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5張PPT)第 3 課近代以來中國政治制度的演變1912 ——1928 ——1949 至今選擇性必修1《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第一單元 政治制度01 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02 中國共產黨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03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目錄課程標準:了解共和制在中國建立的曲折過程,理解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獨特性。新課導入近現代共和政治國家和政府應當為公共利益而努力國家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人由自由公正的選舉產生南京臨時政府1912.1-4北洋政府1912-1928.6南京國民政府1927.4-1948.5191110.10武昌起義191112南北議和1927-1937國共十年對峙革命根據地1931-1945抗日戰爭抗日根據地1946-1949解放戰爭解放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締造共和破壞共和探索共和確立、完善共和自由人權憲政民主代議制民主政黨政治人民主權現代共和主義分權制衡時 空 坐 標一、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照搬西方民主制度)南京臨時政府時期(1912.1-4)——民主共和的奠基北洋政府時期(北洋軍閥1912-1928)——民主共和的嘗試與沖擊國民政府時期(蔣介石1927-1949)——民主共和的“變質”【中華民國的三個階段】(一)南京臨時政府時期1、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建立: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性質:資產階級革命政府。意義:標志著資產階級共和制度在中國的誕生。(亞洲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國旗:中華民國釆用五色旗為國旗。紀年:改用公歷,以中華民國紀元,1912年為民國元年。五色旗(代表漢、滿、蒙、回、藏五個民族,象征著五族共和”)2、《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目的:為防止袁世凱獨裁內容:①以主權在民、平等自由為原則,確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②規定實行責任內閣制,內閣總理由議會的多數黨產生,總統頒布命令須由國務員副署才能生效。意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對君主專制制度的進步意義。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第六條 “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財產、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等自由。第十六條 中華民國之立法權以參議院行之。第三十條 臨時大總統代表臨時政府,總攬政務,公布法律。第五十一條 “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干涉”第四十四條 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第四十五條 國務員于臨時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發布命令時須副署之。命之法官組織之。——《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3月12日責任內閣知識拓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體現的原則及局限性在總統之外復設總理,是為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的標志。但規定的責任內閣制并不完備,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確定總統府與國務院孰為最高行政中樞。由于總統府和國務院都被賦予了相當的行政權,而《臨時約法》又“并未說明內閣是對總統或是對議會承擔責任”,于是導致了一國之內同時具有兩個行政中樞的二元化政體格局。……從民初政治的實踐上看,斯時真可謂政爭不斷。——楊天宏《論<臨時約法>對民國政體的設計規劃》局限:①存在“因人設法”的局限;職權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凱權力;導致政爭不斷、政局動蕩。②立法服從政治需要,照搬西方模式三權分立主權在民,否定君主專制平等自由,否定封建等級觀念《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人們結社組黨、參加政治事務的自由與權利,給政黨的興起提供了有利的社會環境,政黨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通常指一個國家通過政黨行使國家政權的形式。廣義包括各國政黨為實現其政綱和主張而展開的一切政治活動和斗爭。1、政黨政治:(二)北洋政府時期民國初期的政黨、社團有300多個,如統一黨、共和黨、統一共和黨、共和建設討論會、中國社會黨等。這些黨派大體為原有的革命派、立憲派、舊官僚三派勢力的分合。其中,同盟會、共和黨、統一共和黨為三大黨,共和黨擁戴袁世凱,統一共和黨接近同盟會。——《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背景:①君主專制王朝被推翻,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政治環境相對寬松,為各黨派、團體的建立創造了制度環境。②《臨時約法》的推動;③為謀求議會席位,各黨派展開激烈競爭,開始了政黨政治的嘗試。開始出現:辛亥革命后黨派 名稱 發起人 在議會中 所占席位 政治派別國民黨 宋教仁 392 革命派共和黨 黎元洪 176 舊官僚統一黨 程德全 24 舊官僚民主黨 湯化龍 24 立憲派1912年8月國民黨成立后,宋教仁等人想通過議會斗爭實現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獲勝,宋教仁為國會中多數黨的領袖,將負責組織責任內閣。◎宋教仁政黨政治歷程(二)北洋政府時期壹叁貳肆國民黨成立和宋教仁準備組織責任內閣威脅到袁世凱的獨裁統治。1913年春,宋教仁在上海火車站被刺殺“宋案”發生后,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很快被鎮壓。二次革命后,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和國會,政黨政治名存實亡。袁世凱復辟帝制失敗,軍閥割據開始。積極意義:①促進了民主共和觀念的傳播。②奠定了民主共和制度的社會基礎。③促進民初社會經濟的發展,推動中國向近代社會轉型。消極影響:造成黨派紛爭、政局動態甚至國家分裂。照搬西方政黨政治模式,脫離了中國基本國情。西方政黨政治的興起與其制度的確立,是在資產階級革命勝利,整個國家嚴重資本主義化之后。辛亥革命后,政權雖然易手,但并沒有改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性質,中國是帝國主義和封建軍閥的天下而非政黨的天下。