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專題強化練5 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20分鐘1.西漢開征“算緡錢”后,漢武帝下詔“令民告緡者以其半與之”。宋朝規定“令結甲輸稅”“不實,許人告,以其田賞之”。元朝規定“匿稅者,其匿稅之物一半沒官,于沒官物內一半付告人充賞外,犯人笞五十”。上述措施的實行( )A.力圖實現地方政治清明B.減輕了勞動人民的負擔C.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D.利于增加國家財政收入2.王莽在分析漢代田賦時指出,漢朝減輕了田租負擔,采用“三十稅一”的制度。豪強侵占農民土地后,依附豪強的農民要按照“什稅五”的標準向其上交收獲,豪強則按照“三十稅一”的標準再向中央納稅。這說明( )A.王莽為代漢自立尋找理由B.西漢佃農的經濟負擔沉重C.地方擁有獨立的賦稅體系D.豪強對中央集權產生威脅3.據統計,唐貞觀十三年(639年),全國戶均人口數為4.31口,如果除去官僚、貴族、地主等大戶人家,普通農戶的家庭人口數應該更少。而到了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全國戶均人口數激增到6.63口。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最有可能是( )A.重農政策的實施 B.門閥士族的沒落C.賦役制度的調整 D.藩鎮割據的沖擊4.明代,工匠被編入匠籍,凡是住在京城的工匠每月到官府上班十天,住在京城以外的工匠定期輪班到京師服役。清代,順治帝令各省俱除匠籍為民,官府不再強制工匠無償服役,即便是官府工業也給予工匠相應薪酬。這反映了( )A.新生產關系的出現B.國家治理能力逐漸削弱C.人身控制相對松弛D.賦役制度發生根本變革5.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春秋 齊國“相地而衰征”,按照土地多少和土質好壞征收賦稅;魯國“初稅畝”,規定按土地面積征稅西漢 漢初,田租為十五稅一,統治者多次減免田租,獎勵農耕,或減輕自耕農的負擔。漢朝是中國完整的封建賦稅制度開始形成的時期初唐 在均田制的基礎之上,實行租庸調制。規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國家繳納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繳納定量的絹和布,叫做“調”;服徭役的期限內,不去服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替,叫做“庸”宋朝 王安石實行募役法,政府向應服役而不愿意服役的人戶,收取免錢役,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錢明朝 “一條鞭法”,把田賦與各種雜稅合而為一,計畝征銀清朝 雍正實行“攤丁入畝”,把替代徭役的丁銀攤入田畝,與田賦一體征收,廢除實行2000多年的人頭稅根據材料,選取其中至少兩點內容,結合所學知識,自擬論題,并就所擬論題進行闡述。(要求:明確寫出論題,史論結合,邏輯清晰)答案與分層梯度式解析1.D 2.B 3.C 4.C1.D 西漢、宋朝、元朝鼓勵舉報匿稅的違法行為,這有助于減少偷稅漏稅,從而有利于增加國家財政收入,D項正確。材料現象屬于國家財政問題而非吏治問題,排除A項;鼓勵舉報匿稅的違法行為與減輕勞動人民的負擔無關,排除B項;匿稅的懲罰較重,并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排除C項。2.B 漢朝的田賦是“三十稅一”,但依附豪強的農民向豪強交租的標準是“什稅五”,也就是十分之五,這個比例非常高,說明西漢佃農的經濟負擔沉重,B項正確。材料中沒有涉及王莽代漢自立,排除A項;漢朝實行中央集權,地方沒有獨立的賦稅體系,排除C項;材料的主旨是政府的輕稅政策沒有讓農民得到實惠,而不是豪強對中央集權的威脅,排除D項。3.C 780年,唐朝實行兩稅法,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人丁在賦稅中所占的比例下降,有利于推動人口的增長,因此,出現了戶均人口數增加的現象,C項正確。唐朝一直實行重農政策,排除A項;門閥士族屬于大戶人家,門閥衰落會導致戶均人口數減少,排除B項;藩鎮割據與戶均人口增加沒有必然聯系,排除D項。4.C 5.答案 論題: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變化說明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逐步松弛。(2分)闡述:中國古代農民的主要負擔除了基本賦稅之外還包括服役,在封建社會初期,政府嚴格控制農民,農民要向政府承擔一定的徭役,并明確規定不允許代役。到了唐宋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封建國家改變了原來農民服役的嚴格規定,出現以物代役或以錢代役的規定,這說明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束縛減弱。到了清朝時期,雍正皇帝實行攤丁入畝,把原來農民的徭役負擔一并攤入到田畝之中,國家對農民的控制進一步松弛。(8分)由此可見,在中國古代,隨著封建社會發展,賦役制度不斷變化,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逐步松弛。(2分)解析 首先要依據材料確定論題,材料主要敘述了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演變過程,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特點和規律,如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逐步松弛。其次,結合所學知識從不同時期,中國古代賦役制度與農民人身自由的關系展開論述。最后得出結論。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