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單元主題】 古今中西在選官與管理方面的獨創性和借鑒性1.中國(1)古代:中國古代官員選拔與管理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階段,歷朝歷代統治者為提高治理能力,不斷作出調整和完善,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人類政治文明作出重要貢獻。(2)近現代:晚清以來的近代中國,為適應時代要求,改科舉教育為學堂教育,改科舉選官為學堂選官,并在民國時期嘗試建立公務員制度。新中國成立后,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干部制度,并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建立與推行公務員制度。2.世界:隨著民族國家的出現和資本主義的發展,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探索和建立起考試選拔的文官制度,以規避政黨更替造成的政府工作動蕩。3.各國國情不同,官員選拔制度各異,呈現相互學習借鑒的特點。人才選拔要體現公開公平公正,選拔德才兼備的官員,從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第5課 中國古代官員的選拔與管理課程標準 學習重點了解中國古代官員選拔方式的更迭過程和不同階段的特征,知道中央集權體制下古代中國的官員考核和監察制度。 1.核心概念:世官制、軍功爵制、察舉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上計制、刺史、科舉制、御史臺、臺諫合一、科道。 2.關鍵問題 (1)中國古代先后實行過哪些官員選拔制度 呈現出怎樣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2)中國古代的官員考核與監察制度經歷怎樣的演變過程 如何評價 【重要概念】1.世官制:西周時期奴隸主貴族世代承襲官職和占有土地、享受土地收入的制度。2.軍功爵制:軍功爵制萌芽于春秋,確立于戰國,在秦及漢初的政治舞臺上,曾起過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內容為不問出身,按士兵立下的功勞,賜予相應爵位及其他賞賜,有力地打擊了舊貴族特權。3.察舉制:確立于漢武帝時期。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并推舉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制在實行之初,以人口比例舉“孝廉”,并加以考試選用,給中小地主及其他社會階層開辟了一條參政之路,是一種自下而上的官員推薦制度。4.征辟制:漢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征,是皇帝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辟召制在東漢尤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賢才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憑為重。在漢代的選官制度中,征辟作為一種自上而下選任官吏的制度,地位僅次于察舉。5.門閥士族:以宗族為紐帶形成的貴族特權集團。初步形成于西晉,盛行于東晉,從東晉末至南朝逐漸衰落。士族享有特權,世代為官,把持政權,構成了強大的社會政治勢力,門閥政治成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特征。6.上計制:起源于戰國、完善于秦漢,是年終考核地方官員的一項重要制度。年終之時,各縣將上級規定的戶口、墾田增減等內容,上報給所屬郡國,再由郡國上報給中央,作為考核依據。上計制度對秦漢中央集權的加強起到重要作用。7.刺史:漢代中央派至地方的監察官。漢武帝時,將全國劃分為13個州部,分設刺史,代表皇帝巡行郡國,依朝廷規定的監察法規糾舉豪強和郡國守、相的不法行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此后,巡視監察制度延續下來。8.臺諫合一:臺指御史臺的臺官(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其主要職能為監察百官;諫官指諫議大夫等,其主要職能是對君主的行為進行勸諫。宋朝開臺諫合一之端,諫官不僅任諫職,也常糾舉彈劾大臣;御史臺御史除主監察外也有進言規諫之責。