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材結構對比】舊教材部編新教材第15課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第16課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周恩來參加萬隆會議加強與亞非國家的團結合作【正文表述對比】一、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新中國建立以后,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毛澤東在新中國成立的那一天,就向全世界宣告:“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愿與之建立外交關系?!?新中國展開積極的外交活動,在成立后的第一年里,就同蘇聯等十幾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為恢復經濟建設創造一個好的外部環境。而美國等一些帝國主義國家對新中國采取敵視態度,實行外交孤立政策,不與中國建交,并對中國實行封鎖和禁運。1953年底,我國政府同印度政府就兩國在中國西藏地區的關系問題進行談判。周恩來在接見印度代表團時,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處理兩國關系的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現在表述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比原內容表述更具體)第二年,周恩來訪問印度和緬甸,分別與印度總理尼赫魯、緬甸總理吳努發表聯合聲明,雙方一致同意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中印、中緬兩國關系的基本原則。在三國總理的積極倡導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在國際上產生深遠影響,被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成為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準則。【名師解讀點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自問世以來不僅在中國同世界各國簽署的條約、公報、宣言、聲明等雙邊關系文件中得到確認,而且也在許多重要的國際會議和一系列國際文件中不斷被引用或重申。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實際上已成為超越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發展國家關系的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由中國政府提出,并與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的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系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半個世紀以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而且也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范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二、加強與亞非國家的團結合作新中國積極發展與亞非國家的友好關系,促進亞非國家之間的團結與合作。1955年,周恩來率中國代表團參加在印度尼西亞萬隆召開的亞非會議。這是第一次沒有殖民主義國家參加的亞非會議。(新增內容)會上,帝國主義國家挑撥一些國家的代表當著中國代表的面攻擊共產主義,甚至懷疑中國對鄰國搞“顛覆”活動。針對帝國主義破壞會議的陰謀和各國間的矛盾、分歧,周恩來提出“求同存異”的方針,促進了會議的圓滿成功。中國代表團還積極開展會外交往,與很多國家的代表團舉行會晤,加強了同亞非各同的團結與合作。(新增內容)【名師解讀點撥】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