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1張PPT)第七課 做個明白的勞動者7.2 心中有數上職場第三單元 就業與創業BY YUSHEN目錄明明白白工作0102清清楚楚維權近年來,隨著工作節奏日益加快,在高強度的工作壓力下,不少知名互聯網大廠發生過員工猝死的情況,包括拼多多、字節跳動、餓了么、每日優鮮、如涵文化、國美電器…生命不能透支,企業發展不應該以犧牲員工健康為代價。有數據統計,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工作時間最長的國家,隨著加班熬夜的普及,過勞死的風險也愈加嚴重。探究與分享思考:勞動者能否拒絕企業的加班要求?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權益?第一目明明白白工作(1)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1、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勞動報酬(工資)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一、明明白白工作(1)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2)勞動法規定:①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②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③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P65相關鏈接1①休息權②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1--10年間:年假5天;滿10年—20年,休10天;滿20年的休15天。A.地位: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B.要求:a.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b.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思考: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是否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或休假時間的回報,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如下:1.平時安排不得超過3小時/天,支≥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周六日,支付≥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支付≥300%的工資報酬。p65相關鏈接2(3)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①原因: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如:安全生產責任制,職業健康責任制等。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礦難、職業病。②要求:A.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B.提供條件和用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C.定期體檢: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提示:王某的聲明無效,公司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責任。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社會保險的必要性: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現象,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社會保險就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王某的聲明無效。公司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承擔相應責任。思考:你認為王某的聲明有效嗎?公司能否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責任?某公司聘用王某后,多次要為王某繳納社保,都被王某拒絕,并書面聲明:“本人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幾個月后,王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殘,要求公司給予因工殘疾的待遇,公司以王某的聲明為由拒絕。P66探究與分享1知識講解(4)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相關鏈接P66(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具有強制性)。(2)違法處罰:對少數單位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國家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繳納單位及其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①原因: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力,從而喪失基本的生活保障。②要求: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5)其他權利:①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②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③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④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⑤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小王大學畢業后簽約了一家建筑公司,在行政部門上班,該公司在國慶期間,強令小王加班,節后不但沒有給他調休而且還不額外給小張加班費。2022年公司因人事變動等其他原因,小王被安排到建筑工地工作,小王發現工地灰塵多且安全防范設備不全,工人普遍沒有安全頭盔和口罩防護等,小王及時向公司反映存在的安全問題,公司沒有回應。后小王想要離職,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沒有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獲得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案例分析:小王就職記(上)思考:上述案例中這家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勞動者小王的哪些權利?某公司員工易某上班時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被部門領導通報批評,此后易某又兩次在上班期間擅自離崗。公司人事部對易某作出記過三次的決定。兩個月后,公司以易某12個月內累計三次過失為由,解除與易某的勞動合同。易某認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公司則提出《員工日常管理獎懲條例》中明確規定,若員工12個月內累計三次,則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易某已閱讀該條例并簽字,承諾自愿遵守,故公司拒絕支付賠償金。思考:你支持易某的主張還是公司的主張?為什么?P66探究與分享2張某屢次違反公司《員工日常管理獎懲條例》,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日常管理獎懲條例》中明確規定,若員工12個月內累計3次過失,則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已閱讀該條例并簽字承諾自愿遵守張某沒有履行其勞動義務。(錯在張某)公司沒有侵害張某的勞動權利。(支持公司的主張)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1)完成勞動任務。(2)提高職業技能。(3)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2.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權利和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3.勞動者的義務一、明明白白工作P67相關鏈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目清清楚楚維權人民法院為什么不支持蔡某直接起訴維權?P67探究與分享某餐廳開業前公開招聘,蔡某與其簽訂了3年勞動合同。由于餐廳竣工日期一拖再拖,蔡某只好在家等候上班通知。3個月后,蔡某得知餐廳因拖欠工程款暫時無法開業,且在家等候期間不發工資。蔡某找到餐廳經理,表示1個月后如果餐廳還不開業就解除勞動合同。1個月后,餐廳仍未開業,蔡某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申請,但餐廳不同意解除,并拒絕交出蔡某的檔案。蔡某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返還檔案,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遇到勞動爭議要進行和解或調解,也可以申請仲裁,但是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人民法院不支持蔡某直接起訴維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就會出現勞動爭議。【提示】:勞動爭議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的實現而發生的糾紛。除此之外的其他關系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買賣、租賃和借貸等關系不屬于勞動爭議。勞動合同≠租賃合同、買賣合同、借貸合同1、勞動爭議的含義二、清清楚楚維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 調解 仲裁 訴訟【注意】勞動者維權途徑要靈活運用,不要模式化,可以選擇一個或者多個。但必須明確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不妨先試試"有話好說”,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可以達成和解協議。1.101與用人單位發生爭執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02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自愿平等(1)協商(勞動者維權的途徑)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注意】和解協議不具有必須履行的法律效力!1.1①當事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②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2)調解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組織(P68相關鏈接)A.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B.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C.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①含義: 是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進行裁決的活動。②條件: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③效力: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3)仲裁1.1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或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前提條件申請時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總結】兩個特點:數額小;問題簡單明了。P69相關鏈接1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爭議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4)訴訟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②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注意:法院判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執行力。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5)其他途徑: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勞動行政部門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P69相關鏈接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執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第一步:協商→和解協議(無約束力)】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第二步:調解→調解書(有約束力)】【第三步:仲裁→裁決書(有約束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或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它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第四步:訴訟→判決書(有約束力)】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特殊 情況如果不想協商、不想調解,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和解 調解 仲裁 訴訟條件地位解決 機構效力勞動糾紛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后不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決定,仲裁裁決不服不是必經程序不是必經程序必經程序最后一道防線當事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單位協商調解組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司法性質)沒有約束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是沒有強制力有法律約束力也有強制力有法律約束力也有強制力區分: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后小王準備離職,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沒有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而且公司以小王工作不能吃苦耐勞,不盡責為由克扣了小王1個月工資。。。小王要求公司按規定發放工資,并補繳社保,遭到該公司拒絕。小王迫于無奈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案例分析:小王就職記(下)(2)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思考:(1)小王與公司之間發生的糾紛叫什么?(2)人民法院為什么不支持小王直接起訴維權?(3)小王可以通過哪些合法途徑維權?(1)勞動爭議心中有數上職場明明白白工作清清楚楚維權1. 勞動者的權利2. 勞動者的義務1. 勞動爭議:2. 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勞動者維權的途徑)(1)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3)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4)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5)勞動者的其他權利(1)完成勞動任務。(2)提高職業技能(3)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1)協商解決(2)申請調解(3)勞動仲裁(4)提起訴訟(5)其他途徑課堂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