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16課 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課標要求1.了解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演變。(時空觀念、歷史解釋、史料實證)2.了解關稅、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產生及其在中國的實行。(時空觀念、歷史解釋)時空定位學習任務一 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1.秦漢時期田賦 (1)秦朝:稅率極高,史稱“收泰半之賦” (2)漢初:采取“與民休息”的政策,田賦稅率大大降低人頭稅 (1)秦朝:征收極重的口賦,即人頭稅 (2)漢朝:人頭稅分口賦、算賦,還征收財產稅徭役 (1)更卒:法定期限是一個月,地點是在本郡或本縣,承擔繁重勞動 (2)正卒:指到郡國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兩年 (3)戍卒:指到邊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2.隋唐時期(1)隋朝:廢除前代許多苛捐雜稅,主要向民眾征收租調,征派力役。(2)唐朝前期:實行租庸調制。①基礎:均田制。②內容:針對21—59歲之間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調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繳納一定的絹或布來替代徭役。(3)唐朝中期以后:實行兩稅法。①原因: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導致均田制遭到破壞。②內容:以國家財政支出確定賦稅總額,然后將總額分解到各地,按田畝征收地稅,按戶等征收戶稅,分夏、秋兩次征收。3.宋元時期(1)宋朝①宋承唐制,征收兩稅,但附加稅繁雜多變。②除征收代役金外,還經常再派發各種徭役。③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繳納免役錢、助役錢,官府募人代役。(2)元朝:沿襲唐朝的租庸調與兩稅法,分別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稅糧外又有“科差”。4.明清時期(1)明朝前期①明初賦稅分夏稅、秋糧兩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麥實物。②正統年間,江南部分稅糧折銀征收送赴北京,稱“金花銀”。(2)明朝后期:一條鞭法①背景:商品經濟的發展與白銀流通量的增加。②內容:實行賦役合并、一概折銀,不但賦稅折銀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擔,折成銀兩,統一征收。③意義:是中國賦役制度上的重大變革。(3)清朝前期①內容:康熙帝規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帝實行“攤丁入畝”。②意義:人頭稅徹底廢除,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 微思考1.結合教材P94“《清圣祖實錄》中關于‘滋生人丁,永不加賦’諭旨”:這一措施有什么影響?提示 使廣大農民負擔相對穩定;逃亡人口減少,有利于增加勞動力和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實行“攤丁入畝”政策奠定了基礎。2.閱讀教材P94“思考點”:分析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演變及發展趨勢。提示 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向以土地財產為主轉變,直至取消人頭稅;賦稅由以實物為主到以貨幣為主;征稅時間由不定時到基本定時;稅種由繁到簡。助學助考1.概念闡釋——算賦和口賦(1)算賦和口賦是兩漢時期按人口為標準征收的人頭稅。算賦是對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是政府的稅收。口賦是對兒童征收的人頭稅,為皇室收入。(2)算賦和口賦是封建國家的一項重要財源,在兩漢賦稅中居重要地位。人頭稅的負擔者主要是農民,而封建官吏和地主則有免稅的特權。2.概念辨析——賦稅和徭役、丁稅和田稅(1)賦稅:指歷代王朝政府用強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實物、銀錢等。(2)徭役:指歷代統治者強迫人民從事的無償勞役,包括軍役、力役、雜役等。(3)田稅:舊時中國歷代政府對擁有土地的人所征收的土地稅,是賦稅的一種形式。(4)丁稅:中國歷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人口稅的總稱,一般對男丁征收。3.思維點撥——租庸調制的影響以庸代役保證了農業生產時間,有利于農業的發展;由租調制到租庸調制的轉變,標志著從勞役地租到實物地租轉變,是我國古代賦稅制度的重大改革。4.圖解歷史——封建社會人身依附關系的松弛學習任務二 關稅與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1.關稅制度時期 內容古代 (1)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 (2)存在國內關稅與國境關稅并立的現象近代 (1)鴉片戰爭后,開始喪失關稅自主權,海關大權長期把持在外國人手中 (2)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宣告關稅自主,并公布國定《進口稅暫行條例》 (3)1928年,國民政府發表“改訂新約”的對外宣言,關稅自主為主要內容之一 (4)1931年開始取消國內關稅,實行統一的國境關稅現代 (1)新中國成立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及其實施條例,統一了全國關稅制度 (2)1985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強化了關稅制度的法制化建設 (3)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國務院重新修訂發布了關稅條例,進一步完善了關稅的基本制度2.