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認真對待權利和義務(教師用書獨具)●課標要求列舉日常生活中依法維護權利、承擔責任的事例,說明既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權利。●課標解讀課標要求學生認識民事法律關系的含義和構成要素;列舉事例,說明既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權利;理解民事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系,懂得積極維護權利的重要性和履行義務的必要性;感受積極維護權利的重要性和履行義務的必要性,樹立維權意識。●落實策略課前:自主學習,調查搜集。學生閱讀教材、搜集一些公民依法維權的事例。課上:師生互動,合作探究。學生資料匯總、典例展示探究、教師總結提升、走進生活學以致用。(教師用書獨具)●新課導入建議案例導入閱讀教材第14頁的探究材料問:請你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談談自己的看法。學生思考回答:略教師小結:“拾金不昧”不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一項義務。《民法通則》第79條、92條規定,拾得人應當將遺失物歸還失主,如果據為己有,就構成“不當得利”。失主的尋物啟事,明確以特定金額作為報酬,在法律上構成“懸賞廣告”,具有法律約束力,拾得人歸還失主時,可以要求其履行承諾,支付報酬。至于當事人是否接受,則是其行使權利的問題,放棄報酬也是其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所以民法體現了對人從“搖籃到墳墓”關懷!與我們息息相關!所以我們要正確對待權利與義務,這也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內容。●教學地位分析教材以權利和義務為主線貫穿其余各專題,分別探討了民事權利和義務、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就業與創業中的權利與義務、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在保障這些權利與義務實現的途徑,即法律救濟。本專題的特點,是以權利為主線展開闡述。各種民事法律關系劃分的依據就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它們相應地構成本專題第二、三、四框的標題和主要內容。第一框涉及民事主體的權利意識和權利實現問題,第五框涉及民事權利的行使與界限問題。那么,民事義務在哪里?其實,民事義務是與民事權利相伴而生、始終存在的。如在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等支配權中,義務人是除權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第三人,他們的義務就是不要侵害權利人的權利,不要妨礙權利人實現其權利,即只要不作為即可。因此,在講授本專題時,既要突出民事權利的作用,也不可忽略其中還有民事義務。本框內容包括三個方面: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權利的實現以及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這一框是對本專題內容提綱挈領的闡述,從呈現形式上來說,主要不是在法學理論上的系統闡述,而是與實際生活事例以及可能面臨的問題來展開討論的。●教學流程設計課前預習安排:1.①看教材14~15頁“民事法律關系就在身邊”完成知識1填空及輔助欄目內容;②思考教材探究問題,寫出簡易答案,對照探究提示,加深對教材知識的理解。2.①看教材15~16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完成知識2填空及輔助欄目內容;②思考教材探究問題,寫出簡易答案,對照探究提示,加深對教材知識的理解。3.①看教材16頁“違反義務須承擔法律責任”,完成知識3填空及輔助欄目內容;②思考教材探究問題,寫出簡易答案,對照探究提示,加深對教材知識的理解。 步驟1:導入新課,簡要說明本課時教學地位。 步驟2:教師通過提問,檢查預習效果。注① 步驟3:師生互動完成探究1“全面理解民事法律關系”,互動方式可以利用問題導思1、2、3、4由淺入深地實施。注② 步驟7:先讓學生自主總結本課時內容,然后對照“課堂小結”內容進行簡要歸納總結。根據時間引導進行“課外生活感悟”、讓學生處理課堂練習、布置課后練習。 步驟6:處理探究2,教師根據教學時間和內容靈活掌握,最好交由學生自主處理,參照探究1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進行。注③ 步驟5:教師要求學生完成“題組訓練”1、2,鞏固探究成果。然后根據背景材料,讓學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問題,同學之間互相討論問題解決方式、方法和結果。最后,根據“當堂雙基達標”設計變式練習,學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評價。 步驟4:教師通過“疑誤指津”進行釋疑解惑對知識外引內聯,引導學生深入思考、學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注①:建議教師對【課前自主導學】中比較基本的知識點多提問幾個學生,使80%以上的學生都能掌握該內容,以利于下一步對該重點知識的探究。注②:建議教師除已有“題組訓練”和“探究問題”之外,再變換一下命題角度和問題提出方式,讓學生設置一些變式習題和問題以拓展學生的思路。注③:在探究過程中可以讓學生從生活實際中再找一些體現本知識的事例加以說明,在探究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拓學生的視野。課 標 解 讀重 點 難 點1.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內涵及其構成要素。2.理解民事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系,明確積極維護權利的重要性和履行義務的必要性。3.知道法律規定的追究民事責任的訴訟時效。4.通過對民事權利與義務的學習,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增強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初步樹立民法精神。重點:認識民事法律關系的含義和構成要素。難點:列舉事例,說明既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權利。知識1民事法律關系就在身邊1.民事法律關系含義:是由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2.民事法律關系包含的三個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1)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3)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等價有償和對等互利的。(1)師生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伙組織都可以成為民事關系的主體。