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57張PPT)第一框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選必二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高中政治紡編版《民法典》規定的婚姻與家庭中的民事主體的權利與義務《民法典》規定的自然人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前三單元所涉實體的權利與義務的實現《勞動法》等規定的勞動者和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第一單元第二單元第三單元第四單元本冊教材內容是圍繞“民事權利與義務”展開的宏觀把控民事權利與義務全書主線法律與生活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依法受著處理糾紛有效維護合法權益《民法典》的基礎知識婚姻與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構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權利與義務教學體系勞動法律制度市場經營法律制度側重人格權和財產權側重身份權勞動者和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維護民事主體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實現全書邏輯框架的大思路又快過春節了,我們又能收到壓歲錢了!可是我的壓歲錢為什么都給媽媽了呢?壓歲錢到底歸誰呢?這就要求我們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這節課我就從壓歲錢“爭奪戰”中感悟怎樣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導入新課總議題:如何正確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從孩子的壓歲錢說起從壓歲錢“爭奪戰”中,感悟民法和民事法律的關系從關于壓歲錢到底歸誰主要不是法律問題中探究法治與德治的關系12議題做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公民,踐行民法基本原則3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1議題一:從壓歲錢“爭奪戰”中探究民法和民事法律的關系議題二:從關于壓歲錢到底歸誰主要不是法律問題中明晰法治與德治的關系孩子的壓歲錢歸誰?濤濤的父母協議離婚,濤濤歸母親撫養。之后,濤濤的奶奶多次取出孩子戶頭里的錢共4.5萬元。濤濤的母親朱女士認為這是屬于孩子的壓歲錢,多次向濤濤的奶奶討要,都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她帶著濤濤把78歲的奶奶告上了法庭。議學情境一結合議學情境和教材內容分析你覺得這4.5萬元壓歲錢應該歸誰呢?談談你對我國民法的認識 議學問題①4.5萬元壓歲錢應該歸濤濤所有。民法典明確:壓歲錢應歸孩子所有。《民法典》 規定: 8周歲前由家長代管,8周歲后應協商處置。紅包屬于贈與、純獲利行為,孩子可以交給家長讓他們幫忙保管,但是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長不能替孩子花。②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議學提示1、法律在社會生活中重要性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1)我們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名成員,都處于社會生活之中。法律是社會生活的重要規范(2)我們要學習法律常識,增強法治意識,遵守法律規則.2、民法調整的對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民法涉及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自然人:生物學意義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屬于營利法人;公立學校屬于非營利法人;政府機關屬于特別法人。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名詞點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注意法人不是“人”而是“組織”結合議學情境一和教材內容分析為什么說父母挪用孩子的壓歲錢是違法的?在壓歲錢的處理上體現了什么樣的民事關系 議學問題①民法上將給予壓歲錢的行為定性為贈與。根據《民法總則》的第35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②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但有些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與義務則并不是對等的,比如贈與關系。議學提示①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平等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自合法成立時,其到終止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3、民事法律關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三要素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自然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①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①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8周歲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類型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3、民事法律關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三要素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所有權關系 物債權關系 行為知識產權關系 智力成果、商業標記。(專利、著作)人身關系 生命健康、姓名、名譽、榮譽等。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3、民事法律關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三要素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財產權人身權民事權利物 權債 權知識產權股 權人格權身份權所有權他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相關鏈接:民事權利體系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子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有沒有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能不能)拓展提升:區分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關于壓歲錢到底歸誰主要不是法律問題議學情境三結合議學情境和教材內容分析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為什么說關于壓歲錢到底歸誰主要不是法律問題?