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八年級思想品德(下)各課思考題參考答案第一課1、教材第4頁插圖“你知道整個國徽圖案體現了什么嗎?”(國徽的涵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國徽是主權國家的標志和國家威嚴的象征。天安門象征民族精神,齒輪象征工人階級,谷穗象征農民階級,五顆五角星,大的一顆象征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象征人民大眾。四顆小星各有一角對著大五星的中心,代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人民的大團結,象征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掌握了國家權利,成為國家的主人。)整個國徽圖案鮮明地體現了我國國家性質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2、第5頁插圖“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上述情景表明:在我國,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的權力。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形式是通過人民選舉出代表(即人大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然后再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3、教材第6頁插圖“人民與公民是一回事嗎?”、“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們能否享有公民權利?”人民與公民不是一回事。它們的區別在于:人民是區別于敵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階級內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國國籍并依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在押犯人(包括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只要具有中國國籍就都是中國公民。不過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也能享有公民權利,但不能享有全部權利(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權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榮義務。4、教材第6頁“小寒的享有的權利為什么未能實現?”我們享有的權利,需要來自家庭、學校、社會及他人的保障,尤其是法律的保障,否則權利就會落空。小寒的父母將她遺棄街頭,致使她的權利失去了家庭的保障,喪失了被父母撫養的權利。幸虧得到好心人的收養,才使她被撫養的權利得以繼續(小寒的權利得到了來自他人的保障)。但她由于沒有戶口,卻又導致她不能享受到就近入學的權利(小寒的權利沒有得到學校、社會的保障)。由于失去了家庭、學校、社會的保障,所以,小寒的一部分權利沒能實現。5、教材第7頁“法律與保障公民權利的關系”行政復議法:保障公民不受違法行政行為侵害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的權利;義務教育法:保障未成年人上學讀書、接受教育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婚姻法: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權益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民法通則: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刑法:保障公民的財產權、債權、知識產權、人身權等不受非法行為侵害的權利;民事訴訟法:保障公民參與民事訴訟的權利不受違法行為侵害的權利…………﹡你還知道哪些具體法律?說說他們與保障公民權利的關系。如:教育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教師法,保障教師的合法權利6、教材第7頁傅某把6 名學生帶到治安室強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學生的權利?此行為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利。6 名學生該如何維護白己的合法權利?6名學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制裁這種侵權行為,保障自己的權利。6名學生的人身權受到了柜臺負責人非法搜身的侵害,她們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被侵害的權利,賠償造成的損失,懲罰侵權者,討回公道。7、教材第8頁“田甜享有哪些權利?”O上述材料中涉及主人公的哪些權利?﹡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體現她享有 姓名 權;﹡父母的撫育,體現她享有 被撫養 權;﹡在清新美麗的環境中成長,體現她享有 環境 權;﹡按時入學,到校學習,體現她享有受教育權;﹡畫作出版,體現她享有 著作 權;﹡獲得榮譽稱號,體現她享有榮譽權;﹡向工商局提出建議,體現她享有建議權;﹡獲得勞動收入,體現她享有社會經濟權;﹡參加選舉,體現她享有選舉權。田甜享有的這些權利說明我國公民享有的權利極為廣泛。O這些權利對她有什么益處?這些權利使她的生存權、人身權、環境權、教育權、知識產權、政治權、經濟權、社會權、文化權等都得到充分保障。O你認為我們還應該享有哪些權利?提示:可參考教材第9頁公民的基本權利作答。如(1)平等權;(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權利;(4) 取得賠償權等。8、教材第9頁“馮某的不文明養狗行為”O 在都市生活的馮某有養狗的權利嗎?有養狗的權利,但要文明養狗。O 馮某不文明養狗侵犯了鄰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權利?侵犯了鄰居和其它居民的休息權、安全權、環境權等O 你認為文明養狗應注意什么?文明養狗要注意:如養狗是不是影響鄰居,狗是不是按時打防疫針,狗的居住條件,還有遛狗時是不是帶了狗糞袋,是不是及時清理狗糞,是不是牽牢狗繩或把狗拴在固定的柱子上等。9、蔣某的所作所為是在正確行使言論自由嗎?其危害是什么?不是正確行使言論自由權。公民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否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蔣某那樣做的危害:很容易引起社會恐慌,不利于社會穩定,很可能會引起嚴重的不良后果。10、教材第11頁“誣陷別人,屬于言論自由嗎?于人于己于社會有什么危害?”誣陷別人不屬于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制的絕對自由。如果濫用言論自由,就會侵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如造成泄密、造謠、人身攻擊,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等,自己追求的權利也會落空。它說明行使公民權利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允許的范圍。﹡言論自由要受到法律的兩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來侮辱、誹謗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教唆、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破壞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誰公開發表了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公共利益的言論,誰就要對言論后果負法律責任。11、第11頁“球迷上街游行受法律保護嗎?”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權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權利,不能隨心所欲,必須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否則,會損害國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構成違法犯罪。中國女排重登世界冠軍寶座,球迷要進行慶賀,這是愛國的情感和表現。但是,球迷必須按照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得到批準方可使用游行的方式表示慶賀,得不到批準可以采用其它方式表示慶賀,而不得隨意上街游行。否則,不僅會破壞國家和社會的穩定,而且,違法行使權利的人還會受到法律的懲處。12、教材第12頁“老吳和小辛的父母實施的行為法律允許嗎?”老吳實施上述行為法律上不允許。