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9張PPT)3.1 公民基本權利第三課 公民權利第二單元 理解權利義務1.政治認同:逐步增強權利意識,進一步感受憲法和個人的關系,懂得珍惜權利,積極參與國家事務和社會生活,增加政治認同,做負責任的公民。2.道德修養:結合具體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明確權利的邊界,樹立法治觀念。3.責任意識:知道公民的基本權利的內容,了解這些基本權利的含義。核心素養目標:教學重點:了解公民基本權利。教學難點:政治權利和自由、人格尊嚴權等。導入新課問題:結合所學知識,談談你對此圖喻意的理解。我國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確認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是憲法的核心價值。自主學習自學指導:請大家仔細閱讀課本P34-42標思考題,要求大字慢看,小字快讀,并且用鉛筆圈點勾畫重難點知識,時間5分鐘。1.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2.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內容、意義?3.公民的人身自由內容、意義?4.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包含哪些內容?5.我國公民享有的其他權利?第一目 政治權利和自由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權利,稱之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概念解析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的權利:是指憲法和法律確認并賦予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權利基本權利1.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依照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③監督權②政治自由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024年3月召開的是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全國人大代表們齊聚北京,共同聚焦民生問題。我國共有五級人大代表262萬多名,包括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的代表。其中,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占到代表總數的94%,是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思考:成為人大代表是公民的什么權利?享有這項權利要滿足什么條件?被選舉成為人大代表后,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選舉他人成為人大代表選舉權被選舉權成為人大代表的“他人”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① 條件《憲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①國籍:必須是擁有中國國籍的中國公民;②年齡:必須年滿18周歲;③政治權利: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不包括監督權)(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② 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判斷:以下哪些人群能夠享有我國憲法規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國公民小學生僧侶少數民族農民工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3.政治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內容:我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必須在憲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圍內行使政治自由 絕對自由≠法律道德自由的界限:憲法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4.監督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主體:我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意義:公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督權,有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注意: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等。途徑1: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途徑2: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途徑3: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輿論監督。途徑4:參加聽證會、論證會。以案說法案例1:羅先生通過媒體實名舉報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劉某違法犯罪問題。經調查,劉某及其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經審理,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羅先生實名舉報在行使什么權利?他在舉報時應注意哪些問題?①要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②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③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④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案例2:小云受爸爸的影響,從小就對社會問題非常關注。發現身邊的一些問題后,便向市長信箱寫了一封信。尊敬的市長:您好!很冒昧地給您寫信,想向您反映一些情況第一,我們學校門口,每到放學時候,交通擁堵,秩序混亂,我希望有關部門能改進工作。第二,我奶奶村的鄉政府違法占用奶奶家土地,嚴重侵犯了奶奶家的合法權益,請求相關部門嚴查。第三,我還發現了**單位**領導公車私用的現象,希望政府能嚴肅處理并治理這種腐敗現象。思考:小云的信體現了她在行使什么權利?請具體說一說。對于公權力的運用,小云還可以通過哪些途徑、采用哪些方式行使監督權?有什么積極意義?批評和建議申訴和控告檢舉請你來辨析:下列事例中公民積極行使什么權利?學以致用3.中學生陳彥宏就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讀書的問題提出了建議,被國家有關部門采納。1.王奶奶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去村委會投票站參加縣人大代表的投票選舉活動。2.人們通過論壇、新聞評論、博客、微博等渠道,在網上發表言論,就各種話題進行討論,充分表達思想觀點和利益訴求。監督權政治自由選舉權歸納政治權利和自由 憲法主要規定規定 意 義(重要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利于激發公民參與熱情,增強主人翁意識政治權利和自由第二目 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的含義、內容、重要性:概念解析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內容:重要性: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非法搜查公民身體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2.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憲法規定的逮捕程序對有犯罪嫌疑的公民人民檢察院批準、決定或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逮捕拘禁程序對違法公民公安機關逮捕釋放公安機關持逮捕令抓捕商場保安搜身兩院同意公安執行3.