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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推薦】7.3《 維護消費權》教學資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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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一教育資源

【管理員推薦】7.3《 維護消費權》教學資源包

資源簡介

(共8張PPT)
維護消費權
影音在線
故事天地
活動參考
知識鏈接
設計空間
圖片收藏
深圳市羅湖外語學校初中部 廖庚龍
影音在線
小品誠信
小心地滑
真假皮衣
買一送一
查獲偽劣產品
不平等條款
打工奇遇
消毒餐具收
費還是免費
故事天地
“布衣青天”楊劍昌
“老孫打假”名動關中
為權利而斗爭的律師邱寶昌
為消費者放棄名利十余載的畫家劉暉
維護知情權而告電視臺的賈廣恩
消費者討回6元消毒餐具費
飯店點菜中的貓膩
知識鏈接
消費者(Consumers)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協會
消費者投訴的七大誤區
消費者投訴需要掌握的八個要素
消費者如何直接與經營協商和解
哪些政府部門擔負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消費者怎樣做到不上當受騙
圖片收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宣傳撲克牌
315標志
劣質奶粉
高壓鍋爆炸
拒賠的理由
劣質啤酒瓶爆炸傷人
雀巢奶粉磺超標
退貨難
偽劣產品
偽劣產品漫畫
蘇丹紅
活動參考
活動參考一
活動參考二
活動參考三
活動參考四
設計空間
教學設計一
教學設計二
教學設計三
教學設計四7.3維護消費權的第二課時
一、教學目標:
1、知識目標:掌握一些消費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知道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后尋求解決的一般途徑。
2、能力目標:學會運用智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主動學習和掌握有關消費方面的知識,增強自己的判斷能力和選擇能力;當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能夠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認識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知道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自覺并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教學重難點:
1、教學重點: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途徑。
2、教學難點:樹立并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三、教法:
小組合作法、案例教學法、角色扮演法
四、學法:
小組討論法、合作探究法
五、課前準備:
提前布置分組搜集消費者協會、消費仲裁委員會、工商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的資料。
六、說教學過程
(一)導入:
教師講述自己在消費過程中被侵權的“悲慘”經歷,提起學生的興趣,并可消除其怕說出自己經歷時的“害羞”心理。
(二)案例分析—要不要維權?
1.課件出示案例:《小陳的MP3》(MP3是學生十分喜愛并購買得較多的商品,將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隱含其中,能夠貼近學生的實際生活。)
提問:小陳被侵害了什么權利?(及時回顧上節課教過的消費者享有的九大權利)
2.維權小調查:
有過類似被侵害消費者權益經歷的請舉手?
通過合法途徑維權了的請舉手?
(采用現場調查的方式,增加了可信度,并且可以此為課堂生成的資源,可以預見學生被侵權的應較多,而通過合法途徑維權會較少,從而形成強烈的對比,引發學生思考: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不去維權呢?)
3.現場回訪:
首先請不維權的同學說明理由;
再請主張維權的同學說明理由。(如學生意見難以統一時,還可引導正反兩方的同學進行辯論,通過學生自己的思考和討論來明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意義)
4. 圖片新聞:總結維權的重要性
幻燈片出示一張“大頭怪嬰”的照片,由于蒼南生產的劣質奶粉,導致一些嬰兒出現頭部腫大的現象,讓學生明白如果大家都怕麻煩不去維權的話,大頭怪嬰會越來越多,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意義不僅局限在個人的利益,還進一步升華到社會和國家的高度。(新課程要求對教材的使用是用教材而非教教材,教師在設計教學時應源于教材而高于教材。)
(三)出謀劃策—小陳通過什么途徑維權
1.維權寶典:通過學生對小陳怎樣維權的建議,用幻燈片總結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可以找的部門和途徑: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工商行政部門申訴;根據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司法部門提起法律訴訟;向新聞媒體檢舉。
2.合作介紹:根據課前布置的分組任務,各小組選派代表將搜集的資料來做簡短的介紹
分別介紹消費者協會、消費仲裁委員會、工商行政部門、司法部門這四個重要機構的總體情況,聯系方式以及功能設置和作用。(這些機構平時學生很少接觸,如果僅僅通過教師的介紹,難以給學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實際生活中還是不知道怎樣找到并與之打交道。因此通過讓學生扮演這些機構的“代言人”,能夠拉近與其的距離,并在查找資料的過程中有了較全面的了解。這是與建構主義倡導的知識和能力的獲得方式相一致的,即通過學生主動參與活動和探究,完成對新知識的建構。)
3.歸納總結:學生的資料可能寫在紙上或者比較零散,教師還應通過幻燈片將這些機構的相關介紹打出來。
(四)維權之路:
1.首先通過提問讓學生回答出一般維權的開始是先找經營者
提問:商家可能的幾種態度?
2.情景再現:小陳找商家退換MP3結果發現自己忘記開發票,結果維權不成,反而受到商家的奚落和辱罵。
提問:小陳為什么會維權失敗?
通過沒開發票這一個細節導致維權失敗的思考,讓學生聯想到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應防患于未然,在消費時就應做個理性的消費者。
3.肯德基一年逃脫的稅額:因為我們的疏忽,讓商家偷稅漏稅得逞。
4.我的購物經:
討論回答:消費時避免被侵權要注意的事項
總結概括:消費時要注意避免在消費時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傷害;還要注意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計量是否準確。(幻燈片出示)
5.請你維權:各組代表認為自己代表的機構能幫助小陳嗎?怎么幫助?