所謂自由結社、合法反對、公平競爭、輪流執政等政黨政治的原則,在當時的中國并不具備,雖然在形式上,民初各政黨獲得了較多的政治權利,但在關鍵的政權問題上,手執槍桿子的袁世凱是不會讓步的。……因此,在當時中國國情下,如果政黨要去搞所謂政黨政治,要么成為獨裁者欺騙民眾的工具,要么成為獨裁者刀俎下的魚肉。 ——章開沅《辛亥革命與中國政治發展》課堂探究:民國初年政黨政治有什么特點,其失敗的原因是什么?辛亥革命后,隨著專制政權的土崩瓦解,各類政黨、社團紛紛建立,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重組。為謀求議會席位,各黨派展開激烈競爭,開始了政黨政治的嘗試。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后,中國同盟會成為合法組織。8月25日,中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等幾個黨派合并,在北京改組成國民黨。1913年初,國民黨在全國選舉中獲得參議院和眾議院最多席位,成為國會中的最大黨派。成立的政黨數量多時間短,缺乏明確綱領分化重組快競爭激烈①中國沒有形成適合代議制民主的政治環境,脫離廣大人民群眾,盲目學習照搬英美模式。(民眾基礎和客觀環境)②受傳統政治(封建專制統治)文化(教育水平落后)影響較深,加之西方啟蒙思想在中國的傳播有限,國民民主意識淡薄;(政治文化和心理基礎)③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資產階級力量弱小。(經濟階級基礎)④資產階級政黨政治準備不充分,政黨倉促成立,條件不夠成熟,黨爭不休。⑤封建勢力強大,軍閥操控政權。1913年10月6日,袁世凱通過“包圍國會”手段,當選正式大總統1913年11月4日,解散國民黨。1914年1月10日,解散國會1914年5月1日,廢除《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公布《中華民國約法》(加強總統權力);12月,修改《大總統選舉法》1915年8月,美國人古德諾發表《共和與君主論》。袁世凱同時組織“籌安會”,鼓吹君主制袁世凱大權獨攬;古德諾以及籌安會積極為袁世凱復辟帝制營造輿論。2、袁世凱復辟帝制(二)北洋政府時期超長任期10年無限連任提名下任總統++1915.12,袁世凱接受帝位1916.1.1,袁世凱正式登基1915--1916,云南等省組織護國軍,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1916.3,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1916.6,袁世凱在北京去世,中國進入軍閥割據1915年12月11日,參議院開會,全部擁護“君主制”袁世凱統治時期(1912-1916)皖系軍閥統治時期(1916-1920)段直系軍閥統治時期(1920-1924)馮奉系軍閥統治時期(1924-1928)張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分為段祺瑞、黎元洪、馮國璋、張作霖、徐世昌3、軍閥割據(二)北洋政府時期袁世凱死后,北洋軍閥內部的派系紛爭,很快發展為軍閥割據混戰的局面,政治格局混亂不堪孫中山的“革命程序”論“軍政”時期(1924年國民黨一大到1928年北伐成功),早期是指在國民黨領導下,以革命的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統治,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后來指通過武裝革命徹底打倒軍閥,實現國家的統一和獨立。“訓政”時期(1928年國民黨完成形式上統一到1948年國民政府改組為總統府),以“軍政”統一全國后,需要在國民黨的領導下,以“訓政”來開啟民智,培養民眾的民主意識。屆時要實行約法,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考試合格的人員,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并對人民進行使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憲政”時期(1948年國民政府改組為總統府以后),孫中山認為,凡一省之內全部的縣已實行自治,就可結束訓政,開始憲政階段。“憲政”是“還政于民”的憲政民主時期。(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革命程序” 論“革命程序” 論是孫中山三民主義政治學說的內容之一 , 即主張中國民主政治的建設 , 要經過軍政 、訓政 、憲政 三個時期 。 各個時期,國民黨的責任和任務不同。孫中山認為,只有經過這樣的步驟 , 才能最后做到“主權在民”。目的:實現民主共和,真正做到主權在民在訓政時期,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領導行使政權;大會閉會期間,把政權付托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治權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和監察五權,由國民黨政府總攬執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負責指導監督國民政府的重大國務。--《訓政綱領》(1928)九、一完全自治之縣,其國民有直接選舉官員之權,有直接罷免官員之權。……十四、每縣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選國民代表一員,以組織代表會,參預中央政事。--《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孫中山的理想國民黨的現實VS背景:1928年東北易幟,國民政府完成形式統一,北洋政府統治正式結束。開始:1928年8月,國民黨宣布軍政時期結束,訓政時期開始。10月3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訓政綱領》。主權在民實質:剝奪人民權利的一黨專政(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訓政時期材料 這種以一黨“訓政”而壟斷國家權力的不合理局面,抗戰中期起已廣受社會各界和輿論的批評。國民黨在戰后繼續維持其一黨“訓政”統治已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困難,而且國民黨當政近20年仍未能訂立憲法,使國家體制處于某種不確定狀況,從而孕育著社會不安與動蕩的因素。——汪朝光《中國近代通史》第10卷《中國命運的決戰(1945-1949)》“國民大會” 會場前長江路上的牌樓民盟和中共采取一致行動,拒絕參加“國民大會”,圖為民盟與中共代表的合影。(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2、憲政時期(1)概況:①1928年,規定“訓政”時間為六年,結束為1935年②1948年,國民黨提出“行憲”,召開“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李宗仁為總統、副總統,建立總統府,取代國民政府,國民黨以此為其獨裁統治披上“憲政”的外衣。國民政府在制憲和行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單方面宣布召開國民大會,違背政協精神;主要黨派如中共和民盟沒有參加,國民大會的代表性與制憲的合法性備受爭議;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過程中不公開透明,充滿交易;國民黨用行政手段改變選舉結果,違背民主憲法精神;代表將會議視為兒戲。