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1張PPT)第六課珍惜婚姻關系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我國法律對夫妻平等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科學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確處理家庭問題也要秉承科學精神。法治意識:培養平等、法治意識,財產問題、子女問題需要商量解決。公共參與: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關系的宣傳,給夫妻財產糾紛提供法律幫助。平等的人身關系知識目標一1、夫妻關系2、平等的人身關系平等的財產關系二1、夫妻財產關系2、約定財產制3、處理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平等的人身關系一夫妻關系平等的人身關系案例分析●你對此有什么看法 說說你的理由。嚴某是某企業的總經理,溫某是另一家企業的業務經理,兩人結婚后工作都很忙。溫某經常出差,平時應酬亦多,嚴某為此頗為不悅。嚴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養活溫某為由,勸說溫某回家當“全職太太”,均遭到拒絕,一次,嚴某在家接到溫某的男客戶打來的電話后,便要求溫某馬上辭職回家,否則離婚。溫某一氣之下搬回娘家。對夫妻二人的行為,大家有不同觀點。觀點一:嚴某收入高,男女適當分工好,溫某辭職回家是對的。觀點二:男女平等,嚴某無權要求溫某當“全職太太”。法律規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的享有權利和平等的承擔義務,都有參加工作的權利,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責任。嚴某無權要求溫某放棄工作,做全職太太。嚴某以離婚威脅溫某辭職的做法是錯誤的。點評:夫妻地位平等平等的人身關系平等的財產關系一、平等的人身關系1、夫妻關系(1)確立:登記結婚,意味著男女雙方在婚姻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正式確立。結婚后,除了兩情相悅,男女雙方還要遵守法律規定。(2)內容: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3)核心:地位平等①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②表現: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有專家建議用“恢復妻隨夫姓傳統”的方法降低離婚率。專家認為,如果讓女性結婚以后,像舊社會那樣,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可能婚后就會對夫家家族的歸屬感更強,夫妻關系也會變得穩定,這樣女性就不容易提出離婚了。我國整體的離婚率也能得到遏制。說一說:1、你如何看待上述材料“妻隨夫姓”的觀點?2、你認為男方有權要求女方為了家庭放棄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嗎?一、平等的人身關系2、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1)含義: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2)重要體現:①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夫妻的姓名權)②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3)重要標志:①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夫妻人身自由權)②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4)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意義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才能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注】: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子女姓名的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變更子女的姓名時,都要征得對方同意。夫妻人身關系夫妻的姓名權夫妻人身自由權夫妻住所選擇權夫妻的生育權夫妻雙方地位平等和獨立小結:夫妻雙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協商確定。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選擇,應由夫妻雙方自愿約定。夫妻雙方協商決定生育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互不隸屬和支配。【特別提醒】(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2)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暴力行為。(3)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5)夫妻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人身關系需要禁止的行為辨析:俗話說“男主外,女主內”,因此,家庭義務應該由女方履行。①這一觀點是片面的。②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從這一方面看“男主外,女主內”有一定的合理性。③夫妻雙方都要履行家庭義務。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妥善安排家務的分配,不應該借口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而拒絕履行家庭義務。這是避免家庭矛盾、實現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因此,家庭義務應該由女方履行的觀點是錯誤的。【能力提升】孟某為中學老師,焦某為文化館的舞蹈演員,兩人自由戀愛。婚前焦某是團里的頂梁柱,經常帶團參加國內的一些大型演出。然而,婚后不久,孟某就一再干涉焦某的工作,不讓焦某參加演出,理由是焦某太漂亮了,演出多了,易生麻煩。焦某多次與孟某溝通,都未能說服,只好請求當地婦聯的幫忙。但孟某根本聽不進別人的勸阻。經多次調解無效后,焦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請求。法院調解無效,最終判決準予焦某的離婚請求。⑴從法律上講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種什么性質的行為?⑵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違背了民法典的什么原則?這給人們處理夫妻關系有何啟示?⑴從法律上講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種什么性質的行為?是一種對公民人身權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⑵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違背了民法典的什么原則?這給人們處理夫妻關系有何啟示?該行為違背了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這啟示人們,美滿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學習和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平等的財產關系二夫妻財產關系處理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約定財產制二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財產關系(1)特點: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2)內容: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如何處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處理。【辨析】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該觀點是不科學的。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思考:這一規定有什么作用?這一規定不僅平衡了夫妻內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間的平等權利,保護了夫妻間的合法財產,同時也對保護交易相對人,維護交易穩定和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財產關系(4)夫妻共同財產:①內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A、工資、獎金、勞務報酬;B、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C、知識產權的收益;D、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E、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個人房產,婚后因房地產市場行情上漲,房子增值了,增值的部分屬于——個人財產。