(這一環節繼續讓學生角色扮演,并涉及維權的實際過程,讓學生進入到維權的操作層面,“說”到不如“做”到,在幫小陳維權的過程中,能夠提高學生如何維權的了解和維權能力的增強。)
6.成功維權:
出示案例的最終結果:因商家未在顧客消費時提供發票,違反了經營條例,工商部門對其進行罰款,并責令商家退還小陳MP3購款,還要賠償等額的錢給小陳。
(五)感受維權:
1.閱讀書本P69文章《為了6元錢的發夾》關于2001年全國3.15金質獎章獲得者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工作人員楊劍昌8年如一日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感人事例,讓學生體會到維權的
光榮和責任。(這里采用了“榜樣教學法”,讓學生樹立了學習維權的榜樣)。
2.征集2007年消費者權益日的口號:(在用一句話寫口號的過程中,讓學生自己高度概括了維權的重要性,提高維權的意識。)
3.選取其中最出色的一條口號作為本節課的結束語。

板書設計:
一.樹立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
維護合法權益不僅是消費者自身的利益,還關系到其他消費者和社會、國家的利益。
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般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工商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司法部門提起法律訴訟;
6.向新聞媒體檢舉。
三.消費時避免被侵權的注意事項:
1.消費時要注意避免在消費時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傷害;
2.還要注意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計量是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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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飯店點菜中的貓膩 講述人:彭先生
前幾天,我與老同學去一家烤鴨店就餐。我們點了一只精制烤鴨,又要了些飲料。這時一位小姐提醒我們說:“來一份清淡點的蔬菜吧,吃完烤鴨后需要爽爽口的。”我打心眼兒里感謝小姐考慮得如此周到,就問:“你們這里有什么味道比較好的蔬菜?”
“炒青菜味道不錯的,10塊錢一盤。”“好吧,來一份。”聽著舒緩的音樂,品嘗著特色烤鴨,感覺很美。可結賬時小姐報出的費用著實讓我嚇了一跳。原來說好10元錢一盤的青菜,在賬單上變成了66元。我笑著對小姐說:“您弄錯了吧?這青菜是10塊錢一盤的,怎么變成66塊錢了。”
“沒錯,這炒青菜里放了干貝絲!”我方才想起今天吃的炒青菜味道確實不錯。但轉而一想,不對呀,怎么不征求客人同意呢?一種被愚弄的感覺涌遍全身。但我還是用平緩的語氣說:“我點的是10塊錢的炒青菜,您上這種價格的炒青菜,應該事先征求我的意見?”
“你點的就是這個菜啊!我們這里沒有10塊錢的炒青菜。”這小姐竟出爾反爾,我的火一下子冒了上來:“你親口告訴我一盤炒青菜10塊錢的,怎么不承認了?這個賬我不能付!”
這時,周圍用餐的客人紛紛停箸聽我們爭執,自知理虧的小姐說:“我們到服務臺談吧,你這樣會影響客人就餐的。”我說:“影響客人就餐是由于你們欺詐客人引起的,責任只能由你們自己承擔。”
后來,該店餐飲部一位經理出來了,聽了我的陳述后,不認為他們的小姐有欺詐行為,但表明這盤炒青菜可以按對折價收費。我當即予以拒絕,提出如果那位小姐向我賠禮道歉,我可以按66元價格付錢,否則,只能按10元價格支付。
見我不肯讓步,這位經理換了種口氣說:“也許小姐報價有差錯,但絕不是有意欺騙您。如果那樣,她肯定要丟掉這份工作的。”見他態度有所轉變,我也心平氣和地說:“這位小姐報的價絕對是10元,我們是慕名前來就餐的,貴點無所謂,但你們不能用欺詐手段多賺錢,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講求信譽,維護好自己的形象。”聽了我這番話,這位經理最終做了讓步,同意我按10元價格支付。
對于自己的權益,我們應有勇氣去爭取。有理走遍天下,這就是這次維權經歷給我的經驗。B“老孫打假”名動關中
老孫這個人,在西安市房地產界名氣很大,他并非名聲顯赫的開發商,也不是在房地產界說話擲地有聲的政府高官,但是,他讓西安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的房地產老板拍手稱贊,也讓一些欺詐消費者、給消費者購房設置重重陷阱的不法經營者恨之入骨。他曾經上百次地被媒體報道,成了西安市乃至周邊城市消費者購房的民間咨詢專家。他熱心于房地產公益維權事業,是當地有名的房地產打假維權斗士。如果你“百度”一下“老孫打假”這幾個字,會有近千條相關信息。老孫儼然已經成為陜西關中一帶叱咤風云的另類英雄。
  ●“一房二賣”讓老孫走上維權路
  老孫名叫孫安民,今年58歲了,是西安東郊一家企業的退休職工。記者到老孫家采訪時,一說出老孫的名頭,街坊們都會很榮耀地說,“哦,老孫呀,知道知道”。
  走進老孫家,也就走進了這位打假斗士的維權工作室。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老式住宅,客廳里擺放著一張單人床,床頭有一臺傳真機,老孫說這就是他在網站和媒體上公布的熱線投訴咨詢電話。在旁邊的臥室里,還有一臺孩子們給他購置的電腦。每天,老孫就在他的“家庭工作室”里接聽來自各地的電話,處理著他的個人專業維權網站上的眾多網上投訴。
  老孫的房地產維權之路開始于5年前的一次親身購房經歷。2000年6月,老孫購買了西安東郊河濱麗景苑小區的一套住宅,可是沒過多久,他發現自己購買的房子居然被開發商又賣給了另一位消費者。氣憤之余,老孫開始了與開發商的“斗爭”歷程,這一斗就是整整5年。老孫在維權的過程中發現,這個小區有他這種遭遇的消費者還不少,小區中的很多房子都出現了“一房二賣”的怪現象。老孫調查發現,該小區居然“五證”全無,西安市有關政府部門告訴老孫,該小區屬于違法建筑,購買小區住房的消費者的權益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老孫四處奔走,向媒體呼吁,向政府舉報。幾年艱辛維權下來,老孫不知道寫了多少封投訴信,印了多少申訴材料。老孫的老伴告訴記者,為了給自己維權,更多時候為了幫助與自己有相似遭遇的消費者,老孫花掉了15萬元的積蓄,而這是夫婦倆為女兒積攢的結婚費用。為了更好地維護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老孫決定建立一個專門的房地產打假網站,2004年10月25日,一個名叫“老孫打假”的網站宣告成立了。
  ●老孫打假網打出聲譽
  老孫打假網上的內容很豐富,有消費者維權論壇、舉報線索、重要消費新聞摘錄和與住房消費息息相關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每天都有消費者在這個網站上向老孫反映自己的被侵權經歷,請求老孫給予幫助和指導。據老孫介紹,網站建成8個月,已經有32553篇維權文章被閱讀,總計有1.6萬用戶拜訪過這個網站,它已經與國內相關的消費維權網站如中國消費網、全國打假網等建立了友情鏈接。
  在沒有任何經費來源的情況下,已經退休多年的老孫不僅每天在電腦前解答消費者的難題,給消費者寫回信,而且自己拿錢幫助消費者打官司。有些問題不屬于房地產方面,但是老孫認為他也無法拒絕提供咨詢意見,因為消費者想到老孫打假網,就是對他的一種信任,他不能辜負大家的期待。
  網站剛剛成立時,陜北一位農民購買的農用三輪機動車出現了質量問題,在多次與經銷商、生產商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他經朋友介紹找到了老孫打假網請求幫助。老孫認為這件事情證據確鑿,屬于典型的質量問題,面對與自己非親非故的農民,老孫在不收一分錢的情況下,自己出錢打長途電話、打印材料、發傳真,幾百元錢花掉了,最終這位陜北農民的麻煩解決了。老孫說,類似的事情他已經通過網站接待了十幾起。
  老孫對記者說,他現在感覺很難,因為伴隨著維權范圍的逐漸擴大,只有老孫一個人維護的老孫打假網面臨著人員、經費等等方面的困難。但是,隨著處理消費糾紛的增多,老孫感覺自己比以前成熟老練多了。現在,老孫經常在陜西省和西安市的電視臺、電臺做嘉賓,向更多的消費者傳播消費維權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去年年底,陜西評選十大法治維權人物,老孫成了候選人,他告訴記者,這是社會對他所做工作的認可。有了各種維權成就后,7月初,中央電視臺記者與老孫取得了聯系,專程前往西安對他進行了采訪報道。西安市政府有關人士在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說,“要感謝老孫,他為西安的老百姓做了大好事”。
  (摘自:中國消費者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1993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3年10月3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二章 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第十三條: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第三章 經營者的義務