(2)結果:國民黨政權作為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代表,最終逃脫不了崩潰的命運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標志著國民黨在大陸22年的統治覆滅。角度 南京臨時政府 北洋軍閥政府 南京國民政府憲法性文件政治 特征課堂探究:中國憲政為何如此艱難?民國政治上努力向西方看齊:言論自由、平等、法治、民主選舉、議會、總理總統、政黨政治。《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約法》《訓政綱領》《中華民國憲法》孫中山締造了民主共和制(三權分立和內閣制)⑴各類政黨、社團紛紛建立;⑵各黨派展開激烈競爭,開始政黨政治的嘗試;⑶袁世凱與北洋軍閥破壞民主共和,實行獨裁統治披著“訓政”“憲政”的外衣,實行國民黨專制和蔣介石獨裁統治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決定;②列強侵略,民族危機深重;③軍閥混戰,政局動蕩;④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資產階級力量弱小;⑤傳統守舊思想根深蒂固。011927-1937 土地革命(國共十年對峙)時期 —— 革命根據地021937-1945 國共合作抗日時期 —— 抗日根據地031946-1949 解放戰爭時期 —— 解放區二、中國共產黨的制度探索(根據地和解放區)革命根據地抗日根據地解放區土地革命時期全面抗戰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各級蘇維埃政權邊區政府行政區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建立的不同形式的人民政權,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一)土地革命時期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爆發,中國共產黨走上武裝反抗國民黨的道路1927年9月,毛澤東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爆發1927年10月,毛澤東建立井岡山根據地1928年4月底,朱德、毛澤東在井岡山會師(1)背景:在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逐漸摸索出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革命道路,形成工農武裝割據思想。到1930年夏,全國已經建立起大小十幾塊農村革命根據地,各級蘇維埃政權陸續建立。◎中華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現場及舊址(2)探索: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3)成就:建立蘇維埃政權;頒布了憲法大綱,通過土地法、勞動法等法令;宣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正式成立;蘇維埃政權屬于工人、農民、紅軍士兵及一切勞苦大眾(工農民主專政);大會推選毛澤東為臨時中央政府主席。不足:取消資本家、富農等階層的參政權利和政治自由;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國情。土地革命時期蘇維埃政權特點:①嘗試建立人民政權,是人大制度雛形②學習蘇聯模式③沒有團結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等其他進步力量(4)意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建立,是創建人民革命政權的嘗試,為以后建立人民政權提供有益的借鑒。農村革命根據地建立各級蘇維埃政權(二)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建設大反攻前夕的19個抗日根據地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戰爭時期于敵后開創的第一個抗日根據地(1)背景:抗日根據地的建立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根據地逐步擴大。初期的根據地有陜甘寧、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等邊區,抗戰勝利時發展為19個根據地。(2)目的:抗日民族根據地不斷擴大,為適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需要。(二)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建設1937年9月,國共正式合作抗日。中共中央正式宣布取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稱號,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改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即陜甘寧邊區政府。材料一陜甘寧邊區“豆選”詩金豆豆,銀豆豆,豆豆不能隨便投,選好人,辦好事,投在好人碗里頭。材料二 1941年,陜甘寧邊區進行“三三制”政權的普選。全邊區有80%的人參加了投票。按“三三制”比例,選出了鄉、縣、邊區三級參議會,各級參議會又選出了政府委員會。(3)措施:①設立邊區政府,作為民國地方政府。②設置各級參議會,推行抗日民主制度,邊區政府委員由邊區參議會選舉產生。③為鞏固抗日根據地,中國共產黨通過“三三制”原則,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邊區民主投票內容:在民主政權組成人員的分配上,共產黨員、非黨員的左派進步分子、中間分子各占1/3。共產黨員代表無產階級和貧農,左派進步分子代表農民和小資產階級,中間分子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材料一 本黨愿與各黨各派及一切群眾團體進行選舉聯盟,并在候選名單中確定共產黨員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黨各派及無黨無派人士均能參加邊區民意機關之活動與邊區行政之管理。在共產黨員被選為某一行政機關之主管人員時,應保證該機關之職員有三分之二為黨外人士充任,共產黨員應與這些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辦。 ——《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材料二 (第3條) 凡居住在邊區境內的人民, 年滿十八歲, 不分階級、黨派、職業、男女、宗教、民族、財產及文化程度的差別, 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陜甘寧邊區各級參議會選舉條例》推行“三三制”原則的原因、特點、認識?原因:鞏固抗日根據地;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需要調動各階層的積極性。特點:中國共產黨領導,各階層聯合;民主協商。(4)意義:①鞏固了抗日根據地,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抗日民主統一戰線,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的建設。② 從“工農”到“人民”,中共對人民政權的認識突破了原有的局限。