因為張貼大字報是我國法律禁止的行為。用何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依據“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的有關規定去回答。小辛的父母沒有經營權。因為他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法定程序 :(1)提出申請 (2)辦理手續 (3)取得經營權。第二課1、教材第14頁“小明履行了哪些義務?”付出的依據 付出的好處 不這樣做的后果A 家庭親情(道德義務) 具有孝敬父母傳統的美德,有利于增進父子之間的感情。 導致親人間關系冷淡、得不到親人間的溫暖和關懷。B 對人承諾(道德義務) 講信用、講誠信,能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尊敬。 得不到別人的信任和幫助,害人害己。C 值日勞動(道德義務) 換來舒適、溫馨、亮麗的生活學習、環境,增強了集體榮譽感、責任心。 使集體失去親和力和凝聚力,使個人失去責任心。D 愛護花草(法定義務) 能給后來的其它人參觀、欣賞,帶來美的享受。 破壞環境的美觀、自私自利,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別人的損失之上。2、教材第15頁“小珊到底該不該納稅?”未成年人該交稅時也要交稅,如果納稅人不交稅,國家就沒錢發展教育、國防和公益事業了。未成年人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履行應盡的義務,是光榮的。相反,如果違反稅法不納稅,則要受到法律的追究。3、教材第16頁“只想享受權利,不想履行義務”的認識正確嗎?“只想享受權利,不想履行義務;想多享受權利,少履行義務”的觀點也是錯誤的。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具有一致性,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具體可參考上述的第3題的有關內容)。4、教材第16頁“小龔的行為體現了什么美德?”小龔盡心照料雙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為,體現了他身上的關愛老人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什么社會對小龔的行為給予高度贊揚?關愛老人、贍養老人不僅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公民的道德義務。小龔照料的是一位與他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親屬關系的雙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他對老人沒有法定的贍養、照料的義務,但他像侍候自己的親人一樣奉養老人,這種行為是自覺履行道德義務的鮮活體現。所以,他得到了社會的高度贊揚。5、教材第17頁“單先生的行為為什么受到人們的稱贊?”道德義務的范圍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履行道德義務,每個人責無旁貸。單先生拾到巨額現金后設法歸還失主,是一種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同時也教育我們要自覺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義務。這是我國的傳統美德,這種行為必然會受到人們的贊揚。我們應學習單先生的高尚品德,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6、教材第18頁“某中學師生援助災民的行為,體現了憲法提倡的什么公德?”體現了憲法提倡的“愛人民”的公德。7、第19頁,還有哪些行為是法律提倡和鼓勵做的行為?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義務獻血;愛護公共財物;鼓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提倡節約、反對浪費等。8、教材第19頁“地理環保小組同學的行為給予我們什么啟示?”啟示:其一,法律要求做的,應該像地理環保小組的同學那樣積極去做,自覺去做,不要無可奈何勉強去做。其二,如果不作為,就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如法律要求公民納稅,某公民不交納應交的稅款,甚至抗稅,則將受到法律的追究。益處:避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利國利民。9、請列舉法律要求我們必須去做的行為:(參考教材P20)10、教材第21頁“我們從賈某、姜某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中得到什么啟示?”第一問:不是賈某、姜某的初衷。也許他們只是為了好奇。第二問:他們實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為,所以會觸犯法律。警示:⑴實施法律禁止做的行為必然會對他人、社會、國家造成危害;⑵凡是法律禁止做的行為,我們要堅決不做;⑶實施法律禁止做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即觸犯法律,對所造成的后果,自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會受到法律的懲處。11、列舉我國法律禁止公民實施的行為:不得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不得在鐵路上放置危險物;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品乘坐飛機、火車等;第三課1、教材第24頁“以上行為侵犯了人的什么權利?”插圖分析:以上行為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權。公民生命健康權包含三類: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霸王合同”的圖片中的“工傷概不負責”條款,反映了對工人健康權的侵害。健康權是公民維護其身體健康即生理機能正常運行、其有良好心理狀態的權利,主要表現為健康維護權。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有保護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義務,工人因工受傷應當得到用人單位的救治和保護,所以“工傷概不負責”,正是侵害了工人的健康維護權。惡作劇中,侵害了身體權,身體權是公民維護其身體完整的人格權。對身體權的侵害并不當然侵害健康權,比如對身體組織的不癢痛破壞行為--非法剪人頭發、指甲,非法撞擊他人身體但未造成傷害等,這些行為未造成個人生理機能、功能的破壞,不構成侵害健康權,但卻是侵害了身體權。需要說明的是,惡作劇極易引發對他人健康權的侵害。2、教材第25頁“上述行為侵害了人的什么權利” 人身自由權3、教材第25頁“案例中師生的什么權利受到了侵害?造成了什么后果?生命健康權受到了侵害。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甚至危害到了人們的生命。“我們為什么要依法維護這項權利?”生命健康,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寶貴的。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一旦喪失,任何權利都失去了意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4、教材第26頁“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義”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促進義務教育的實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質的提升,為未來的祖國社會主義事業的興旺發達做出貢獻。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等。5、教材第第28頁“人們在行使什么權利?”插圖中的人們在行使生命健康權。公民生命健康權包含三類。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健康權是公民維護其身體健康即生理機能正常運行、具有良好心理狀態的權利,主要表現為健康維護權。健康維護權是健康權的基本內容,其含義中包含保持自己健康的權利,即參加各種體育活動,保持身心健康干完好狀態;有生理、心理疾病時及時醫治,恢復原來的健康狀況。人們鍛煉身體的圖片是通過積極的體育活動行使健康權的表現,而右側圖片中受傷的同學準備去醫院醫治,也是行使健康權來恢復原來的健康的表現。6、教材第29頁的“哪些屬于合法行為,哪些屬于放棄權利的行為?”(1)、小王和家人的行為是合法行為,因為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小王和家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的行為。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實施一定限度損害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是法律規定的合法行為,對不法侵害者造成的必要限度的損害不負刑事責任。