  第十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 http: / / baike. / view / 277566.htm" \t "_blank )》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七條: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 ( http: / / baike. / view / 1122313.htm" \t "_blank ),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十九條: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http: / / baike. / view / 2248479.htm" \t "_blank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為真實、明確的答復。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 http: / / baike. / view / 973015.htm" \t "_blank )。
  第二十條: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租賃他人柜臺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第二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751.htm" \t "_blank )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 ( http: / / baike. / view / 322918.htm" \t "_blank )、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章 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二十六條:國家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時,應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要求。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 ( http: / / baike. / view / 676902.htm" \t "_blank )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及其社會團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十條:人民法院應當采取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必須受理,及時審理。
  第五章 消費者組織 ( http: / / baike. / view / 1473939.htm" \t "_blank )
  第三十一條: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
  第三十二條: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職能: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 ( http: / / baike. / view / 1453692.htm" \t "_blank )和咨詢服務;
  (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
  (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價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能應當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條:消費者組織不得從事商品經營 ( http: / / baike. / view / 1510417.htm" \t "_blank )和營利性服務,不得以牟利為目的向社會推薦商品和服務。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 http: / / baike. / view / 1468995.htm" \t "_blank );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三十六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第三十七條: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第三十八條:消費者在展銷會 ( http: / / baike. / view / 655980.htm" \t "_blank )、租賃柜臺 ( http: / / baike. / view / 1016757.htm" \t "_blank )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 ( http: / / baike. / view / 907353.htm" \t "_blank )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得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第四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 http: / / baike. / view / 1159585.htm" \t "_blank )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第四十四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第四十五條: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 ( http: / / baike. / view / 196933.htm" \t "_blank )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經營者以郵購方式提供商品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貨款;并應當承擔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十八條: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第五十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生產、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
  (七)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八)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條:經營者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包庇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消費者(Consumers)
消費者的定義
  從法律意義上講,消費者應該是為個人的目的購買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社會成員。消費者與生產者及銷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須是產品和服務的最終使用者而不是生產者、經營者。也就是說,他或她購買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個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經營或銷售,這是消費者最本質的一個特點。作為消費者,其消費活動的內容不僅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產品,而且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務。但無論是購買和使用商品還是接受,其目的只是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產和經營的需要。
從生物上講,消費者也是自然界中的一個生物群落 ( http: / / baike. / view / 46754.htm" \t "_blank ),異養型 ( http: / / baike. / view / 418547.htm" \t "_blank )生物,包括草食動物和食肉動物,稱為消費者。顧名思義,這些消費者不能直接利用太陽能來生產食物,只能通過直接或間接地以綠色植物為食獲得能量。根據不同的取食地位,又可以分為直接依賴植物的枝、葉、果實、種子和凋落物為生的一級消費者,如蝗蟲、野兔、鹿、牛、馬、羊等食草動物;以草食動物為食的肉食動物為二級消費者,如黃鼠狼、狐貍、青蛙等;肉食動物之間存在著弱肉強食的關系,其中的強者成為三級和四級消費者。這些高級的消費者是生物群落中最兇猛的肉食動物,如獅、虎、鷹和水域中的鯊魚 ( http: / / baike. / view / 5123.htm" \t "_blank )等。有些動物既食植物又食動物,稱為雜食動物,如某些鳥類 ( http: / / baike. / view / 13702.htm" \t "_blank )和魚類等。消費者在生態系統 ( http: / / baike. / view / 24042.htm" \t "_blank )的物質和能量轉化過程中處于中間環節。
消費者的概念
  關于消費者的概念,在各國法律中,以及一國各部門法中不盡相同。按不同的確認標準,大體分為三種:
  1.以經濟領域為主要確認標準
  
