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辛亥革命后產生的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文件。由宋教仁起草,孫中山于1912年2月11日頒布的。主要內容有:①宣布中國是領土完整、主權獨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國家主權屬于全體國民;②人民享有言論、著作、集會、信教等自由權;③實行三權分立。立法權由參議院行使,參議院有彈劾總統等權力;行政權屬于總統和內閣;司法權屬于法院。④實行責任內閣制,內閣總理由國會多數黨產生。《臨時約法》規定了資產階級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具有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精神。但隨著袁世凱竊取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約法成了一紙空文。1914年,袁世凱制定《中華民國約法》,《臨時約法》被廢除。21世紀教育網版權所有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中國從清王朝滅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期間的國家名稱和年號,簡稱民國。是中國歷史上大動蕩大轉變的時期。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定國號為中華民國,改用公歷。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以五色旗為國旗,結束了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辛亥革命后,袁世凱為首的北洋軍閥竊取了政權,把中華民國變成地主、買辦階級聯合專政的統治工具,軍閥連年混戰,中國陷入極端混亂的局面。1927年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新軍閥在南京建立了代表封建地主階級和大資產階級利益的“國民政府”,實行專制統治。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于1949年推翻了代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國民政府,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doc 中華民國.doc 素材:《走向共和》.mp4 重走辛亥路-----南京臨時政府 .wmv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