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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屆高中歷史一輪復習:第6講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課件 學案,共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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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屆高中歷史一輪復習:第6講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課件 學案,共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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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講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
認識三國兩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的制度變化與創新。
一、選官制度
1.九品中正制
背景 (1)漢末社會動蕩,察舉制所依賴的鄉里清議失去了社會基礎。 (2)地方大族操縱選官,嚴重干擾人才選拔
創立 曹魏時期,中央委任中正官為各地人才評定等級,朝廷按中正官評定的等級授官
標準 初創時重視家世、道德和才能,西晉時主要看重家世
影響 (1)從選官方式上看,將評議權收歸中央,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 (2)從選官標準上看,逐漸成為維護士族特權的工具
2.科舉制
形成 (1)隋朝建立后,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 (2)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度形成
完善 (1)唐太宗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經兩科為主。 (2)武則天擴大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 (3)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
作用 使出身社會中下層的讀書人通過相對公平的考試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的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
二、三省六部制
發展歷程 (1)東漢,設立尚書臺。 (2)魏晉南北朝,尚書臺改稱尚書省,與中書省、門下省形成三省。 (3)隋文帝時,確立三省六部制。 (4)唐朝,設政事堂(后改稱中書門下)供宰相議事,三省出現一體化趨勢
職能 中書省負責草擬皇帝的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核詔令,有不妥者駁回;尚書省負責執行,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工處理具體事務
特點 職權分工明確,又彼此制約
影響 削弱相權,加強皇權;分工明確,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中國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影響深遠
三、賦稅制度
1.魏晉時期:開始實行租調制,按戶征收糧和絹帛。
2.北魏:孝文帝改革,頒布均田令,受田農民承擔定額租調。成年男子負擔一定的徭役。
3.唐初:租庸調制
內容 除租、調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役,稱為庸
影響 以庸代役保證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保障了政府的賦稅收入
4.唐中后期:兩稅法
原因 (1)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 (2)為了解決財政困難
內容 (1)征稅標準:每戶按戶等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 (2)征稅時間:一年分夏、秋兩次納稅
影響 (1)簡化稅收名目,擴大收稅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2)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辨正誤]
(1)九品中正制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
(2)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始終以家世門第作為選官標準。(×)
(3)隋煬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創立科舉制。(×)
[拓知識] 銓選
唐代選官制度中舉和選分離,舉指科舉,選指銓選。科舉只是獲得出身的考試,而獲得出身的途徑,除了科舉外,還有門蔭、流外入流、軍功授勛和其他雜色入流等。無論何種出身,要出仕任官,都必須經過吏部或兵部的銓選。這種“銓選”制度最主要的意義在于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統治。
[圖示史] 綱要上第7課第二目《唐朝三省位置圖》
太極宮是隋、唐兩代的皇宮,中書省和門下省分列左右,尚書省位于皇城的中心承天門街東
側。中書省和門下省作為中央的決策和審議機構,負責草擬和審核皇帝詔令,位置設在宮城內便于隨時被皇帝召見。而尚書省是執行機構,位于外,三省的位置分布體現了其職權的不同,反映了唐代中央機構的完備和加強皇權的需要。
[釋概念] 均田制
是北魏至唐中葉實行的一種土地制度,是封建國家對土地占有進行控制的一種手段。該制度對農民實行計口授田,對皇室、貴族、勛臣和官吏按等級分配土地和奴婢。該制度實行的前提是國家掌握大面積的荒閑土地,等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會出現地少人多的情況,均田制便不適應社會發展了。
主題一 選官制度
材料 科舉制度的創立絕不是偶然的。魏晉以來,門閥士族壟斷主要仕途,九品中正制成為維護其統治特權工具。隋朝建立后,隋文帝順應社會發展需要,實行了一些政治改革,地主經濟得到進一步發展,庶族地主勢力更為加強;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各級官僚機構更加健全,封建官僚隊伍迅速擴大。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迫切需要廢除九品中正制,代之以一種新的選官制度,以便通過較為公平的競爭,進入仕途,躋身統治者行列。科舉制度在隋朝萌發了。
——摘編自梁程勇《論中國歷史上的
官員選拔制度——以察舉制、
九品中正制、科舉制為視角》
[問題探究]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科舉制度的創立“不是偶然的”。
金版參考:地主經濟的發展;士族沒落,庶族勢力壯大;封建中央集權加強的需要;國家官僚機器完善的需要;九品中正制存在不足,無法繼續。
科舉制的影響
(1)社會整合功能:打破了門閥貴族對官場的壟斷,促進了社會階層轉化,加速了社會流動,具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合理性內核和價值理念。
(2)推動儒學發展:以儒家學說為主要考試內容,推動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傳承與繁衍。
(3)鞏固國家統一:適應了中央集權制度下“大一統”意識形態的需要,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大交融,鞏固了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和社會的穩定。
(4)影響世界文明:早在唐朝時,科舉制就被“東亞文化圈”國家采用,并成為這些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被西方國家吸收,對西方近代文官考試制度產生了較大影響。
主題二 三省六部制
材料一 唐三省六部制工作流程圖
材料二 唐代把相權分別操掌于幾個部門,由許多人來共同負責,凡事經各部門之會議而決定。……唐制遇下詔敕,便先由門下省和中書省舉行聯席會議,會議場所稱為“政事堂”。……政府的最高機構,則在政事堂。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后再送尚書省執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認為是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
——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問題探究] 根據上述材料,概括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并分析意義。
金版參考:特點:分割相權;職責明確,彼此制約;節制君權。
意義:分割相權,加強了皇權;分工明確,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減少君主獨裁造成的決策失誤。
三省六部制的特點
(1)相權三分:既可以互相牽制,也能分工合作,從而提高行政效率,后期三省出現一體化趨勢。
(2)職權分明:三省職權按行政程序劃分,各司其職。
(3)節制君權:皇帝所頒政令,未經政事堂通過,不能施行,以相權節制君權,可彌補君主才干不足的弊端。
(4)加強皇權:將相權一分為三,在程序上互相制約,保證皇權的獨尊;尚書省下設的六部具有一定的決策權,分層決策,削弱相權,同時又有利于各部門互相牽制與機構運轉。
主題三 兩稅法
(2023·湖南卷)
材料一 敦煌戶籍殘卷所見唐代均田戶受田情況表
戶籍年代 均田戶數 受足戶數 平均每戶應受田畝數 平均每戶未受田畝數
高宗時期 1 0 101.0 69.0
武則天時期 4 0 143.5 102.0
玄宗時期 32 2 148.7 106.6
代宗時期 11 2 149.3 89.8
注:唐代上柱國按規定受勛田3000畝,表中是排除了上柱國戶后的數據。
——改編自王仲犖《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白居易的《贈友》描述了兩稅征錢導致錢重物輕而傷農的現象,“胡(何)為秋夏稅,歲歲輸銅錢。錢力日已重,農力日已殫”;表達了對租庸調法的認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計桑田。不求土所無,不強人所難。量入以為出,上足下亦安”,主張“復彼租庸法,令如貞觀年”。柳宗元的《答元饒州論政理書》指出,兩稅法實行按戶等征稅,富人賄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稅,導致“貧者愈困餓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橫侈泰而無所忌”。他認為要避免上述現象的出現,只有“舍其產而唯丁田之間”,即恢復以身丁為本的租庸調法。