而具體到書中案例,張某持鐵棍入室搶劫,小王和家人打傷其手臂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是合法行為。(2).小紅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棄權利的行為,我們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處于安全環境,免受他人侵害的保持自己健康的權利,因此小紅患病不治是對保持自己健康權利的放棄。(3) 小林闖紅燈過馬路,險些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相撞的行為是放棄權利的行為。我們有珍愛生命,使自己處于安全的環境的權利,所以小林的行為不僅是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而且是放棄保護自己健康的權利的行為,這種行為是與法律精神相悖的。我們身邊的珍愛健康的例子如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有病及時醫治的行為等,由學生自己擴展。7、教材第30頁“小君和小哲的故事”(1)此事給小君、小哲及雙方家庭造成的后果:因為這件事小君失去了生命,他的理想和抱負不可能實現了,而小哲也因為此事受到法律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離開他的學校,更讓他不可能從事理想的職業——律師。兩個孩子的家人,一個家庭失去了孩子,在一定意義上說失去了這個家庭未來的希望,另一個家庭要為這個孩子的過錯承擔相當的民事賠償責任。(2)此樁慘案避免的方法。首先,同學們應從小樹立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讓學生懂得每個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權,同時也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并要讓大家認識到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法律責任,即"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權者受制裁",根據我國現有的民事立法規定,已滿10周歲到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他們能夠理解,判斷的一些侵權行為,他們自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根據刑事法津規定,14 周歲到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于搶劫、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等8種嚴重刑事犯罪也是要承擔責任的;而16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對于所有的刑事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其次,同學們應培養關愛的情感和寬容的態度,要讓大家理解“愛人者人恒愛之”、“進一步山窮水盡,退一步海潤天空”的道理,多關心他人,培養寬廣的胸懷。牢記:“利己就是利人,虧人跳是虧己,讓人就是讓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讓人為榮”。再次,同學們應注重疏導自己的情緒,尤其須制怒。8、教材第31頁“列舉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br/>如出售符合質量要求的食品、護送盲人過馬路等等。“受過他人關愛”的體驗由學生擴展。特別要注意,青少年務必要做到:關愛生命,遠離暴力,拒絕毒品。9、教材第32 頁“搶救落水同學的故事”(1)對王明同學行為的評價首先.王明勇敢地跳入水中搶救落水同學張剛是見義勇為、有高尚道德的行為.應受法津保護和道德褒獎。其次,就本案而言,王明的行為無論從法律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國法津規定未滿18周歲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國家和社會重點保護的對象。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對危險的充分預見能力和處理危機能力,他們的英勇行為往往只是出于本能,大多數在挺身而出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會死亡。要求他們在危險情況中保護別人、救助別人,這已經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圍,往往會付出沉重的代價,法律不提倡未成年人實施見義勇為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功,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其二,從道德的角度講,當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大力提倡的是"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道德觀,生命是至高無上的,孩子首先要學會的是自我保護,然后才是機智救人,理智救人。再次,王明的行為不宜提倡,并非否定在未成年人中進行"見義勇為"的道德教育。我們應提倡中小學生"見義智為",從而將'見義勇為"的教育更人性化、合理化、適當化。提俱"見義智為",一方面是教育未成年人見義要有所為,不可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則強調未成年人應以自護自救作為他們見義勇為的重要前提,且在救助他人的時候應發揮聰明才智,培養他們臨危不亂、充分動腦筋的科學態度,以避免魯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犧牲。(2)對鐘平、黃曉芳同學行為的評價鐘平、黃曉芳的行為既是見義勇為的行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行為。本案中鐘平、黃曉芳勇于救人,機智救人。在自己的能力達不到的時候,他倆積極開動腦筋想辦法,根據當時的具體條件設法搶救,最終既保全了自己,又成功地搶教了他人。(3)對徐文同學行為的評價徐文的行為不違法但應受道德的譴責。徐文對落水同學沒有法律上的特定救助義務,他沒有救助落水的張剛是不違反法律的行為,但是看到同學落水卻袖手旁觀、漠然置之,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如果你遇到類似情況怎么辦?由學生擴展、探究。提示:(1)危難時刻要學會保護自我,也要盡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愛自己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也要關愛他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第四課《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復習資料1、教材第34 頁"小光的故事"人格尊嚴是指公民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的尊重。人格尊嚴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始于出生,終于死亡,人人平等享有。人格尊嚴不可辱,侮辱者應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氣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改插圖中郭老師因小光考試不及格就批評小光比豬還笨并罰小光面壁,這是對小光侮辱、體罰的行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嚴權,是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行為。而小光父親認為12 歲的小孩沒有人格且可以隨意體罰,是一種人身依附的錯誤觀點,同時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權要求侵害人郭老師賠禮道歉、消除影響。2、教材第35頁“信譽良好者能獲得銀行較高貨款額”人的名譽是對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譽等方面的客觀的社會評價。每一個人都處在這種評價中,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有良好的名譽不僅可以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以獲得經濟利益。諺語所謂“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正說明了名譽對于一個人正常的人際交往和個人發展的重要性??膳e這方面的例子來說明:好的名譽對于公司、企業來說可以得到更多客戶的信任,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3、教材第36頁“大江的故事”(1)良好的名譽首先取決于個人的良好表現,但品行優良者并不總是受到相應的公正客觀的評價,人的名譽權常常會受到侵害。