臺諫合一對于北宋及以后朝代產生重要影響。一方面,臺官具有言事權,有利于制約皇權;另一方面,獨立于相權而由皇帝親自任命的臺諫官員,有利于抑制相權和防止武將、外戚及宦官專權,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9.都察院、給事中制度(“科道”):都察院為明清兩代最高監察機構。明太祖改前代所設御史臺為都察院,專職糾劾百官。都察院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對地方進行監察,監察御史位卑權重。都察院之外,設六科給事中,與六部相對應進行業務監察。清朝雍正年間,六科給事中并入都察院,科道合一。10.京察、大計:是清代對文職官員的考核制度,其中對京官的考察叫京察,由吏部考功清吏司主持;對外官的考察叫大計。京察和大計皆三年一舉。京察與大計等考核制度的存在,目的在于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有利于維護封建統治。【教材史料】1.教材第一子目“江蘇連云港尹灣漢墓木牘《集簿》”圖片解讀。思路引導:史料價值:尹灣漢墓木牘反映了西漢晚期東海郡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多方面情況,對研究漢朝歷史、文學、檔案學、書法等有著重要意義。《集簿》是木牘中的一種,用草體書于木牘的正反面,記錄了東海郡的行政建制、吏員設置、戶口墾田、錢谷入出等方面的年度統計數字,可以作為研究西漢晚期地方管理、官員考核等的第一手史料。2.教材第三子目“歷史縱橫”,談談你怎樣看待明朝科舉考試中的南北卷制度。思路引導:(1)實行原因:南北經濟發展不平衡,南方是經濟重心同時也是文化中心。保證選拔出不同地域的優秀人才;保持人才來源的南北地域平衡。(2)影響:南北卷制度按照士人地域分布決定錄取人數比例,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狀況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對鞏固明朝政權、加強君主集權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教材問答】1.教材第二子目“思考點”:為什么說科舉制是一種更完善的選官制度 思路引導:(1)相對于前制:科舉制之前的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本質上是一種推薦制度,推薦者的主觀因素對官員選拔影響較大,而科舉制是一種考試制度,以考試成績取人,官員選拔標準相對客觀。(2)科舉制本身:科舉制下允許符合條件者“投牒自進”,無須其他條件,官員選拔的社會基礎更加廣泛。(3)科舉制的影響:科舉制把選官權收歸中央,鞏固了中央集權;使出身中下層的讀書人得以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基礎;有利于官員文化素質的提高;有利于教育事業和文學藝術的發展。2.教材第二子目“學思之窗”:閱讀材料,談談隋唐時期地方官員任用上的變化對中央集權有什么樣的影響。思路引導:隋唐改變制度,各級長官的僚屬皆由吏部任命和考核,管理更加嚴格,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于克服地方長官自己選用僚屬帶來的弊端。3.“問題探究”:結合課文,分析中國古代對官員“德”“才”的要求有何特點。思路引導:德才兼備,以德為先。4.“學習拓展”:結合材料,談談你對考核制度的看法。思路引導:考核既是制度體系,也是治理體系。考核制度在國家管理中有著重要作用,不僅要建立相關考核制度,還要使考核制度落實。中國古代從秦漢至明清考核制度的嚴密,正是其重要性的表現。關鍵問題一:中國古代先后實行過哪些官員選拔制度 呈現出怎樣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一、中國古代官員的選拔時期 選官制度 標準 特征 評價西周至春秋 世官制 血緣 官位世襲 貴族世代壟斷高官春秋 戰國 1.尚賢,舉薦為官 2.軍功爵制 才能、 軍功 缺乏制度化的選官途徑 1.提高軍隊戰斗力,打擊貴族特權,增強新興地主階級的實力 2.有利于建立良好吏治,推動官僚政治的確立秦 1.“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2.軍功爵制漢武 帝時 期開 始 察舉制 (1)程序:先考察而后推舉 (2)考察重點:鄉里輿論評價和為官能力 孝廉、 茂才等 1.地方官推薦取士 2.形式多樣化 1.實行之初,有利于選拔人才 2.