——改編自付志宇
《唐人詩文所見兩稅法變革補證》
[問題探究] (1)根據材料一,指出唐代均田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其原因。
金版參考:存在問題:均田戶的實際受田數嚴重不足,均田制遭到嚴重破壞。
原因:封建經濟發展,土地兼并嚴重,政府手中可授土地不足;人口的自然增長;國家賜給官僚大量土地。
(2)根據材料,結合所學知識,評析白居易、柳宗元對唐代稅制改革的看法。
金版參考:兩人具有民本思想,都看到了兩稅法下農民利益受損的情況。兩人都認識到兩稅法存在弊端,主張廢除兩稅法,恢復租庸調制。兩人都認識到兩稅法存在弊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兩人的認識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他們沒有認識到租庸調制瓦解的必然性與兩稅法實行的進步性。租庸調制瓦解的必然性: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兩稅法的進步性:兩稅法簡化稅收名目,擴大稅收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改變了自戰
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戶稅依戶等納錢,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
兩稅法中的思想原則
課稅對象 天下皆同——加大征稅范圍,貴族、官僚、僧侶也要交稅
征課內容 簡化稅目——以戶稅和地稅代替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統一稅收
課稅標準 以資計稅——每戶按戶等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體現公平
征課時間 兩稅三收——一年夏秋兩季收稅,上交中央、地方和節度使
征課原則 量出制入——由國家作出財政預算,分配到地方,進行征稅
對兩稅法的評價
(1)積極
①政治上: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利于社會公平,緩和了階級矛盾,維持了中唐的穩定。
②經濟上:保證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2)消極
①錢幣流通不足,農民賤賣絹帛、谷物繳納稅錢,增加負擔。
②土地買賣合法,土地兼并盛行,更多農民淪為佃戶、客戶。
(2024·廣東卷)兩稅法依據田地、雜產等資產評定戶等,但對雜產種類及其價值沒有明確規定。唐文宗時,湖州刺史庾威在所屬五縣,“自立條制,應田地、奴婢,下及竹、樹、鵝、鴨等并估計出稅,差軍人一千一百五十人散入鄉村,檢責剩征稅錢四千九百余貫”,結果被朝廷以“擾人”罪名貶官。由此可見,兩稅法(  )
A.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B.強化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C.賦予地方官員加征權
D.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
試題情境 兩稅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擾民問題
考查知識 兩稅法
核心價值 通過對兩稅法規定及具體執行的理解,考查學生的史料實證、歷史解釋能力,引導學生理解中華文化中的民本思想
1.信息提取
時空信息:唐代文宗時期,湖州。
現象信息:湖州刺史庾威因征稅時擾民被貶官。
2.分析探究
挖掘隱含前提:兩稅法征稅以資產為主,需按戶等和田畝納稅,取消一切雜稅、雜役。
解讀顯性信息:戶等高低與納稅多少有關,雜產關系到戶等的評定,兩稅法對雜產種類及價值沒有明確規定,這導致地方官無所適從,也給了地方官借機腐敗的機會。湖州刺史庾威在征稅時,自立條制,對多種雜產征稅,還派官兵進入鄉村,強行征稅。最終因擾民而被貶官。
邏輯推理判斷:綜上,可歸納得出:兩稅法規定的缺失造成了地方官征稅措施的失當,說明兩稅法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__A__項正確。
3.排除干擾
兩稅法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排除B項;材料中湖州刺史因亂收稅被朝廷處罰,表明地方官員并未被賦予加征權,排除C項;兩稅法增加了財政收入,但不能說明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排除D項。
命題點1:選官制度與階層流動
(2022·湖南卷)據下表可知(  )
時間 事件
隋文帝開皇十五年(595) 廢除九品中正制
隋煬帝大業二年(606) 始置進士科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恢復九品中正制
唐太宗貞觀初年(627) 再度廢除九品中正制
A.世家大族沒落
B.科舉制存在嚴重弊端
C.門閥觀念強化
D.九品中正制仍可延續
答案:A
解析:根據表格內容可知,九品中正制經歷了廢除、恢復、再廢除,以及科舉制誕生。說明這一時期總體趨勢是世家大族逐漸衰落,A項正確。材料不能說明科舉制有弊端,排除B項;材料不能反映門閥觀念的強化,排除C項;九品中正制在唐朝時再度廢除,排除D項。
命題點2:選官制度的作用
(2021·遼寧卷)唐朝要求弘文館生、崇文館生研習經史須用官方正音“讀文精熟”;科舉考試須使用官方頒布的韻書;吏部將“言辭辯正”作為銓選四項標準之一。這些規定有利于(  )
A.文化交流 B.擴大選官基礎
C.澄清吏治 D.推動方言傳播
答案:A
解析:根據材料“用官方正音‘讀文精熟’”“使用官方頒布的韻書”“將‘言辭辯正’作為銓選四項標準之一”等信息可知,這些統一的規定有利于文化交流發展,A項正確。科舉制有利于擴大選官基礎,排除B項;材料與吏治無關,排除C項;材料中強調使用官方語言,不能推動方言傳播,排除D項。
命題點3:唐代中央決策機構
(2024·江西卷)唐代詔令用紙書寫,頒下州縣的詔令需長時間傳遞,白麻紙招蟲,不能耐久,故用黃麻;重大詔命或當朝宣命,無須久存,故用白麻。黃輕白重,遂為故事。大約到德宗時,中書只有黃麻可用,白麻已皆在翰林院。這折射出(  )
A.行政效率提高 B.中央集權加強
C.決策事權轉移 D.科舉影響擴大
答案:C
解析:白麻紙用于重大詔命,唐德宗時卻皆在翰林院,說明翰林院在決策中的地位上升,而中書省(原本負責草擬決策)卻用黃麻,可見中書省逐漸邊緣化,反映出決策事權的轉移,C項正確。材料未涉及行政效率,排除A項;中央集權主要是中央與地方關系,與材料無直接關聯,排除B項;D項與詔令用紙無關,排除。
命題點4:均田制
(2024·重慶卷)北魏均田令規定,奴婢按編戶齊民標準授田,但要求“奴從耕,婢從織”。北齊均田令規定“奴婢限外不課田者皆不輸”。隋承齊制,大業元年(605)又規定“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之課”。這意味著(  )
A.均田制逐漸遭到破壞
B.北齊奴婢不再授田
C.承擔賦役是授田前提
D.隋代廢除定額租調
答案:C
解析:均田令要求:如果不繳納田稅,則不會被授田(課是指田稅);隋朝也規定,免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田稅,所以更加要求勞動力人口進行田稅上繳,因此得出承擔賦役是授田前提,C項正確。材料是均田制的實行而非破壞,排除A項;北齊均田令規定沒有授田的奴婢不用上繳賦稅,這說明有一部分奴婢是承擔了賦稅義務并因此獲得了土地的,排除B項;隋代免除了婦人、奴婢及部曲的課稅,并未涉及廢除定額租調,排除D項。
課時作業
一、選擇題
1.(2025·遼寧沈陽一模)魏晉時期,政府任官者的官品必須與其鄉里品評(即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天材英博、亮拔不群”,被稱為“起家官”,也往往作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德優能少”,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這表明魏晉時期(  )
A.官員選用注重鄉里的評議
B.士族勢力左右政局
C.九品中正制助力中央集權
D.品德成為選官首選
2.據統計,兩晉南朝的官員,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約占入仕者的半數,由察舉和學校考試入仕的約占25%,州郡縣吏積功升遷的約占14%,公府掾屬入仕的約占12%。這主要反映了兩晉南朝(  )
A.門閥政治初步形成
B.選官權力中央化
C.書院教育逐漸推廣
D.官員升遷多元化
3.(2025·八省聯考·河南卷)南朝名士交會,每以策試爭勝為樂事,一改舊時崇尚清談之風。士族之中已有相當一部分人自幼精研經史文學,求以對策考試入仕為官,因此由察舉與學校入仕者日益增多。這反映該時期(  )
A.門閥士族勢力趨于衰弱
B.九品中正制逐漸轉型
C.考試成為選官主要途徑
D.政權的階級基礎擴大
4.(2025·山西長治質量監測)唐代制舉由天子下詔,不定期舉行,旨在選拔“非常之才”。制舉考試盛行舉薦,“他薦”之外,更有“自舉”。時人楊綰在《條奏貢舉疏》中道:“投刺干謁,驅馳于要津;露才揚己,宜勝于當代。古之賢良方正,豈有如此者乎?”這反映了當時(  )
A.仍受前代選官制度的影響
B.士人主動向官員自薦求仕
C.制科考試選拔的人才不實
D.唐代士人諂媚于人失風骨
5.有學者指出:“蓋進士之科雖創于隋代,然當日人民致身通顯之途徑并不必由此。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選,破格用人,于是進士之科成為全國干進者竟趨之鵠。”武則天的這一施政措施(  )
A.體現選官的公平公正
B.降低了選官的標準
C.有利于擴大統治基礎
D.使取士標準多樣化
6.(2025·廣東惠州二調)唐貞元年間(785-805),進士科錄取標準從以詩賦為主回到以策問為主,策問的內容也改變了過去“所問既不切于時宜,所對亦何關于政事”的狀況,涉及歷來的統治理論,以及藩鎮割據、生產恢復等問題,并要求應舉者提出解決的方略。導致這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
A.國家政治形勢的變動
B.皇帝個人喜好的轉變
C.社會階級關系的變化
D.講求實際思想的盛行
7.(2025·廣西示范性高中摸底檢測)“斜封官”也稱“墨敕斜封官”,是唐代對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員的一種蔑視性的稱呼。這種官職的任命狀是皇帝斜封詔敕,從側門交付有關部門辦理,而且它上面所書“敕”字是用墨筆。“斜封官”缺少的正式任命程序是(  )
A.科舉考試,擇優錄用
B.地方舉薦,吏部考核
C.中書草擬,門下審核
D.門第出身,中正評定
8.(2025·陜西寶雞中學診斷性考試)唐朝中央分層決策,第一層是“八座議事”,即尚書省長官左、右仆射和六部長官決定一般的行政問題,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上報給“政事堂會議”。參與會議的是全體宰相,包括三省長官和皇帝指定的官員。如政事堂也有分歧,就上報皇帝,皇帝召集“兩儀殿會議”加以解決。這一機制(  )
A.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避免了宰相權力被分割