例如,有時一個誠實的人會被侮辱成騙子,以致蒙受奇恥大辱,社會評價降低。針對這種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法律賦予了被侵害人保護自己的名譽權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101條對名譽權的保護作了規定。(2)面對不公正的評價,一方面要從實際出發,證明事實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對于誹謗、侮辱等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教材第37頁“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對于小明誣蔑大江作弊一事,大偉看到小明有心理問題,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這是正確的。但大偉將小明的行為性質簡單地歸結為心理問題,認為只是情緒失控而已,這種認識無疑具有極大的片面性,既沒有認識到小明行為的嚴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進錯誤。嫉妒確實是一種心理現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誹謗他人的行為則違反了道德和法律。小輝的觀點看到了小明行為的不道德性,但是認識不夠全面,缺乏權利意識。小敏的看法是比較全面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01 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所謂名譽權就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小明因妒忌而誣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學懷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為不僅有悖道德而且是違法行為,這是一種以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的誹謗方式、侵害大江名譽權的行為。小明的侵權行為輕則會傷害同學感情,重則會造成嚴重后果,要負法律責任。大江的做法可取,根據我國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名譽權人有權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侵害人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采取與小明協商的辦法行使自己的名譽權,一來能夠融洽同學關系.二來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名譽權,可謂一舉兩得。5、教材第38頁“‘武大郎’外號的故事”看法及理由:小立因為長得矮胖,因此被人起外號為"武大郎",有諷刺、嘲笑、挖苦小立身材矮小的意思。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侮辱和誹謗他人。插圖中別人給小立起外號為"武大郎",正是對他的侮辱,侵害了他的名譽權。同學身邊的類似現象(如侮辱、謾罵他人等)6、教材第39頁“小華被搜身的故事”保安人員的做法是違法行為,侵犯了小華的人身自由權利和名譽權。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受法律保護,如果為了搜查犯罪證據,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隱藏犯罪證據的人進行身體搜查,但必須出示搜查證。商店的保安人員既不屬于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又沒有搜查證,因此,無權搜查他人的身體。而且保安人員的搜身行為既是不尊重小華和同學的行為,又貶低了他們的人格,使他們的人格尊嚴受到損害。本故事中,保安人員客觀上實施了侵犯小華人身自由權利和名譽權的行為;主觀上明知沒有權力搜查而實施搜查行為,因此有過錯;保安人員的行為造成小華人身自由權和名譽權受到損害且損害和侵權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事實上是由于商場的商品消磁器出現故障,使小華在沒拿任何商品從商場出來時,引起報警器的鳴叫。商場保安迫使小華脫下衣服證明自己的“清白”,商場的行為侵害了小華的名譽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3 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 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比绻沂欠ü伲視罁艘幎ǎ卸ㄉ虉銮址噶诵∪A的名譽權,判處商場在判決書生效后5日內,以海報形式在商場門口對小華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小華精神損失費2000元。7、教材第41頁“小紅的故事”小紅行使了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具體包括對其肖像的使用權和獲酬權。公民的肖像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公民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就使用自己的肖像獲取報酬。警方發布通緝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構成侵權。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的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此處警方是為了打擊犯罪,保護受害人利益,維護社會穩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種合理使明,所以不構成對犯罪嫌疑人肖像權的侵害。8、教材第42頁“麗麗的故事”該影樓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了麗麗的肖像權。根據《民法通則》 第100條的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樓未經麗麗本人同意便將其照片擺在櫥窗中展出,作為影樓,這種行為顯然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顧客以達到營利目的,因此構成對麗麗肖像權的侵犯。麗麗應當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9、教材第43頁“永明的故事”朱永明以筆名發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權中的使用權。姓名權是自然人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主要包括姓名決定權、姓名使用權.姓名變更權。10、教材第44頁“王芳的故事”張楠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權。侵害他人姓名權的行為一般有三種:盜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9 條規定,盜用、假冒他人名義,以函、電等方式進行欺騙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財產,名譽受到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故事中張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給王芳的母親發電報,使王芳的母親趕來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雙重損害,因此,張楠的行為構成侵權。受害人可以采用訴訟等方式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姓名權。第五課 隱私受保護1、教材第46頁 “小紅的故事”小紅的故事中,小紅沒有告訴同學自己家的電話號碼、住址等信息是正確的行為,是合法維護自己權利的行為,而不是所謂的不合群、不開朗。公民都享有隱私權。小紅家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父母信息等都屬于個人隱私,小紅有權保密,所以小紅的行為是正確的行為。2、教材第47頁“對‘隱私就是丑事’的說法發表見解”從隱私的概念和內容可以看出,“隱私就是丑事”的說法是錯誤的,隱私簡言之就是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秘密,包括的內容相當廣泛,涉及個人的很多方面,如電話號碼、身高、收入等,不可將隱私等同于丑事。具體理由:(1)隱私由“隱”和“私”兩個要件組成,缺一不可。“隱”即隱藏,是不為人知、不愿公開、不愿讓他人介入或不宜公開、他人不宜介入之意;“私”即個人之事,與“公”對應,強調的是與公共利益、社會利益無關的純私人之事。(2)隱私中的“隱”含有不愿讓他人知道的意思,而“私”必須符合“私”的含義,否則就是“公”?!