(√)(3)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合法成立時起,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4)稅務機關向企業征稅屬于民法調整的關系。(×)知識2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1.民事權利的實現: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實際行動。2.公民依法維權意識增強:當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和各項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正在不斷增強。知識3違反義務須承擔法律責任1.我國法律保護各類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要求人們尊重他人的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為了切實保障民事權利,法律對于侵權行為和違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2.權利人在實現自己的權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責任的過程中,要注意民法對訴訟時效的規定。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2010年2月1日,小王借給老李8000元錢,約定1年后還款,后因老李失業,生活拮據,小王并沒有向老李提出還款。2013年3月,小王結婚需要用錢,便向老李索要欠款,老李以生活困難為由拒絕還款。 小王還能要回錢嗎?【提示】 如果老李拒絕償還8000元欠款,小王將不能要回原本屬于他的錢。因為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1.教材P14探究問題【提示】 (1)從道德層面來看,“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以小林應立即歸還失主皮包。(2)從法律層面來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項義務,須將“不當得利”歸還失主。但失主發布的聲明已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從而獲得接受報酬的權利,所以小林父母的說法是有法律依據的,但放棄報酬也是行使權利的方式。2.教材P15探究問題【提示】 (1)楊女士的這一訴訟,使自己獲得了相應賠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改進了民用航空業的服務,提升了民用航空業的良好形象;促進了我國法制的完善和社會進步。(2)如遇此類事,要增強權利意識,尋求法律援助,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3.教材P16探究問題【提示】 學校和相關教師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其中方老師侵犯了宇新的隱私權;而學校在宇新跳樓摔傷事件中也應當承擔部分法律責任。4.教材P17探究問題【提示】 (1)小春爸爸要求還款的權利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所以應從借條的還款日期起計算。本案中,小春爸爸手中的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所以訴訟時效應以小春爸爸要求還款的日期為準。因此,本案未超過訴訟時效。(2)可引導學生列舉相關財產權、人身權受侵害的事例,幫助學生從法律中尋求維權途徑。探究1全面理解民事法律關系【問題導思】張某今年21歲,在本鎮的啤酒廠做臨時工,每月有800元的收入。為了上班方便,張某在鎮里租了一間房。7月份,張某欲花600元錢從李某處買一臺舊彩電,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強烈反對,但張某還是買了下來。同年10月,張某因車禍死亡了。隨后,其父找到李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李某返還錢款,拿走彩電。1.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誰?【提示】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張某和李某。2.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誰?【提示】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雙方買賣的標的——彩電。3.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內容是什么?【提示】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張某與李某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4.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有哪些?【提示】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全面理解民事法律關系1.基本內涵:是由民法調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一定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2.構成要素要素含義具體內容主體又稱為民事主體,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當事人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客體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物、行為、智力成果、商業標記、人格利益等內容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民事主體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民事權利是指民法所確認的民事主體享有某種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依法應當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從而使相對的民事主體實現其利益的必要性3.如何正確處理民事法律關系(1)增強權利意識:公民應增強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增強義務意識: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要尊重他人的權利,自覺履行義務。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人身權的客體是人格利益。【題組訓練】1.