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5張PPT)第7課近代以來中國的官員選拔與管理第二單元 官員的選拔與管理壹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目錄貳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和公務員制度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壹材料1:1901年8月,清政府下令從1902 年起,科舉考試不再用八股文。1905年,又有袁世凱、趙爾巽、張之洞等地方督撫聯名上奏,提出"補救時艱,必自推學校始;欲推廣學校,必自停科舉始"。在這種壓力下,清政府下令從1906年起停止科舉考試。——章開沅、朱英主編《中國近代史》一、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內外交困下的應激反應(一)科舉制度的變革與廢除Why 材料2:天下理之最明而勢所必至者,如今中國不變法則必亡是已。然則變將何先?曰:莫亟于廢八股。夫八股非自能害國也,害在使天下無人才。——嚴復《救亡決論》材料3:自洋務新政以來,為了適應形式的需要,洋務派引進了大量的西方近代自然科學知識,培養了一大批精通洋務的各種新式人才。這實際上已對只培植官僚的傳統教育目標造成沖擊。——《晚清科舉革廢進程中政學關系的變化》(1)科舉制本身的弊端,與社會現實需求脫節;(2)西學的傳播和洋務運動的開展;(3)民族危機不斷加深;(1)原因:材料4: 科舉夙為外人詬病,學堂最為新政大端。一旦毅然決然舍其舊而新是謀,則風聲所樹,觀聽一傾,群且刮目相看,推誠相與;而中國士子之留學外洋者,亦知進身之路,歸重學堂一途,益將勵志潛修,不為邪說浮言所惑,顯收有用之才俊,……所關甚宏,收效甚巨。且設立學堂者,并非專為儲才,乃以開通民智為主,使人人獲有普及之教育,且有普通之知能,上知效忠于國,下得自謀其生。——袁世凱等 《立停科舉推廣學校折》(1905)換取列強信任;可使留學生為求功名而潛修所學,不受蠱惑;設立學堂可以培養人才,開啟民智,促進教育發展;總之,可維護清王朝統治。思考:袁世凱的核心主張是什么?有什么目的?1898①維新變法時期清政府增加經濟特科,選拔經時濟變之才;②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③戊戌變法失敗后,所有考試悉照舊制。1901實行新政,通令各省書院一律改為大學堂,各府、州、縣學改為中小學堂,并多設蒙養學堂。19051905年,光緒帝詔準袁世凱、張之洞等人的立停科舉之奏,決定自 1906 年起,所有鄉試、會試一律停止,將育人、取才合于學校一途。(一)科舉制度的變革與廢除(2)過程:漸 變劇 變借鑒西方教育體系;選官與挽救民族危機和教育改革緊密聯系特點:一、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內外交困下的應激反應(二)選官制度的變革(1)改革機構:①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②設立新部門:設農工商部、巡警部、學部等部門,瓦解了傳統的六部建制(2)選官制度改革:②正式確立:1904年初,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統一全國學制(癸卯學制),學堂選官制度由此正式設立。①新政更新選官制度:清政府規定凡學堂考試合格畢業者,均給予貢生、舉人 、進士等出身,對成績優秀者進行殿試后,“酌加擢用,優予官階”學堂選官制度清政府是如何進行選官制度改革的?建立了怎樣的選官制度?規定自高等小學以上,畢業考試結果分五等一般中等以上者都獲相應的獎勵出身,并被授以官職或得以升學獎勵出身大致分為翰林、進士、舉人、貢生,生員五級,依據各級不同情形,分別由官府予以選錄特點:采用考試;將學堂教育和官員任用結合。一、晚清選官制度的變革——內外交困下的應激反應留學畢業生選官制度規定每年舉行一次歸國留學生考試,考試結果分最優、優、中三等,分別賜予進士、舉人出身,再分配相應官職。1905廢除科舉制度后,學堂選官、留學畢業生選官一直是清政府官員選拔的主要方式(2)選官制度改革:1903年14歲,到武昌報考高等小學堂。1904年,官費赴日留學。1910年回國。1911年 ,按照清朝學部的規定,到北京參加留學畢業生考試,成績為最優等,授“工科進士”稱號。1905,學部設立,標志中國選官制度進入新階段。圖一圖二思考:從圖一到圖二,官員選拔發生了怎樣的變化?①選官制度:科舉選官學堂選官②選拔目的:選拔官員育人、取才合于一途③考試內容:儒家經典中學和西學1912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貳二、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 ——動蕩時局下的艱難探索1、南京臨時政府時期(1912年1--3月)依據:孫中山的文官考試思想內容:①官員選拔方面:以考試制度為主,在“五權憲法”的框架之中,國家建立考試院,主管人才的選拔和任用;(考試權獨立)②完善國家政治制度:建立文官的培養、任用、監察等方面的運行機制。(人事權獨立)影響:積極:①進一步奠定了近代中國文官制度的基礎;②對日后民國文官制度的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局限:當時未能真正實施。“五權”即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南京臨時政府在官員選拔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法規草案,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將來中華民國憲法,必需設獨立機關,專掌考試權,大小官吏必須考試,定了他的資格,無論那官吏是由選舉的抑或是委任的,必須合格之人,方得有效。 ——《孫中山全集》考試權必須獨立官員的選拔必須經過考試2.北洋政府時期(1912.4--1928年)考試和甄別考試構 建立標志報考條件負責機構考試類型甄別負 對象檢驗內容作用方式:1913年北洋政府頒布《文官考試法草案》民國男子年滿21歲者政事堂銓敘局文官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司法官考試.知事試驗.留學畢業生甄拔考試已經在文官職位上工作的人通過檢驗畢業文憑、調查經歷、檢查工作成績、考查學識與工作經驗等決定其能否留任是舊人事制度向現代文官制度轉變的重要措施,利于保持行政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二、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 ——動蕩時局下的艱難探索弊端:性別歧視,女子不得參加考試北洋政府時期選拔官員的方式是什么?北洋政府文官考試優等證書考試落第的郁達夫保薦入職的魯迅3.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1949)公務員制度 背景 1.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形式上統一中國 2.選拔人才,鞏固統治 建立 依據 內容 官員稱謂考試機關考試法規評價 1929年,國民政府制定《公務員任用條例》1933年,頒布的《公務員任用法》標志著公務員制度建立以北洋政府的文官制度為基礎,繼承、吸收了中國傳統考試監察和西方文官制度的精華“官吏”稱謂逐漸被“公務員”代替由最高考試機關——考試院負責(經其考選、銓敘后任用)1929年公布第一部《考試法》積極:1.孫中山關于文官考試的思想,幾乎全部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在這一時期得到確立2..《考試法》允許女子參加考試,具有更強的開放性和平等性消極:實施過程漏洞百出,任用親信、拉幫結派現象始終無法禁絕思考:根據下表,歸納此時期文官制度的特點?