  認為凡是在消費領域中,為生產或生活目的消耗物質資料的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不論是生活消費還是生產消費,也不論是生活資料類消費者還是生產資料消費者, 都屬于消費者之列。 如《泰國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所謂消費者,是指買主或從事業者那里接受服務的人,包括為了購進商品和享受服務而接受事業者的提議和說明的人。”
  2.以消費目的為主要標準
  認為消費者僅指因非商業性目的而購買商品、使用商品的人。所謂非商業性目的就是僅限于購買者自己的消費,而不是用于轉賣或營業。如我國福建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規定:消費者是“有償獲得商品和接受服務用于生活需要的社會成員”,江蘇省《保護消費者權益條例》把消費者定義為“有償獲得商品和服務用于生活需要的單位和個人”。顯然,這種定義并未明確排除法人等社會組織。
  3.以自然人為主要標準
  這種劃分不以或不惟一以消費目的為標準,而特別強調消費者的自然人屬性。如美國的《布萊克法律詞典》認為,“消費者是那些購買、使用、持有、處理產品或服務的個人”。1978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消費者政策委員會在日內瓦召開的第一屆年會上,將“消費者”定義為“為個人目的購買或使用商品和服務的個體成員”。俄羅斯聯邦《消費者權利 ( http: / / baike. / view / 535561.htm" \t "_blank )保護法》將“消費者”定義為“使用、取得、定作或者具有取得或定作商品(工作、勞務)的意圖以供個人生活需要的公民。”
  從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http: / / baike. / view / 534439.htm" \t "_blank )》來看,雖然該法并未明確規定消費者的定義,但是從該法的第二條中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界定為消費者行為 ( http: / / baike. / view / 296168.htm" \t "_blank ),可以看出,所謂消費者,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公民個人和單位。
消費者的法律特征
  我國的消費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消費者的消費性質屬于生活消費
  消費者的生活消費包括兩類:一是物質資料的消費, 如衣、 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質消費。 二是精神消費 ( http: / / baike. / view / 1812287.htm" \t "_blank ), 如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費。
  2.消費者的消費客體是商品和服務
  
  商品,指的是與生活消費有關的并通過流通過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經過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為動產或不動產。
  服務,指的是與生活消費有關的有償提供的可供消費者利用的任何種類的服務。
  3.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包括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
  關于商品的消費,即購買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費者購買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費,也包括購買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購買的商品。關于服務的消費,不僅包括自己付費自己接受服務,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費自己接受服務。不論是商品的消費還是服務的消費,只要其有償獲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務是用于生活消費,就屬于消費者。
  4.消費者的主體包括公民個人和進行生活消費的單位
  
  生活消費主要是公民個人(含家庭)的消費,而且對公民個人的生活消費是保護的重點。但是,生活消費還包括單位的生活消費,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單位購買生活資料最后都是由個人使用,有些單位還為個人進行生活消費而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為消費者放棄名利十余載的畫家劉暉
國家一級畫家劉暉 ,是當代著名畫家,享有”中國松王”的美譽。人民大會堂正門處的大型國畫《迎客松》就是他的杰作。黨和國家領導人將他畫的奇松作為國禮贈送給聯合國秘書長加利和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元首。劉暉在他藝術的黃金時期卻放下畫筆,撇下名利,全力以赴地投身到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斗爭中去。 眾所周知。黃山是世界著名的風景旅游勝地,鄧小平1979年視察黃山時提出“建立黃 出特區”的指示.1983年國務院根據專家的論證,在距黃山風景區僅 9公里的原太平縣正式設立了省轄黃山市,為黃山的發展帶來生機。 然而因某些原因,地方行政部門卻于1987年把離黃山135公里之外的原徽州地委所在地屯溪改名為黃山市。從此具有一千多年歷史的徽州就被扔在了歷史的遠處。撤銷原黃山市的惡果亦立即暴露出來,屯溪周邊的3縣4區都打黃山牌,造成“皖南處處皆黃山”的混亂局面。劉暉認為,改徽州為黃山市是張冠李戴,中外游客慕名來黃山,實際上到達的只是離真正的黃山135公里的屯溪,花冤枉錢、跑冤枉路、浪費寶貴的時間,嚴重誤導旅游消費者,損害中外消費者的權益。為此,他10多年來放下畫筆。奔走呼吁,放棄名利雙收的大好年華,不作畫,而是作大量的調查研究,撰寫了大量文章和100多萬字以上的材料,向黨申央、 國務院、全國人大反映問題.為此花費的電話、郵寄、復印費不下10萬元;往返黃山與北京的路費、住宿數萬元(他沒錢,別人愛他的畫。就讓他用畫抵費). 在劉暉的呼吁下,至今已有60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 政協委員聯名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批評和提案,要求依法行政,糾正黃山地名張冠李戴,維護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尊重歷史和地名科學.此提案已成為政協史上人數最多的大提案. 劉渾在這方面的努力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消費者投訴需要掌握的八個要素
生活中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服務質量問題該怎么辦?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怎樣使投訴取得圓滿效果?筆者認為應該注意以下8個問題。
一、要先交涉。投訴前先向經營者或生產者反映問題,因為大多數經銷者和生產者還是守法經營、注重信譽的,他們不希望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質量方面的問題鬧得滿城風雨,影響聲譽,一般情況下問題能得到解決。
二、要及時迅速。消費者經過交涉,如果問題得不到合理解決,就應立即投訴,切不可拖延。因為時間拖得過長,不利于判斷商品的損壞程度和正常磨損的區別;拖延投訴也會導致超“三包”期,使投訴人的利益受到一定損害。
三、要實事求是。投訴商品質量和服務問題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投訴,切不可夸大事實,也不該隱瞞自己使用中的不當行為,否則就會使問題難以及時解決。
四、要材料完備。投訴質量問題時,應提供購貨發票或憑證、訂貨合同等,如有雙方交涉的文字材料或權威部門的質量鑒定則更好。
五、要合理合法。消費者在投訴前,應先學習一些有關法律、法規,掌握一些相關章節,無論修、退、換或要求賠償,都應合理合法。
六、要進行檢測。一些憑感官難以確立的商品質量問題,往往會產生爭議。最好在投訴前先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測、鑒定。
七、要通信地址清楚。投訴時要寫清商家和投訴人自己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以保證問題順利解決。
八、要字跡清楚。投訴書字跡清楚、條理分明是保證投訴成功的重要條件。活動設計二:小吳該怎么辦?
小吳在放學的路上看見路邊的一個小攤上在賣書,還在大甩賣,3折優惠,小吳心想:“這么便宜,我正想買這本書呢。”于是小吳買了下來。回家后,小吳發現書里很多錯別字,于是次日,小吳來到昨天買書的地方,要店家把錢退還給他。但店家卻要求小吳拿出購書憑證,小吳說了:“當時你沒給我購書憑證啊!”店家一口否決了小吳這本書是從他這里買的。
1、安排幾名有表演才能的學生編寫和扮演書中描繪的情境短劇;
2、讓參加扮演者談談對角色的認識;
3、全班同學談自己對書販和小吳行為表現的看法和感受。
4、學生自由發言,結合日常生活中相類似的事例交流和討論對消費行為的認識。(共20張PPT)
當你欲購物之時,你會
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呢?
