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時政熱詞解釋----國家治理能力-01-國家治理能力?|含義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02-國家治理能力?|包括國家治理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03-國家治理能力?|意義1.體現了我們黨治國理念的新變革2.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要求3.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新發展4.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04-國家治理能力?|要求和做法1.不同領域:在經濟領域,集中表現為在經濟轉入新常態的大背景下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了宏觀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去杠桿、去產能和去庫存以及通過減稅降費等一系列措施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推動之下宏觀經濟實現平穩運行。在內外部挑戰形成經濟下行壓力的背景下,保持了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結構不斷改善,經濟增長質量不斷提高。推動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走向更加創新,更加協調,更加包容,更加開放,更加綠色。政治領域,一是宏觀層面,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推進再分配能力現代化,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等;二是中觀層面,如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等;三是微觀層面,如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促進國企發展的組織、制度和機制保障體系等。2.措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求推進政府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法制化和國際化。市場化意味著,凡是市場能做的交給市場,遵循社會規律實現包容性發展;凡是企業能做的交給企業,真正尊重企業的財產權、知識產權和自主決策收益權;凡是政府應當做的交給政府,更好發揮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作用;凡是社會應當做的交給社會,建設社會自律、社會有序、社會擔當的社會治理體系。法制化意味著,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能簡單停留在簡政放權、完善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等傳統“放管服”模式層面,一定要重視政府職能轉變,推動體制機制法治化、規范化,真正實現“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禁止皆可為”。具體來說,一是處理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府與市場關系,厘清政府與市場的合理邊界,真正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落到實處。將“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明確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突破口和路線圖,其他各個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為標尺來進行。與此同時,政府也要通過財政、金融、產業等宏觀調控政策更好地發揮作用。二是需要增強經濟政策的穩定性,改善宏觀調控,著力實現宏觀調控的根本轉變,即由傳統的側重國內經濟調控向統籌運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兩類規則,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轉變;由經濟增速管控向經濟質量和效益提升轉變等。三是盡快建立一套科學衡量和評價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以綜合反映、科學評判經濟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的成效,落實中央所確立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并以此作為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實現由僵化追求單一的經濟增長目標向構建全面綜合反映、科學評判經濟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轉變。名詞解釋二今日名詞:行政裁決▼知識定位:新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與法治》第八課-01-行政裁決|概念簡介行政裁決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授權和法定程序,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特定民事、經濟糾紛進行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裁決又稱為行政司法。行政裁決的主體具有法定性。行政機關只有獲得法律授權,才能對授權范圍內的民事糾紛案件進行審查并裁決,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和裁決某些民事糾紛案件。-02-行政裁決?|特征(1)行政裁決的主體是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機關。(2)行政裁決的對象是特定的民事、經濟糾紛。(3)行政裁決在形式上具有準司法性。(4)行政裁決在效果上具有強制性。-03-行政裁決?|類別(1)損害賠償裁決。這是指行政機關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因涉及與行政管理相關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賠償爭議所作的裁決。(2)權屬糾紛裁決。這是指行政主體對平等主體之間,因涉及與行政管理相關的某一財產、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的歸屬發生爭議所作出的裁決。(3)侵權糾紛裁決。這是指在平等主體之間,一方當事人認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時,依法請求行政機關制止侵害,并責令侵權方對其侵害行為已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04-行政裁決?|原則1、合法原則行政裁決自受理到做出裁決的整個過程都應依法進行,不僅要符合實體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體不僅要依據行政法律、法規,還要依據民商事法律法規對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做出裁決。行政主體受理這類爭議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在對行政裁決書進行強制執行或申請法院執行時也應依法進行。堅持行政合法性原則正是依法行政的體現。2、公平原則行政機關運用行政裁決權,必須公平。首先,行政主體必須在法律上處于獨立的第三人地位,以公斷人的身份進行裁決。其次,必須客觀全面地認定事實,正確地運用法律,并公開裁定程序。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決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在程序上為雙方當事人提供平等的機會,以確保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實現裁決的公平。3、回避原則行政主體在行政裁決中要真正做到超脫于雙方當事人,處于中立地位,就必須實行回避原則。執行行政裁決權的人員,如果與被裁決的民事爭議或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有直接或間接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或主動退出糾紛的裁決。4、調解原則調解作為解決糾紛的一種手段、制度,有它獨特的作用,它可以減少訴訟,節省費用和有利于安定團結。調解在中國有肥沃的土壤和無限的生命力,進行行政裁決應當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雙方自愿要求調解,那么行政主體就應進行調解,并依法進行。5、職能分離原則行政機關對有關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問題作出決定,調查與作出裁決的職能實行分離。即負責調查的公務員不能參與行政裁決,負責裁決的公務員原則上應當由沒有參與調查的公務員擔任。6、效率原則行政機關在進行裁決時,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05-行政裁決?|程序1、申請,是指民事爭議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人權行政機關提出要求解決糾紛的請求。申請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申請人必須是民事權益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是申請是向有關的行政主體提出;三是申請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法律規定必須提交申請書和其它文書;四是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2、立案。行政裁決機構在收到當事人申請書后,應當對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行政裁決機構不予受理并應通知申請人,告知其理由。3、通知。行政機關立案后應當通知民事爭議的申請人及對方當事人,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交有關材料等有關情況。4、答辯。民事爭議當事人在收到裁決申請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答辯書及有關證據材料。答辯在行政裁決程序中極為重要,它一方面可以幫助對方當事人了解申請人申請爭議的事實與理由,以便進行辯解,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裁決機構了解真相、查清事實,作出正確裁決。對方不答辯的,行政機關可徑行裁決。5、審查。行政裁決機關收到答辯書后,對爭議的事實、證據材料進行審查,需補充調查或鑒定的。進行調查、勘驗或鑒定,對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環境污染、產品質量等技術性爭議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裁決機關將所有的事實、證據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如果尚有疑問或經當事人請求,可舉行公開聽證,由當事人雙方當面陳述案情,相互辯論、舉證、質證,以查明案情。6、裁決。行政裁決機關在審理后,根據事實和法律、法規做出裁決。行政裁決機關制作并向雙方當事人送達的裁決書應載明當事人雙方的姓名、地址、爭議的內容、對爭議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根據,并注明是否為終局裁決。如不是終局裁決,應寫明當事人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的期限和受理機關。7、執行。裁決生效后,爭議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否則由裁決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06-行政裁決?|與行政復議的區別兩者之間的共同點都是行政機關解決爭議,行政機關的作用類似法院,所以有時把這兩種行為概括稱為"行政司法"。兩者的不同點是對象的不同,行政裁決,裁決的對象是民事糾紛,行政復議的對象是行政糾紛。一般說來,民事糾紛發生后,一方當事人可訴至法院。為什么行政機關也可以裁決民事爭議呢?主要有兩個條件,一個是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解決;二是當事人提出了申請。只有在這兩種情況下,行政機關才能解決民事糾紛。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