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1張PPT)5.2 基本政治制度思考:我國有哪些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01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一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二)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內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地位: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多黨合作基本方針:①長期共存 ②互相監督 ③肝膽相照 ④榮辱與共政黨關系:中國共產黨其他民主黨派執政黨參政黨、合作黨親密友黨名稱(簡稱) 成立時間 主要組織成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 1948年 同原中國國民黨有關系的人士、同民革有歷史聯系和社會聯系的人士、同臺灣各界有聯系的人士及其他人士中國民主同盟(民盟) 1941年 教育文化和科技界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中國民主建國會(民建) 1945年 經濟界人士為主中國民主促進會(民進) 1945年 教育文化出版界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中國農工民主黨(農工黨) 1930年 醫藥衛生、人口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中國致公黨 1925年 歸僑和僑眷為主九三學社 1946年 科技界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臺盟) 1947年 臺灣省人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團結和民主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兩大主題。 習近平:“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實現中國夢提供廣泛力量支持。”我國愛國統一戰線人民政協的職能:國家的大政方針、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政協內部各方面的關系等問題進行的協商。(座談會、協商會)通過建議和批評方式,監督國家法律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工作。對社會重大問題及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提案、調研報告等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有利于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對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意義02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含義:我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對象不是居住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人民代表大會(權力機關)人民政府(行政機關)根據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特點,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內部事務。“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機關自治權中央自治地方領導服從(1)有利于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2)有利于把國家的法律、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3)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4)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在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意義03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由居民或村民分別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這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內容注:它們不是國家機關!1.認識“居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由居民投票選舉產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務,要提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居民委員會實行辦事公開制度,定期向居民會議匯報工作,接受居民監督。①選舉:②決策:③監督:2.認識“村民委員會”村民可以通過村民會議等形式,參與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決策與管理。村民委員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規范村委會和村民的行為。①選舉:②決策:③管理:3.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有利于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P75居民委員會:內容:地位:P76意義(優越性):村民委員會:職權:①②③④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