親友介紹
廣告宣傳
街頭流行
  你最欣賞哪一類型的廣告,說說喜歡它的理由。
  
你會識別廣告的真假嗎?
名人知名度不等于廣告可信度;
廣告投放量不等于新產品高質量;
媒體名氣大不等于廣告無謊話;
打折降價多不等于實話實說;
廣告宣傳“公證”不等于產品有保證;
某某單位推薦不等于經過嚴格檢驗;
廣告現場演示不等于實事求是;
廣告承諾好看不等于能夠兌現;
百分之百有效不等于不是編造。
閱讀、思考:
(1)在日常消費過程中,人們為什么要擁有一雙“慧眼”?
在大千世界,人們常有“霧里看花”的感覺。
(2)怎樣煉就一雙“慧眼?
需要自身的努力
主動學習和掌握有關消費的知
識,做出正確消費選擇
掌握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
的知識,運用法律武器
商家打折的目的是什么?
面對低價與折扣,我們根據什么判斷是否購買呢?
想把積壓的陳舊商品推銷出去
想推銷假冒偽劣商品
想用先提價后打折的手段利用人們愛占便宜的心理銷售商品……
學會判斷是否是真貨,再根據自己是否需要和經濟能力來決定是否購買
活動一: 收集生活中的廣告詞語,
談談其可信度。
“療效最佳” 、 “藥到病除”
“無任何副作用” 、 “根治”
“最新技術” “國家級新藥”
“無效退款” “治愈率百分之××”
“獲得××最高、最新獎項”
活動二:微型知識競賽
(1)下列電話分別屬于哪一類投訴電話:
12365
12358
(消費維權投訴熱線)
(價格投訴熱線)
(產品質量監督熱線)
12315
做為消費者,可憑發票享有約定的權利,如向銷售方要
求調換、退貨、修理商品,向消費者協會投拆請求索賠等等。
做為國家公民,消費時索取發票,可以有效的推動國家
的發票管理工作,同時也使企業的偷稅行為得到遏制。
(2)消費者在購物時為什么要索取發票?
福建龍巖市消費者邱建東夜間到公用電話亭打長途電話,被多收了1.2元。他通過多種途徑,均未能解決,最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幾經周折,最終勝訴。
對此,人們反應不一。有的人認為,“一塊二”的官司不值得打。因為既費錢又花精力,只為區區1.2元不值得。1.2元的官司,到底值不值?為什么
良好的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體現在:
1、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自己的知識,保持警惕,防止侵權行為發生。
2、侵權行為發生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不法經營者受到懲治。
如果你是病人,你怎樣看待這件事情?
《倒霉的“上帝”》
“清倉大甩賣,耐克僅售198元”
“一旦試穿,必須購買”
只要58元。
“耐克” VS“耐客”。
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后尋求解決的途徑: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不成
請求消協調解
不成
向行政部門申訴
不成
提請仲裁機關仲裁
不成
向人民法院訴訟
本課知識梳理
掌握消費知識、學會理性消費
1.煉就一雙“慧眼” 做聰明的消費者
懂得法律知識、維護自身權益
2、要有維權意識
3.維護權益的途徑
與經營者協商
請求消協調解
不成
不成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關仲裁
不成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某同學從一書店買回一本心愛的詞典,后來發現該書不僅印裝質量低劣,而且錯誤百出,根本無法使用。他找書店要求退書,書店推說責任不在他們,讓他找出版社解決。他給出版社寫信說明情況,要求解決。結果半年過去了,幾次催問都如石沉大海。無奈,他只好自認倒霉,將詞典當廢紙處理掉了事。
(1)材料中書店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什么權利?
(2)怎樣看待這位同學的維權經歷?
(3)該同學正確的維權途徑有哪些?
(1)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依法求償權。
  (2)主動要求生產者或經營者予以退貨做法正確;但是他的合理要求行不到滿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與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放棄了合法權益……姑息侵權行為是錯誤的。
(3)該同學作為消費者此時應該:
請求消協調解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向人民法院訴訟
向行政部門申訴“布衣青天”楊劍昌
   六年來,他成功地處理了各類消費糾紛1860宗,其中百萬元以上大案15宗,10萬元以上59宗,加倍賠償148宗,支持訴訟165宗,為消費者挽回損失6830萬元,為購房業主挽回損失2.317億元,支持消費者通過訴訟獲取賠償金額695萬元。他就是楊劍昌,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委員會的一名普通干部。
  人物簡介
  楊劍昌,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委員會的一名普通干部。自1994年調入羅湖工商局被派在消委會工作以來,長期抱病工作,急消費者所急,想消費者所想,愛崗敬業,甘于奉獻,秉公辦事,敢于碰硬,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貢獻。
  拒絕80萬無愧消費者
  一次,幾位業主向羅湖區消委會反映,他們買的深圳東門旺角的鋪位有問題,地產開發商原定底層商鋪高六米,現在一層變成了兩層,每層只有三米高了,原定樓高五層,后來變成了七層,共有幾百位業主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涉案金額巨大,楊劍昌決心將此事搞個水落石出。
  楊劍昌在與開發商的一位副總經理交涉時,這位副總經理卻說:“我們老板與你們局領導很熟悉。”楊劍昌回答:“我們今天只談公事,不談私交,與老板和局長熟不熟沒關系。”當時此事沒有談出結果來。但當楊劍昌回到消委會,該局就有一個處長打來電話,叫他不要管東門旺角商業城的事了。楊劍昌當即表示此事關系到幾百戶業主的利益,涉及城市規劃,不能不管,硬是給頂了回去。
  開發商仍不死心,又派了公司的副總經理找楊劍昌,這位副總經理對著楊劍昌伸出八根手指頭,說:“80萬。”楊劍昌明白了,原來此人是來上門行賄的,他憤怒地說:“別說是80萬元,我就是拿了你八分錢也愧對黨、愧對消費者!”
  開發商見楊劍昌不為所動,就要來硬的,他們打電話給楊劍昌,威脅說:“楊劍昌,好樣的,你不要錢,不要物,總要留條后路!”楊劍昌毫不示弱地回答:“你的錢可以收買腐敗分子,但收買不了我!”