個人所得稅制度(1)含義:以納稅人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征收對象的稅種。(2)演變民國時期 ①個人所得稅制度起步于民國時期 ②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稅條例,包括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內容,但沒有實施 ③1936年,國民政府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新中國成立后 ①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新中國沒有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1980年,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制度正式確立(3)作用:對調節個人收入和實現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微思考1.閱讀教材P96“學思之窗”:為什么1985年中國要頒布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提示 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的需要。2.閱讀教材P97“思考點”:為什么直到1980年中國才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提示 征收個人所得稅是為了調節社會收入水平,確保社會公平和國家有序發展,在個人和家庭收入差別不大的計劃經濟時代,沒有征收的必要。伴隨改革開放實行和社會經濟發展,中國才制定頒行。助學助考1.概念闡釋——關稅自主權指一個國家不受外界因素影響、獨立自主地處理有關本國海關稅收事務的權力,一個國家完整的關稅自主權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權力:獨立自主地制定本國關稅制度的權力;獨立管理海關行政的權力;獨立處理關稅收支的權力。2.圖解歷史——中國收回關稅自主權的歷程重點難點1.重點:關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2.難點: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發展過程。主題一 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演變任務1 學者觀點——唐代兩稅法的特點及影響史料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鑒于租庸調稅制極為嚴重的弊端,實施了兩稅法改革。兩稅法實施之前的租庸調,往往較為混亂,征稅時間過長,效率很低。兩稅法的主要原則是不管本地人還是外地人,只要在當地擁有田產,就必須按照田產的多寡來繳納田賦。而且兩稅法是以錢計稅,然后再換算成實物來繳納,開了以貨幣計稅的歷史先河。——梁盼《唐代的稅制改革》【研討交流】 根據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兩稅法與以前稅制的不同之處。簡析實施兩稅法的影響。【成果展示】 不同之處:以前按照人口納稅,兩稅法按照田產的多寡來納稅;以前是以實物來計稅,兩稅法則是以錢計稅。影響:擴大收稅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任務2 史料證史——明代的一條鞭法史料 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于官,一歲之役,官為僉募。……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并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故謂之一條鞭。——[清]張廷玉等《明史·食貨志》【研討交流】 依據史料概括指出明朝賦稅制度改革的顯著特點。【成果展示】 賦役征銀,納銀代役;征收種類由繁雜向簡單轉變。任務3 名家說史——清朝“攤丁入畝”的實施史料 為了穩定稅收,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國丁銀額為準,以后額外增丁,不再征收丁銀。到雍正時,采取“攤丁入畝”的征收丁銀辦法,把固定下來的康熙五十年的丁銀,以與具體丁戶相脫離的方式全部攤入田賦銀中征收,稱為“地丁制”,確保了國家財政收入。——摘編自朱紹侯等主編《中國古代史》【研討交流】 根據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攤丁入畝”的目的,并指出其積極作用。【成果展示】 目的:穩定財政收入,鞏固國家統治。作用:簡化了稅收制度,提高了征稅效率;以人丁為征收賦稅依據的制度被廢除,人身依附關系削弱,適應并促進了貨幣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征收賦稅相對公平,政府稅收大增,緩和了階級矛盾,鞏固了統治。1.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特點(1)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向以田畝為主過渡,人頭稅在賦稅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少,直到廢除。