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010年高考兩會熱點(廣西):人大代表選舉農村代表暢談人大代表選舉 城鄉選舉將進入新時代 3月8日,選舉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此前,該草案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草案內容主要的變化是切實增強了人大代表選舉的平等性和普遍性,特別是明確規定了“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樣的修改在農村會引起怎么的反響呢?讓我們先來聽聽來自廣西農村的3位代表的心聲。 “這是一場深刻的變革” 1953年,新中國頒布實施的第一部選舉法,對農村和城市選舉每一代表所需的人口數作了不同的規定。該法雖多次修訂、修改,但這一規定未作大的修改。草案的新規定,意味著我國實施了近60年的“差別代表制”將成為歷史。 在談到修正案草案關于平等問題的修改時,3位來自農村的代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了“深刻變革”這個詞。 “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才是真正‘同比代表制’,這是制度上的重大變革,也是國家關心農民、支持農村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來自資源縣兩水苗族鄉社水村的楊盛川代表說。他認為,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切實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選舉權,體現了人人平等;切實保障各地方在國家權力機關有平等的參與權,各行政區域不論人口多少,都有相同的基本名額數,都能選舉一定數量的代表,體現了地區平等;切實保障各民族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體現了民族平等。 “對草案規定‘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作為一名人口較少民族的代表,我感到特別的高興。”擔任東興市江來鎮■尾村黨支書的蘇明芳代表說,這充分說明黨和國家對少數民族政治生活的深切關懷。他表示,黨的十七大報告建議逐步實行按城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而這次修正案草案是“一步到位”,不是“逐步”,不是“分多次”,對落實十七大精神具有直接意義。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之前進行了廣泛調研,聽取了各方面意見,并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精神。 來自西林縣馬蚌鄉魯維村的吳廣林代表認為,實行按城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舉措,是全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歷史性進步。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不斷推進,城鄉人口結構比例發生深刻的變化。城鎮人口比重已由1979年的18.96%上升為2009年的46.6%。及時修改選舉法,實行“同比制”,非常必要,否則農村代表將不斷減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將弱化。 “代表應有廣泛代表性” 代表,顧名思義是代為表示,人大代表就是替選舉人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他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才能避免“偏聽偏信”。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3位來自農村的代表在對增加代表的廣泛性、普遍性表示贊成的同時,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議。 吳廣林代表說,草案強調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非常好。每次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名額分配是一道難題。“適當”兩個字在實踐中較難把握,如能進一步明確更好。 蘇明芳代表說,省一級和全國一級的人大代表里面,存在著在一線工人、農民代表數量逐漸減少的趨勢。草案規定“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立意很好,目的是保證廣泛的代表性,有利于糾正目前黨政干部代表的數量偏多的現象,增加生產、科技、文化、衛生等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代表。來自基層的代表最接近老百姓,也最了解群眾的需求,多些基層代表更有利于傾聽民聲、體察民情、了解民意。 楊盛川代表表示,作為來自農村基層的代表,支持增加基層代表特別是農村基層的代表。由于基層代表素質差別比較大,在增加基層代表數量、增強代表廣泛性的同時,也要注意代表的先進性,把優化代表結構和保證代表質量統一起來。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