議學問題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①法中有德: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②德中有法: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力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4、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含義 三要素 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主體 名稱 時間及分類 特點自然人 從出生到死亡 根據年齡和智力狀態、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之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自合法成立時起到終止時止 客體 是什么 特點 舉例 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權關系 物 債權關系 行為 人身關系 人身利益 知識產權關系 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 內容 是什么 關系 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權利和義務既是相到對立的,也是相到聯系的,民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通常是對等的 突破提升:全面理解民事法律關系解析民法基本原則2議題三:做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公民,踐行民法基本原則媽媽買房首付不夠用女兒5萬壓歲錢 被孩子要求道歉乖,爸媽先幫你把紅包存起來,等你長大了再給你用。”對于大多數孩子來說,都把壓歲錢交給爸媽保管。今年15歲的歡歡(化名),從小就將壓歲錢交給母親張玲(化名)保管,到今年春節,已經存了5萬多元,可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媽媽沒有經過她的允許,將5萬多元“充公”,湊房子的首付款了。事后,當得知媽媽花光了她的壓歲錢,歡歡很不高興,和媽媽發生爭吵,母女“冷戰”了好幾天。盡管媽媽羅列了多個“挪用”壓歲錢的理由,但是歡歡始終認為媽媽的這種行為不對,堅持要媽媽道歉。最終,在家人的勸說下,媽媽給女兒歡歡口頭道歉,一場“家庭風波”才平息下來。議學情境四議學問題請你結合議學情境和教材內容分析女兒要求媽媽道歉的理由。媽媽幫你存銀行,你上學、工作、結婚時再用真的嗎?說話算數?①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孩子雖小,但仍是獨立民事主體。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享有的權利僅僅是代為管理孩子的壓歲錢,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應履行的義務,私自挪用壓歲錢侵犯了孩子的財產權,也地違背公序良俗的表現。②媽媽的行為是一種不守誠信的表現。“雖然買房也是為我好,但是至少得提前征求孩子的意見,讓孩子自愿拿出屬于她的財產為他們的小家做出貢獻。議學提示(1)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2)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1、規定民法基本原則的目的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2、民法基本原則的含義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則: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3)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否則,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注意3、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二審判決的依據):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含義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 目的 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 原則 內涵 詳解內容 平等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體的身份平等 指不論其自然條件和社會處境如何,其法律資格亦即權利能力律平等。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自愿 自愿原則的實質,就是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去從事民事活動,國家一般不干預,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其內容應該包括自己行為和自己責任兩個方面公平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在民事主體之間發生利益關系摩擦時,以權利和文務是否均衡來平衡雙方的利益 是一條法律適用的原則,即當民法規范缺乏規定時,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來變動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公平原則又是一 條司法原則,即法官的司法判決要做到公平合理,當法律缺乏規定時,應根據公平原則作出合理的判決公平 誠信 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技照市場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締約時,誠實并不敢不詐;在締約后,守信用并自覺履行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民法將守法原則表述為:民事活動必須道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守法與公序良俗 自覺遵守各項相關法律: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普良風俗的合稱 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綠色 踐行綠色發展理主,推動綠色發展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源保價態長綠體現了天地人和、建設生態文明,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突破提升:全面認識民法基本原則法人非法人組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自然人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民事義務1、平等民事權利民法基本原則2、自愿3、公平4、誠信5、守法和公序良俗6、綠色需要調節客體內容主體要素含義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民事法律關系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本框小結1.民事法律關系是民事主體之間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對象(客體)而發生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現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體是物。這一民事案件可能是( )①知識產權糾紛②不動產糾紛③汽車所有權糾紛④名譽權糾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課堂練習【答案】C【詳解】①: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體是物。這一民事案件不可能是知識產權糾紛,①錯誤。②: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體是物。這一民事案件可能是不動產糾紛,②正確。