容易任人唯親,形成小集團,后期舉薦不實現象漸趨嚴重東漢 末年 到魏 晉南 北朝 九品中正制:設中正官,分等級評定士人資品,獲得資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前期:家世、道德、才能;后期:家世 逐漸成為維護士族特權的工具 1.前期起到選拔人才的作用,將選官權收歸中央,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 2.后期成為門閥士族壟斷政權的工具隋唐 到明 清 科舉制 (1)考試:分科考試選拔人才,分為制舉和常舉 (2)程序:考試合格只是取得為官的資格,需吏部選拔后正式任官 才學 1.以學識和考試成績為標準,標準具有客觀性 2.分科考試的方式作為聘官依據,方式具有公平性 3.自主投考,不論貧賤皆可參加,范圍具有廣泛性 4.持續時間長,時間具有延續性 5.考試內容以儒家經義為主 6.自上而下,選官權力掌握在中央的手中 1.積極 (1)打破士族對仕途的壟斷,擴大統治基礎,增強社會階層流動性 (2)提高官民文化素質 (3)選官權收歸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 (4)為其他國家所借鑒,成為西方文官選拔的重要方式 2.消極:明清時期日益僵化,束縛思想,阻礙科技、社會進步任務一 合作探究——選官制度的演變材料一 舉秀才, 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門第)良將怯如雞。——[漢]佚名《桓靈時童謠》材料二 九品訪人, 唯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則當涂之昆弟也。二者茍然,則蓽門蓬戶之俊,安得不有陸沈者哉!——《晉書·段灼傳》材料三 作為一種上千年的文化存在,科舉制顯然有其客觀的歷史合理性,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其存在的持久性……科舉的創新之處就在不僅為社會底層的知識分子提供了持續流動的可能而且將其制度化……科舉制度的最大合理性在于它那“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機會均等”……的機制,對知識分子的社會心理是一種塑造。客觀上激勵了個人的奮斗精神。——摘編自薛明揚主編《中國傳統文化概論》[問題] (1)材料一、材料二分別反映了什么制度 根據材料說明這兩種制度受到抨擊的原因是什么 (2)材料一、材料二兩種選官制度在創立之初都產生了積極影響。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兩種制度的積極影響。(3)根據材料三及所學知識,指出科舉制的客觀歷史合理性的體現。[結論] (1)制度: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原因:察舉制,察舉所推薦的人才名不副實,腐敗現象嚴重。九品中正制,中正官獨攬人才的選拔與評判;世家大族壟斷高級官職;寒門才俊遭到埋沒。(2)察舉制,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維護國家統一;選拔了大批人才。九品中正制,將選官權收歸中央,加強中央集權;擴大官吏來源,提高官員文化素質。(3)有利于打破特權壟斷,加強社會階層的流動性;相對公平的考試,擴大參與政權統治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激勵個人的奮斗精神。任務二 檢測反饋1.漢武帝以賢良、孝廉作為選官的原則,但也重用“治人理事”的文吏。東漢王充在《論衡》中說:“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這說明漢代( )A.儒學成為主流思想B.中央集權不斷加強C.治國理政注重務實D.百家思想走向融合解析:C 據材料“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可知,漢代在官員的選拔上既選擇品行優良的儒生又對能夠處理實際事務的文吏深為倚重,說明漢代治國理政中重視務實,故選C項;A項不能充分概括材料內容,排除;中央集權是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與材料主旨不符,排除B項;漢代尊崇儒術,故百家思想走向融合的說法錯誤,排除D項。2.有學者在解釋古代某種制度時認為:司徒選擇在中央任職的高官,負責考察散處在各地的本州郡士人,綜合他們的家世官位、德才定出“品”和“狀”,品分九等,狀是根據士人德才行為做的簡單評語。這一制度( )A.繼承了兩漢鄉里品評人物的傳統B.使選官權力完全被地方州縣操縱C.以血緣作為官職世代繼承的準則D.