二、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 ——動蕩時局下的艱難探索3.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1949)公務員制度 背景 1.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形式上統一中國 2.選拔人才,鞏固統治 建立 依據 內容 人事制度考試機關考試法規評價 1929年,國民政府制定《公務員任用條例》1933年,頒布的《公務員任用法》標志著公務員制度建立以北洋政府的文官制度為基礎,繼承、吸收了中國傳統考試監察和西方文官制度的精華“官吏”稱謂逐漸被“公務員”代替由最高考試機關——考試院負責(經其考選、銓敘后任用)1929年公布第一部《考試法》積極:1.孫中山關于文官考試的思想,幾乎全部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在這一時期得到確立2..《考試法》允許女子參加考試,具有更強的開放性和平等性消極:實施過程漏洞百出,任用親信、拉幫結派現象始終無法禁絕思考:根據下表,歸納此時期文官制度的特點?制度法律化中西合璧,古今結合更開放、更公平南京國民政府一方面以“致力于國民革命”的年限為資格,使國民黨員可以繞開文官考試進入文官隊伍;另一方面,規定黨義為考試科目,對非國民黨員進入政府嚴加限制。——《北洋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文官考試制度之比較》黨派性強以考試方式選拔官員,是民國時期官員選拔制度的主體設置專門機構二、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 ——動蕩時局下的艱難探索二、民國時期的官員選拔制度 ——動蕩時局下的艱難探索歸納總結時段 選官制度 相關法令 評價南京臨時政府時期 孫中山考試思想,制度未成形 1912系列法規草案 奠定了近代文官制度的基礎,但沒有實施北洋政府時期 考試和甄別 1913《文官考試法草案》 文官考試制度正式建立,向現代文官制度轉變;但女子不得參加文官考試。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公務員制度 考試和甄別 1929《考試法》 《公務員任用條例》 1933《公務員任用法》 公務員制度正式形成,具有更強的開放性和平等性;法律、制度規定嚴密,考試內容趨于現代化。但實施過程漏洞百出,任用親信、拉幫結派現象始終無法禁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與公務員制度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和公務員制度—— 偉大時代下的繼承創新(一)干部制度干部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包含國家干部人事管理體制、原則、機構,以及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監督、交流、培訓等內容。圖片引自楊奎松教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研究》1.含義:由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管理的干部制度民主革命新中國成立沿用,并建立了在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下的分類管理的干部制度十八大以來干部隊伍建設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特別是在干部的廉政建設方面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規定,取得很大成績2.干部制度演變改革開放在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獎懲、離休、退休、培訓、工資、回避制度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實現干部管理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現代化,初步建立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干部管理制度。根本原則黨管干部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和公務員制度—— 偉大時代下的繼承創新(二)公務員制度1.含義:干部與公務員關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和公務員制度—— 偉大時代下的繼承創新(二)公務員制度(2)發展歷程:1993年2005年2006年公務員制度開始推行,隨后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標志著公務員制度正式形成。公務員考錄工作正式進入法制化軌道。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正式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得到了全方位的推進和改善,考試錄用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我國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梳理公務員制度的發展歷程(2)意義:提升公務員政治、文化素質,為國家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增添了活力。2015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在武漢開考中國公務員必須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捍衛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國共產黨是領導各項事業的核心力量,公務員制度是黨的干部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公務員的管理上,強調要堅持黨的組織領導,保持黨對政府重要領導人選的推薦權;我國公務員制度沒有“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這是由于我國是共產黨執政的國家,不搞多黨輪流執政,所以不存在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截然分野,而西方文官制度則實行“兩官分途”;做人民公仆,為人民辦事,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這是中國公務員最根本的行為準則。——摘編自俞悅《從英美文官制度看中國“公務員”熱》①不搞政治中立,堅持黨管干部②不實行“兩官分途”③堅持服務人民的宗旨思考:中國公務員制度具有哪些獨特之處?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部制度和公務員制度—— 偉大時代下的繼承創新(二)公務員制度近代以來選官制度的演變歷程1840-19121912-19491949-至今晚清時期民國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1905廢除科舉學堂選官留學生畢業生選官19131933文官考試制度建立《公務員任用法》公務員制度開始推行1993近代以來選官制度在繼承、發展中,不斷完善,逐步形成適合國情的公務員制度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