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體是物。這一民事案件可能是汽車所有權糾紛,③正確。④: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體是物。這一民事案件不可能是名譽權糾紛,④錯誤。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2.甲酷愛體育活動,在12歲時受贈跑步機一臺,14歲時受贈名貴運動服一套。在16周歲時,頗有運動天賦的甲加盟某職業足球俱樂部,月收入2萬元。在俱樂部期間,為方便聯絡,甲去超市購買了一部價值1萬元的折疊屏手機。對此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購買手機行為屬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②甲未滿16周歲,受贈跑步機等行為無效③16周歲的甲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④甲未滿18周歲,其收入應該由父母支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課堂練習【答案】A【詳解】①:甲在16周歲時加盟職業足球俱樂部,月收入2萬元,可以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甲購買手機行為屬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①說法正確。②:受贈跑步機的行為屬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②說法錯誤。③: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甲在16周歲時加盟職業足球俱樂部,月收入2萬元,可以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說法正確。④:自己通過合法勞動獲得的收入是個人的合法財產,雖然甲未滿18周歲,收入也不用由父母支配,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A。課堂練習3.17周歲的李某在鎮上的啤酒廠做臨時工,每月有3000的收入,他欲花1800錢從孫某處買一部品牌二手手機,此事遭到了李某父母的強烈反對,但李某還是買了下來。隨后,李父找到孫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孫某返還錢款,拿走手機。對此事認識正確的是( )A.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家長可要求孫某返還錢款B.某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該買賣行為有效,家長無權要求孫某返還錢款C.孫某向李某售賣手機的行為違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則D.李某與孫某之間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課堂練習【答案】B【詳解】AB:材料中李某雖未滿18周歲,但已滿16周歲且每月有3000元收入,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經濟活動不需要父母的監護,該購買行為是有效的,B正確,A錯誤。C:李某欲花錢從孫某處買手機,雙方自愿,C錯誤。D:李某與孫某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雙方買賣的標的,即手機,D錯誤。故本題選B。課堂練習4.高三學生小軍寫作文回顧了自己經歷的幾件事情:16歲時當地政府修路征收了自家的自建房,獲得了一筆補償款;15歲時在學校誤傷同學,對方家長要求賠償5000元醫藥費;16歲時在全國中學生作文比賽中獲得一等獎和2000元獎金;17歲時撿到手機一部,受贈500元。就上述事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小軍家的自建房屬于用益物權,政府修路征收無需補償B.小軍獲得的獎金屬于偶然所得,獎金可由父母占有處分C.小軍歸還與受贈,未違背公序良俗與拾金不昧精神D.小軍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課堂練習【答案】C【詳解】A: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自家的自建房屬于有益物權,征收需要補償,A錯誤。B:個人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B錯誤。C:小軍歸還是拾金不昧精神的表現,受贈未違背公序良俗,有利于鼓勵拾金不昧精神,C正確。D:15歲時在學校誤傷同學,對方家長要求賠償5000元醫藥費,小軍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D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下列行為中屬于濫用權利的有( )①甲將自己廢棄不用的汽車置于馬路中央 ②乙拒絕接受丁遺贈的一臺洗衣機 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間里唱歌直到凌晨,影響鄰居休息 ④丁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栽種果樹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課堂練習【答案】C【詳解】①:“甲將自己廢棄不用的汽車置于馬路中央” 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屬于濫用權利,①符合題意。②:“乙拒絕接受丁遺贈的一臺洗衣機”屬于正確行使民事權利,②排除。 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間里唱歌直到凌晨,影響鄰居休息”侵犯了鄰里的相鄰權,屬于濫用權利,③符合題意。 ④:“丁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栽種果樹”屬于對土地承包權的合理處置,④排除。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6.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與“善良習俗”的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些規定反映了( )①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②公序良俗是公民權利最有力的保障③國家社會治理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統一④公序良俗在處理民事糾紛中優先于法律規定的適用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課堂練習【答案】B【詳解】①③:材料明確反映了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在民法中占據重要地位,體現了國家社會治理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統一,①③正確。②:在司法活動中適用公序良俗原則能夠更好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但不能說是“最有力的保障”,②排除。④:由材料可知,公序良俗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不足的作用,而不是優先于法律規定,④錯誤。故本題選B。課堂練習7.在越來越多中國公民和企業走向世界的今天,海外特殊環境帶來的各種風險,無論是自然災害還是戰爭沖突,都難以避免。面對“不測風云”,每次撤僑行動有著當地環境、撤僑規模等差異和變化,但不變的是祖國全力以赴的護佑,不變的是“強大的祖國是我們的堅強后盾”的自豪。