保證了優秀人才進入官僚體制內解析:A 材料描述的是九品中正制,“狀是根據士人德才行為做的簡單評語”體現品評人物,即九品中正制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繼承了兩漢鄉里品評人物的傳統,故選A項;中正官由朝廷委派,一定程度上使選官權力收歸了中央,排除B項;九品中正制以家世、德才為標準,打破了以血緣作為官職世代繼承的準則,排除C項;隨著門閥士族勢力的發展,中正選人只看家世,不能保證進入官僚體制內的都是優秀人才,排除D項。3.有學者指出,“蓋進士之科雖創于隋代,然當日人民致身通顯之途徑并不必由此。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選,破格用人,于是進士之科為全國干進者競趨之鵠的。”武則天的這一施政措施( )A.體現選官的公平公正B.降低了選官的標準C.有利于擴大統治基礎D.使取士標準多樣化解析:C 據材料可知,雖然進士考試在隋代便有,但并不是人們做官的主要途徑,直至武則天時期重視文治,重視科舉,使得社會階層流動性增強,擴大了統治基礎,故選C項;科舉制度的公平公正體現在考試機會的公平開放,考試程序及閱卷方式的公平公正等,與材料不符,排除A項;材料體現的是選官范圍的擴大,而非降低標準,排除B項;材料強調的是科舉制更加受重視,不能體現取士標準的多樣化,排除D項。[深化拓展]一、中國古代選官制度演變的趨勢1.選拔標準:由家世門第、財產等級演變為學識、才能。2.選拔方式:由血緣、推薦、地方評論及品評演變為考試。3.選拔原則:逐漸走向制度化,體現相對的公平、公正。4.選拔基礎:日益擴大,官員素養不斷提升。二、對科舉制度的評價積 極 性 社會整 合功能 打破了門閥士族壟斷政治的局面,促進了社會階層轉化,加速了社會流動,具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合理性內核和價值理念推動儒 學發展 以儒家經典為主要考試內容,推動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傳承與發展鞏固國 家統一 適應了中央集權制度下“大一統”意識形態的需要,促進了中華民族的交融,鞏固了封建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穩定推動世 界文明 在唐朝時期,科舉制就被“東亞文化圈”國家采用。后來還被西方國家吸收,對西方近代文官考試制度產生了較大影響局 限 性 重才 輕品 在選拔人才方面,過于側重學問標準,忽視了品德的考察,造成一些官員道德素質低下官本位 思想 直接促進了官本位社會觀的發展,“學而優則仕”的思想影響廣泛禁錮 思想 強化儒學正統地位,禁錮了人們的思想;抑制了新知識、新學科的發展;壓抑了科學技術的進步關鍵問題二:中國古代的官員考核與監察制度經歷怎樣的演變過程 如何評價 二、中國古代官員的管理時期 考核制度 監察制度秦漢 上計制(每年歲末,地方將地方治理情況逐級上報中央,御史參與審核計簿,上計考核的結果作為官員賞罰依據) 1.秦朝:以御史大夫為首的中央監察體系,監御史監察地方 2.漢武帝:設刺史,位卑權重,巡行郡國,巡視監察制度被后世沿用魏晉南 北朝 門閥士族勢力強大,考核法規大都流于形式隋唐至 兩宋 1.考核機構:尚書省吏部 2.考核標準:隋朝九品以上官員每年要考核;唐朝以品德和才能為標準考核官員并以此確定官員升降 1.隋唐:御史臺為最高監察機構,唐太宗將全國分為十道監察區 2.宋 (1)臺諫合一(御史擁有諫官的議事權,諫官擁有御史的監察權)。一方面加強皇權,削弱相權,另一方面加強監察,有利于吏治清明 (2)設通判監察地方元 中央設御史臺,地方設行御史臺、肅政廉訪司明清 1.明朝:考滿和考察。考滿是對官員任職期滿的考核;考察分外地官員的朝覲考察和京官的京察 2.清朝:京察和大計,分別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由都察院(糾察百官,代皇帝巡按各省)和六科(負責皇帝制敕與大臣奏疏的封還駁正,稽查六部百司)行使監察權,合稱科道。清朝將六科并入都察院任務一 合作探究——官員考核與監察制度的演變材料一 西漢建立后,承襲秦制,中央設御史大夫,監察包括丞相在內的百官。漢武帝時,把全國分為十三個州作為監察區,每州設一個刺史負責監察。刺史級別不高,官秩(級別)不過六百石,約等于中下等縣令。但他位卑權重,可代表中央,監察二千石的地方高官、豪強勢力,甚至諸侯王。——摘編自樊樹志《國史概要》材料二 明代存在雙軌地方監察機制。一是由中央派出監察地方的巡按御史,職責包羅萬象,既要舉薦人才,又要糾劾不法官吏;既要賑濟災荒、督查錢糧、均平賦役、督修水利、檢查學校、存恤孤老等,也要斷理冤獄、革除苛政、抑制豪強等。另外,還有各種臨時性的專差御史巡視地方,事畢就罷免。二是指地方上的提刑按察使司及其派駐各地的分巡道,其職責主要包括:受理上訴,糾正冤、假、錯案;復查州、縣文書卷宗,審核下級判決;薦舉和糾劾地方官吏;抑制豪強,安撫流民;提督學校,監臨鄉試等。