C.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
D.不利于政令的高效執行
9.唐朝初年,尚書省的地位明顯高于中書、門下兩省,尚書仆射為群相之首。唐太宗時,削弱尚書仆射的權力,委派親信主持門下省的工作,并在門下省設立政事堂,三省長官同堂議事。后來,又將政事堂也遷到了中書省。這些調整(  )
A.體現了執行與決策合并
B.有利于決策的科學民主
C.反映了三省地位的變化
D.使宰相的權力名存實亡
10.(2025·廣東適應性考試)唐代初期,政務事項原則上都要先向尚書省申報,再以尚書省的名義奏報皇帝。唐高宗和武則天之后,卻逐漸形成了“事無大小,皆悉聞奏”的局面,比如有太學生直接向武則天告假回家,還得到了武則天應允。這一變化可以說明(  )
A.監察制度日趨完善
B.官僚機構對皇權的限制愈加艱難
C.行政效率不斷降低
D.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逐步加強
11.(2025·廣東茂名開學考)唐貞觀時,中書、門下及三品官向皇帝奏事,史官隨同,記錄所奏內容。高宗以后,許敬宗、李義府為了任意密奏其事,不準史官記錄其所奏內容。玄宗又恢復了史官公開記事的制度。該制度的恢復(  )
A.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使史官的權力得到擴大
C.一定程度抑制了政治腐敗
D.造成官員大量冗余現象
12.唐朝的賦稅制度稱為“租庸調”,恰巧拼成了《孟子》書里的“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項目,此制最要用意在“為民制產”,務使大家有田地,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調,租調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唐朝的稅制(  )
A.對農民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
B.有利于小農經濟的發展
C.意在保障廣大農民有地可種
D.擴大了征收賦稅的對象
13.(2025·云南保山期中)均田制自北魏實行以來,口分田規定不準買賣,身死歸還,保證國家再授的土地。唐代不但永業田可以買賣,而且還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口分田也可以買賣。這一變化反映了(  )
A.小農經濟得到快速發展
B.庶族地主力量發展壯大
C.兩稅法改革的成效顯著
D.封建土地國有制將消亡
14.(2024·九省聯考·貴州)有學者認為,唐朝中后期均田制、租庸調制的失敗,意味著政府已不能再把土地和農民束縛起來,而且門閥及有關政治勢力也不允許將土地所有權交由政府支配。該學者意在說明(  )
A.實施賦稅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B.門閥士族危及政府統治
C.重農抑商政策阻礙商業發展
D.土地兼并激化社會矛盾
15.(2025·廣東深圳高級中學一診)據史書記載,初行兩稅法之際,“分命使臣,按地收斂,土戶與客戶,共計得三百余萬”,其中權門豪強所隱占的客戶就占了2/5,經檢查以后,則“浮浪悉收,規避無所”。這說明此法的推行(  )
A.使納稅編戶大量增加
B.緩解了土地兼并現象
C.削弱了地方藩鎮勢力
D.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
16.(2025·湖北武漢部分重點中學階段測試)唐朝前期,財政完全由中央統收統支,各地的賦稅收入要全部上繳中央,運送到京城或指定的國庫,中央對地方的支出又要轉運到各地。兩稅法實行后,屬于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只有上供的部分才被送往京城。這一轉變(  )
A.導致藩鎮勢力日益擴大
B.降低了政府對實物稅的依賴
C.適應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D.有利于減輕民眾的賦役負擔
二、非選擇題
17.(2025·河北張家口期末)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漢承秦制,負責為皇室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少府”內設有“尚書”一職。漢武帝設尚書在左右辦事,掌管文書奏章。漢成帝時,置尚書五人,分曹辦事。東漢形成“尚書臺”,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曹魏設尚書五人:殿中、兵部、駕部、南部、北部。南北朝時經常“省錄”,尚書令有宰相之名。
——摘編自錢玉林
《中華傳統文化辭典》
材料二 唐初,自隋代創立的三省六部制得到完善,中書“出命”、門下“封駁”、尚書“執行”的政務運行機制比較規范。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務運行機制逐漸遭到破壞。門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駁作用。貞元初年,中書舍人缺五員,德宗不給補員,如有詔敕需要擬定,命翰林院隨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學士代擬。面對“財政枯竭,國用不給”的局面,中央設立各種專使。隨事設使,使得“兵部無戎帳,戶部無版圖”,尚書省“舊章多廢”。
——摘編自吳楓
《中唐時期三省制度的削弱與變化》
(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漢至魏晉南北朝尚書職位變遷的主要因素。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唐代政務運行機制的變化,并談談你對漢唐中樞機構演變的認識。
18.(2025·湖北黃岡教聯體期中)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有兩種征納方式:一是課戶繳納腳錢,當地官府以“和雇”形式雇人水陸運送;二是課戶不繳納腳錢,自行運送。因此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除租庸調以外,還有義倉地稅。百姓三年一次運送交納“義倉造米”,官司“仍勒百姓私出腳錢”,正租、義倉地稅都納腳錢,遇到重合年份則“兩度打腳”,因此開元四年(716年)規定“不得以義倉回造”,在未熟之時運輸少量義倉物,以官物充腳錢。唐朝后期,唐德宗貞元二年(786)詔:“天下兩稅錢物,并委本道觀察使、本州刺史揀擇官典送上都。其應定色目、程限、腳價錢物,委度支商量條件聞奏。”貞元二十一年又規定:“天下諸州府,應須夫役、車、牛、驢、馬腳價之類,并以兩稅錢自備,不得別有科配,仍并以兩稅元敕處分,仍永為恒式。”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此外,唐后期鹽、鐵、酒、茶等專賣收入,具體由中央轉運使以及設在地方的巡院負責。
概括出賦稅腳錢的變化趨勢,并說明其變化體現了唐朝怎樣的賦稅收入和地方權力的劃分。
課時作業(解析版)
一、選擇題
1.(2025·遼寧沈陽一模)魏晉時期,政府任官者的官品必須與其鄉里品評(即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天材英博、亮拔不群”,被稱為“起家官”,也往往作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德優能少”,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這表明魏晉時期(  )
A.官員選用注重鄉里的評議
B.士族勢力左右政局
C.九品中正制助力中央集權
D.品德成為選官首選
答案:A
解析:魏晉時期“鄉品高者”“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說明選官注重鄉里的評議,A項正確。材料只是說官員選拔的標準,無法得出B、C兩項;“鄉品”不等于品德,排除D項。
2.據統計,兩晉南朝的官員,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約占入仕者的半數,由察舉和學校考試入仕的約占25%,州郡縣吏積功升遷的約占14%,公府掾屬入仕的約占12%。這主要反映了兩晉南朝(  )
A.門閥政治初步形成
B.選官權力中央化
C.書院教育逐漸推廣
D.官員升遷多元化
答案:B
解析:據材料“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約占入仕者的半數”可知,中央選官占比較高,且結合所學知識可知,九品中正制實行初期,將評議權收歸中央,在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反映了選官權力中央化,故選B項。材料不能反映門閥政治的情況,排除A項;宋代,書院產生,排除C項;材料主要涉及選官制度,不是官員管理制度,排除D項。
3.(2025·八省聯考·河南卷)南朝名士交會,每以策試爭勝為樂事,一改舊時崇尚清談之風。士族之中已有相當一部分人自幼精研經史文學,求以對策考試入仕為官,因此由察舉與學校入仕者日益增多。這反映該時期(  )
A.門閥士族勢力趨于衰弱
B.九品中正制逐漸轉型
C.考試成為選官主要途徑
D.政權的階級基礎擴大
答案:A
解析:據材料及所學可知,南朝士族之中一部分人通過對策考試入仕為官,改變了以往單純依靠門第的選官方式,說明門閥士族勢力趨于衰弱,故選A項。“由察舉與學校入仕”是指采取原有的入仕方式,并非新改變,不是九品中正制的轉型,排除B項;科舉制出現后,考試才逐漸成為選官的主要途徑,排除C項;材料中反映的是士族參與考試獲得官職,沒有涉及其他人群,不能表明政權的階級基礎擴大,排除D項。
4.(2025·山西長治質量監測)唐代制舉由天子下詔,不定期舉行,旨在選拔“非常之才”。制舉考試盛行舉薦,“他薦”之外,更有“自舉”。時人楊綰在《條奏貢舉疏》中道:“投刺干謁,驅馳于要津;露才揚己,宜勝于當代。古之賢良方正,豈有如此者乎?”這反映了當時(  )
A.仍受前代選官制度的影響
B.士人主動向官員自薦求仕
C.制科考試選拔的人才不實
D.唐代士人諂媚于人失風骨
答案:A
解析:唐代雖實行科舉制,但依然存在“制舉”行為,其主要通過他薦、自舉選拔人才,這說明唐代選拔人才受到了前代選官制度的影響,故選A項。唐代制舉包括他人推薦和“自舉”,并不僅僅說明“士人主動向官員自薦求仕”,排除B項;楊綰的觀點只是說明士人為了當官忙忙碌碌,并未涉及人才能力問題,不能得出“人才不實”,排除C項;材料重點強調唐代制舉的方式,并未說明其存在“諂媚”行為,排除D項。
5.有學者指出:“蓋進士之科雖創于隋代,然當日人民致身通顯之途徑并不必由此。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選,破格用人,于是進士之科成為全國干進者竟趨之鵠。”武則天的這一施政措施(  )
A.體現選官的公平公正
B.降低了選官的標準
C.有利于擴大統治基礎
D.使取士標準多樣化
答案:C
解析:據材料可知,雖然進士考試在隋代便有,但并不是人們做官的主要途徑,直至武則天時期大崇文章,破格用人,這有利于擴大封建政府的統治基礎,故選C項。科舉制度的公平公正體現在考試機會的公平開放,考試程序及閱卷方式的公平公正等,與材料不符,排除A項;材料體現的是選官范圍的擴大,而非降低標準,排除B項;材料只是一種取士標準,不能體現多樣化,排除D項。
6.(2025·廣東惠州二調)唐貞元年間(785-805),進士科錄取標準從以詩賦為主回到以策問為主,策問的內容也改變了過去“所問既不切于時宜,所對亦何關于政事”的狀況,涉及歷來的統治理論,以及藩鎮割據、生產恢復等問題,并要求應舉者提出解決的方略。導致這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