  就這樣,無論開發商使出什么伎倆,都無法擊垮楊劍昌。終于,在楊劍昌的執著干預下,商鋪拆掉了夾層,恢復了六米高的空間,對違章建筑也罰了款,業主的權益得到了保障。業主為感謝楊劍昌,有人提出要給他送一臺大彩電,楊劍昌拒絕了,他說:“我為消費者辦事從來不圖報答,分外之財我一分錢也不會要。”
  為六元發卡 七趟討說法
  作為消委會的工作人員,在為消費者維權的過程當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看似非常瑣碎的小事,但在楊劍昌看來,再小的事,只要涉及消費者的利益,他都會全力以赴。一次,一位女老師拿著一個新買的塑料紅發卡來找楊劍昌,說:“老楊,我前幾天在友誼商城花六元錢買了這個發卡,第二天剛用彈簧就斷了,我去了三次商城要他們賠退,他們就是不賠不退。”
  楊劍昌聽了很感動,為一個三元錢的發夾跑了三次商城,這不是小氣,而是她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要是為了六元錢,連跑三次路的車費都不夠,她要索回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天,楊劍昌與女教師來到這家商城賣發卡的柜臺。但營業員卻堅持:“貨已出門,絕不能退。”楊劍昌決定去找商城經理,但經理沒在。楊劍昌對這位老師說:“你先回去上課,我一定會找到經理替你找回公道。”楊劍昌先后去了六次商城找經理,次次撲空,第七次才找到了那位經理。經理深為他的精神感動,當下拍板說:“你為她跑了七次,我賠她六個發卡,另外補償她50元車費。”
  當女教師從楊劍昌手中接過六個發卡和50元車費,激動地說:“你為一個發卡跑了七次,真是消費者的‘青天’啊!”楊劍昌只是說:“這不過是一樁小事。”這件事讓這位教師感動了很久,她后來花了80多元錢做了一面錦旗送到消委會,以表示自己對楊劍昌的感激之情。
  八次當被告生死已度外
  1997年,深圳泰明公司在報紙、廣播、電視上大做廣告,鼓吹出租國貿大廈鋪位,第一年免租金,第兩年至第九年每平方米月租金僅100元的許愿(事實上國貿城的鋪位月租金每平方米要七八百元),這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成千上萬的深圳人連夜排隊買認租表,每張定金兩萬元,泰明公司不到三個月就卷進了數千萬元。與此同時,在粵民百貨廣場,這家公司又搞起了購物會員卡,每年只收150元,金卡會員終生只收380元,即可獲得會員的價格優惠。
  八個月之后,許愿六月份開業的泰明國貿廣場才開始大面積裝修,許多交了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租金的租戶找不到自己的鋪位。粵民百貨廣場收了供貨商幾千萬元的商品和消費者幾千萬元會員卡費后不到一個月,負責人竟卷款逃走了。
  上當受騙的數百名消費者紛紛前來消委會投訴,楊劍昌立即進行調查,并撰寫調查報告,向市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揭露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于是泰明團伙開始大肆活動,向楊劍昌施加壓力,不準他調查此案,另一方面又托人傳話,只要老楊不調查,愿意給500萬元。但老揚絲毫不為所動。泰明團伙見老楊軟硬不吃,便反咬一口,兩次將楊劍昌告上法庭,一宗索賠1734萬元,另一宗索賠五萬元,讓老楊坐了八次被告席,并多次恐嚇楊劍昌及其妻兒,蓄意制造車禍,四處揚言用2000萬元買楊劍昌的人頭,氣焰十分囂張。面對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無休止的纏訟折磨,身體本來就不好的老楊一次次病倒住院,但他堅信正義終將戰勝邪惡,決心與這般惡勢力斗爭到底。
  最后,楊劍昌勝訴了,經過這場歷時三年的艱苦斗爭,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了維護。泰明公司的彭海懷等老板倉皇出逃,公安部發出了通緝令,騙子之一的彭海生在澳門被抓獲。
  在這三年中,楊劍昌可以說是歷經艱險,他差點被人用車撞死,三次病倒住進醫院,八次被泰明公司告上法庭。他的老父親得知兒子被人告上法庭后心急如焚,重病故去,而他竟沒能在父親去世前見上一面。
  盡管楊劍昌付出了許多,但他并不后悔。他要“沿著這條路繼續走下去”。(共31張PPT)
7.3 維護消費權(第一課時)
說教材
說目標
說過程
說對象
說教法
設計理念
說重難點
說學法
說教材
1、使用教材:粵教版八年級《思想品德》下冊——7.3維護消費權。本課時內容為第一課時——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地位作用:消費者權利是公民的重要經濟權利之一;為進一步學習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途徑奠定基礎。
說對象
八年級學生是消費大軍中的成員,也有一定的消費經歷。他們在消費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也可能有過消費權利被侵犯的經歷。
說目標
(1)知識目標: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熟知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2)能力目標:提高辨別侵害消費者合法權利能力,并能大膽地維權。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樹立消費者權利意識,培養依法維護消費權的觀念。
說重難點
重點:消費者的六項基本權利。
難點:六項基本消費者權利之間的辨別,特別是公平交易權與自主選擇權之間的辨別。
設計理念
貫徹“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知識為基礎,以能力與方法為主線”教學理念;
以一副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撲克牌為教具,圍繞撲克牌巧妙設計教學活動,讓學生在活動過程中達成教學目標。
說教法
案例討論法、問題發現法、創設情境法
說學法
自主學習、自主探究、小組合作法、小品展示法
說課前準備
1、在中國消協網下載并打印一副帶有宣傳消費者權益法的54張撲克牌;
2、將全班同學分成六個學習小組,為課堂上進行小組合作探究學習作好準備。
3、把50多張牌分發到每個同學的手上。注意將印有六項基本權利條款的6張撲克牌(紅桃3、4、5、6、7、10)確保分發到不同的學習小組,便于在課堂上方便小組合作學習。
環節一:導入(用時3分鐘)
運用flash影片(買一送一),導入課題,并激起學生學習興趣。
設計意圖:通過動畫激趣導入。
教學過程
環節二:看牌學法律(用時5分鐘)
讓同學們小組內交換地看一看手中宣傳《消法》的撲克牌,讓學生了解《消費者權利保護法》這部法律。
設計意圖:通過漫畫撲克牌的方式,把枯燥的
法律條文變成生成的漫畫呈現給學
生,讓學生易于接受,樂于學習。
環節三:抽牌學權利(用時7分鐘)
活動:
先讓學生自主閱讀課本及自己手上的牌;
教師特意抽6張牌(分別印相應的六項權利的牌),讓持牌學生結合撲克牌中的漫畫分別向大家介紹消費權的六項基本權利。
請持有結社權、監督權、獲得有關知識權的三張牌的同學也簡單介紹一下,擴展知識面。
設計意圖:通過抽牌,讓學生來介紹基本權利,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從而了解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安全保障權

知悉真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依法示償權

維護尊嚴權
抽牌說權利示例
環節四:用牌演小品(用時10分鐘)
活動:以小組為單位,讓持有6張權利牌的6位同學分別組織本小組同學把撲克牌里的漫畫,編成小品,并向全班同學表演。