——摘編自高春平《明代監察制度與案例研究》[問題] (1)根據材料一,概括漢朝監察體系的構成,并指出刺史制度的特點。(2)根據材料二,概括指出明代地方監察官員的職能及監察體制的特征。(3)結合材料及所學知識,談談對中國古代地方監察制度的認識。[結論] (1)構成:中央由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地方設刺史監察當地官員。特點:刺史級別低,監察權大(位卑權重)。(2)職能:監察官吏;舉薦賢良;賑災督賦;斷冤除苛;撫民督學;抑制豪強。特征:雙軌監察,多重管理;職責全面,比較嚴密。(3)一方面維護專制統治。另一方面揚善除惡,澄清吏治;參與地方治理,促進地方發展;維護中央集權。任務二 檢測反饋1.有學者指出,西漢刺史監察權雖然很大,但卻沒有權力干涉郡國的正常工作,否則郡守可以抵制并上訴。如西漢末,鮑宣為豫州刺史,“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署吏聽訟,所察過詔條”,因而被丞相司直接奏免。該學者意在說明當時刺史( )A.注重考核地方官吏B.受制于郡縣長官C.權力界限較為明確D.監察范圍較單一解析:C 根據材料可知,西漢刺史雖掌有很大的監察權,但沒有郡國行政權,說明當時刺史的權力界限較明確,C項正確;刺史的職責是監察地方官吏,排除A項;刺史有權監察地方郡國,直接對皇帝負責,排除B項;“監察范圍較單一”并非材料主旨,排除D項。2.唐代,吏部考功司專門負責官員政績、德行等考核,由考功郎中主持,參與官員考核的專職官員多達50余人,尚書省另派大臣前往主持。這一做法旨在( )A.提升國家治理效能B.完善科舉選官制度C.減少政治決策失誤D.加強君主專制集權解析:A 結合所學知識可知,古代封建政府注重對官員政績、德行的考核是為了提高官員的積極性,從而實現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目的,故選A項;選官制度與考核制度屬于性質不同的兩種官制體系,排除B項;政府的決策過程由國家的中樞權力體系決定,與官員的考核機制無直接聯系,排除C項;加強君主專制集權主要體現在對相權的削弱,材料中的官員考核機制針對的是所有官員,排除D項。[深化拓展] 中國古代官員的考核與監察制度1.考核制度發展趨勢:從以道德或功績為主的單一的考核標準發展為道德、才能與功績相結合的考核標準。2.監察制度的特點、發展趨勢與評價(1)特點①監察服務于君主專制,是皇帝的耳目。②監察機構獨立,自上而下垂直監察。③監察官秩卑權重,以便于皇帝控制。④歷代統治者重視監察官的遴選。⑤監察活動法律化。⑥監察方式多樣化。(2)發展趨勢①由兼職向專職化方向發展。②機構獨立性越來越強。③地位、官階逐漸上升。④對監察官員的資格要求越來越高。(3)評價①積極作用: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對于監督官員規范行政,防止官員貪腐等有一定作用;對于國家權力、政府權力、官僚權力有一定約束作用;有利于強化皇權、鞏固封建統治;有利于減少決策失誤,對緩和階級矛盾起到了積極作用。②局限性:監察的主體和客體均來自行政內部;實際作用的發揮取決于皇帝,人權色彩濃厚;不能從根本上約束皇帝的權力,也不能杜絕官僚隊伍的腐敗和低效現象。【知識框架】[基礎鞏固練]1.戰國至漢初,實行新的軍功爵制。不僅爵級繁細,而且爵位下移,爵秩不再是某一階級的專利品,而成了社會各階層都有權攀登的進身之階。軍功爵制( )A.有助于擴大統治的社會基礎B.增強了小農經濟的穩定性C.表明了人才選拔制度的完善D.導致了分封制度徹底瓦解解析:A 軍功爵制作為一種選官制度,并成為“社會各階層都有權攀登的進身之階”,擴大了選拔的范圍,即擴大了統治的社會基礎,故選A項;軍功爵制促進社會階層的流動,不利于小農經濟的穩定,故排除B項;戰國至漢初人才選拔制度尚未完善,故排除C項;“徹底瓦解”表述絕對,且不符合史實,故排除D項。2.下表是關于西漢官員選拔的記載,可得出的結論是( )記述 出處孝惠四年(公元前191年)……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 《漢書·惠帝紀》呂后元年(公元前187年),春正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各一人 《漢書·高后紀》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 《漢書·文帝紀》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漢書·武帝紀》A.孝廉成為官員選拔的唯一標準B.官員選拔受到儒家思想影響C.察舉制是漢初主要的選官制度D.