(2)賦稅品種:由繁到簡,稅種減少。從田租、人頭稅、雜稅簡化為土地稅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明清時期對商業征收重稅。(3)征稅方式:由實物地租逐漸向貨幣地租發展。(4)征稅時間:由不定時逐漸發展為基本定時。(5)人身控制: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逐漸松弛。2.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特點(1)循序性:賦役制度改革步步相接、前后相承,很少有移植外國制度而驟然轉折的現象,完全根據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而變化。(2)反復性:賦役制度演變不是直線式的,在某個時期、某一稅種方面,尚有消失之后復出的現象,這是因為社會動亂、軍閥割據、少數民族統治者入主中原等造成了舊的賦役制度沉渣泛起、死而不僵。(3)差異性:中國各地區自然條件差別很大,反映在賦役征納上就是“任土作貢”原則和征納期限不同;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也引發賦役負擔不平衡問題。主題二 關稅與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任務1 史料實證——近代中國關稅制度的演變史料一 中國在沿海開放口岸逐漸設立起由外國人管理的西式新關,新設的海關和原有常關并存。之后,通商口岸的常關漸歸新關管理。1927年以后,南京國民政府逐漸與列強簽訂關稅自主新約。1928年,國民政府實行統稅,陸續廢除常關,海陸邊關統一征稅。由此意味中國全國范圍內統一型的、西式近代國境海關最終確立。——摘編自姚永超《論中國古代海關的起源、布局與體系演化》史料二 1950年,政務院確立改造海關的基本方針,海關稅則“必須保護國家生產,必須保護國內生產品與外國商品競爭”。在海關稅率方面,根據國家經濟情況和國內需要予以調整,“使其較能適合于發展國內生產保護國內工業的要求”。同年,中國對外貿易出現了70余年來未有的出超。——摘編自武力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等【研討交流】 (1)根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近代以來中國關稅體系的變化,并簡析其意義。(2)根據史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1950年中國海關稅率調整的特點和意義。【成果展示】 (1)變化:從傳統關稅體系向近代關稅體系轉變;從受列強控制到逐漸關稅自主;從海關、常關并存到走向統一的海關。意義:推動了關稅體系的近代化;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國家主權;保護了國內市場,促進了民族工業發展;增加了財政收入。(2)特點:完全自主;稅率靈活,根據國家需要調整。意義:維護了國家關稅自主權;有利于結束外貿入超的局面;保護了民族經濟,有利于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任務2 史料證史——新時期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史料一 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臺了《關于個人所得稅的方案》,在此后的20多年中基本沒有落實。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實施,個人所得稅首次以獨立稅種的身份出現,起征點是月收入800元,而當時中國人月平均收入不到100元。后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修改,降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稅率……2018年8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將個稅免征額由3 500元提高到5 000元,征管模式由代扣代繳為主轉向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增加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摘編自《聚焦個稅改革》史料二 2018年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并征求意見,決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繼1980年以來的第七次修正,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實現了從按個人到按家庭征稅模式征收。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現綜合征收,還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居民最關切的專項附加扣除等。——摘編自葉檀《中國個稅制度上的一次根本性改革》【研討交流】 (1)根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特點。(2)根據史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當代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修訂的歷史意義。【成果展示】 (1)逐步推行,漸進改革;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人為本,體現科學性、公平性;范圍擴大,稅種統一;引導誠信納稅;政府主導;落實稅收法制化原則。