設計意圖:讓學生模擬情境,親身感受自己的消費權被侵犯的情境;同時發揮了學生的想象能力、表演能力、合作能力等,活躍課堂氣氛。
小品示例說明:請同學將撲克牌里的漫畫出來后,同學們體驗了人格尊嚴權被侵犯的感受。更一步地掌握了這一權利的內涵。
環節五:出牌辨權利(用時10分鐘)
活動:教師出示案例(影片、漫畫、新聞報導等), 創設情境,讓各小組同學站出來,分析并點評案例。其他小組的同學當評判。
設計意圖:通過案例分析與點評,通過辨一辨,分辨這六項基本權利,以此來突破教學難點。
出牌辯權利
情境一
情境二
情境三
情境四
情境五
情境六
小心地滑
真假皮衣
內外有別
超市搜身非法、判賠二十五萬
2002年,上海一女大學生逛街時進入上海屈臣氏四川北路店,當其穿過店堂的正門出來時,門口的警報器突然鳴叫起來,該店人員聞聲而來,阻止其離店,并不顧其強烈反對,強行將其帶入地下商場的辦公室內,作全身檢查。該女生兩次含淚被檢查,結果一無所獲。最終女大學生將該店告上法院,獲賠25萬元。
一個人去吃牛肉面,半天也吃不到一塊牛肉,他生氣道:“你們的牛肉面里怎么吃不到牛肉?”老板說:“這有什么奇怪?難道你在老婆餅里吃到過老婆?”
拒不賠償
環節六:持牌來投訴(用時8分鐘)
活動:模擬投訴現場,讓持有六項基本權利撲克牌的同學站起來,其它將自己在消費過程當中碰到的自己消費權被侵犯案例分別向相應的同學投訴,學以致用。
設計意圖:把課堂跟現實生活、學生的經歷聯系起來,學以致用。同時培養學生的依法維權的意識。
環節七:課堂小結(用時1分鐘)
朗讀一遍下面的順口溜:
消費者,是上帝;
消權法,賜權利;
安全權,有保障;
真情權,可知悉;
選擇權,憑自主;
公平權,促交易;
求償權,要依法;
尊嚴權,護人格。
作業布置(用時1分鐘)
1、查一查2010年3-15晚會的主題是什么?
2、了解一下,侵犯消費者權利主要現象有哪些?
板書設計





知悉真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維護尊嚴權
依法求償權
安全保障權為權利而斗爭的律師邱寶昌
1998年,葛先生在單位組織下到醫院進行常規身體檢查。在體檢接近尾聲時,葛先生又被醫生帶進一間檢測室,在頭頂、胸部等部位接上電極后,醫生開啟了儀器,通上瞬時電流。葛先生頓時覺得肢體麻木,大腦失控。就這樣被電擊20多次后,醫生終于停止了操作,并將10元人民幣遞給葛先生。此時的葛先生很覺詫異,為什么我體檢還給我錢呢 經過詢問才知道,此次測試被稱為“經顱磁刺激誘發電位測試”,不屬正常的體檢項目,該醫生是在為課題研究收集數據,不經意之間,葛先生竟然成了“試驗品”。 測試二天之后,先前沒有任何器質性病變的葛先生出現嚴重的身體不適,持續頭痛頭暈,且失眠健忘。經檢查,葛先生患上了高血壓病,并將終生揮之不去。轟動一時的人體測試糾紛案由此引發。邱寶昌律師義無反顧的擔任了這起醫療訴訟糾紛。 此案的意義不僅僅在于維護了葛先生一個人的權益和尊嚴,更為醫療部門敲響了依法行醫的警鐘,亦為我國尚處雛形的人體測試實驗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據報道,在此之后進行的人體測試,醫院都要與受試者簽訂合同,并明確告知受試者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損害;受試者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與院方達成協議,為醫學進步貢獻力量。 同時,邱寶昌律師代理的具有代表性的醫療糾紛案還有“嬰兒尸體失蹤案”、“北大醫院多收費案”等。在“北大醫院多收費案”引發后,患者到北大醫院就醫,院方都會為其出據一份詳細的收費清單;全國不少醫院也隨之紛紛仿效,醫患關系的明朗化開始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在邱寶昌律師代理的此類案件中,有很多是免費的。對此,邱寶昌律師認為,只要能為消費者討回公道,即使搭錢,也無怨無悔。除了醫療糾紛案外,邱寶昌律師還成功代理了多起涉及房地產、電信、美容、保險、教育、鐵路運輸等領域中的消費糾紛案。 成功代理過多起坑農害農的假化肥、假種子案,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傾注了心血。邱寶昌律師不僅通過個案幫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而且借助報刊、廣播和電視等媒體普及消費法律知道。他常說,只有廣大普通消費者的消費法律意識提高了,商家才會自覺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消費維權才會邁上一個新臺階。面對“搜身規則” 要勇敢“亮劍”
如果你在超市購物買完單,欲離開之際,超市報警器響起,超市方要求對你進行搜查,你該怎么辦?福州閩侯上街的秦女士就遇到了被超市非法搜身的事情,她用實際行動告訴所有消費者,只要是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要敢于亮出法律的利劍保護自己;尤其是涉及到人格尊嚴的更應如此,因為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
●事件: 購物遭遇非法搜身
2008年3月16日,福州閩侯上街的秦女士跟往常一樣,早早地來到上街某連鎖超市購物,在其挑選完所有商品結賬準備出超市門口時,超市的報警感應器響了。“還沒等我反應過來,超市的管理工作人員就沖過來一把將我拉住,把我帶回超市內,并拿走我手中的手提袋及我自己的包,在超市出口,當著眾人的面,打開我的包翻查,還說要搜我的身,嚇得我趕緊把購物小票拿出來……”記者采訪秦女士時,她說話仍然很激動。
“從我被拉進去到搜完包,把小票給他們看,前后不過兩分鐘。等我反應過來,我發現自己已經被活生生地‘晾’在那里,眾目睽睽,無所遁形。”秦女士說,她經常到這家超市逛,很多人都認識她,包括超市的收銀員,“很多人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叫我以后怎么見人。”
對此,秦女士很生氣,她認為,超市沒有明確超市報警鈴為什么響,就將她當作小偷,還將她帶到一邊,不問青紅皂白便以“偷東西”為由要求查看她手中的商品及搜身,看到小票后他們才罷手,他們這種行為,讓她蒙上了不白之冤。超市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人身權利,侮辱了她的人格尊嚴。
更令秦女士感到氣憤的是,在看到其出示的購物小票,沒有搜到任何贓物后,超市管理工作人員并沒有當場道歉。她要求超市工作人員立即向她道歉,卻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超市工作人員認為這是他們的職責,遲遲不予致歉。事后,秦女士向閩侯縣消委會上街分會投訴。
●維權: 消費者要勇于“亮劍”
接到秦女士投訴后,福州市消委會上街分會立即介入調查。經查情況屬實,某超市管理工作人員確實對秦女士實施了“搜包”等行為。
于是,上街消委分會指出該連鎖超市經營者違反了《民法通則》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擅自擴大自己的權利,欲對消費者進行強行搜身、置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于不顧,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3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只要經營者聽取消費者解釋,查驗消費者的繳費單據,這一問題就可避免。
但是,該超市工作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將自己的地位凌駕于消費者之上,出現問題時,不是客觀、公正地尋找問題的根源,不聽消費者解釋,而是粗魯地運用搜身的方法來解決,錯誤地判斷是消費者存在過錯。最后,經上街消委會調解,該超市負責人向秦女士賠禮道歉,積極主動為秦女士消除因搜身帶來的不良影響。