A.國家政治形勢的變動
B.皇帝個人喜好的轉變
C.社會階級關系的變化
D.講求實際思想的盛行
答案:A
解析:唐貞元年間處于安史之亂后,藩鎮割據逐步形成,進士科錄取標準以策問為主,涉及藩鎮割據、生產恢復等問題,這體現了科舉更關注現實問題,側面反映了國家政治形勢的變動影響了科舉,故選A項,排除B項。唐朝處于封建社會,社會主要階級還是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并未出現變化,排除C項;D項“盛行”說法過于絕對,排除。
7.(2025·廣西示范性高中摸底檢測)“斜封官”也稱“墨敕斜封官”,是唐代對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員的一種蔑視性的稱呼。這種官職的任命狀是皇帝斜封詔敕,從側門交付有關部門辦理,而且它上面所書“敕”字是用墨筆。“斜封官”缺少的正式任命程序是(  )
A.科舉考試,擇優錄用
B.地方舉薦,吏部考核
C.中書草擬,門下審核
D.門第出身,中正評定
答案:C
解析:根據材料“這種官職的任命狀是皇帝斜封詔敕,從側門交付有關部門辦理”和所學知識可知,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中書省草擬皇帝政令,再由門下省審核,之后交尚書省執行,“斜封官”由皇帝直接交付執行,缺少中書和門下兩省的程序,C項正確。
8.(2025·陜西寶雞中學診斷性考試)唐朝中央分層決策,第一層是“八座議事”,即尚書省長官左、右仆射和六部長官決定一般的行政問題,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上報給“政事堂會議”。參與會議的是全體宰相,包括三省長官和皇帝指定的官員。如政事堂也有分歧,就上報皇帝,皇帝召集“兩儀殿會議”加以解決。這一機制(  )
A.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避免了宰相權力被分割
C.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
D.不利于政令的高效執行
答案:C
解析:唐朝采取分層決策機制,該機制具體分為“八座議事”“政事堂會議”“兩儀殿會議”,這種分層決策形式帶有集體性會議特點,并非單人決策,這樣有助于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故選C項。該機制是中央決策機制,并沒有涉及地方,排除A項;尚書省只決定一般行政問題,政事堂會議除三省長官還有皇帝指定官員參與,兩儀殿會議也由皇帝召集,從而推知宰相權力被分割,皇權有所加強,排除B項;除“八座議事”外,唐朝另外兩層決策機制主要針對不能解決的問題或有分歧的事項,說明對于一般事項,其決策程序很簡潔,從而有助于提高執行的效率,排除D項。
9.唐朝初年,尚書省的地位明顯高于中書、門下兩省,尚書仆射為群相之首。唐太宗時,削弱尚書仆射的權力,委派親信主持門下省的工作,并在門下省設立政事堂,三省長官同堂議事。后來,又將政事堂也遷到了中書省。這些調整(  )
A.體現了執行與決策合并
B.有利于決策的科學民主
C.反映了三省地位的變化
D.使宰相的權力名存實亡
答案:C
解析:唐太宗對三省的調整舉措,先是明顯削弱了尚書省的地位,加強了門下省的地位,而此后的進一步調整,最終將中書省的地位提高到門下省之上,反映了三省地位的變化,C項正確。這些調整并未體現執行與決策合并,排除A項;當時決策不可能民主,排除B項;宰相權力依然存在,并未名存實亡,排除D項。
10.(2025·廣東適應性考試)唐代初期,政務事項原則上都要先向尚書省申報,再以尚書省的名義奏報皇帝。唐高宗和武則天之后,卻逐漸形成了“事無大小,皆悉聞奏”的局面,比如有太學生直接向武則天告假回家,還得到了武則天應允。這一變化可以說明(  )
A.監察制度日趨完善
B.官僚機構對皇權的限制愈加艱難
C.行政效率不斷降低
D.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逐步加強
答案:B
解析:事無大小不經尚書省而直接向皇帝匯報請示,說明皇權的加強,唐朝的官僚機構對皇權的限制降低,B項正確。監察制度是監察百官的,與材料無關,排除A項;僅材料不能說明行政效率降低,排除C項;材料沒有體現地方,排除D項。
11.(2025·廣東茂名開學考)唐貞觀時,中書、門下及三品官向皇帝奏事,史官隨同,記錄所奏內容。高宗以后,許敬宗、李義府為了任意密奏其事,不準史官記錄其所奏內容。玄宗又恢復了史官公開記事的制度。該制度的恢復(  )
A.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使史官的權力得到擴大
C.一定程度抑制了政治腐敗
D.造成官員大量冗余現象
答案:C
解析:這一制度的恢復體現了對政務公開的重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員任意密奏濫用權力的行為,一定程度抑制了政治腐敗,C項正確。材料未涉及地方,排除A項;公開記事本就是史官的權力,并未得到擴大,排除B項;恢復了史官公開記事的制度不等于增加史官,排除D項。
12.唐朝的賦稅制度稱為“租庸調”,恰巧拼成了《孟子》書里的“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項目,此制最要用意在“為民制產”,務使大家有田地,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調,租調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唐朝的稅制(  )
A.對農民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
B.有利于小農經濟的發展
C.意在保障廣大農民有地可種
D.擴大了征收賦稅的對象
答案:B
解析:“租庸調”的根本是“有田”,且以“庸”代役使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有利于小農經濟的發展,B項正確。兩稅法的實施對農民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排除A項;稅制主要在于維護統治者的財政收入,排除C項;兩稅法擴大了征收賦稅的對象,排除D項。
13.(2025·云南保山期中)均田制自北魏實行以來,口分田規定不準買賣,身死歸還,保證國家再授的土地。唐代不但永業田可以買賣,而且還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口分田也可以買賣。這一變化反映了(  )
A.小農經濟得到快速發展
B.庶族地主力量發展壯大
C.兩稅法改革的成效顯著
D.封建土地國有制將消亡
答案:B
解析:均田制在北魏時期設立,原本對口分田有嚴格的限制,不準買賣,死后需歸還,以確保國家土地資源的再分配。然而,到了唐代,不僅永業田可以自由買賣,口分田也在一定條件下開放交易。這一政策轉變實際上是反映了社會結構和經濟狀況的演變。特別是庶族地主階層,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需求也日益增長,從而推動了土地政策的調整。因此,這一變化是庶族地主力量發展壯大的體現,故選B項。土地買賣推動土地兼并,不利于小農經濟發展,排除A項;兩稅法改革發生在均田制被破壞之后,排除C項;土地政策有所調整并不能說明封建土地國有制將消亡,D項表述絕對,排除。
14.(2024·九省聯考·貴州)有學者認為,唐朝中后期均田制、租庸調制的失敗,意味著政府已不能再把土地和農民束縛起來,而且門閥及有關政治勢力也不允許將土地所有權交由政府支配。該學者意在說明(  )
A.實施賦稅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B.門閥士族危及政府統治
C.重農抑商政策阻礙商業發展
D.土地兼并激化社會矛盾
答案:A
解析:根據材料可知,唐朝的賦稅制度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需要進行改革,A項正確。B、D兩項與材料主旨不符,均排除;材料所給的信息是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變化,與重農抑商的政策無關,排除C項。
15.(2025·廣東深圳高級中學一診)據史書記載,初行兩稅法之際,“分命使臣,按地收斂,土戶與客戶,共計得三百余萬”,其中權門豪強所隱占的客戶就占了2/5,經檢查以后,則“浮浪悉收,規避無所”。這說明此法的推行(  )
A.使納稅編戶大量增加
B.緩解了土地兼并現象
C.削弱了地方藩鎮勢力
D.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
答案:A
解析:根據材料可知,實行兩稅法后,豪強控制的戶口轉移到政府手中,這直接使納稅編戶(即納稅人口)的大量增加,A項正確。土地兼并是封建社會中不可避免的現象,兩稅法的實施主要是為了解決財政問題,而非直接針對土地兼并,排除B項;材料中沒有提及兩稅法的實施與地方藩鎮勢力的關系,排除C項;兩稅法的實施并未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排除D項。
16.(2025·湖北武漢部分重點中學階段測試)唐朝前期,財政完全由中央統收統支,各地的賦稅收入要全部上繳中央,運送到京城或指定的國庫,中央對地方的支出又要轉運到各地。兩稅法實行后,屬于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只有上供的部分才被送往京城。這一轉變(  )
A.導致藩鎮勢力日益擴大
B.降低了政府對實物稅的依賴
C.適應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D.有利于減輕民眾的賦役負擔
答案:D
解析:兩稅法實行后,政府將屬于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只有上供的部分才送往京城,減少了賦稅的長途運輸,有助于減輕民眾的負擔,D項正確。“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是由中央決定,不等于地方財政自主權擴大,排除A項;材料未提及賦稅中實物稅比重的變化,無法得出“降低了政府對實物稅的依賴”,排除B項;材料所述的賦稅管理制度主要影響國家財政,與商品經濟的發展關系不大,排除C項。
二、非選擇題
17.(2025·河北張家口期末)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漢承秦制,負責為皇室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少府”內設有“尚書”一職。漢武帝設尚書在左右辦事,掌管文書奏章。漢成帝時,置尚書五人,分曹辦事。東漢形成“尚書臺”,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曹魏設尚書五人:殿中、兵部、駕部、南部、北部。南北朝時經常“省錄”,尚書令有宰相之名。
——摘編自錢玉林
《中華傳統文化辭典》
材料二 唐初,自隋代創立的三省六部制得到完善,中書“出命”、門下“封駁”、尚書“執行”的政務運行機制比較規范。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務運行機制逐漸遭到破壞。門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駁作用。貞元初年,中書舍人缺五員,德宗不給補員,如有詔敕需要擬定,命翰林院隨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學士代擬。面對“財政枯竭,國用不給”的局面,中央設立各種專使。隨事設使,使得“兵部無戎帳,戶部無版圖”,尚書省“舊章多廢”。