(2)①革新了個稅征收制度,規范了個稅征收秩序;②實行了綜合稅制,減輕了家庭個稅負擔,確保了稅收公正公平;③激發了個人投資熱情,促進了實體經濟發展;④實現稅制調試,完善了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個人所得稅實施的意義(1)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確立有利于調節收入,緩解社會分配不公,有利于緩和社會矛盾,維護國家穩定。(2)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推動稅收事業朝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3)有利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堂演練1.(據選擇性必修1教材P94“史料閱讀”改編)《舊唐書·食貨志上》記載:“賦役之法:每丁歲入租粟二石。調則隨鄉土所產,綾絹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歲役二旬。若不役,則收其傭,每日三尺。”這些規定( )A.有利于當時農業生產的發展B.消除了民族間經濟發展差異C.推動了當時商品經濟的發展D.導致自耕農的經濟負擔加重答案 A解析 據材料“歲役二旬。若不役,則收其傭,每日三尺”,可知當時政府允許通過納庸來代替服役,有利于保障農時,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故選A項;材料中的租庸調制主要適用于中原政權,與少數民族地區無關,排除B項;“每丁歲入租粟二石。……布加五分之一”說明當時的賦稅依然以實物稅為主,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排除C項;租庸調制允許納庸代役,有利于保障農時,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排除D項。2.(據選擇性必修1教材P94-95“教材知識”改編)1712年,康熙帝規定以前一年的丁銀作為定額,不再增加,稱“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帝即位后,將這筆丁銀分攤到田賦中,稱“攤丁入畝”。這反映了清朝( )A.賦役規定漸趨繁雜B.對百姓的人身束縛日益減弱C.資源危機日益顯露D.賦役征發以人頭和土地為主答案 B解析 據材料“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攤丁入畝”可知,清初人頭稅逐漸被廢除,表明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故選B項;攤丁入畝體現了賦役規定漸趨簡化,排除A項;人口急劇增長使得資源危機日益顯露,與材料主旨不符,排除C項;“攤丁入畝”意味著取消人頭稅,賦役征發以土地和財產為主,排除D項。3.(據選擇性必修1教材P97“問題探究”改編)2006年開始,中國全面取消農業稅,中國實行了2 000多年的農業稅退出了歷史舞臺。在中國古代農業稅是國家財政的一項重要收入,下列有關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發展說法正確的是( )A.中國古代田賦征收開始于秦朝B.兩稅法以人丁為主要征收標準C.賦役長期并行,明朝役逐漸并入賦稅D.清朝實行攤丁入畝后政府只征收地稅答案 C解析 據所學知識可知,明代實行一條鞭法,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并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役逐漸并入賦稅,故選C項;春秋時期的魯國實行初稅畝,規定不論公田、私田,一律按田畝收稅,是我國田賦的開端,排除A項;兩稅法以資計稅,征稅標準從過去的以人丁為主變成了以土地和財產為主,排除B項;攤丁入畝是清朝將歷代相沿的丁銀并入田賦征收的一種賦稅制度,并非只征收地稅,排除D項。4.(據選擇性必修1教材P95“教材知識”改編)《南京條約》規定,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這一規定( )A.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B.緩和了列強在中國的矛盾C.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D.利于英國打開中國市場答案 D解析 英國與清政府協定關稅,如此一來,英國商品進入中國的成本必然大幅下降,而成本的下降則會使英國在商品的價格上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最終必然導致英國商品的大量進入,使當時的中國逐漸開始淪為英國的商品傾銷地,故選D項;賠款會加重清政府的負擔,但是協定關稅并不能對此進行說明,排除A項;《南京條約》簽訂時僅是英國在中國獲取利益,還沒有發展到各國列強在中國產生矛盾,而且列強在中國的矛盾緩和是在門戶開放提出以后,排除B項;題中主要闡述關稅問題,未涉及領土主權,排除C項。5.(2021·山東高考,7)1913—1921年,中國海關稅征收額受國際局勢影響出現了一定變化。下列各項反映這一時期變化狀況的是( )答案 A解析 1914—1918年是中國近代民族工業發展的黃金時期,出現了短暫的春天。歐洲列強忙于一戰,放松了對中國的經濟掠奪,因此對華商品輸入減少,中國的海關稅征收額走低。一戰結束后列強卷土重來,大量商品涌入中國,使得中國的海關稅收急速增長。由此可知,A項符合題意,故選A項;根據題干結合所學可知,一戰前后中國的海關稅收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趨勢,B、C、D項都與這一趨勢不符,排除。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