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這些平等主體包括( )①公民之間 ②個人和國家之間 ③法人之間 ④公民和法人之間A.①②③ 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應選C項。【答案】 C2.民法調整的主要內容是( )A.有關公司、破產、證券等方面的內容B.規范行政管理活動C.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D.政府與社會之間、社會不同部分之間的法律關系【解析】 A項是商法的調整內容;B項是行政法的調整內容;D項是社會法的調整內容。【答案】 C探究2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問題導思】甲年過30,未婚,暗戀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門外拾得一本相冊,發現正是乙的影集,如獲至寶。甲將乙的照片懸掛于室內欣賞,并利用電腦合成技術,將自己的照片與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畫冊,題名為“愛的宣言”,向朋友炫耀。后來乙知道了此事,要求甲承擔法律責任。1.甲有沒有侵犯乙的合法權益?【提示】 甲侵犯了乙的肖像權、名譽權。2.如果甲侵權了乙的合法權益,應該以什么方式承擔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提示】 甲必須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乙一定的精神損失費。3.上述材料給我們什么啟示?【提示】 材料給我們的啟示,一是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的同時,也要自覺履行義務,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實際行動,也有賴于公民依法維權意識的增強。全面理解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1.含義民事權利,是指民事主體所享有的、為實現某種利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可能性。民事義務與民事權利相對應,是指義務人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必要性。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公民在積極維護自己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應該承擔的義務。2.積極維護權利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實際行動。所有社會成員既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權益,使社會健康和諧地發展。3.違反義務必須承擔法律責任(1)我國法律保護各類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要求人們尊重他人的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為了切實保障民事權利,法律對于侵權行為和違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2)根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1.在生活中,社會不同主體有著各自的權利和利益,人們之間可能產生沖突。人們必須自覺運用法律來協調和解決這些沖突。所以社會成員既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權益,使社會健康和諧地發展。2.訴訟時效:權利人在實現自己的權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責任的過程中,要注意民法對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這個民商法中基本制度設立的主要目的是喚醒“權利睡眠者”,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維護法律的秩序。【題組訓練】 3.甲今年11歲,是當地小有名氣的“鋼琴演奏家”。周末經常參加演出,平均月收入超過2000元,某日,一演出公司打電話給甲請其前去演出,甲表示同意,但到期卻把此事忘了。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甲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B.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C.甲應承擔違約責任D.甲的監護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解析】 A明顯不對,B正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同行為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法定代理人并未追認,故不發生效力,所以不產生違約責任,C、D不選。【答案】 B4.當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和各項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例如( )①“民告官”案例 ②大宗毒品走私案例 ③消費者維權訴訟案例 ④農民工追討工資案例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 ②主要靠國家法律的強制力對犯罪分子進行嚴懲,不屬于公民維權意識角度,排除②,故選C。【答案】 C【走進生活】材料 王明雇鄒某為自己鋸柴,沒成想鋸柴過程中,鄒某右手大拇指不幸被電鋸鋸傷,造成該手指末端截肢。鄒某花費醫療費2014.3元,因賠償問題,雙方發生爭執,鄒某將王明告至人民法院。法院最終判鄒某勝訴。【知識對接】 材料信息知識對接因賠償問題,雙方發生爭執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鄒某將王明告至人民法院積極維護權利法院最終判鄒某勝訴違反義務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感悟應用】 1.上述材料中,鄒某的________受到傷害。( )①生命健康權 ②名譽權 ③人身權 ④肖像權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①③④【解析】 鄒某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而生命健康權屬于人身權。【答案】 C2.按照有關規定,王明( )A.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鄒某的手是他自己不小心傷的B.應當表示同情,賠禮道歉C.除了賠償醫療費外,還應該賠償誤工費等費用D.應該賠償醫療費【解析】 民法通則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答案】 C3.鄒某將王明告上法庭,這說明( )A.公民依法維權的意識增強B.公民的義務意識增強C.