——摘編自吳楓
《中唐時期三省制度的削弱與變化》
(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漢至魏晉南北朝尚書職位變遷的主要因素。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唐代政務運行機制的變化,并談談你對漢唐中樞機構演變的認識。
答案:(1)“尚書”在皇帝身邊工作,便于皇帝隨時掌控朝政;“尚書”文化素養較高,具備處理朝政的能力;皇帝有意削弱相權。
(2)變化:三省六部制逐漸名存實亡;門下省逐漸失去封駁作用;中書省的職權逐漸被翰林學士取代;尚書省和六部受到各種使職的沖擊。
認識:漢唐中樞機構變化服務于皇權專制的需要,皇帝一般通過轉移或分散輔政權力的辦法來達到集權目的。
解析:第(1)問,根據材料一“漢武帝設尚書在左右辦事,掌管文書奏章。漢成帝時,置尚書五人,分曹辦事”可知,“尚書”在皇帝身邊工作,便于皇帝隨時掌控朝政;根據材料一“東漢形成‘尚書臺’,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可知,“尚書”文化素養較高,具備處理朝政的能力;根據材料一“南北朝時經常‘省錄’,尚書令有宰相之名”可知,皇帝有意削弱相權。第(2)問,第一小問,根據材料二“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務運行機制逐漸遭到破壞”可知,三省六部制逐漸名存實亡;根據材料二“門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駁作用”可知,門下省逐漸失去封駁作用;根據材料二“貞元初年,中書舍人缺五員,德宗不給補員,如有詔敕需要擬定,命翰林院隨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學士代擬”可知,中書省的職權逐漸被翰林學士取代;根據材料二“中央設立各種專使。隨事設使……尚書省‘舊章多廢’”可知,尚書省和六部受到各種使職的沖擊。第二小問,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可從演變的實質及目的作答。
18.(2025·湖北黃岡教聯體期中)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有兩種征納方式:一是課戶繳納腳錢,當地官府以“和雇”形式雇人水陸運送;二是課戶不繳納腳錢,自行運送。因此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除租庸調以外,還有義倉地稅。百姓三年一次運送交納“義倉造米”,官司“仍勒百姓私出腳錢”,正租、義倉地稅都納腳錢,遇到重合年份則“兩度打腳”,因此開元四年(716年)規定“不得以義倉回造”,在未熟之時運輸少量義倉物,以官物充腳錢。唐朝后期,唐德宗貞元二年(786)詔:“天下兩稅錢物,并委本道觀察使、本州刺史揀擇官典送上都。其應定色目、程限、腳價錢物,委度支商量條件聞奏。”貞元二十一年又規定:“天下諸州府,應須夫役、車、牛、驢、馬腳價之類,并以兩稅錢自備,不得別有科配,仍并以兩稅元敕處分,仍永為恒式。”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此外,唐后期鹽、鐵、酒、茶等專賣收入,具體由中央轉運使以及設在地方的巡院負責。
概括出賦稅腳錢的變化趨勢,并說明其變化體現了唐朝怎樣的賦稅收入和地方權力的劃分。
答案:變化趨勢: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由百姓承擔,方式多樣;唐后期腳錢從兩稅錢中備取,不再向百姓配征。
體現:賦稅收入方面,唐朝前期賦稅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調、義倉地稅等,腳錢是附加征收;后期主要依賴兩稅,且包括了腳錢相關費用。地方權力劃分方面,前期地方在腳錢征收上權力較大,可多樣征自百姓;后期地方在腳錢相關事務上受中央制約,如兩稅及腳錢使用等受中央規定限制。
解析:第一小問,根據材料“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正租、義倉地稅都納腳錢”可知,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由百姓承擔,方式多樣;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可知,唐后期腳錢從兩稅錢中備取,不再向百姓配征。第二小問,賦稅收入方面,根據材料“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除租庸調以外,還有義倉地稅”可知,唐朝前期賦稅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調、義倉地稅等,腳錢是附加征收;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可知,后期主要依賴兩稅,且包括了腳錢相關費用。地方權力劃分方面,根據材料“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仍勒百姓私出腳錢’”可知,前期地方在腳錢征收上權力較大,可多樣征自百姓;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此外,唐后期鹽、鐵、酒、茶等專賣收入,具體由中央轉運使以及設在地方的巡院負責”可知,后期地方在腳錢相關事務上受中央制約,如兩稅及腳錢使用等受中央規定限制。
18(共75張PPT)
第一部分 中外歷史綱要(上)
第三單元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民族交融與隋唐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的發展
第6講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
目錄
關鍵能力

必備知識

高考研析

課時作業

必備知識 全面·系統·簡潔
一、選官制度
1.九品中正制
背景 (1)漢末社會動蕩,察舉制所依賴的鄉里清議失去了社會基礎。
(2)地方大族操縱選官,嚴重干擾人才選拔
創立 曹魏時期,中央委任中正官為各地人才評定等級,朝廷按中正官評定的等級授官
標準 初創時重視家世、道德和才能,西晉時主要看重家世
影響 (1)從選官方式上看,將評議權收歸中央,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
(2)從選官標準上看,逐漸成為維護士族特權的工具
2.科舉制
形成 (1)隋朝建立后,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
(2)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度形成
完善 (1)唐太宗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經兩科為主。
(2)武則天擴大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
(3)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
作用 使出身社會中下層的讀書人通過相對公平的考試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的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
二、三省六部制
發展 歷程 (1)東漢,設立尚書臺。
(2)魏晉南北朝,尚書臺改稱尚書省,與中書省、門下省形成三省。
(3)隋文帝時,確立三省六部制。
(4)唐朝,設政事堂(后改稱中書門下)供宰相議事,三省出現一體化趨勢
職能 中書省負責草擬皇帝的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核詔令,有不妥者駁回;尚書省負責執行,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工處理具體事務
特點 職權分工明確,又彼此制約
影響 削弱相權,加強皇權;分工明確,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中國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影響深遠
三、賦稅制度
1.魏晉時期:開始實行租調制,按戶征收糧和絹帛。
2.北魏:孝文帝改革,頒布均田令,受田農民承擔定額租調。成年男子負擔一定的徭役。
3.唐初:租庸調制
內容 除租、調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役,稱為庸
影響 以庸代役保證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保障了政府的賦稅收入
4.唐中后期:兩稅法
原因 (1)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
(2)為了解決財政困難
內容 (1)征稅標準:每戶按戶等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
(2)征稅時間:一年分夏、秋兩次納稅
影響 (1)簡化稅收名目,擴大收稅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2)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辨正誤]
(1)九品中正制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 )
(2)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始終以家世門第作為選官標準。( )
(3)隋煬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創立科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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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知識] 銓選
唐代選官制度中舉和選分離,舉指科舉,選指銓選。科舉只是獲得出身的考試,而獲得出身的途徑,除了科舉外,還有門蔭、流外入流、軍功授勛和其他雜色入流等。無論何種出身,要出仕任官,都必須經過吏部或兵部的銓選。這種“銓選”制度最主要的意義在于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統治。
[圖示史] 綱要上第7課第二目《唐朝三省位置圖》
太極宮是隋、唐兩代的皇宮,中書省和門下省分列左右,尚書省位于皇城的中心承天門街東側。中書省和門下省作為中央的決策和審議機構,負責草擬和審核皇帝詔令,位置設在宮城內便于隨時被皇帝召見。而尚書省是執行機構,位于外,三省的位置分布體現了其職權的不同,反映了唐代中央機構的完備和加強皇權的需要。
[釋概念] 均田制
是北魏至唐中葉實行的一種土地制度,是封建國家對土地占有進行控制的一種手段。該制度對農民實行計口授田,對皇室、貴族、勛臣和官吏按等級分配土地和奴婢。該制度實行的前提是國家掌握大面積的荒閑土地,等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會出現地少人多的情況,均田制便不適應社會發展了。
關鍵能力 情境·素養·思維
