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9張PPT)矛盾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本課我們一起來認識調解與仲裁。1、能簡述生活中解決糾紛的主要方式。2、能簡述調解的相關事項及調解的優點。3、能闡述仲裁的含義和過程,掌握仲裁的意義。學習重點:能闡述仲裁的含義和過程,掌握仲裁的意義。以和為貴選調解女租客以1200元一個月的價格租下了房子,在住了22天后退房,遭到了房東堪稱教科書級的“提燈驗房”!房東拿著加長電線的強光探照燈、用于標記損耗點的膠帶、嫻熟的手法,在整個房間內全方位無死角的找毛病。甚至連塑料凳子也不放過,蹲坑也要仔細觀察一番,如此吹毛求疵地尋找受損點,猶如事先已經想好的劇本。最終,房東列出了16項的明細,地磚、外墻磚、窗簾、欄桿…甚至是連蹲坑都要重新裝,這簡直就是進行了2次裝修,價格也被算到了10884.95塊錢,有零有整、羅列清晰,為了讓租客掏錢,也是下足了功夫。那女租客自然是不會同意的,于是就打電話報警。最終經過“三方協談”,女租客與合租人各自賠了房東2000塊錢,一共是4000塊錢。這就讓人納悶了,這4000塊錢是怎么得出來的?是依據哪條哪例賠償的?一萬塊錢不合理4000塊錢就合理了?在村委等協調的情況下,還能有這樣的結果,讓人匪夷所思!議學任務:針對上述事件,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1、多元解決糾紛的方式(1)多元方式發生糾紛時,人們往往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2)優先選擇: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當事人在公安機關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下,明確利害關系,敬畏法律而自愿達成協議(簽訂調解協議),屬于行政機關履行的訴訟外調解中的行政調解,具有省時、省力的優點。一、以和為貴選調解原因:省時、省力、省錢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我國開始建設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充分發揮其在線咨詢、評估、調解、仲裁的功能,為糾紛主體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2、調解的含義和類型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就是調解。(2)調解的類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訴訟外調解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仲裁機構人民法院(1)調解的含義:調解 分類 主持機構訴訟調解 人民法院訴訟外調解 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行政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仲裁調解 仲裁機構◎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人民調解(1)含義: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的調解,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2)要求: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3)性質: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4)效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人民調解的典型 ——“楓橋經驗”“楓橋經驗”是人民調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在新時代“楓橋經驗”得到新發展,形成了黨領導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和方法。(5)作用:有利于化解矛盾、促進和諧、保障發展。★人民調解是我國民間一種非常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在國內被稱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與被稱為“最后一道防線”的訴訟相互對應。行政調解行政調解又稱為“政府調解”,是指由我國行政機關如基層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國家合同管理機關等主持,對于行政機關管轄范圍內的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使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行政調解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各種形式的調解的對比調解的類型 主持者 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訴訟調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訴 訟 外 調 解 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 ①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②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行政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仲裁調解 仲裁機構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小何因所購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小郭和小慧在離婚過程中因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發生爭執。某企業因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與行政機關發生爭議。思考:以上哪些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為什么?此糾紛屬于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的發生的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此糾紛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但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此爭議屬于不平等主體間的行政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也可提起行政訴訟。二、便捷經濟選仲裁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2、商事仲裁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1、仲裁的種類適用場合國內仲裁機構:1、人事仲裁機構;2、勞動爭議仲裁機構;3、根據《仲裁法》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二、便捷經濟選仲裁《仲裁法》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3、商事仲裁制度商事仲裁: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特點:自主性、平等性、靈活性、快捷性、經濟性、專業性。(1)或裁或審制度: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2)協議仲裁制度: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3)不公開審理制度:可以保護商業秘密。(4)一裁終局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率,而且一裁終局。商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適用范圍與訴訟的關系申請前提解決的是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的糾紛解決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在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需要雙方都同意)勞動仲裁的申請不需要事先訂立仲裁協議(不需雙方都同意)商事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的區別行政裁決: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糾紛(爭議)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上一級)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行政訴訟:是法院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求,通過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方式,解決特定范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對行政處罰不服,是否可以申請仲裁?