漢文帝時察舉選官正式形成解析:B 據材料“舉民孝弟、力田者”“初置孝弟力田”“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可知,西漢的官員選拔注重品行、品德,說明其受到儒家“德治”思想的影響,故選B項;材料中四則關于選官的記載,不能代表所有選官方式,漢初軍功爵制也是重要的選官方式,排除A項;材料反映了察舉制是漢初的一種選官制度,但材料并未體現其他選官制度的情況,不能反映察舉制是主要的選官制度,排除C項;漢文帝時期有舉薦人才的方式,但并非完整的察舉選官制度,察舉制正式形成是在漢武帝時期,排除D項。3.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兩晉南北朝由吏部“直接任命”而起家的人,約占總入仕者的半數;由察舉和學校開始入仕者的占四分之一;州郡縣吏積功升遷的占14%;公府掾屬入仕的占12%。另一份資料也表明,兩晉高級士族子弟由吏部銓選入仕的占50%。這說明兩晉南北朝時期( )A.九品中正制成為選官方式首選B.選官權力中央化C.士族政治促進了社會階層流動D.考試選官機制化解析:B 據材料“兩晉高級士族子弟由吏部銓選入仕的占50%”可知,兩晉時期吏部選拔官員超過半數,遠超過地方推薦入仕的數量,說明選官權力逐漸集中到中央,故選B項;材料中提到的選官方式包括吏部銓選、察舉制、學校選官等多種方式,九品中正制是指中央設置中正官根據家世、門第等對士人劃分等級,依據等級授予官職,材料中并不能反映出九品中正制成為首選,排除A項;士族政治主要依據家世門第選拔官員,不利于社會階層的流動,排除C項;科舉制以后考試選官機制化,排除D項。4.唐朝宰相薛元超以門蔭入仕,感嘆“吾不才,富貴過人,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詩人章孝標中進士后,作詩抒懷:“及第全勝十政官,金鞍鍍了出長安。馬頭漸入揚州郭,為報時人洗眼看!”由此可知,唐朝科舉( )A.成為官員選拔的主要途徑B.通過進士科考試即可任官C.注重詩賦等個人文學才能D.進士出身的官員聲望較高解析:D 材料中“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說明唐朝宰相薛元超門蔭入仕,以未能參加進士科考試而遺憾,“及第全勝十政官”說明進士及第比十政官更為榮耀,即唐代進士出身的官員聲望較高,故選D項;沒有與其他官員選拔途徑比較,無法得出唐朝科舉成為官員選拔的主要途徑的結論,排除A項;唐代進士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必須再通過吏部的嚴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入仕做官,排除B項;材料信息不涉及進士科考試內容,不能得出注重詩賦等個人文學才能的結論,排除C項。5.清代雍正帝即位后,對科舉中的回避之法進行了較大改動,鄉試從雍正元年(1723年)開始,會試從二年(1724年)開始,考試回避官員子弟,此亦即回避卷之制。回避官員子弟考試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另行考校”,二是“一體考試”,但另編座位號與字號,酌量取中入榜。雍正帝的做法( )A.改變了科舉考試的法定化程序B.擴大了官員行使特權的范圍C.擺脫了血緣關系對政治的影響D.旨在維護科舉考試的公平公正解析:D 根據材料“另行考校”“一體考試”“另編座位號與字號,酌量取中入榜”等信息并結合所學知識可知,雍正帝的做法旨在維護科舉考試的公平公正,故選D項;雍正帝的做法只是對回避之法進行了改進,沒有改變科舉考試的法定化程序,排除A項;改革回避之法縮小而非擴大了官員行使特權的范圍,排除B項;C項表述中“擺脫”的說法過于絕對,且與史實不符,故而排除。6.尹灣漢墓出土的簡牘《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中,記載了西漢后期110多個遷任的實例,其中表明“以功遷”的有70多例,約占63.6%。據此可知,西漢后期( )A.察舉標準發生改變 B.官吏考課重視功績C.官吏選拔程序完善 D.刺史監察已然失效解析:B 據材料可知,西漢時期官員升遷的緣由,因功績升遷的比重極高,反映了官吏的考核重視功績,故選B項;漢代的察舉標準仍是道德品行,沒有發生改變,排除A項;材料僅涉及考核的原則,沒有說明選拔程序,排除C項;秦漢官員賞罰的依據是上計的結果,刺史的主要職責是對轄區內郡級官員子弟和豪強勢力進行巡視監察,與“以功遷”不符,排除D項。7.《舊唐書·職官志》記載:“凡考課之法,有四善:一曰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匪懈。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最以上,有四善,為上上。”這客觀上( )A.推動了儒學復興局面的出現B.