主題一 選官制度
材料 科舉制度的創立絕不是偶然的。魏晉以來,門閥士族壟斷主要仕途,九品中正制成為維護其統治特權工具。隋朝建立后,隋文帝順應社會發展需要,實行了一些政治改革,地主經濟得到進一步發展,庶族地主勢力更為加強;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各級官僚機構更加健全,封建官僚隊伍迅速擴大。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迫切需要廢除九品中正制,代之以一種新的選官制度,以便通過較為公平的競爭,進入仕途,躋身統治者行列。科舉制度在隋朝萌發了。
——摘編自梁程勇《論中國歷史上的官員選拔制度
——以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為視角》
[問題探究]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科舉制度的創立“不是偶然的”。
金版參考:地主經濟的發展;士族沒落,庶族勢力壯大;封建中央集權加強的需要;國家官僚機器完善的需要;九品中正制存在不足,無法繼續。
科舉制的影響
(1)社會整合功能:打破了門閥貴族對官場的壟斷,促進了社會階層轉化,加速了社會流動,具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合理性內核和價值理念。
(2)推動儒學發展:以儒家學說為主要考試內容,推動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傳承與繁衍。
(3)鞏固國家統一:適應了中央集權制度下“大一統”意識形態的需要,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大交融,鞏固了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和社會的穩定。
(4)影響世界文明:早在唐朝時,科舉制就被“東亞文化圈”國家采用,并成為這些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被西方國家吸收,對西方近代文官考試制度產生了較大影響。
主題二 三省六部制
材料一 唐三省六部制工作流程圖
材料二 唐代把相權分別操掌于幾個部門,由許多人來共同負責,凡事經各部門之會議而決定。……唐制遇下詔敕,便先由門下省和中書省舉行聯席會議,會議場所稱為“政事堂”。……政府的最高機構,則在政事堂。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后再送尚書省執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認為是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
——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問題探究] 根據上述材料,概括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并分析意義。
金版參考:特點:分割相權;職責明確,彼此制約;節制君權。
意義:分割相權,加強了皇權;分工明確,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減少君主獨裁造成的決策失誤。
三省六部制的特點
(1)相權三分:既可以互相牽制,也能分工合作,從而提高行政效率,后期三省出現一體化趨勢。
(2)職權分明:三省職權按行政程序劃分,各司其職。
(3)節制君權:皇帝所頒政令,未經政事堂通過,不能施行,以相權節制君權,可彌補君主才干不足的弊端。
(4)加強皇權:將相權一分為三,在程序上互相制約,保證皇權的獨尊;尚書省下設的六部具有一定的決策權,分層決策,削弱相權,同時又有利于各部門互相牽制與機構運轉。
主題三 兩稅法
(2023·湖南卷)
材料一 敦煌戶籍殘卷所見唐代均田戶受田情況表
注:唐代上柱國按規定受勛田3000畝,表中是排除了上柱國戶后的數據。
——改編自王仲犖《隋唐五代史》
戶籍年代 均田戶數 受足戶數 平均每戶應受田畝數 平均每戶未受田畝數
高宗時期 1 0 101.0 69.0
武則天時期 4 0 143.5 102.0
玄宗時期 32 2 148.7 106.6
代宗時期 11 2 149.3 89.8
材料二 白居易的《贈友》描述了兩稅征錢導致錢重物輕而傷農的現象,“胡(何)為秋夏稅,歲歲輸銅錢。錢力日已重,農力日已殫”;表達了對租庸調法的認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計桑田。不求土所無,不強人所難。量入以為出,上足下亦安”,主張“復彼租庸法,令如貞觀年”。柳宗元的《答元饒州論政理書》指出,兩稅法實行按戶等征稅,富人賄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稅,導致“貧者愈困餓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橫侈泰而無所忌”。他認為要避免上述現象的出現,只有“舍其產而唯丁田之間”,即恢復以身丁為本的租庸調法。
——改編自付志宇《唐人詩文所見兩稅法變革補證》
[問題探究] (1)根據材料一,指出唐代均田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其原因。
金版參考:存在問題:均田戶的實際受田數嚴重不足,均田制遭到嚴重破壞。
原因:封建經濟發展,土地兼并嚴重,政府手中可授土地不足;人口的自然增長;國家賜給官僚大量土地。
(2)根據材料,結合所學知識,評析白居易、柳宗元對唐代稅制改革的看法。
金版參考:兩人具有民本思想,都看到了兩稅法下農民利益受損的情況。兩人都認識到兩稅法存在弊端,主張廢除兩稅法,恢復租庸調制。兩人都認識到兩稅法存在弊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兩人的認識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他們沒有認識到租庸調制瓦解的必然性與兩稅法實行的進步性。租庸調制瓦解的必然性: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兩稅法的進步性:兩稅法簡化稅收名目,擴大稅收對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戶稅依戶等納錢,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
兩稅法中的思想原則
課稅對象 天下皆同——加大征稅范圍,貴族、官僚、僧侶也要交稅
征課內容 簡化稅目——以戶稅和地稅代替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統一稅收
課稅標準 以資計稅——每戶按戶等繳納戶稅,按田畝繳納地稅,體現公平
征課時間 兩稅三收——一年夏秋兩季收稅,上交中央、地方和節度使
征課原則 量出制入——由國家作出財政預算,分配到地方,進行征稅
對兩稅法的評價
(1)積極
①政治上: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利于社會公平,緩和了階級矛盾,維持了中唐的穩定。
②經濟上:保證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2)消極
①錢幣流通不足,農民賤賣絹帛、谷物繳納稅錢,增加負擔。
②土地買賣合法,土地兼并盛行,更多農民淪為佃戶、客戶。
高考研析 技巧·應用·方向
(2024·廣東卷)兩稅法依據田地、雜產等資產評定戶等,但對雜產種類及其價值沒有明確規定。唐文宗時,湖州刺史庾威在所屬五縣,“自立條制,應田地、奴婢,下及竹、樹、鵝、鴨等并估計出稅,差軍人一千一百五十人散入鄉村,檢責剩征稅錢四千九百余貫”,結果被朝廷以“擾人”罪名貶官。由此可見,兩稅法(  )
A.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B.強化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C.賦予地方官員加征權
D.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
試題情境 兩稅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擾民問題
考查知識 兩稅法
核心價值 通過對兩稅法規定及具體執行的理解,考查學生的史料實證、歷史解釋能力,引導學生理解中華文化中的民本思想
1.信息提取
時空信息:唐代文宗時期,湖州。
現象信息:湖州刺史庾威因征稅時擾民被貶官。
2.分析探究
挖掘隱含前提:兩稅法征稅以資產為主,需按戶等和田畝納稅,取消一切雜稅、雜役。
解讀顯性信息:戶等高低與納稅多少有關,雜產關系到戶等的評定,兩稅法對雜產種類及價值沒有明確規定,這導致地方官無所適從,也給了地方官借機腐敗的機會。湖州刺史庾威在征稅時,自立條制,對多種雜產征稅,還派官兵進入鄉村,強行征稅。最終因擾民而被貶官。
邏輯推理判斷:綜上,可歸納得出:兩稅法規定的缺失造成了地方官征稅措施的失當,說明兩稅法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__A__項正確。
3.排除干擾
兩稅法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排除B項;材料中湖州刺史因亂收稅被朝廷處罰,表明地方官員并未被賦予加征權,排除C項;兩稅法增加了財政收入,但不能說明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排除D項。
命題點1:選官制度與階層流動
(2022·湖南卷)據下表可知(  )
A.世家大族沒落
B.科舉制存在嚴重弊端
C.門閥觀念強化
D.九品中正制仍可延續
時間 事件
隋文帝開皇十五年(595) 廢除九品中正制
隋煬帝大業二年(606) 始置進士科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恢復九品中正制
唐太宗貞觀初年(627) 再度廢除九品中正制
解析:根據表格內容可知,九品中正制經歷了廢除、恢復、再廢除,以及科舉制誕生。說明這一時期總體趨勢是世家大族逐漸衰落,A項正確。材料不能說明科舉制有弊端,排除B項;材料不能反映門閥觀念的強化,排除C項;九品中正制在唐朝時再度廢除,排除D項。
命題點2:選官制度的作用
(2021·遼寧卷)唐朝要求弘文館生、崇文館生研習經史須用官方正音“讀文精熟”;科舉考試須使用官方頒布的韻書;吏部將“言辭辯正”作為銓選四項標準之一。這些規定有利于(  )
A.文化交流 B.擴大選官基礎
C.澄清吏治 D.推動方言傳播
解析:根據材料“用官方正音‘讀文精熟’”“使用官方頒布的韻書”“將‘言辭辯正’作為銓選四項標準之一”等信息可知,這些統一的規定有利于文化交流發展,A項正確。科舉制有利于擴大選官基礎,排除B項;材料與吏治無關,排除C項;材料中強調使用官方語言,不能推動方言傳播,排除D項。
命題點3:唐代中央決策機構
(2024·江西卷)唐代詔令用紙書寫,頒下州縣的詔令需長時間傳遞,白麻紙招蟲,不能耐久,故用黃麻;重大詔命或當朝宣命,無須久存,故用白麻。黃輕白重,遂為故事。大約到德宗時,中書只有黃麻可用,白麻已皆在翰林院。這折射出(  )
A.行政效率提高 B.中央集權加強
C.決策事權轉移 D.科舉影響擴大
解析:白麻紙用于重大詔命,唐德宗時卻皆在翰林院,說明翰林院在決策中的地位上升,而中書省(原本負責草擬決策)卻用黃麻,可見中書省逐漸邊緣化,反映出決策事權的轉移,C項正確。材料未涉及行政效率,排除A項;中央集權主要是中央與地方關系,與材料無直接關聯,排除B項;D項與詔令用紙無關,排除。
命題點4:均田制
