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2張PPT)3.1公民基本權利目錄CONTENTS1.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2.我國公民享有哪些人身自由權利?3.我國公民享有哪些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4.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其他權利?政治權利和自由內容政治自由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監督權01政治權利和自由依照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政治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思考: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要哪些條件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何重要意義?條件:①國籍:必須是擁有中國國籍的中國公民;②年齡:必須年滿18周歲;③政治權利: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選舉權和被選舉權P35以下人群能夠享受我國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嗎 少數民族農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內容:我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政治自由P35《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絕對自由思考:監督權包括哪些內容?行使監督權有何意義?需要注意什么?監督權P35內容: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a: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其違法失職行為:b: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意義:有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注意:①要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②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③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④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參加聽證會、論證會。政治權利和自由內容 內容 意義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年滿18周歲,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選舉人大代表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檢舉、申訴、控告的權利。是公民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基礎。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有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02人身自由小馬和媽媽在商店購物,付款后出門時報警器突然響起,營業員要對小馬的書包進行搜查,可以嗎 如果叫上保安,可以搜查嗎 為什么?人身自由不容侵犯!情景再現我國公民享有哪些人身自由權利?(P37背誦)含義: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意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非法搜查公民身體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人身自由不受侵犯P37思考:視頻中起綽號的行為正確嗎?為什么?人格尊嚴不受侵犯P38人格尊嚴的含義: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應當享有受他人和社會尊重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人格尊嚴權的內容: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句名言是在保護公民的什么權利?#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這是一句古老的法諺,出自18世紀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國會的一次演講——《論英國人個人居家安全的權利》。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P38意義: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寧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間。規定: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未經同意老師拆看學生的信件,父母翻看子女的日記,員工偷看老板郵件,是否合法?為什么?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P38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勞動權財產權物質幫助權03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BY YUSHEN李某因借款糾紛對路某懷恨在心,為泄憤先后兩次凌晨時分騎著電動車騎行十余公里來到路某家附近,使用磚塊猛砸路某停放在家門口的汽車。經鑒定,被損壞的汽車損失價格為40000元。李某侵犯了路某的什么權利?財產權財產權P39重要性:我們的生存和發展及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滿足,都離不開財產。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勞動權不容侵犯!勞動權P39含義: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重要性:這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物質幫助權P39內容: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形式: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義務教育全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學生領取生活補助費等。“兩免一補”政策思考:國家為什么如此重視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受教育權P40內容: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保障措施: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文化權利P41①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②保障措施: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其他權利?(了解)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政治權利和自由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②政治自由③監督權人身自由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④受教育權⑤文化權利其他基本權利: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社會經濟權①財產權②勞動權③物質幫助權文化教育權課堂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3.1 公民基本權利.pptx 3.11.mp4 3.12.mp4 3.13.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