有利于寒門庶族地主勢力上升C.促進了官員道德素質的提升D.擴大了國家統治的社會基礎解析:C 材料中“四善”標準均強調官員的道德品質,以此為考核依據有利于提高官員的道德素質,故選C項;唐中期韓愈率先提出復興儒學,排除A項;若寒門庶族地主不符合“四善”“二十七最”標準,寒門庶族地主升遷也會受限,排除B項;材料無法體現擴大了國家統治的社會基礎,排除D項。8.下表為《宋史》所載部分史事。據此可知,宋代( )史事 出處宋仁宗時,“選諫官、御史,凡執政之臣嘗所薦者,皆不與選” 《宋史· 王洙傳》宋英宗時,“乃詔舉三任以上知縣為里行(殿中監察御史)” 《宋史· 職官志》宋孝宗時,詔定“自今非曾經兩任縣令,不得除監察御史” 《宋史· 職官志》A.行政權和監察權相結合B.重視監察官員的隊伍建設C.擴大了監察機構的職權D.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解析:B 據材料可知,在宋朝時期,對于監察官員的選拔,都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如回避限制、任職經歷限制等,據此可知,在宋朝時期,政府非常重視監察官員的隊伍建設,故選B項;題干表格內容主要述及政府對監察官員選拔的諸多限制,未涉及“行政權”和監察機構職權的擴大,排除A、C兩項;根據所學知識可知,監察機構不僅對地方官員進行監察,還對中央官員進行監察,排除D項。9.明朝監察御史組織形式上隸屬于都察院,但可不經都察院而獨立行使監察職權。對于監察御史,要求剛正不阿,各項法律熟記于心,同時規定“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這表明,明朝的監察制度( )A.依賴于監察官的品德B.提高了廣大官吏的文化素質C.有利于監察效能的提高D.發揮法律與教化的雙重作用解析:C 據材料“可不經都察院而獨立行使監察職權”“要求剛正不阿,各項法律熟記于心”可知,這些制度有利于保證監察的獨立性和監察效果的提升,故選C項;“依賴于”的表述夸大了品德的重要性,排除A項;材料強調監察官員“要求剛正不阿,各項法律熟記于心”,是對監察官員的要求,并不能體現廣大官吏的文化素質,排除B項;材料涉及對監察官的法律知識的要求,沒有體現教化的內容,排除D項。10.宋代沿襲唐代的監察體制,御史臺與諫院構成中央行政監察機構,合稱為臺諫系統。宋代以降至明清,言官多結黨營私,諫官制度逐漸演化為皇帝御下之工具,始而諫院獨立,繼而科道合一,六科獨立置署而后干脆并歸都察院。這一過程( )A.提升了監督稽查效率B.避免了國家決策失誤C.擴大了司法職權范圍D.適應了皇權強化需要解析:D 據材料可知,從宋到明清,諫官職責從規勸君主到成為君主耳目監察百官,言諫機構也逐漸演變為專職監察機構,這一變化適應了皇權強化的需要,故選D項;材料強調宋代以降至明清對監察體系不斷作出調整,無法判斷其效率變化情況,排除A項;古代諫官有規勸君主的作用,有利于避免決策失誤,后期由規勸君主到監督百官,其作用主要是維護君主專制,排除B項;材料主要是監察機構的變化,監察機構不屬于司法部門,排除C項。[素養提升練]11.(2022·湖南卷,3)據下表可知( )時間 事件隋文帝開皇十五年(595年) 廢除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 始置進士科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 恢復九品中正制唐太宗貞觀初年(627年) 再度廢除九品中正制A.世家大族沒落B.科舉制存在嚴重弊端C.門閥觀念強化D.九品中正制仍可延續解析:A 依據材料表格可知,九品中正制被兩度廢除,結合所學知識可知,隨著世家大族的沒落,依靠門第選官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故選A項;相比于九品中正制,科舉制把讀書、考試與做官緊密聯系起來,有利于打破特權壟斷、擴大官吏人才來源、提高官員素質,且表中未顯示科舉制的弊端,排除B項;“強化”不符合史實,應為“減弱”,排除C項;九品中正制僅是短暫恢復又很快被廢止,這與“仍可延續”的邏輯不符,排除D項。12.(2020·全國Ⅱ卷,26)宋太祖開寶六年(973年)在舉辦省試后,主考官李昉徇私錄取“材質最陋”的同鄉武濟川一事被告發,太祖在講武殿出題重試,殿試遂成常制。經此事后,宋代科舉( )A.否定了世家大族特權B.確立了省試考試權威C.完善了考試錄取程序D.提高了人才選拔標準解析:C 根據材料可知,宋太祖時期,由于主考官李昉徇私錄取同鄉被告發,太祖在講武殿出題重試,殿試成為常制,由此可得出宋代科舉考試程序增加了殿試,這完善了考試錄取程序,故C項正確。13.(2022·湖北卷,5)明代不少士子憑借記誦時文范文應試,而不注重閱讀儒家經典。正德年間,官員徐文溥上奏:“近時時文流布四方,書肆資之以賈利,士子假此以僥幸,宜加痛革……其書坊刊刻一應時文,悉宜燒毀,不得鬻販。”