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51張PPT)板塊一 中國古代史第二單元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民族交融與隋唐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的發展第6講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主干梳理 · 理思路考點探究 · 釋難點真題研習 · 立標桿課標定位 · 明考向課標定位 · 明考向課程 標準 認識隋唐時期的制度演進的新成就主干梳理 · 理思路一、選官制度1.九品中正制(1)背景①漢末社會動蕩,察舉制所依賴的鄉里清議失去了社會基礎。②地方大族名士操縱選官,嚴重干擾了人才選拔。(2)創立時間:______時期。曹魏(3)特點①中央委任_________為各地人才評定等級,共分九等,朝廷按等級高低授以相應的官職。②選官標準從初創時期的重視______、道德和才能,演變為西晉時期主要看重______。(4)影響:將評議權收歸中央,在一定時期內加強了中央集權;但逐漸成為維護______特權的工具。中正官家世家世士族2.科舉制(1)背景①隨著______的沒落,九品中正制無法繼續。②隨著經濟的發展,庶族地主勢力壯大,他們要求相應的政治地位。士族(2)創立與完善過程①隋朝建立后: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____________的方式選拔官員。②隋煬帝時,始建_________,科舉制度形成。③唐太宗增加了考試科目,以______和明經兩科為主。④武則天擴大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______和殿試。⑤_________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3)運行:以分科考試選拔人才,考試合格只是取得為官的資格,吏部選拔后方可正式任官。分科考試進士科進士武舉唐玄宗(4)影響:科舉制使出身_______________的讀書人通過相對______的考試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的基礎,提高了官員的____________,加強了中央集權。〔概念闡釋〕庶族:又稱“寒門”“寒族”。魏晉南北朝時不屬于士族的家族,大多為普通中小地主。社會中下層公平文化素質二、三省六部制1.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三省制:尚書臺改稱_________,與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三省,它們共同輔助______,行使權力。2.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1)正式確立:_________時期。尚書省決策隋文帝(2)職權特點①三省的職權分工明確,又彼此制約。_________負責草擬皇帝的詔令;_________負責審核詔令,有不妥者駁回;_________負責執行,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工處理各項具體政務。②三省長官共議國事,執宰相之職。③唐太宗時常給品位較___的官員以宰相名號,擴大任用______的范圍。④宰相議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稱____________。政事堂的設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現了_________的趨勢。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低宰相中書門下一體化(3)影響①分工明確,提高了行政效率;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②是中國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對此后歷朝產生了深遠影響。〔圖解歷史〕三省六部制的運行機制〔選必鏈接〕唐代國家治理①地方管理:唐朝根據山川形勢把全國劃分為10道,作為中央派出的監察機構。后來,道變為州、縣以上的一級行政實體。(選必1第1課)②法律:《唐律疏議》繼承了漢魏以來的法律制定和闡釋的經驗,是中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唐律是禮法結合的典范。(選必1第8課)三、賦稅制度1.魏晉時期的租調制(1)開始實行租調制:按___征收糧和絹帛。(2)北魏孝文帝改革:頒布_________,規定一夫一婦每年納___為租,納___或布為調,受田農民承擔定額______。成年男子負擔一定的徭役。戶均田令粟帛租調[特別提示]均田制實施的條件、內容和作用2.唐初的租庸調制(1)基礎:均田制的推行。