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三課第1課時 公民基本權利版本 人教版 學科 道德與法治 學段 八 單元 第二單元教材分析:本課是第三課《公民權利》中的第一框題《公民基本權利》。所依據的課程標準的相應部分有“我與他人和集體”中的“權利與義務”。具體對應的內容標準是:了解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懂得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知道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受教育的權利,自覺履行受教育的義務;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財產,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經濟權利。所依據的課程標準的相應部分還有“我與國家和社會”中的“法津與秩序”。具體對應的內容標準是:了解建立、健全監督和制約機制是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增強公民意識,學會行使自己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所依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的相應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內容”中的初中階段的教學內容與要求。具體對應的內容與要求是:認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義。加深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學情分析:①八年級學生已經有了一定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能夠從法律和道德角度對簡單的侵權案例進行分析并能辨認出所涉及到的公民權利,但還不能系統地掌握和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內涵;②學生普遍對公民的政治權利了解甚少,不清楚公民積極行使政治權利對個人和社會的意義,缺乏參與政治生活的熱情;更不清楚行使監督權的正確途徑;③學生都很看重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但是有近乎三分之一的學生在人身權利受侵害時不知該如何維權。因此,本節課教學著重引導學生全面、系統地學習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幫助他們體味公民權利對個人、家庭、社會及國家的價值;增強權利意識,積極行使權利。學習目標:1、通過自學課本內容,學生能說出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的內容。 2、通過情景分析、知識歸納,學生能區分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3、通過情景、案例分析,學生能簡述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在個人成長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珍惜公民基本權利。教學重、難點:重點 1.公民基本權利。 2.監督權和受教育權。 難點 對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物質幫助權的認識和理解。教學過程:一、情境導入,場景激趣 教師播放視頻《公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還享有哪些基本權利呢?這就是我們本次課要學習和了解的內容。 二、活動探究一:政治權利 (一)自讀課本第35-36頁,思考: 1、什么是政治權利? 2、我國公民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哪些條件?公民享受這項權利有什么意義? 3、我國公民享有政治方面的自由有哪些?公民享受這些自由有什么意義? 4、我國公民如何行使監督權?公民享受這項權利要注意哪些問題?行使監督權對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什么意義? (二)課本35頁探究與分析、思考:公民享有選舉權的條件有哪些? 你心目中的人大代表是什么樣子的? 火眼金睛辨是非活動: 展示圖片,請判斷下列在我國,他們有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保護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小巖說: 那我們可以隨意發表言論了。你贊同他的觀點嗎? 3、小巖在看新聞時,看到羅先生通過實名舉報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劉某的違法犯罪問題,最終使劉某落入法網。小巖給他爸爸說:“我是國家的小主人,我也要積極行使監督權,讓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你贊同他的觀點嗎?那他在行使監督權時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三)通過學生探究分析、教師指導學生把握以下幾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條件: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 3.監督權 (1)公民行使監督權的表現:我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2)注意問題: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3)意義: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督權,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三、活動探究二:人身自由 (一)自讀課本第37-38頁,思考: 1、什么是人身自由?它的重要性是什么? 2、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包括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③住宅不受侵犯、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我國憲法對這些基本權利是如何規定的? (二)課本35頁探究與分析、思考思考: 1、嚴某網上檢舉鄉政府行使了什么權利? 2、鄉政府人員破門而入,強行帶到鄉鎮府教育一天,侵犯了嚴某的什么權利?鄉政府工作人員有逮捕公民的資格嗎? 3、逮捕嫌疑犯,有哪些法律程序? 【火眼金睛辨是非】 1、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自由。 2、疫情期間在家里上網課期時,邊玩游戲邊聽課,是不尊重受教育權,也沒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3、辱罵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 4、照相館不經小林同意,就將小林的照片張貼在櫥窗中展示,招攬生意,這是侵犯小林的肖像權。 5、為保護自己隱私權,我們不能在網上透露自己的任何信息,其他任何人也不能侵犯我們的隱私、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通過學生探究分析、教師指導學生把握以下幾項權利: 1.人身自由含義: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人身自由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3.人身自由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表現: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5.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 6.住宅不受侵犯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活動探究三: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 (一)自讀課本第38-41頁,思考: 1、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包括: ①財產權 ②勞動權③物質幫助權 我國憲法是對這些基本權利是如何規定的? 2、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受教育權、文化權利 ①什么是受教育權?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國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②憲法是對公民享有的文化權利是如何規定的? (二)探究與分析、思考: “要讓山里的女孩接受教育,讓知識改變命運!”懷著這樣的夢想,2008年,華坪女子高級中學成立,這是一所免費的女子高中,張桂梅擔任校長以來,兢兢業業,為了山區的教育事業全心全意地努力奮斗著!幫助1800余名貧困女孩圓夢大學,這些孩子們在祖國需要的地方努力工作,實現了自身價值,為國家赫社會作出貢獻。 為了解決貧困地區孩子的教育問題,除了國家資助政策的幫助外,張桂梅校長也經常資助學生,除了自己平時少量的花銷之外,基本上所有的工資都用來資助學生。 張桂梅老師經常帶領師生參觀博物館、組織學生看勵志的影視作品,鼓勵學生進行文學創作等,讓學生們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思考:1、以上內容反映了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2、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國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三)通過學生探究分析、教師指導學生把握以下幾項權利: 1.財產權 (1)重要性:我們的生存和發展及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滿足,都離不開財產。 (2)憲法規定: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 2.勞動權 (1)內容: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憲法規定: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3)意義:它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人們通過勞動,參與社會生產與服務活動,獲得勞動報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實現自身價值,也為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 3.物質幫助權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4.受教育權 (1)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 (2)教育的重要性或作用: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 (3)國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權的政策或措施: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5.文化權利 (1)內容:科學研究的自由、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和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2)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予鼓勵和幫助。 6.其他權利 此外,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五、課堂小結 本節課我們主要學習和了解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這些權利作為我們人權的一部分,憲法都有明確的保護規定。我們要珍惜、愛護、依法行使這些權利。到底該怎樣依法行使這些權利,是我們下節課要學習的內容。 六、測試題 課時練26-27頁1-6題選擇題 七、拓展延伸作業 把本節課的主要內容用思維導圖的方式呈現出來。 要求:思路清晰、形式多樣、能直觀的反映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板書設計: 公民基本權利 1、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 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②政治自由。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監督權。 公民的人身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3、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①財產權②勞動權③物質幫助權 ④受教育權⑤文化權利。 4其他權利--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課后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