肮笨梢怨_,如果要“隱公”很可能就是見不得人的丑事。(3)隱私包括三方面內容: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它具有①合法性,②私人性,③隱秘性和④主觀性的特點。可見,隱私并非丑事。3、教材第48頁上“報社披露影視明星的隱私是否構成侵權”報社刊登的內容,有關明星年收入部分合法,有關婚戀部分則侵害了該明星的隱私權。一般而言,個人收入、婚戀情況是他人的隱私,報紙不應該在個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同時對他人的個人收入、婚戀情況等隱私有保密義務,只有權利人才能公開或允許他人公開自己的隱私。但是公眾人物的隱私范圍與一般人相比要小得多,公眾人物享有有限的隱私權,這是現代社會保護社會公眾知情權所必需。公眾人物作為社會知名人士,其工作、生活等方面信息屬于社會大眾感興趣、極欲了解的社會生活的一部分;公眾人物占有更多的社會財富,理應負有更多的社會責任,接受社會的監督。因此,明星的年收入涉及社會分配問題和納稅問題,這已不屬于個人隱私,報社有權披露而不屬于侵權行為。至于明星婚戀情況只要不違背法律和道德,純屬個人隱私,報刊未經明星同意就刊登其婚戀情況,是侵犯隱私權的表現。4、教材第48頁“派出所的行為是否合法”(可參考教材P49"相關鏈接。)派出所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行為。隱私權的內容包括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寧,保護正常生活不受干擾,內心世界不被侵擾。公民的住宅屬于公民個人的生活領域,未經本人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執法人員不得無視法定程序非法搜查。而該故事中,派出所雖然是有搜查權,但是只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搜查才是合法的,沒有搜查證的搜查是違反法定程序的,所以是不合法的。5、教材第49 頁“私拆他人信件是否合法”(可參考教材P50“相關鏈接”。)拆看他人信件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憲法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老師拆看學生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領導拆看下屬的信件都是侵犯他人通信任密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老師拆看未滿10 周歲學生的信件也是違法的,因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1 條的規定,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老師不是法定監護人或者其他監護人,所以拆看學生信件是不合法的。而家長拆看未滿10 周歲的子女的信件是合法的,因為未滿10周歲的子女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家長作為監護人可以代拆,但是應保護未滿10 周歲兒童的隱私權。6、教材第51頁“父母能否擅自翻閱子女的日記”父母翻閱子女的日記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為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屬物,其人格獨立。子女的日記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父母也應當尊重子女的隱私,樹立隱私意識,明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破除傳統文化中宣揚人格依附的陳舊觀念。如何避免?提示:可從互相加強溝通、互相尊重等方面來談。7、教材第52 頁“榮榮和肖肖的故事”肖肖公開好朋友榮榮的日記內容,其行為侵犯了榮榮的隱私權,同時也是沒有責任和不講信譽的表現。尊重他人隱私,要強化責任和信譽意識,親人、朋友之間分享一些秘密是基于彼此的信任,所以應當為對方保守秘密。同時榮榮讓肖肖看自己的日記,并不意味著肖肖因此有權披露日記內容,榮榮的日記內容仍然屬于他的隱私。肖肖擅自擴散榮榮的隱私是一種侵權行為。受害人有權要求侵害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8、教材第52頁辨析題(1)在銀行柜臺前設l米線,進他人房間先敲門,這些行為是尊重他人隱私的行為。(2)a我們的習慣用語你多大了?你多重?談戀愛了嗎?每月收入是多少?b網站將其注冊會員的照片、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信息整理成冊,賣給某信息公司。c因為有人曾將廠里的產品藏在廁所里,所以工廠在廁所安裝監視器。以上行為是不尊重他人隱私的行為。(3)警方對犯罪嫌疑人的住宅電話進行監聽,是合法行為。分析(1)在銀行柜臺前設1米線是保護銀行客戶的賬戶安全的行為,防止由于辦理存取款等業務的客戶之間由于排隊距離太近而造成客戶銀行密碼被竊取等事件的發生,保護了客戶的儲蓄秘密的隱私安全。(2)進入他人的房間要敲門,這是尊重他人生活安寧不受干擾的表現,這樣不僅可以告知他人有人來訪,而且也做到了非經他人允許不干擾他人的私人空間的要求。(3)我們的習愉用語,網站出售客戶信息,工廠在廁所安裝監視器,這些行為都是不尊重他人隱私的行為。侵害隱私權的方式大致有刺探、傳播、侵擾、偷窺、監視他人隱私等。個人的年齡、收入、體重等個人信息是個人隱私內容,他人應當尊重這些隱私而不應當隨意詢問和傳播;客戶的照片、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都是個人的信息材料,網站在得到注冊客戶的這些個人信息后負有保護客戶信息秘密的責任,擅自出賣是侵害客戶隱私權的行為;廁所是一個私密性很強的地方,任何進入廁所的人都有權要求保護自己的隱私不受侵犯,而在工廠廁所里安裝監視器是對他人隱私進行監視和公開的行為,所以是不尊重他人隱私的。(4)警方對于犯罪嫌疑人的住宅電話進行監聽是合法行為。雖然犯罪嫌疑人的隱私也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但是公安機關出于偵查需要,經過法定程序進行的監聽是法律保護的行為。9、教材第53 頁“小松的故事”(1)小旺的理由不合法。他的行為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因為小松的身世是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他人隱私權的義務.即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傳搖、擴散其隱私。小旺在班上傳播小松隱私的行為盡管不是出于故意,但有過失,是侵害小孫隱私權的行為。(2)如果你是老師,應當支持小松的請求。因為小旺傳播小松被收養的身世,給小松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刺激,身心受到侵害,所以應當承擔其行為造成損害的責任,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教材第54 頁“對教室、銀行、超市安裝監視器現象怎么看?”在教室安裝監視器很難說對學生構成侵權。因為教室屬于公眾場所,不屬于私人空間,在公眾場所安裝監視器不侵犯個人的隱私權??忌埠茈y以考試失常、心理有壓力為由向有關部門提出索賠。因為考生應試水平會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很難說是安裝電子監視器的結果,其中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系??紙霰O視器只是教師監考的一種形式。這樣做有其合理性。當然,在教室安裝監視器有其弊病,比如反映出對學生的不信任,易挫傷學生的自尊心,使學生無安全感,有壓力等等。因此,在教室安裝監視器應慎重,即使安裝了,也必須依法使用監控系統中的信息。特別是對監控系統中所收集到的有關學生隱私的信息,如學生的日記內容、異性間的親密行為等,學校不得擅自公開、披露,否則將構成侵犯隱私權的行為。銀行,超市屬于公共活動空間,從行業特點出發安裝監視器合理合法。第六課 終身受益的權利1、教材第59頁“笛福的信和‘阿韋龍野人’的故事”提示:“阿韋龍野人”故事說的是:(1)教育對于一個人的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可為人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礎。(2)青少年正處在接受教育的最佳時機,應該努力學習,不斷充實自己。擴展:(1)假設笛福的孩子最終獲得了受教育的機會,他們會成為什么樣的人,過什么樣的生活。(2)假設笛福的孩子最終沒有獲得受教育的機會,他們又會成為什么樣的人,過什么樣的生活。2、接受教育、掌握知識的益處:*學習語文,能使我們 吸收和積累語言,習得和沉淀語感。*學習數學.能使我們 學會分析,學會熟練的計算和邏輯推理。*學習物理,能使我們 培養科學思維能力,運用物理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習地理,能使我們 領略多姿多彩的地理風光,"獲得自然美、社會美和藝術美的愉悅,獲得美的享受";能更好地適應環境、利用空間、選擇位置、增強生活能力,對出差、旅游、出國等等都會帶來益處。* 學習思想品德,能使我們 明事理、辨是非、掌握做人的道理3、教材第59頁“學生交流,結合自己的認識談談對‘知識改變命運’這句話的理解”提示:用"教育的作用"來回答。