我國保護僑民的這一舉措( )①體現了對我國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保護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彰顯我國的綜合國力③主旨在于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④表明中國政府履行國際義務,承擔國際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課堂練習【答案】A【詳解】①②:由題述可知,當僑居海外的本國公民遇到自然災害或戰爭沖突等風險時,我國政府采取撤僑行動,體現了對我國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保護,體現了我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也彰顯了我國的綜合國力,①②符合題意。③:撤僑是一個國家的政府通過外交手段,把僑居在他國的本國公民撤回本國政府的行政區域的外交行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是我國外交政策的宗旨,但我國撤僑的主旨與此無關,而是保護本國海外公民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不受侵害,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③不選。④:我國撤僑表明我國行使主權國家的管轄權,而非履行國際義務,承擔國際責任,④不選。故本題選A課堂練習8.從新中國建立,到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到改革開放,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當1.民事法律關系就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下列關于三要素的說法正確的是( )A.甲對所購得商品的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該交易行為B.甲給乙起外號的侵權關系的客體是乙C.甲從乙處借款3萬元的債權關系的內容是乙請求甲還錢的權利和甲還給乙3萬元錢的義務D.書法家張某將自己的一幅字贈送給好友甲,從贈與關系看,內容是該字畫課堂練習【答案】C【詳解】C: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甲從乙處借款3萬元的債權關系的內容是乙請求甲還錢的權利和甲還給乙3萬元錢的義務,C正確。A: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甲對所購得商品的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該商品,A錯誤。B: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甲給乙起外號的侵權關系的客體是乙的人身利益,B錯誤。D:書法家張某將自己的一幅字贈送給好友甲,從贈與關系看,客體是該字畫,D錯誤。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9.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案例中不能成為其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是( )①甲與某房地產開發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商品房②乙與某銀行的貴金屬保管合同糾紛中的保管行為③天津某蛋糕店未取得相關授權許可制作并銷售的“冰墩墩”④某影樓未經丁許可利用其照片開展商業活動時使用的照片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課堂練習【答案】D【詳解】本題屬于逆向選擇題。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同而有所不同。“天津某蛋糕店未取得相關授權許可制作并銷售的‘冰墩墩’”中該蛋糕店與著作權人的知識產權糾紛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而不是蛋糕店制作的冰墩墩,③符合題意。④:“某影樓未經丁許可利用其照片開展商業活動時使用的照片”中該影樓侵犯了丁的肖像權,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丁的人身利益,而不是丁的照片,④符合題意。①:本項中的“商品房”是所有權關系的客體,①不符合題意。②:本項中的“保管行為”是債權關系的客體,②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課堂練習10.明明和曉曉同為17歲的高二學生,體育課時明明失手致曉曉骨折,曉曉因之受傷住院,花費了醫藥費3萬元。曉曉父母要求明明支付曉曉的醫藥費,明明答應支付,并告之自己的父母,父母默不作聲。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A.明明答應支付醫藥費后,約定即成立有效,明明應該依約定履行B.明明的父母已默認,明明應依約定支付醫藥費C.明明的承諾效力待定D.明明答應支付曉曉醫藥費的承諾無效課堂練習【答案】D【詳解】ABD:一般情形下,限制民事行為人實施的民事行為效力待定,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則發生效力,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則該民事行為無效,因此明明的父母拒絕追認,明明答應支付曉曉醫藥費的承諾無效,D正確,AB錯誤。C:明明的承諾沒有得到其父母的追認,則該民事行為無效,就不存在效力待定之說,C錯誤。故本題選D。課堂練習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選項中屬于民法調整的是( )①王某買彩票中獎后與稅務機關發生的稅收關系②某科技公司經過招標向某政府機關提供設備有償維修服務③張某男與孫某女的婚姻關系④市場監管局對刷單的某網店處以300元罰款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課堂練習【答案】D【詳解】①: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王某買彩票中獎后與稅務機關發生的稅收關系不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①排除。②③:民事法律關系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實并由民事法律規范調整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是民法所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可見,某科技公司向政府提供有償服務,張某男與孫某女的婚姻關系都屬于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屬于民法調整的范圍,②③正確。④:市場監管局與某網店不是平等主體,故不屬于民法調整范疇,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12.在A城市中心,張某擁有一套不擋光的房子,當他得知房子前面有一棟高層將要建設,以后將遮擋陽光時,就將該房子賣給了對此不知情、想買一套不擋光房子的李某。下列行為與張某行為違背的民法基本原則相一致的是( )①馬某在商場中試穿一件米白色外套之后,店長強迫其購買②王某知道他手中的一幅字畫是贗品,但當作真品賣給姜某③趙某經常在自己住宅中跳繩、拍球、大聲打架子鼓至深夜④付某在某市場上賣菜,經常將缺斤短兩的蔬菜賣給顧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課堂練習【答案】C【詳解】②④:張某將該房子賣給了對此不知情、想買一套不擋光房子的李某,違背了誠信原則,王某明知字畫是贗品,仍當真品賣給別人,付某賣菜缺斤短兩,二者都違背了誠信原則,②④符合題意。①:店長強迫馬某購買外套違背了自愿原則,①不符合題意。③:趙某在自己住宅中跳繩、拍球、大聲打架子鼓至深夜,違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③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課堂練習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1.1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pptx 關于壓歲錢到底歸誰主要不是法律問題.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