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概念解析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應當享有受他人和社會尊重的權利。人格尊嚴權的內容: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人格尊嚴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隱私權肖像權【說一說】下列圖片中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權利?姓名權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侵犯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嚴歸納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權利 侵權表現名譽權 公然謾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諷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都屬于侮辱行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是誹謗行為。榮譽權 非法剝奪他人榮譽、非法侵占他人榮譽、嚴重詆毀他人所獲得的榮譽,侵害榮譽權人獲得的物質利益肖像權 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姓名權 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 住宅不受侵犯、個人信息保密權、個人通信秘密權4.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寧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間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是一句古老的法諺,出自18世紀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國會的一次演講——《論英國人個人居家安全的權利》。他說:“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能夠對抗國王的權威。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淋進這所房子,但是國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边@句話的意思是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2025年1月25日上午9時許,某小區27樓住戶王某(男,32歲)與配偶黃某(女,28歲),以28樓住戶張某家生活噪音擾民為由,王某暴力破壞張某住宅房門后,兩人強行進入房內,并毆打張某及在場勸解的李某。以案說法你贊同王某的行為嗎?他侵犯了張某的什么權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生命健康權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憲法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案例:政府工作人員劉某被小云的爸爸舉報后,受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被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劉某因此懷恨在心,指使朋友趙某和陳某監聽了小云爸爸的電話,得知他次日在家。于是趙某和陳某次日一早強行闖入小云家中,將還在睡夢中的小云爸爸打醒,將他帶到廢棄工廠,對他進行辱罵, 并將他關在工廠。小云及時報了警,公安民警趕來工廠才將小云爸爸解救出來。以案說法思考:你認為劉某及其朋友的行為是否合法?小云爸爸的哪些基本權利受到了侵犯?通信秘密被侵犯住宅被侵犯人格尊嚴被侵犯人身自由被侵犯歸納人身自由人身自由 主要內容 侵權行為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非法拘禁、非法逮捕、非法搜查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侮辱、誹謗、誣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隱匿,毀棄,拆閱或者竊聽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第三目 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1.財產權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概念解析重要性:我們的生存和發展及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滿足,都離不開財產。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案例鏈接案例:經歷了“綁架風波”后,小云爸爸請病假休養了一段時間又繼續去上班了。在他請病假的這段時期,公司一直照常給他發工資,他感到非常暖心。某天早上,小云爸爸在上班途中被一位警察攔下,警察出示了證件并詢問他是否可以借用他的車去追前面的搶劫犯,他毫不猶豫地同意了,把車鑰匙給了警察。中午,小云爸爸接到了公安局的電話,向他歸還車并表示感謝,還告知他可以根據規定向公安局申請補償。勞動權財產權這個片段中,涉及到了小云的爸爸的哪些權利?2.勞動權含義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憲法規定:重要性: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既是權利也是義務)①對個人,參與社會生產與服務活動,獲得勞動報酬和其他收益,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實現自身價值;②對社會,為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3.物質幫助權①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②保障措施:國家發展相關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4.受教育權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保障措施: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5.文化權利①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②保障措施: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案例鏈接案例:每天早上,小云在家里吃完飯后就去上學,上初中的他不用交學費,如果家里生活貧困,還可以申請助學金。學校的課程很豐富,設施也很齊全,他最喜歡休息時間去學校的圖書室看書。他喜歡看文學和科技方面的書,他自己嘗試著寫過詩,加入了學校的詩社;他還在學編程,想設計機器人!材料體現小云享有哪些權利?受教育權文化權利6.其他權利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課堂筆記:人身自由 主要內容 侵權行為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非法拘禁、非法逮捕、非法搜查侮辱、誹謗、誣告陷害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隱匿,毀棄,拆閱或者竊聽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課堂小結公民基本權利政治權利和自由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②政治自由③監督權(基本政治權利)人身自由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最基本最重要)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④受教育權⑤文化權利其他基本權利: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社會經濟權①財產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②勞動權③物質幫助權文化教育權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