(2)內容①將賦稅征收對象定為21—59歲的成年男子。②除租、調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役,稱為___。(3)影響:以___代役保證農民有較充分的生產時間,促進了農業的發展,政府的____________也有了保障。庸庸賦稅收入3.唐朝后期的兩稅法(1)背景: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調制無法維持。(2)目的、時間、實施者:為了解決______困難,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楊炎的建議,實行兩稅法。(3)內容①每戶按______和資產繳納______,按______繳納地稅,取消_________和一切雜稅、雜役。②一年分______和秋季兩次納稅。財政人丁戶稅田畝租庸調夏季(4)評價①簡化稅收名目,擴大______對象,保證國家的____________。②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______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______的人身控制。[特別提示]兩稅法的征課原則:“量出以制入。”中央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總稅額,各地按照中央分配的數目向當地人戶征收稅款。收稅財政收入人丁農民考點探究 · 釋難點主題 1認識選官制度變化[史料一](漢代)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四曰剛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后漢書》[史料二](西晉)九品訪人,唯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則當涂之昆弟也。二者茍然,則蓽門蓬戶之俊,安得不有陸沉者哉!——《晉書·段灼傳》[史料三]自經此項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會,窮苦子弟,棲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躍登上第。——錢穆《國史新論》[問題1]根據上述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指出與史料一、史料二體現的選官制度相比,史料三體現的選舉制度在人才選拔方面具有的優勢。[提示]優勢:史料一體現的察舉制強調品德,史料二體現的九品中正制強調家世、門第,二者具有較強的人為性、主觀性;史料三體現的科舉制看重才學、考試成績,具有一定的客觀性,體現了公開、公平、客觀的選拔原則。[拓展]1.古代選官制度的演變2.科舉制的影響(1)積極影響①社會整合功能:打破了歷史上世襲的傳統模式,促進了社會階層轉化,加速了社會流動,具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合理性內核和價值理念。②推動儒學發展:以儒家學說為主要考試內容,推動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傳承與繁衍。③鞏固國家統一:適應了中央集權制度下“大一統”意識形態的需要,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大交融,鞏固了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和社會的穩定。④推動世界文明:早在唐朝時,科舉制就被“東亞文化圈”國家采用,并成為這些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被西方國家吸收,對西方近代文官考試制度產生了較大影響。(2)局限性①重才輕品。重視才學,忽視對品德的考察。②存在官本位思想。③禁錮思想,忽視實用性學問,阻礙了科學技術的新發展。主題 2漢至唐中央行政制度的演變[史料四]漢武帝以雄才大略獨攬事權,于是重用內朝尚書,奪宰相權,晚年又用中書。(曹)魏世,中書監始參大政,東晉則侍中始優,下逮(南朝時)宋、齊,尚書、中書、侍中三者皆為輔臣……唐代中央最高機關,依然是魏、晉以來的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但他們現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屬。其職權分配,則中書掌定旨出命,門下給事中掌封駁,尚書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權,現在是析而為三。[問題2]根據史料四,概括漢、魏晉、唐三個時期中樞權力體系的演變,歸納中國古代封建皇帝“獨攬事權”的方式。[提示]演變:漢武帝設內朝以奪相權,魏晉時期出現了三省,隋唐時期三省長官正式成為宰相。