③保證了抗日戰爭的勝利,還為此后政協制度的形成積累了豐富經驗。(三)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設立行政區中國是一個大國,必須設立(大行政區)這樣一級的有力量的地方機構,才能把事情辦好。應該統一的,必須統一,決不許可各自為政;但是統一和因地制宜必須互相結合。在人民的政權下,產生像過去那樣的封建割據的歷史條件已經消滅,中央和地方的適當分工將有利而無害。——毛澤東(1)政權建設---行政區的建立:①背景:戰局的發展變化和解放區的日益擴大。②目的:鞏固新興的人民政權。③措施:在解放區設置行政區,在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或人民政府,各自管轄若干省級及以下行政單位。④意義: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東北、西北、華東、晉察冀、晉冀魯豫、中原六大戰略區中南區第一書記:林彪西北區第一書記:彭德懷西南區第一書記:鄧小平華北區第一書記:劉少奇華東區司令員:陳毅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個專政必須和國際革命力量團結一致。這就是我們的公式,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經驗,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綱領。——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2)理論建設:《論人民民主專政》的發表①內容:指出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方案在中國已經破產,資產階級共和國應讓位給人民共和國,要“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②意義:為建立人民共和國奠定了理論基礎探究:為什么革命根據地、抗日根據地以及解放區采取不同的政權模式?由政黨的性質、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和革命任務所決定的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人民利益。中共根據中國社會主要矛盾,革命任務變化適時進行政策調整時期 地區 制度建設 意義土地革命時期 農村革命 根據地 蘇維埃政權 創建人民革命政權的嘗試,開辟人民政權的重要實踐,積累了治國安民的寶貴經驗。抗日戰爭時期 抗日 根據地 邊區政府、 參議會、 三三制原則 鞏固和擴大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建設,為抗戰勝利奠定了政治基礎。解放戰爭時期 解放區 大行政區 加速了解放戰爭的勝利,鞏固了人民政權,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奠定了堅定基礎。“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反對中國獨立,反對中國發展資本主義的歷史,就是中國的近代史。歷來中國革命的失敗,都是被帝國主義絞殺的,無數革命的先烈,為此而抱終天之恨。” ——《毛澤東選集》第2卷中國民族資本在它積累的最高峰的時候,不過是七十多億元(1936年幣值),合二十億美元,而當時帝國主義在中國的資本估計達四十二億八千萬美元,比民族資本大一倍以上。稍后,官僚資產階級所積累的財產達一百到二百億美元,比民族資本大四倍至九倍。”——據于素云、張俊華《中國近代經濟史》等整理①帝國主義不允許中國通過走資本主義道路強大起來②封建勢力嚴重阻礙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封建專制思想根深蒂固。 ③民族資產階級不能擔當起領導民主革命取得勝利的重任④軍閥控制政權課堂探究:為什么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在中國行不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人民當家作主)基本的政黨制度基本的民族制度前提:新中國的成立法制保障:《共同綱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發展過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我國確立的過程,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的權力的過程。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同中國社會的實際相結合。(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初步建立:1949年《共同綱領》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2)正式建立:1954年憲法內容: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規定了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其正式建立的標志性質:是以人民代表大會為核心和主要內容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作用:①核心是保證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 這一組織形式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②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③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順利進行1、發展過程:(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3)破壞和挫折:①1957年,受反右派斗爭擴大化和“左”傾指導思想的影響,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②“文革”十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是遭受嚴重破壞和挫折。“文革”結束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逐漸恢復。(4)完善:1982年憲法進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入新的階段,重要進展:如改進選舉制度,把直接選舉的范圍擴大到縣一級,實行差額選舉;擴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固定任期(每屆5年);賦予省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等等。1982年憲法的地位:是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2、優越性:已成為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載體;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議會制經濟基礎行使權力主體權力機關原則相似點 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之上,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服務建立在資本主義私有制基礎之上,維護資本主義私有財產的工具是通過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監督,對人民負責,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主體是人民協調資產階級內部利益關系的場所。