某小區業主胡女士在小區地下停車場購買了一個大車位,經常同時停放兩輛車。但是小區物業公司通知她,她買的只是一個車位,只能停放一輛車,且停放兩輛車后已經超出車位線,占用了公共區域,影響該小區配套的消防、速生通道等設施功能。胡女士對物業公司的規勸置之不理。物業公司無奈采取鎖車的方式進行規勸,雙方遂產生分歧。胡女士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權行為。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業主胡女士不再一個車位停放兩輛車;物業公司對鎖車行為道歉,并幫助胡女士解決位置較為合造的停車位。結合材料,說明胡女士為什么選擇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如果調解雙方擔心對方不履行協議,應該怎么辦。提示①我國傳統文化倡導“和為貴”。發生糾紛時,人們往往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不過,訴訟可能導致雙方當事人傷和氣。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所以胡女士和物業公司在無法和解時,選擇了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②如果調解雙方擔心對方不履行協議,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便捷經濟選仲裁協議仲裁制度不公開審理制度一裁終局制度以和為貴選調解或裁或審制度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便捷經濟選仲裁多元解決糾紛的方式調解的含義和類型人民調解仲裁的種類商事仲裁商事仲裁制度1.和解與調解是一回事。矯正:和解與調解并不是一回事。和解是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合意,解決糾紛。調解是指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2.產生糾紛時,選擇仲裁方式比起訴好。矯正:解決糾紛的方式沒有孰優孰劣。除了法律規定不能采用仲裁的情況外,當事人都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來具體分析仲裁和起訴哪一種方式更適合自身的情況。3.所有的糾紛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決。矯正: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決。4.仲裁一般實行公開審判。矯正: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5.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均可將糾紛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將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矯正:商事仲裁實行協議仲裁制度,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達成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仲裁實行或裁或審制度和一裁終局制度,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不可將同一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符合法定情形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后,當事人可就糾紛提起訴訟或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重新申請仲裁。1.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糾紛化解機制,是我國人民獨創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糾紛解決方式。下列對人民調解解決糾紛方式的認識正確的是( )①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確認后就是終局②人民調解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共同承擔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④人民調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促進和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2.丁公司因購買設備,與戊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并約定若產生糾紛,則將該糾紛提交給第三方仲裁機構進行裁決。后雙方就設備質量和支付余款問題產生爭議,戊公司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案例中( )①戊公司提起的仲裁屬于商事仲裁②戊公司若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③因出現設備質量問題,銷售合同無效④該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3.楊某無配偶和子女,其父母與姐姐先于其去世。楊某生病住院期間,鄰居顧某盡心照顧飲食起居,處理住院費用,并在楊某死亡后操辦了喪葬事宜。楊某生前在顧某的見證下由村長張某代書立下遺囑,將其遺產贈與顧某,但楊某外甥于某則認為應由其繼承楊某的全部遺產。這里( )①顧某承擔了楊某生養死葬的義務,依照遺囑繼承全部遺產②楊某的代書遺囑無效,于某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利繼承遺產③于某和顧某的糾紛,在仲裁與訴訟之間只能選擇其一適用④于某和顧某應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解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D4.2023年,余某為吳某墊付購房款項10萬元,并支付部分裝修款。之后二人發生爭議,經某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余某、吳某達成并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約定吳某分期退還余某購房及裝修等費用20萬元。由此可見,人民調解( )①既能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又可以有效緩解了司法壓力②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的調解,有法律約束力③體現了我國傳統文化中“以和為貴”的思想,有利于公正司法④屬于訴訟外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5.閱讀材料,回答問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為逾期交房,被業主林某告上了仲裁庭。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開發商每逾期一天,須按房款的1‰支付業主違約金。然而,逾期3個多月,開發商仍未交房,按房款100萬元算,違約金已經超過10萬元。對開發商來說,一旦按約定的違約金支付的話,要面對幾百戶業主,違約金數額巨大承受不起;對業主來說,違約金過高面臨調整,即使通過法院訴訟途徑也不可能拿到這么多違約金。最終,仲裁庭作出仲裁,開發商支付給林某2萬元違約金,并在一個月內辦理好交房的相關手續。假如事后林某覺得違約金太少,不想遵守,他是否可以要求仲裁庭或者法院重新審理該案?為什么?①從仲裁的特點來看,仲裁裁決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林某不能不遵守仲裁決定。②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③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林某選擇了仲裁,仲裁裁決一經作出,林某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