教育的作用:教育能為人們未來的幸福生活奠基。要讓短暫的生命發光、有尊嚴有意義地度過一生,必須接受教育。當代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人類知識迅速增加,社會變化日新月異,社會競爭空前激烈。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通過接受教育,喚醒潛力、發展才智,才能擺脫愚昧,增長才干,豐富人生,享受現代文明,在職業活動和其他活動中獲得成功。教育對于個人一生的成敗至為關鍵,從這個意義上說,教育獲取知識,知識改變命運。對于民族、國家來說,教育成就未來。4、教材第59頁“談談自己身邊學有所成的例子,分析教育對他們成長發展所起的作用”提示:例子,學生自己搜集;作用,參考上題5、教材第60頁“你能體會小余當時的心情嗎?”(提示:可用P60受教育權一段來回答)小余因家庭貧困準備輟學,在學校和老師的幫助下,小余重新獲得了繼續學習的機會。對此,小余的內心十分激動,因為她也能像其它同齡人一樣享有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保障了她的受教育的基本人權。﹡“王老師傾其全力維護了小余的什么權利?”(維護了小余的受教育的權利)6、教材第61頁“孩子上不上學只是個人私事嗎”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包括自己的家長。同時,接受義務教育不僅是公民的一項權利,也是公民的一項法定義務,必須履行。家長不讓孩子上學的行為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行為,如果自己不想上學就不去上學同樣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處罰??梢姡⒆由喜簧蠈W并不只是個人私事,而是關系到國家、民族未來的大事。7、教材第61頁“處罰小淘的家長有什么法律依據?”不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義務的法律后果是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小淘的家長沒有從家庭保障的角度保證小淘到校接受義務教育,屬于不作為行為,所以鎮政府對小淘的家長進行了罰款處罰。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強制小淘接受義務教育,對他本人及家庭、對國家的好處:對小淘:有助于他提高對主動履行受教育義務的意識,將法律的強制要求轉化為對自己的主動要求。當今世界,競爭激烈,焦點在科技,關鍵在人才,基礎在教育。受教育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關系到中華民族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所以小陶接受義務教育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國家都有好處。8、教材第62頁“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維護自己的受教育權?”提示:方式一:尋求學校老師的幫助。請老師找小梅的父親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繼續學習。方式二:尋求親朋好友的幫助,請他們找小梅的父親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繼續學習。方式三:尋求婦聯、共青團組織的幫助,請組織找小梅的父親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繼續學習。方式四:尋求教育部門的幫助,請教育部門做小梅的父親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繼續學習。方式五:尋求法律幫助,讓法律判決其父同意小梅繼續學習。(此法一般不宜使用。)…………9、教材第63頁“假如你是該校的校長或一名學生,應該怎么辦?”提示:此情況是該校全體學生都被校外社會力量影響上課的秩序和教學質量。這種一個學校的學生整體的受教育權被侵犯,同樣是一種受教育權被侵犯的情況。對此,可采取向鎮政府、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等辦法來解決。10、教材第63頁“國家增加教育經費投入、家長創收供子女上學的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一方面說明,國家努力使每一個公民都能獲得學習的機會,這樣的機會是來之不易的,應該非常珍惜;另一方面說明,國家在經濟并不發達的情況下的大力投入,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的權利,家長的努力保證了孩子的受教育機會。所以,作為學生和子女要對國家和家庭千方百計地保障我們的受教育權存有感恩之心;要為自己的發展,更為國家的富強、社會的進步,珍惜受教育的機會,履行受教育的義務,為中華民族的騰飛而努力學習。11、教材第64頁(1)“小剛拒絕輟學,對自己、家庭、社會有什么好處?”(2)“如果小剛中途輟學,是否合法?小剛及家長要承擔什么責任?”(1)小剛通過自己的維權行為重返了校園,主動地維護了自己的受教育權,所以能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權利。小剛不服從家長的安排,拒絕輟學,在家庭貧困的情況下還堅持學習,不為家里掙錢,犧牲了家里的暫時利益,但從長遠利益來看,他學到知識后,將能更大程度的改變家里的貧窮狀況,建設美好家園,這樣做是很有遠見的。(2)受教育不僅是公民應該享受的一種權利,也是公民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不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是違法的,不論是家長還是學生都應為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小剛中途輟學,則違反了義務教育法,小剛及家長要承擔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法律責任。12、65頁:為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我們應該做到:提示:上課時專心聽講.認真思考,敢于發表自己的見解.積極與老師同學探究問題;課后認真復習,獨立完成作業;上課不遲到,保證學習時間;遵守課堂紀律;不曠課、 不早退;有疑難問題主動向老師同學請教;13、65頁:假如遇到下列問題,你打算怎么辦?上課走神兒,受到老師的批評:我就虛心接受老師的批評,自覺改正錯誤,集中精力聽課。做作業時,遇到疑難問題;主動向老師和同學請教,及時把問題解決。上自己不大喜歡的課;加強對該學科的認識,增加與老師的溝通,提高自己對該學科的學習積極性。考試成績不理想:根據試卷找出自己考試不理想的原因,針對存在的問題,努力改正,有助于學習成績的提高,如果是學習方法不當,可以向老師請教如何學好該學科,也可以和成績好的同學一起探討怎樣學習更有效,以少走彎路。第七課 擁有財產的權利1、P68頁:“你的家庭近年來新增了哪些財產”:如:電腦、數碼相機、攝像機、手機、摩托車、汽車、冰箱、彩電等。“這些財產給家庭生活帶來什么變化”:這些財產使家庭生活更豐富了,生活質量提高了。“談談社會上還有哪些財產,它們屬于誰”:礦藏、水流、海域和國家所有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而公民的合法收入、個人儲蓄、自己家的牲畜等屬于公民個人所有。2、P69頁:“上述財產哪些屬于個人所有?哪些不應該屬于個人所有?為什么?”: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小亮的照相機和小馬父親的35萬元收入。不應該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阿強施工中發現的金元寶、小運撿到的820元錢和某副市長收受、索賄所得。因為采用搶劫、盜竊、貪污、洗錢等非法手段獲得的財產不屬于個人所有,將他人遺失物據為已有,也是違法行為。3、P70頁:“小王的父親對屬于自己的財產擁有什么權利?”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4、P71頁:“設身處地為小濤想想,家中財產被盜是何心情?小濤家的財產為什么會失而復得?這說明了什么?小濤的心情應該是痛心、憤怒交織的一種心情,同時又期盼著公安機關盡早破案。最終在公安機關的努力下,抓住罪犯,使小濤家的財產失而復得。這充分說明了國家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不受侵犯,任何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5、P72頁:“本案中審判機關依據何種法律、采用什么方式,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請結合法院判決,結法律是外在的強制性道德發表見解?!?br/>本案中審判機關依據民事法律,采用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的方式追究了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法律禁止的行為,恰是道德所強烈譴責的行為。但對某些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惡劣行為僅僅譴責一番,并無助于問題的解決。