方式:(另設機構)轉移相權;分割相權(相互牽制)。[拓展]漢唐以來中樞權力體系的演變特點(1)皇帝通過不斷壓抑、削弱相權來加強皇權。宰相制度沿著相權的步步削弱、君權的逐漸強化這根主線發展演變。(2)中朝官向外朝官轉化。中朝在牽制、架空外朝的同時,逐步發展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機構。(3)宰相職位的設置由實位轉向虛位。由實位到虛位反映的是宰相權限及權威的下降,宰相不再專職是對相權的限制壓縮。(4)宰相權力不斷分化。宰相既實行分權,在同一機構中,往往設置幾個宰相職位,又注重事權的相對集中,彌補分權效率低下的弊端。主題 3認識唐代賦稅制度的變革(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關系)[史料五]賦役之制……課戶每丁租粟二石。其調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輸綾、絹、絁者,綿三兩;輸布者,麻三斤……凡丁歲役二旬,無事則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戶皆有優復蠲免之制(諸皇宗籍屬宗正者及諸親,五品以上父祖、兄弟、子孫及諸色雜有職掌人)……悉免課役。——《唐六典》[史料六]由于土地兼并逐步發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農民很多。農民逃亡,政府往往責成鄰保代納租庸調,結果迫使更多的農民逃亡,租庸調制的維持已經十分困難。……公元780年,唐朝推行兩稅法,兩稅法的主要原則是只要在當地有資產、土地,就算當地人,上籍征稅。同時不再按照丁、中(以年齡分為黃、小、中、丁、老五類)的原則征租庸調,而是按貧富等級征財產稅及土地稅,將貴族也納入征稅范圍。——摘編自黃永年《唐史十二講》[問題3](1)據史料五及所學知識,歸納這種賦稅制度的主要特點。(2)根據史料六,指出兩稅法取代租庸調制的原因,分析兩稅法在征收標準和納稅對象上的新變化。[提示](1)特點:按丁征稅;以實物稅為主;納絹或布代役,稱為庸;貴族官僚享有免交租庸調的特權。(2)原因:土地兼并嚴重,租庸調制難以維持。變化:征收標準由以人丁為主到以資產、土地為主;增加納稅對象(貴族官僚也要交稅)。[拓展]均田制與租庸調制、兩稅法的相互關系(1)租庸調制是以均田制為基礎和存在的依據。租庸調制規定,凡是均田制下受田的農民每年必須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的租調和代役稅(庸);同樣,推行租庸調制的前提是授田給農民,即推行均田制。(2)均田制遭到破壞而使得租庸調制在中唐之后為兩稅法所取代。由于無法保證授田,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的盛行,加上安史之亂后的動蕩局面,均田制無法繼續下去,租庸調制最終為兩稅法所代替。(3)兩稅法按照土地財產多少的征稅標準表明:封建經濟發展,均田制已經破壞,租庸調制已經無法維持;以人丁為主的征稅標準發生變化。真題研習 · 立標桿1.(2022·湖南高考·3)據下表可知( )時間 事件隋文帝開皇十五年(595) 廢除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二年(606) 始置進士科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恢復九品中正制唐太宗貞觀初年(627) 再度廢除九品中正制A.世家大族沒落 B.科舉制存在嚴重弊端C.門閥觀念強化 D.九品中正制仍可延續[答案] A[解析] 由表格信息看出,從隋文帝開皇十五年廢除九品中正制,到唐高祖武德七年恢復九品中正制,中間相隔近30年,這期間實行的是科舉制,科舉制使得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局面逐漸改變,所以盡管武德七年重新恢復了九品中正制,也只是存在了3年的時間,最終還是于唐太宗貞觀初年再度廢除了,所以這一過程本身反映了世家大族沒落的趨勢,故選A項;科舉制產生是適應了世家大族勢力衰落的趨勢,所以它對于維護封建統治是有利的,因而在表格中顯示出盡管出于皇帝主觀的意愿,重新恢復了九品中正制,最終還是在3年之后再度廢除了,所以這反映的是世家大族沒落的趨勢,而不是科舉制存在嚴重弊端,排除B項;九品中正制代表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它兩度被廢除本身反映的是門閥觀念的衰落,而不是強化,排除C項;由表格可以看出,九品中正制被廢除后,僅重新恢復了3年,就又再度被廢除,說明它不該延續,而應該退出歷史舞臺了,排除D項。2.(2024·黑吉遼高考·3)唐代宗大歷初年,國子司業歸崇敬上疏提出,明經科考試“不求其文義,及第先取于帖經”,士子為了應試,多死記硬背儒家經典,不從師不問道,遂使“專門業廢”“傳受義絕”。其所強調的是( )A.明經科考試改革的必要性B.復興儒學的緊迫性C.進士科考試內容的合理性D.