議員由競選產生,競選則以金錢為后盾。議員不對選民負責,不受選民監督,選民無權撤換議員。議員都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三權分立原則組織。都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從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處,都是由定期選舉產生的代表或議員組成,都屬于一種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課堂探究:比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議會制1949195619781982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召開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二)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1、基本內容:2、發展歷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改革開放后進一步明確這一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個特點和優點,并提出了一整套與之相關的理論與政策中共十二大:中共中央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被寫入憲法,走上了制度化軌道①政黨關系: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②人民政協:是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面代表人士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基本職能還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有別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兩黨制或多黨制。課堂探究:比較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協比較項 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政協不同點 性質職能產生相同點 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在我國國家機構體系中處于首要地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我國在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有權決定國家和地方的重大事物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人大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政協委員通過民主協商推薦產生①都從不同方面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②都有利于監督國家機關開展工作,提高了國家機關的工作效率(3)人民政協作用意義:調動了民主人士參政議政的熱情,開創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設國家的新局面。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現了少數民族當家做主的愿望,體現了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制度保障。(三)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指依照憲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選舉的成員組成居民(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實現了人民群眾當家做主的愿望,是直接民主的體現。(四)基本政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1949年 《共同綱領》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體和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方針政策,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1954年 《1954年憲法》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開創了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憲政的新模式。我國現行憲法的基本框架、制度、原則都是五四憲法奠定的。1982年 《1982年憲法》1982年憲法是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建設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具有民族特色和時代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法,集中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為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局面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成為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五)法律保障體系的完善(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與發展(1)2013.11.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2)2019.10.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突出強調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1、概念解析2、目標確定02堅持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03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4、作用意義(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與發展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三個有機結合)01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