只有運用法律武器,對能打擊施惡者,震懾效尤者。所以說,法律是外在的強制性道德。6、P72頁:“本案中,審判機關依據何種法律,采用什么手段,追究侵犯財產罪犯的法律責任”依據刑事法律,采用判處侵犯財產犯罪死刑、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的方式,追究侵犯財產罪犯的法律責任。7、P73頁:“你認為DVD機的所有權應該屬于誰?”屬于丙“甲丙二人應通過什么途徑確認和維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乙侵害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責任,并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和維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8、P74頁:“甲縣工商局作出的處罰合法嗎?”:不合法。趙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縣工商局撤銷裁決,返還被沒收的糧食,或要求甲縣工商局予以行政賠償。9、P75頁:朱某可以到派出所報案、撥打110報警等既合法又解決問題的方式。當被人攔截索要錢財時,可以先把錢給他,但要記住他的相貌特征,待安全后馬上報警。10、P76頁:曉軍之父尚未辭世,因此其財產不是遺產,不能繼承。曉軍家的共有財產,不能繼承。因為被繼承人與其家人共有的財產不能籠統地認定是他個人所有的財產。只有把其家人的財產分出來以后,其余的才屬于他個人所有的財產,在其去世后作為遺產被繼承。11、P78頁:假如我是法官,會支持姐姐的請求,按王教授所立遺囑進行遺產繼承。遺囑繼承的最大優點在于被繼承人能夠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處分財產。12、P79頁:因為寶柱所立遺囑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法律規定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可寶柱卻將他70歲的母親排除在繼承之外,所以他所立的遺囑是無效遺囑。13、P79頁:“從金家兄弟姐妹通過協商圓滿解決財產繼承爭議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啟示?”作為繼承人的家庭成員之間,應該相互關愛、相互尊重、相互寬容,而不要見利忘義、斤斤計較。對某些繼承人來說,雖然會多少損失一點應該繼承的財產,但獲得的是繼承人之間的和睦團結和整個家庭的穩定幸福,也有利于充分發揮被繼承人遺留財產的效益。14、P80頁:張倩應請律師幫助維護權益,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要及時提起訴訟維護權益。15、P81頁:“想一想,智力成果有什么價值?!保褐橇Τ晒粌H能影響個人的生存,解決我們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也影響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推動社會科技的進步和經濟增長。16、P83頁:假如我是丁丁,我會請父母出面,與出版社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將由父母采用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我國法律規定享有知識產權不受年齡限制。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6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17、P84頁:在現實社會中,購買盜版光盤的現象十分普遍。對盜版光盤不但不應該買,反而應該堅決打擊。因為盜版是侵犯他人智力成果權的行為,作為公民應樹立良好的知識產權意識,尊重他人的腦力勞動,不但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還應該協助有關部門參與對智力成果的保護。打擊盜版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國家建立起嚴格的監控和管理體系,需要增強公民的知道產權意識,及時舉報盜版,使其無處藏身,完善法律,加大制裁盜版的力度。第八課 消費者的權益1、P87頁:在現實生活中,顧客不但沒有受到“上帝”的待遇,而且受到店家和廠家的戲弄,店家和廠家憑借商品生產規模擴大,品種齊全,有高度的組織和強大的實力,所以“店大欺客”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不公平地對待消費者。消費者很難從直觀上辨別商品的性能、用途、店家介紹商品的真實程度,所以往往勢單力薄,處于不利地位,廠家和店家見利忘義,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所以采取如此方式對待“上帝”。2、P89頁:處于最后的購買和消費的地位。有利于生產的發展,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使人位過得更加幸福美好。3、P89頁:“這些商品給消費者帶來什么危害?”:這些商品使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奪走人的生命。如:注水豬肉導致人生病、毒大米使人喪命、劣質熱水器使人死亡等。應該享有安全權4、P95頁:醫生侵害了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和知情權?;颊邞赂夷闷鸱晌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九課 我們崇尚公平1、教材第100頁"你認為怎樣做才公平?"公平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重要主題。公平體現著人們對自由的追求、對權利的尊重、對自身力量的肯定。不同時代,不同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對公平的理解都是不同的。(究竟選誰去才公平,只要你能言之有理即可)3、在人類歷史上,對公平有各種各樣的理解。(請你用一句簡單的話概括你認為什么是公平?)公平是天平上的平衡。公平是一種美德,這種美德知道在特定環境中如何行動,知道在何種情況下如何做是最好的。公平就是每個人在國家里執行一種最合其天性的職務,每個人在社會中各司其職、各守其序、各得其所。公平體現在一種均衡的關系中,公平走"百德之總"。公平是人們為生活得更好、快樂和諧而共同制定并遵寧的社會契約。公平始終只是現存經濟關系的觀念化表現。4、教材第101頁"這樣的表彰公平嗎?"李偉受到的表彰不公平,因為:一方面李偉作為本班的宣傳委員并負責此次板報工作,他有責任和義務完成此項工作,可他卻一走了之,沒有分擔自己應分擔的,卻得到了榮譽,所以不公平;另一方面,其他同學付出勞動,很好地完成任務,分擔了責任卻沒有得到利益,這對其他同學也不公平。公平是得到自己該得的,分擔自己該做的,一般來說,人們心目中的公平,意味著處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一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個人承擔著他應該承擔的責任,得到他應該得的利益。5、教材第101頁"推銷人員辭職的原因。"提示:本題考察意圖是(1)社會生活中處處需要公平。(2)不公平會影響合作。(1)社會穩定和發展需要公平,公平意味著參與社會合作的每一個人承擔他應分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如果一個人承擔著少于應承擔的責任,或者取得了多于應得的利益,人們就會認為這不公平。該公司推銷人員最初跳槽的原因在于該公司個別推銷能力強的人覺得多干不多拿吃了虧,所以要跳槽另謀高就。(2)一個良好的社會,應該能夠使人們穩定持久地進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實現這一點。人們在社會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對待,產生不公平的感覺,就會感到冤枉、氣憤,甚至導致報復行為。這種心理和行為使人與人之間信任感降低,導致彼此關系惡化,合作難以為繼;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會由此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影響社會的長治久安。該公司推銷人員后來仍然因為多干后公司不能兌現多拿的承諾,公司不講誠信,所以紛紛提出辭職,導致公司后來亂了套。6、教材第102頁"怎么看社會公平?"提示:本題主要考察"公平的社會為個人的發展提供平等的權利和機會"(1)這兩件事涉及他們的平等權、勞動權、選舉權、建議權等。(2)有了這些權利,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才有保障。(3)他們的公平感受給社會帶來的影響:社會的發展離不開人的發展。有了公平,社會才能為人的發展提供平等的權利和機會,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們才可能通過誠實勞動,得到自己應得的東西,滿足自己的合理期望,從而充分調動自身的積極性。這樣,整個社會才能人人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動社會持續發展。8、教材第103頁"你能從中尋找到有關公平觀念發展的軌跡嗎?"