民事法律關系是一定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D.我國法制完善了【解析】 鄒某將王明告上法庭說明鄒某的維權意識增強,所以A正確,其他三項均不符合題意。【答案】 A1.2013年暑假,小周的爸爸計劃一家人到北京旅游,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后來由于小周所在的學校要進行暑假夏令營活動,小周的爸爸只好向旅行社表示不去了,但被拒絕。之后,該旅行社要求小周的爸爸支付相關費用,遭到拒絕后,將小周的爸爸告上了法庭。此案例告訴我們,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是怎樣的?【解析】 本題主要考查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權利與義務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不能把二者割裂開來。【答案】 (1)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等價有償和對等互利的。(2)小周的爸爸享有報名參加旅行團的權利,但同時也應該履行維護旅行社權益的相關義務。在本案例中,因事不能參加旅行,小周的爸爸就應該向旅行社支付相關費用。2.近年來,農民工維權問題日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廣大農民工的民事權利意識普遍較弱,法律中關于保護農民工民事權利的規定也不健全。法律專家指出,法律秩序的建立既需要制定若干法律條文和設立若干法庭,更需要人們在思想觀念上有相應的變革。民事權利的實現需要哪些條件?【解析】 本題以農民工維權問題為背景,考查關于民事權利行使的知識。根據法律專家的觀點,農民工維權既需要國家完善法律法規,又需要農民工自己增強法律意識,積極開展維權行動。【答案】 (1)民事權利的實現,首先必須具備法律依據,即必須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這就需要國家加強立法,不斷完善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法規。(2)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實際行動。農民工要實現自己的民事權利,必須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積極開展維權行動。一、選擇題1.我國民法調整的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這里的公民、法人應該是( )A.特殊主體 B.一般主體C.平等主體D.財產主體【解析】 我國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關系,故答案選C。【答案】 C2.下列可以成為我國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①來中國旅游的外國人 ②某個體工商戶 ③某中外合資企業 ④某大學財務科 ⑤康師傅方便面A.①②③B.③④⑤C.②③④D.①③⑤【解析】 ①②③屬于我國民事法律關系主體。④不能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故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⑤屬于客體。【答案】 A3.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之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 )A.民事行為能力B.民事主體的內容C.民事客體的對象D.人們的實際行動【解析】 加強民事立法,為公民維護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公民要真正實現自身權利,關鍵還是要增強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答案選D。【答案】 D4.某企業老板在招工時與工人所簽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間發生工傷或死亡,雇主概不負責”字樣。該行為主要違背了民法的________原則( )A.自愿B.平等C.等價有償D.合法民事權益【解析】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等價有償和對等互利的。受雇工人享有在受雇期間獲得勞動保障的權利,同時這也是企業老板維護職工生命安全的義務,因此題中合同的規定違背了等價有償原則。【答案】 C二、非選擇題5.小學生童童(8歲)用壓歲錢到某商店購買了價值400元一臺的游戲機。童童父親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貨,但售貨員不同意,經與商店領導交涉仍不能退貨,童童父親便將商店告上了法院。商店辯稱這是一起公平買賣、童叟無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應予以保護;而童童父親則認為這不是一起民事法律行為。請問法院會如何處理?為什么?【解析】 童童由于只有8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他買游戲機的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答案】 法院會支持童童父親的訴訟要求。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是:①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必須真實。③行為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童童只有8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民事活動(例如買東西)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他的父母)代理。由于缺乏這一有效條件,買賣游戲機這一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因此,法院會支持童童父親的訴訟要求。6.張某今年21歲,在本鎮的啤酒廠做臨時工,每月有800元的收入。為了上班方便,張某在鎮里租了一間房。7月份,張某欲花600元錢從李某處買一臺舊彩電,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強烈反對,但張某還是買了下來。同年10月,張某因車禍死亡。隨后,其父找到李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李某返還錢款,拿走彩電。張某向李某買舊彩電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答案】 此買賣行為完全有效。因為合同成立時張某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無須征得其父母同意。張某車禍死亡是在買賣民事行為成立之后,這不影響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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