官學教育的重要性[答案] A[解析]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可知,所謂帖文,又稱帖經,主要考經文的記憶,及第是指科舉考試考中。明經科考試,側重考查識記背默的內容,這不利于對學問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機械默寫使得學問逐漸走向僵化,故材料所述強調的是明經科考試改革的必要性,A項正確;明經科考試內容依然屬于儒家思想的范疇,并非強調復興儒學的緊迫性,排除B項;材料的主旨信息是在闡述明經科考試的弊端,并沒有提到進士科考試的內容,排除C項;材料未涉及官學教育和民間教育的內容,排除D項。3.(2022·廣東高考·3)如圖為南北朝時期的北齊到隋唐政府機構變化示意圖,這一變化( )A.加強了中樞決策權B.避免了相權被分割C.降低了政令的執行效率D.使中央機構分工更明確[答案] D[解析] 根據圖示內容可以看出,北齊時期的一系列機構被細化規范成為隋唐時期的六部,六部屬于中央機構,而且六部分工更為明確,D項正確;六部為尚書省的下屬機構,尚書省擁有行政權,而決策權歸中書門下二省所有,排除A項;三省六部制分割了相權,排除B項;圖示只有尚書六部機構,無法呈現行政效率的高低,排除C項。4.(2022·重慶高考·3)唐代宗始設樞密使,“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貯文書而已。其職掌惟承受表奏于內中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據此可知,當時的樞密使( )A.主要負責軍事事務 B.類似皇帝秘書機構C.地位在中書省之上 D.下屬機構較為完備[答案] B[解析] 根據材料“其職掌惟承受表奏于內中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可知,樞密使是在皇帝和宰相之間起“下達上傳”的中間環節作用,起初只是轉呈奏章,并傳達給中書門下實施,因此類似秘書機構,B項正確;樞密使到宋朝才負責軍事,排除A項;唐朝樞密使還未成為國家政治行政機構,地位在中書省之下,排除C項;材料強調樞密使的職責,并未涉及其下屬機構,排除D項。5.(2022·河北高考·3) 唐德宗(779—805年在位)時,上命玉工為帶,墜壞一銙(腰帶上的飾物),乃私市以補。及獻,上指曰:“‘此何不相類?’工人伏罪……”。在宰相柳渾的堅持下,有司以“誤傷乘輿器服”定罪。據此可知,唐代( )A.三省六部制發生了變化B.市坊制被打破C.官私手工業技術有差異D.法律運行合理[答案] C[解析]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可知,唐德宗讓做玉的工匠做一腰帶,但是墜壞了,于是從私人手工業者手中買來,而后進貢被發現“不相類”,這說明在當時官私手工業技術有差異,C項正確;材料中描述的是手工業者,而非三省六部制的變化,排除A項;市坊制被打破是在宋朝時期,排除B項;材料描述的是手工業者,沒有體現法律信息,排除D項。6.(2024·廣東高考·3)兩稅法依據田地、雜產等資產評定戶等,但對雜產種類及其價值沒有明確規定。唐文宗時,湖州刺史庾威在所屬五縣,“自立條制,應田地、奴婢,下及竹、樹、鵝、鴨等并估計出稅,差軍人一千一百五十人散入鄉村,檢責剩征稅錢四千九百余貫”,結果被朝廷以“擾人”罪名貶官。由此可見,兩稅法( )A.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B.強化對農民的人身控制C.賦予地方官員加征權D.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答案] A[解析] 根據材料可知,兩稅法改革對于雜稅沒有明確規定,這導致地方官無所適從,于是地方官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征稅且最終被朝廷貶官,這說明兩稅法在征稅稅種方面存在問題,有一定的制度缺陷,A項正確;兩稅法,不以丁身為本,一定程度上放松了人身控制,排除B項;朝廷沒有賦予官員加征權,排除C項;兩稅法雖然增加了財政收入,但是并未解決政府的財政困難,排除D項。7.(2023·天津高考·3)表格反映了( )唐朝租庸調制和兩稅法租 兩 授田數 稅 授田數 稅40 2.0 40 2.030 2.0 30 1.520 2.0 20 1.010 2.0 10 0.5A.減輕部分農民的負擔 B.保證農民的生產時間C.強化農民的人身依附 D.增加政府的算賦收入[答案] A[解析] 根據材料數據可知,兩稅法相比于租庸調制,授田數少的農戶賦稅較輕,這與兩稅法根據土地的多少確定賦稅額度有關,有利于減輕部分農民的負擔,A項正確;材料未提及“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納絹或布代役”,不能得出保證農民的生產時間,排除B項;兩稅法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排除C項;算賦是漢代政府對成年人征收的一種人頭稅,排除D項。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