(這是對房屋價值的變現)②原則: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平等。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財產關系(5)夫妻個人財產:①內容: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以下內容:A、一方的婚前財產;B、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C、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D、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E、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②原則:個人財產,處理權歸一方所有注意:夫妻共同財產⑴共同財產原則上離婚時進行分割。⑵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有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財產來源 財產歸屬婚后,張某用婚前個人積蓄20萬元購買股票,獲利6萬元他用婚后其父贈與的30萬元購買企業債券,獲利2萬元。婚后,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積蓄購得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僅以張某的名字登記。婚姻期間由于小張工作突出,公司獎給其的一輛價值8萬元的一輛小汽車。婚內小張為小李購買的價值2萬元的鉆戒。小李在送孩子上學途中由于車禍而獲得的當事人醫療賠償6萬元小李為小張購買的一套高檔西服2000元。小張向小李婚前承諾,婚后如果提出離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費”20萬元。20萬歸張某,6萬為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小張所有小李所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實際演練:二、平等的財產關系2、約定財產制①含義: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形式: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③清償: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提醒】: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可以在婚前進行,也可以在婚后進行,還可以變更,甚至附條件或附期限。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約定財產制具有排除法定財產劃分的效力)相關鏈接: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平等的財產關系3、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知識拓展: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1)男女平等。(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并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3)尊重當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割時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范圍 處分原則 關鍵夫妻個人財產 ①婚前財產②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④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①男女平等 ②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③尊重當事人意愿 ④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⑤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⑥約定財產優先于法定財產。 “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①工資、獎金、勞務報酬;②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③知識產權的收益;④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約定財產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②平等自愿、協商一致。③內容明確合法。④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 【知識整合】夫妻財產課堂小結: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關系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關系:2、平等的人身關系1、夫妻財產關系:2、約定財產制3、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確立內容核心重要體現重要標志意義特點內容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甘某婚后發明并獲得了一項技術專利,該專利權是夫妻共同財產。小試牛刀提示:錯誤。婚姻存續期間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知識產權本身是發明人的個人財產。因此該技術專利是甘某個人財產,若該技術專利在婚姻存續期間通過許可或轉讓他人獲得收益,則該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林某婚后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了一棟房產,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提示:正確。婚姻存續期間繼承或受贈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林某婚后繼承的房產并非明確指定只歸林某一人,所以是夫妻共同財產。例題3:2016年10月,甲乙雙方自由戀愛結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為改善居住環境將小房子換成了大房子。2018年8月,因性格不合夫妻關系惡化,乙提出離婚。但在用小房子換來的大房子的財產歸屬上,雙方產生分歧。關于大房子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如登記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購買,仍屬夫妻共同財產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價款為首付款,則屬甲的個人財產C.如雙方曾有口頭約定,就可不適用夫妻法定財產的規定D.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未有其他約定,那么一定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解析】如登記在甲名下,雖是婚后購買,但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可能是約定歸甲,排除A;以出售小房子所得價款為首付款,由于所購房屋為婚后行為,不一定屬于甲的個人財產,排除B;夫妻約定財產應采用書面形式,排除C;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么一定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D符合題意。D例題4:唐男與陳女于2013年6月登記結婚,同年8月雙方自愿簽訂一份《協議書》,明確約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屬夫妻共同財產,但未變更產權登記。2018年11月,陳女以與唐男感情破裂為由,訴請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同時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購房屋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約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以上涉案房屋僅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②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③約定財產具有排除法定財產劃分的效力,口頭約定與書面約定效力一致 ④涉案房屋應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唐男與陳女對此具有平等的處理權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唐男與陳女已明確約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屬夫妻共同財產,①說法錯誤;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③說法錯誤。C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