(2024·重慶卷)北魏均田令規定,奴婢按編戶齊民標準授田,但要求“奴從耕,婢從織”。北齊均田令規定“奴婢限外不課田者皆不輸”。隋承齊制,大業元年(605)又規定“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之課”。這意味著(  )
A.均田制逐漸遭到破壞
B.北齊奴婢不再授田
C.承擔賦役是授田前提
D.隋代廢除定額租調
解析:均田令要求:如果不繳納田稅,則不會被授田(課是指田稅);隋朝也規定,免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田稅,所以更加要求勞動力人口進行田稅上繳,因此得出承擔賦役是授田前提,C項正確。材料是均田制的實行而非破壞,排除A項;北齊均田令規定沒有授田的奴婢不用上繳賦稅,這說明有一部分奴婢是承擔了賦稅義務并因此獲得了土地的,排除B項;隋代免除了婦人、奴婢及部曲的課稅,并未涉及廢除定額租調,排除D項。
課時作業
題號 1 2 3 4 5 6 7 8 9
難易度 ★★ ★★★ ★★★ ★★★ ★★ ★★★ ★★ ★★★ ★★★
知識點 魏晉時期官員選用的特點 九品中正制的影響 南朝士族入仕方式 變化 唐代“制舉” 武則天對科舉制的改動及 影響 唐后期進士科錄取標準的 變化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運行機制 唐代中央分層決策的意義 唐代三省地位的變化
題號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難易度 ★★ ★★★ ★★ ★★★ ★★★ ★★★ ★★ ★★★ ★★★
知識點 唐代政務事項上報程序的 變化 唐代史官公開記事制度的 變化 租庸調制的 影響 北魏至唐代均田制的變化 兩稅法的背景 兩稅法的影響 兩稅法賦稅運輸規則變化的影響 三省六部制 唐代賦稅腳錢的變化
一、選擇題
1.(2025·遼寧沈陽一模)魏晉時期,政府任官者的官品必須與其鄉里品評(即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天材英博、亮拔不群”,被稱為“起家官”,也往往作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德優能少”,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這表明魏晉時期(  )
A.官員選用注重鄉里的評議 B.士族勢力左右政局
C.九品中正制助力中央集權 D.品德成為選官首選
解析:魏晉時期“鄉品高者”“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說明選官注重鄉里的評議,A項正確。材料只是說官員選拔的標準,無法得出B、C兩項;“鄉品”不等于品德,排除D項。
2.據統計,兩晉南朝的官員,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約占入仕者的半數,由察舉和學校考試入仕的約占25%,州郡縣吏積功升遷的約占14%,公府掾屬入仕的約占12%。這主要反映了兩晉南朝(  )
A.門閥政治初步形成 B.選官權力中央化
C.書院教育逐漸推廣 D.官員升遷多元化
解析:據材料“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約占入仕者的半數”可知,中央選官占比較高,且結合所學知識可知,九品中正制實行初期,將評議權收歸中央,在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反映了選官權力中央化,故選B項。材料不能反映門閥政治的情況,排除A項;宋代,書院產生,排除C項;材料主要涉及選官制度,不是官員管理制度,排除D項。
3.(2025·八省聯考·河南卷)南朝名士交會,每以策試爭勝為樂事,一改舊時崇尚清談之風。士族之中已有相當一部分人自幼精研經史文學,求以對策考試入仕為官,因此由察舉與學校入仕者日益增多。這反映該時期(  )
A.門閥士族勢力趨于衰弱
B.九品中正制逐漸轉型
C.考試成為選官主要途徑
D.政權的階級基礎擴大
解析:據材料及所學可知,南朝士族之中一部分人通過對策考試入仕為官,改變了以往單純依靠門第的選官方式,說明門閥士族勢力趨于衰弱,故選A項。“由察舉與學校入仕”是指采取原有的入仕方式,并非新改變,不是九品中正制的轉型,排除B項;科舉制出現后,考試才逐漸成為選官的主要途徑,排除C項;材料中反映的是士族參與考試獲得官職,沒有涉及其他人群,不能表明政權的階級基礎擴大,排除D項。
4.(2025·山西長治質量監測)唐代制舉由天子下詔,不定期舉行,旨在選拔“非常之才”。制舉考試盛行舉薦,“他薦”之外,更有“自舉”。時人楊綰在《條奏貢舉疏》中道:“投刺干謁,驅馳于要津;露才揚己,宜勝于當代。古之賢良方正,豈有如此者乎?”這反映了當時(  )
A.仍受前代選官制度的影響
B.士人主動向官員自薦求仕
C.制科考試選拔的人才不實
D.唐代士人諂媚于人失風骨
解析:唐代雖實行科舉制,但依然存在“制舉”行為,其主要通過他薦、自舉選拔人才,這說明唐代選拔人才受到了前代選官制度的影響,故選A項。唐代制舉包括他人推薦和“自舉”,并不僅僅說明“士人主動向官員自薦求仕”,排除B項;楊綰的觀點只是說明士人為了當官忙忙碌碌,并未涉及人才能力問題,不能得出“人才不實”,排除C項;材料重點強調唐代制舉的方式,并未說明其存在“諂媚”行為,排除D項。
5.有學者指出:“蓋進士之科雖創于隋代,然當日人民致身通顯之途徑并不必由此。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選,破格用人,于是進士之科成為全國干進者竟趨之鵠。”武則天的這一施政措施(  )
A.體現選官的公平公正
B.降低了選官的標準
C.有利于擴大統治基礎
D.使取士標準多樣化
解析:據材料可知,雖然進士考試在隋代便有,但并不是人們做官的主要途徑,直至武則天時期大崇文章,破格用人,這有利于擴大封建政府的統治基礎,故選C項。科舉制度的公平公正體現在考試機會的公平開放,考試程序及閱卷方式的公平公正等,與材料不符,排除A項;材料體現的是選官范圍的擴大,而非降低標準,排除B項;材料只是一種取士標準,不能體現多樣化,排除D項。
6.(2025·廣東惠州二調)唐貞元年間(785-805),進士科錄取標準從以詩賦為主回到以策問為主,策問的內容也改變了過去“所問既不切于時宜,所對亦何關于政事”的狀況,涉及歷來的統治理論,以及藩鎮割據、生產恢復等問題,并要求應舉者提出解決的方略。導致這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
A.國家政治形勢的變動
B.皇帝個人喜好的轉變
C.社會階級關系的變化
D.講求實際思想的盛行
解析:唐貞元年間處于安史之亂后,藩鎮割據逐步形成,進士科錄取標準以策問為主,涉及藩鎮割據、生產恢復等問題,這體現了科舉更關注現實問題,側面反映了國家政治形勢的變動影響了科舉,故選A項,排除B項。唐朝處于封建社會,社會主要階級還是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并未出現變化,排除C項;D項“盛行”說法過于絕對,排除。
7.(2025·廣西示范性高中摸底檢測)“斜封官”也稱“墨敕斜封官”,是唐代對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員的一種蔑視性的稱呼。這種官職的任命狀是皇帝斜封詔敕,從側門交付有關部門辦理,而且它上面所書“敕”字是用墨筆。“斜封官”缺少的正式任命程序是(  )
A.科舉考試,擇優錄用 B.地方舉薦,吏部考核
C.中書草擬,門下審核 D.門第出身,中正評定
解析:根據材料“這種官職的任命狀是皇帝斜封詔敕,從側門交付有關部門辦理”和所學知識可知,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中書省草擬皇帝政令,再由門下省審核,之后交尚書省執行,“斜封官”由皇帝直接交付執行,缺少中書和門下兩省的程序,C項正確。
8.(2025·陜西寶雞中學診斷性考試)唐朝中央分層決策,第一層是“八座議事”,即尚書省長官左、右仆射和六部長官決定一般的行政問題,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上報給“政事堂會議”。參與會議的是全體宰相,包括三省長官和皇帝指定的官員。如政事堂也有分歧,就上報皇帝,皇帝召集“兩儀殿會議”加以解決。這一機制(  )
A.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避免了宰相權力被分割
C.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
D.不利于政令的高效執行
解析:唐朝采取分層決策機制,該機制具體分為“八座議事”“政事堂會議”“兩儀殿會議”,這種分層決策形式帶有集體性會議特點,并非單人決策,這樣有助于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故選C項。該機制是中央決策機制,并沒有涉及地方,排除A項;尚書省只決定一般行政問題,政事堂會議除三省長官還有皇帝指定官員參與,兩儀殿會議也由皇帝召集,從而推知宰相權力被分割,皇權有所加強,排除B項;除“八座議事”外,唐朝另外兩層決策機制主要針對不能解決的問題或有分歧的事項,說明對于一般事項,其決策程序很簡潔,從而有助于提高執行的效率,排除D項。
9.唐朝初年,尚書省的地位明顯高于中書、門下兩省,尚書仆射為群相之首。唐太宗時,削弱尚書仆射的權力,委派親信主持門下省的工作,并在門下省設立政事堂,三省長官同堂議事。后來,又將政事堂也遷到了中書省。這些調整(  )
A.體現了執行與決策合并 B.有利于決策的科學民主
C.反映了三省地位的變化 D.使宰相的權力名存實亡
解析:唐太宗對三省的調整舉措,先是明顯削弱了尚書省的地位,加強了門下省的地位,而此后的進一步調整,最終將中書省的地位提高到門下省之上,反映了三省地位的變化,C項正確。這些調整并未體現執行與決策合并,排除A項;當時決策不可能民主,排除B項;宰相權力依然存在,并未名存實亡,排除D項。
10.(2025·廣東適應性考試)唐代初期,政務事項原則上都要先向尚書省申報,再以尚書省的名義奏報皇帝。唐高宗和武則天之后,卻逐漸形成了“事無大小,皆悉聞奏”的局面,比如有太學生直接向武則天告假回家,還得到了武則天應允。這一變化可以說明(  )
A.監察制度日趨完善
B.官僚機構對皇權的限制愈加艱難
C.行政效率不斷降低
D.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逐步加強
解析:事無大小不經尚書省而直接向皇帝匯報請示,說明皇權的加強,唐朝的官僚機構對皇權的限制降低,B項正確。監察制度是監察百官的,與材料無關,排除A項;僅材料不能說明行政效率降低,排除C項;材料沒有體現地方,排除D項。
11.(2025·廣東茂名開學考)唐貞觀時,中書、門下及三品官向皇帝奏事,史官隨同,記錄所奏內容。高宗以后,許敬宗、李義府為了任意密奏其事,不準史官記錄其所奏內容。玄宗又恢復了史官公開記事的制度。該制度的恢復(  )
A.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B.使史官的權力得到擴大
C.一定程度抑制了政治腐敗
D.造成官員大量冗余現象
解析:這一制度的恢復體現了對政務公開的重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員任意密奏濫用權力的行為,一定程度抑制了政治腐敗,C項正確。材料未涉及地方,排除A項;公開記事本就是史官的權力,并未得到擴大,排除B項;恢復了史官公開記事的制度不等于增加史官,排除D項。
12.唐朝的賦稅制度稱為“租庸調”,恰巧拼成了《孟子》書里的“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項目,此制最要用意在“為民制產”,務使大家有田地,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調,租調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唐朝的稅制(  )