提示:本題主要考察學生對"人類社會對公平的追求從來沒有停止,不同歷史暑期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公平觀都受到當時社會的制約"的理解。雖然公平一直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目標,但用理性的目光審視人類社會發展的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公平總受到一定社會條件的制約,任何社會都會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現象。公平總是相對的,無論我們如何努力,都不可能達到絕對公平。盡管如此,我們仍然要為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社會作出不懈努力。總之,公平是相對而言的,沒有所謂的絕對公平的存在。理解公平,我們要善于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對待公平,我們更要有寬廣的胸懷和理智的行為。為追求理想的公平,我們更需要進行不懈的努力。9、教材第103頁"如何面對不公平?"提示:本題主要考察學生"面對生活中的不公平,要有平等意識,懂得用合法手段去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1)在現實生活中,不公平的現象時有發生。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們應該增強權利意識,不能任其發生,否則,會損害自己的權益。要知道,我們的每一次積極行動,都將推動社會向更加公平合理的境界邁進一步。(2)解決不公平問題的方法多種多樣,重要的是要自覺增強法制觀念,通過合法手段去尋求公平。面對生活中的不公平,①我們應該增強權利意識,善于尋找解決途徑,用合法的手段去尋求幫助,解決問題,以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我們要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念;③我們要敢干同破壞公平的行為做斗爭,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同時,還要認識到:自己遇到一些不公平現象,并不意味著整個社會不公平。10、教材第104頁"形形色色的'不公平'。"提示:本題主要考察學生理解"公平與否的判斷,受到個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的制約。"(1)他們的想法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看待"公平"。(2)是他們的個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影響著他們對公平與否的判斷。(3)他們應該承認無可改變的事實,以平和的心態對待不公,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換個角度思考問題,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念。例如,因收費高而不參加夏令營,對家長來說是公平的;老師的批評是對自己的愛護和幫助,并不是壞事;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變挫折為動力,把不公當成墊腳石,激勵自己更加努力。11、教材第105頁"你見到下列不公平現象時有何感受?(學生自己擴展)你遇到這些事應當怎么做?"當有人恃強凌弱時: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當有人弄權瀆職侵吞公款時: 檢舉揭發當有人排斥異已、處事不公時: 仗義執言、主持公道 ,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14、教材第106頁"排演歷史劇后的打分。"提示:本題主要考察學生對"社會需要公平互惠的合作"的理解。(1)小張的分數最高,大家為什么并沒有覺得不公平,反而為他高興?因為小張做了他應該做的,所以他才可能獲取自己該得的。(2)為什么以后的活動大家不愿意找小王?因為小王沒有很好地承擔自己應該做的,只想多享受利益而不愿多承擔負擔。(3)為什么老師沒給小亮分數?因為小亮沒有付出。啟示:在社會合作中,我們需要承擔自己應該做的,決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則對其他人不公平,而不公平和合作是無法長期延續下去的。只有做了我們該做的,才可能獲取自己該得的。當我們在付出的時候,同時也在收獲著別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于社會穩定和個人發展。樹立公平合作的意識,有助于我們順利地融人社會,為社會做出貢獻第十課 我們維護正義1、P108頁:提到正義,你會聯想到哪些詞匯:天理、公正、天良、良知、良心、公平、正氣等你認為什么是正義:一個人在挨打,另一個人制止打人的行為;做了壞事要受懲罰;觸犯法律,應受制裁;勇斗歹徒;見義勇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法官公正無私為民做主;為民請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2、P109頁:“他們受到的對待是正義的嗎?為什么”是正義的。因為:張俊的爸爸和小江作為我國公民在享有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的同時必須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科技要進步,教育要振興,國防要鞏固,社會公共事業要發展,自然災害要救助,都需要稅收,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是為所有社會成員的利益制定的,小江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財產,所以應受制裁,因此他們受到的對待是正義的。3、P110頁:“老金的工友為什么要幫助他?這種幫助起了什么作用?究竟是誰幫助老金一家渡地了難關?這體現了什么精神?”:老金的工友出于同情幫助老金,渡過了暫時困難,但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以通過法律援助,替老金伸張正義;體現了維護公平和正義的精神,保障了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有利于人的生存和發展,從而推動社會的進步,促進經濟增長,使社會趨于穩定和平衡。4、P111頁:“國家為什么要制定這些政策?”:沒有正義制度就沒有真正的公平,有了正義和正義制度,即使是處在社會最底層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處于社會最不利地位的群體,也能夠得到社會的關愛,而不會成為被遺忘的角落。正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制定這些政策體現了什么追求”:體現了維護社會正義,確保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5、P112頁:“保送為什么時候要通過綜合考評的方式來確定人選?”:正義和正義制度是面向全體社會成員的,它要求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制度、規則和程序,沒有人可以例外。規則和程序反對歧視,不允許特權。綜合考評作為一項規則,我們必須遵守規則和程序,以此維護正義。“吳敏得到保送名額會帶來什么影響?”:吳敏得到保送名額是不遵守制度、規則和程序的非正義行為,是可恥的,使自己今后在群體中的威信大大降低,損害了別人的權利和機會,進而危害整個社會,使公正的制度遭到拷問。6、P112頁:“小趙的態度會帶來什么影響?”:會助長非正義行為的擴散,損害別人的權利和機會,危害整個社會,損害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利益。“如果小孫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果,他的行為還有意義嗎?”有,因為這會扼制非正義行為的擴散,保護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推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7、P113頁:“分析上述情景中的正義和非正義行為”:在公交車上,小偷的手伸向一個乘客的錢包,旁邊有人高喊“抓小偷”;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這兩情形是正義行為,其余兩個是非正義行為。正義的行為維護了他人的合法權利,懲治了犯罪,扼制了非正義行為的擴散,非正義行為損害了他人的權利,助長了非正義行為的擴散。“如果你看到上述情景,會有什么感受?”情形一:會對喊抓小偷的人產生贊賞和崇敬之情,并把這種崇敬之情轉化為行動,共同制止小偷的行為。情形二:面以這種非正義行為,會產生對施暴者的不滿、憤怒,對瘦小同學的同情,采取行動維護正義。情形三:面對這種非正義的行為,會替作弊者感到不安和恥辱進而勸說制止這種行為。情形四:面對正義之舉會感到法律的公正、正義和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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