——摘編自南炳文、湯綱《明史》(1)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初禮俗制度改革的措施。(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評價明初禮俗制度改革。答案 (1)措施:改革舊元服制,恢復漢唐服制;控制住行用度,杜絕僭越之風;滌清舊元婚俗,維護倫理綱常;強化里甲制度,落實社會教化;采用嚴刑峻法,規制社會行為。(2)評價:樹立了明朝的正統地位;維護傳統社會秩序;加強了對基層社會的控制;鞏固了新生政權。12.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異中國 西方中國歷史上對于“法”的強調總是與加強君權聯系在一起,“君權”一直是法的核心與最深刻的根源,這種法律文化體系可以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人——法——人。 在西方,法的制定其最終目的是被用來限制君權,所有的人都必須服從法律,法律的制定、修訂亦須遵行法定的程序,法由手段上升而為目的,變成一種非人格的至高主宰,其公式可以表現為:法——人——法。在中國,“禮”對于“法”有著深刻的影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間存在著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長幼親疏被認為是永恒的秩序,法律常常只是附加了刑罰的倫常。 西方的價值取向總括起來可以說是財產決定身份和等級,進而再影響權利的分配和享受。中國古代法律主要表現為“刑”,目的是鎮壓百姓。因此,古代社會民眾一直就是談“法”色變,視訟事為畏途,唯恐避之不及。 西方的法律自始就包含了很大一部分“權利”和“正義”內容,其民事功能不可忽視,因此,法常常被看成權利的保障。——摘編自李光宇《中西方法律文化特征之比較》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中西方法律知識,自擬一個論題并進行簡要闡述。(要求:論題明確,史論結合,邏輯嚴密,表述清晰。)答案 示例一:論題:中西方法律存在明顯的差異性。闡述:我國古代的法律一直是民刑不分,因此權利文化主要是以權力文化的形式來體現,人們只有服從權力的義務,而沒有主張權利的資格,對于“法”的強調總是與加強君權聯系在一起,庶民則永遠是法律施行的客體。從《法經》直至《大清律例》,都是刑事法律規定,民事規定較少。《唐律疏議》堪稱中國封建法的典范,但其法律條文的特點仍是以刑法為主,即使普通民事法律行為和道德行為也用刑法來調整。在西方,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是明確提出“法治”概念并對其進行系統論述的第一人,他堅信法治優于一人之治,實行法治根源于制約權力的需要。近代以來,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得到了充分的發展。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后通過的《權利法案》嚴格限定了國王的權力,確定了議會擁有最高立法權的原則,并對公民應有的權利做了明確規定。美國《獨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生命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不可轉讓。因此,中國法律忽視對統治者權力的制約且重刑輕民,西方重視對權力的制約強調用法律保障人權,兩者存在明顯的差異性。示例二:論題:“禮法之治”在古代中國的國家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闡述:“禮法之治”是指在國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外,依據禮典、禮俗習慣法等構成的規范習俗和居民行為的一種國家治理模式。我國古代“禮法之治”的形成經歷了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夏商周三代之時,夏有“夏禮”“禹刑”,商有“殷禮”“湯刑”,周有“周禮”“九刑”。這一時期可以說是禮法體系的初創階段。春秋戰國至秦代,禮刑分離,也是“律令”發軔時期。漢承秦制又在法制領域向“禮”回歸。我國古代法逐步形成禮典、律典、禮俗習慣法共同發揮作用的模式,其中的禮典、律典到唐代日益成熟,這樣就形成以禮率律,律外有禮,禮典、律典、禮俗習慣法三者相輔相成的治理格局。綜上所述,“禮法之治”這樣一種治理模式發揮法律剛性規范功能,又發揮禮儀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同時尊重民間事務自理自治習慣,體現了中國法律文化的特色,也彰顯出傳統社會治理的特有智慧。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