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8 有理數的加減混合運算1. 加減法統一成加法算式(-8)-(-10)+(-6)-(+4)是有理數的加減混合運算,可以按照運算順序,從左到右逐一計算.通常也可以應用有理數的減法法則,把它改寫成(-8)+(+10)+(-6)+(-4),統一為只有加法運算的和式.在一個和式里,通常把各個加號省略不寫.如上式可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和式中第一個加數同時省略括號,若是正數,正號也省略不寫.): -8 + 10 - 6 - 4 .這個式子仍看作和式,讀作“負8、正10、負6、負4的和”.按運算意義也可讀作“負8加10 減6減4”. 例1 把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并把它讀出來.解==讀作:“的和”。練習1.把下列各式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并說出它們的兩種讀法. (1)(-12)-(+8)+(-6)-(-5);(2)(+3.7)-(-2.1)-1.8+(-2.6).2.按運算順序直接計算:(-16)+(+20)-(+10)-(-11);2. 加法運算律在加減混合運算中的應用聯想在有理數加法運算中,通常適當應用加法運算律,可使計算簡化.有理數的加減混合運算統一成加法后,一般也應注意運算的合理性.例1 計算:-24+3.2-16-3.5+0.3; 解 (1)因為原式表示-24,3.2,-16,-3.5,0.3的和,所以可將加數適當交換位置,并作適當的結合進行計算,即-24+3.2-16-3.5+0.3=-24-16+3.2+0.3-3.5=-40 .(2) =====練習1. 下列交換加數位置的變形是否正確?(1) 1-4+5-4=1-4+4-5 ;(2) 1-2+3-4=2-1+4-3;4.5-1.7-2.5+1.8=4.5-2.5+1.8-1.7;(4) 2. 計算:(1) 0-1+2-3+4-5;(2) –4.2+5.7-8.4+10.2; (3) –30-11-(-10)+(-12)+18;(4) 習題 2.81. 按運算順序直接運算:(-7)-(-10)+(-8)-(+2);;;(-1.2)+[1-(-0.3)]2.將下式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并按括號內要求交換加數的位置:(1)(+16)+(-29)-(-7)-(+11)+(+9) (使符號相同的加數在一起);(2)(-3.1)-(-4.5)+(+4.4)-(+1.3)+ (-2.5)(使和為整數的加數在一起);(3) (使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數在一起);(4) (使計算簡便) 3. 計算:4. 當a=-2.1,b=1.2,c=-3.4時,求下列各式的值: (1)a+b-c; (2)(b-a)-(c+b).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