A.對農民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
B.有利于小農經濟的發展
C.意在保障廣大農民有地可種
D.擴大了征收賦稅的對象
解析:“租庸調”的根本是“有田”,且以“庸”代役使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有利于小農經濟的發展,B項正確。兩稅法的實施對農民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排除A項;稅制主要在于維護統治者的財政收入,排除C項;兩稅法擴大了征收賦稅的對象,排除D項。
13.(2025·云南保山期中)均田制自北魏實行以來,口分田規定不準買賣,身死歸還,保證國家再授的土地。唐代不但永業田可以買賣,而且還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口分田也可以買賣。這一變化反映了(  )
A.小農經濟得到快速發展
B.庶族地主力量發展壯大
C.兩稅法改革的成效顯著
D.封建土地國有制將消亡
解析:均田制在北魏時期設立,原本對口分田有嚴格的限制,不準買賣,死后需歸還,以確保國家土地資源的再分配。然而,到了唐代,不僅永業田可以自由買賣,口分田也在一定條件下開放交易。這一政策轉變實際上是反映了社會結構和經濟狀況的演變。特別是庶族地主階層,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需求也日益增長,從而推動了土地政策的調整。因此,這一變化是庶族地主力量發展壯大的體現,故選B項。土地買賣推動土地兼并,不利于小農經濟發展,排除A項;兩稅法改革發生在均田制被破壞之后,排除C項;土地政策有所調整并不能說明封建土地國有制將消亡,D項表述絕對,排除。  
14.(2024·九省聯考·貴州)有學者認為,唐朝中后期均田制、租庸調制的失敗,意味著政府已不能再把土地和農民束縛起來,而且門閥及有關政治勢力也不允許將土地所有權交由政府支配。該學者意在說明(  )
A.實施賦稅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B.門閥士族危及政府統治
C.重農抑商政策阻礙商業發展
D.土地兼并激化社會矛盾
解析:根據材料可知,唐朝的賦稅制度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需要進行改革,A項正確。B、D兩項與材料主旨不符,均排除;材料所給的信息是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變化,與重農抑商的政策無關,排除C項。
15.(2025·廣東深圳高級中學一診)據史書記載,初行兩稅法之際,“分命使臣,按地收斂,土戶與客戶,共計得三百余萬”,其中權門豪強所隱占的客戶就占了2/5,經檢查以后,則“浮浪悉收,規避無所”。這說明此法的推行(  )
A.使納稅編戶大量增加 B.緩解了土地兼并現象
C.削弱了地方藩鎮勢力 D.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
解析:根據材料可知,實行兩稅法后,豪強控制的戶口轉移到政府手中,這直接使納稅編戶(即納稅人口)的大量增加,A項正確。土地兼并是封建社會中不可避免的現象,兩稅法的實施主要是為了解決財政問題,而非直接針對土地兼并,排除B項;材料中沒有提及兩稅法的實施與地方藩鎮勢力的關系,排除C項;兩稅法的實施并未觸及封建土地私有制,排除D項。
16.(2025·湖北武漢部分重點中學階段測試)唐朝前期,財政完全由中央統收統支,各地的賦稅收入要全部上繳中央,運送到京城或指定的國庫,中央對地方的支出又要轉運到各地。兩稅法實行后,屬于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只有上供的部分才被送往京城。這一轉變(  )
A.導致藩鎮勢力日益擴大
B.降低了政府對實物稅的依賴
C.適應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D.有利于減輕民眾的賦役負擔
解析:兩稅法實行后,政府將屬于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只有上供的部分才送往京城,減少了賦稅的長途運輸,有助于減輕民眾的負擔,D項正確。“地方的開支就地留在州縣”是由中央決定,不等于地方財政自主權擴大,排除A項;材料未提及賦稅中實物稅比重的變化,無法得出“降低了政府對實物稅的依賴”,排除B項;材料所述的賦稅管理制度主要影響國家財政,與商品經濟的發展關系不大,排除C項。
二、非選擇題
17.(2025·河北張家口期末)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漢承秦制,負責為皇室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少府”內設有“尚書”一職。漢武帝設尚書在左右辦事,掌管文書奏章。漢成帝時,置尚書五人,分曹辦事。東漢形成“尚書臺”,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曹魏設尚書五人:殿中、兵部、駕部、南部、北部。南北朝時經常“省錄”,尚書令有宰相之名。
——摘編自錢玉林《中華傳統文化辭典》
材料二 唐初,自隋代創立的三省六部制得到完善,中書“出命”、門下“封駁”、尚書“執行”的政務運行機制比較規范。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務運行機制逐漸遭到破壞。門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駁作用。貞元初年,中書舍人缺五員,德宗不給補員,如有詔敕需要擬定,命翰林院隨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學士代擬。面對“財政枯竭,國用不給”的局面,中央設立各種專使。隨事設使,使得“兵部無戎帳,戶部無版圖”,尚書省“舊章多廢”。
——摘編自吳楓《中唐時期三省制度的削弱與變化》
(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漢至魏晉南北朝尚書職位變遷的主要因素。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唐代政務運行機制的變化,并談談你對漢唐中樞機構演變的認識。
答案: “尚書”在皇帝身邊工作,便于皇帝隨時掌控朝政;“尚書”文化素養較高,具備處理朝政的能力;皇帝有意削弱相權。
答案:變化:三省六部制逐漸名存實亡;門下省逐漸失去封駁作用;中書省的職權逐漸被翰林學士取代;尚書省和六部受到各種使職的沖擊。
認識:漢唐中樞機構變化服務于皇權專制的需要,皇帝一般通過轉移或分散輔政權力的辦法來達到集權目的。
解析:第(1)問,根據材料一“漢武帝設尚書在左右辦事,掌管文書奏章。漢成帝時,置尚書五人,分曹辦事”可知,“尚書”在皇帝身邊工作,便于皇帝隨時掌控朝政;根據材料一“東漢形成‘尚書臺’,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可知,“尚書”文化素養較高,具備處理朝政的能力;根據材料一“南北朝時經常‘省錄’,尚書令有宰相之名”可知,皇帝有意削弱相權。第(2)問,第一小問,根據材料二“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務運行機制逐漸遭到破壞”可知,三省六部制逐漸名存實亡;根據材料二“門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駁作用”可知,門下省逐漸失去封駁作用;根據材料二“貞元初年,中書舍人缺五員,德宗不給補員,如有詔敕需要擬定,命翰林院隨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學士代擬”可知,中書省的職權逐漸被翰林學士取代;根據材料二“中央設立各種專使。隨事設使……尚書省‘舊章多廢’”可知,尚書省和六部受到各種使職的沖擊。第二小問,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可從演變的實質及目的作答。
18.(2025·湖北黃岡教聯體期中)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有兩種征納方式:一是課戶繳納腳錢,當地官府以“和雇”形式雇人水陸運送;二是課戶不繳納腳錢,自行運送。因此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除租庸調以外,還有義倉地稅。百姓三年一次運送交納“義倉造米”,官司“仍勒百姓私出腳錢”,正租、義倉地稅都納腳錢,遇到重合年份則“兩度打腳”,因此開元四年(716年)規定“不得以義倉回造”,在未熟之時運輸少量義倉物,以官物充腳錢。唐朝后期,唐德宗貞元二年(786)詔:“天下兩稅錢物,
并委本道觀察使、本州刺史揀擇官典送上都。其應定色目、程限、腳價錢物,委度支商量條件聞奏。”貞元二十一年又規定:“天下諸州府,應須夫役、車、牛、驢、馬腳價之類,并以兩稅錢自備,不得別有科配,仍并以兩稅元敕處分,仍永為恒式。”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此外,唐后期鹽、鐵、酒、茶等專賣收入,具體由中央轉運使以及設在地方的巡院負責。
概括出賦稅腳錢的變化趨勢,并說明其變化體現了唐朝怎樣的賦稅收入和地方權力的劃分。
答案:變化趨勢: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由百姓承擔,方式多樣;唐后期腳錢從兩稅錢中備取,不再向百姓配征。
體現:賦稅收入方面,唐朝前期賦稅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調、義倉地稅等,腳錢是附加征收;后期主要依賴兩稅,且包括了腳錢相關費用。地方權力劃分方面,前期地方在腳錢征收上權力較大,可多樣征自百姓;后期地方在腳錢相關事務上受中央制約,如兩稅及腳錢使用等受中央規定限制。
解析:第一小問,根據材料“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正租、義倉地稅都納腳錢”可知,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由百姓承擔,方式多樣;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可知,唐后期腳錢從兩稅錢中備取,不再向百姓配征。第二小問,賦稅收入方面,根據材料“唐前期,賦稅腳錢主要是運輸租庸調物的腳錢……除租庸調以外,還有義倉地稅”可知,唐朝前期賦稅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調、義倉地稅等,腳錢是附加征收;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
而不再向百姓配征”可知,后期主要依賴兩稅,且包括了腳錢相關費用。地方權力劃分方面,根據材料“腳錢皆由百姓承擔,自運或交付腳錢給州縣官司……‘仍勒百姓私出腳錢’”可知,前期地方在腳錢征收上權力較大,可多樣征自百姓;根據材料“州府所須車、牛、驢、馬的腳價錢,都是從兩稅錢中備取,而不再向百姓配征。此外,唐后期鹽、鐵、酒、茶等專賣收入,具體由中央轉運使以及設在地方的巡院負責”可知,后期地方在腳錢相關事務上受中央制約,如兩稅及腳錢使用等受中央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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