該奏疏主要針對的現象是( )A.士子應考投機取巧 B.書商刊刻時文牟利C.儒學正統地位動搖 D.八股文體日益僵化解析:A 材料反映了明代不少士子憑借記誦時文范文應試,投機取巧,故選A項;B項是現象導致的結果,排除;依據史實可知,儒學正統地位此時并未發生動搖,排除C項;材料與八股文體日益僵化無關,排除D項。14.(2023·湖南卷,4)宋仁宗下詔廢郭皇后。御史中丞孔道輔、諫官范仲淹等以“后無過不可廢”,跪求奏對。仁宗遣宰相呂夷簡告知他們皇后應廢的理由。事后,孔道輔等遭貶黜,朝廷詔令御史、諫官不得“相率請對”。這反映了宋代( )A.皇帝家事不容外朝官員置疑B.士大夫政治降低了皇帝權威C.御史與諫官職能有混通趨勢D.宰相已淪為君主專制的工具解析:C 據題干可知,宋仁宗下令廢后,遭到了御史和諫官的反對,事后朝廷詔令御史、諫官不得“相率請對”,即兩個機構不能聯合起來奏對,應各負其責,這從側面表明御史與諫官職能有混通趨勢,故選C項;中國古代家國一體,皇帝的家事即國事,不能說不容置疑,排除A項;從題干信息看,御史和諫官的行為遭到了皇帝的強力反擊,維護了皇帝的權威,排除B項;“仁宗遣宰相呂夷簡告知他們皇后應廢的理由”不能說明宰相淪為君主專制的工具,排除D項。15.(2022·山東卷,4)明朝時期,朝廷除對赴各地巡按回京的監察御史進行考核外,還要求地方按察使司按時據實上報御史巡按地方時有無鋪張浪費以勞州縣等情況。這些規定旨在( )A.保證監察規范有效B.限制監察御史權力C.協調中央與地方的關系D.拓寬對地方的監察渠道解析:A 根據材料可知,朝廷對赴各地巡按回京的監察御史進行考核,同時要求地方上報御史巡按地方時的相關情況,說明朝廷加強對監察御史的管理,目的是保證監察規范有效,故選A項;材料是加強對監察御史的管理不是限制其權力,排除B項;材料沒有涉及協調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排除C項;材料是加強對監察御史的管理,沒有涉及拓寬對地方的監察渠道,排除D項。16.(2023·湖北卷,16)軍事人才的培養與選任。閱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材料一 中國古代軍事人才的培養與選任隨時代變化而不斷調整。西周“六藝”重視射、御。唐代設立武舉,測試騎射、負重等。兩宋至明代都延續武舉,并設置武學。就武舉而言,兩宋“以策(論)為去留,弓馬為高下”,“凡武舉,始試義、策于秘閣,武藝則試于殿前司,及殿試,則又試騎射及策”。由于統治者重文輕武,宋代士人有能力應進士舉者,不屑于應武舉。明弘治六年(1493)規定,武舉“六歲一行,先策略,后弓馬,策不中者不許騎射”。然而明代武職多蔭襲,武舉只是補充形式。就武學而論,宋代武學“設教授以文武臣熟知兵事者充任……視看人材、試驗弓馬,合格者始許入學”。其教學內容除弓馬武藝外,尤其重視“習諸家兵法,教授纂次歷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明代武學則增加了《論語》《孟子》等作為主要教材。——據《宋史》《明史》等材料二 “以弧矢定天下”的清王朝,武舉漸以騎射、技勇為重。嘉慶年間改策論為默寫武經百余字即合格。而武官選任則以行伍出身為正途,武舉出身次之。就軍事教育而言,清廷不再專設武學,而是在官學設立武學教習教授生員。鴉片戰爭之后,清政府先后創辦福州船政學堂、天津水師學堂、湖北武備學堂等新式學堂。其課程主要教授數、理、化等自然科學知識,以及新式炮臺和營壘的構筑方法等工程技術。編練的新軍按才學品行優劣、訓練勤惰、考核成績高低決定賞罰,排以上的軍官須由軍事學堂出身者擔任。——摘編自《中國大通史》等(1)根據材料一,概括宋明武舉的共同特點。(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闡述從宋明到清代軍事人才培養與選任的變化及原因。答案:(1)延續武舉考試,設武學,以軍事理論考試為主,要求文武雙全,重視忠義氣節等儒家思想;不為時人所重視,人們不屑于武舉或只是補充形式。(2)變化:①選拔方式:從武舉選拔到行伍出身為主與武舉結合,再到晚清新式軍事學堂出身擔任;②培養機構:從專設武學培養到改為官學設立武學培養,再到晚清新式學堂培養;③培養內容:從軍事理論、騎射、儒家倫理到晚清近代西方自然科學知識和工程技術。原因:清朝原本屬于游牧民族,善于騎射;八旗、綠營兵成為清軍主力;伴隨近代西方列強入侵,國內階級矛盾激化,清政府內憂外患;“西學東漸”,洋務派創辦近代軍事工業和近代海軍,追求“堅船利炮”;新式裝備的使用,需要官兵有較高的文化素質;近代西方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播。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