此案是典型的侵犯消費者享有的人格尊嚴權的案件。秦女士在權益受到侵害后,馬上向上街12315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福州市消委會上街分會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要勇于“亮劍”,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共11張PPT)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和組織機構
國家
各級人民政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它有關行政部門
國家司法機關
消費者協會
大眾傳播媒介
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制定法律
領導監督
行政管理
懲處侵權行為
社會團體
輿論監督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機構
行政機構:各級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他有關行政部門
司法機構:公安機關\人民檢查院\人民法院
社會團體:消費者協會和其它消費者組織
大眾傳媒:輿論監督\揭露\批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某同學從一書店買回一本心愛的詞典,后來發現該書不僅印裝質量低劣,而且錯誤百出,根本無法使用。他找書店要求退書,書店推說責任不在他們,讓他找出版社解決。他給出版社寫信說明情況,要求解決。結果半年過去了,幾次催問都如石沉大海。無奈,他只好自認倒霉,將詞典當廢紙處理掉了事。
討論與辨析
(1)違背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公平交易及求償等權利,是極其錯誤的。后果(對人對已)
(2)主動要求生產經營者予以退貨做法正確;而法他的合理要求行不到滿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與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放棄了合法權益……姑息侵權行為錯誤。
(3)該同學作為消費者此時應該:
協商
調解
申訴
仲裁
訴訟
6.如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請求消協調解
向行政部門申訴或者提請仲裁機關促裁
向人民法院訴訟
不成
不成
不成
要學法\懂法\用法\學會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遵守社會公德\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掌握投訴的八要素:
1、要先交涉
2、要動作快
3、要實事求是
4、要合理合法
5、要證明材料完備
6、要進行檢測
7、要地址詳細
8、要字跡清楚
人格尊嚴風俗
習慣受尊重權
安全權
知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求償權
自愿
平等
公平
誠信
市場交易原則與消費者權益的關系
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知情權: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服務時,有權知悉該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有權根據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目的、有效期、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或服務,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挑選。
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 交易行為。
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而受到人身、財產損害,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人格尊嚴和風俗習慣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消費者權利的主要內容
消費者要學法、懂法、知法、用法
1)學生要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幾年,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正在覺醒,應明確,消費者花錢購買商品和服務,與生產者和經營者是一種等價交換關系,有權利獲得滿意的商品和服務。一旦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就應當要求相應的賠償。
“姑息就是縱容” ,為了我國的市場經濟越來越規范化和法制化,也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大多數人都采取“忍”的態度,無形中就讓假冒偽劣商品有了市場,客觀上就是對不法行為的縱容,就會使不法行為愈演愈烈,消費者繼續受到危害,也會破壞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同時也沒有維護消費者權利的尊嚴和法律的尊嚴。
2)遵守社會公德,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權力和義務是相統一的。我們還要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遵守社會公德,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更不能濫用權利,損害生產者、經營者的正當權益。
活動:
某顧客憑借自己豐富的商品知識和經營者對消費者的承諾,到幾家商場購買了一批假冒偽劣商品,然后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并邊邊得手,獲得了較高的賠償費。對該顧客的這種知假買假索取賠償做法,社會輿論褒貶不一。有人為之叫好,認為是合法合理的正義行為。有的人認為:動機不純,是投機行為;有不是真正的消費者,而是刁民;把商界攪得不安寧,破壞了經濟秩序;買假索賠所得的收屬不正當收入,應當沒收……
根據上述材料,運用我們所學的有關知識,結合現實生活,寫一篇小論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綜合性、專門性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律,如果你是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該怎么辦?
1. 去找廠家或商家評理,協商解決;
2. 去找電視臺、報社給他們曝光;
3. 去工商管理部門投訴;
4. 去各地區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5. 去仲裁機構仲裁或去法院告他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國家對消費者進行保護的法律依據7.3維護消費權第一課時 教學設計(二)
導入新課
在我們開始講新課之前,請大家先看一組漫畫。
投影(提出問題)
1.請同學們仔細觀察漫畫并用你的語言敘述以上漫畫的內容。2.是什么原因讓主人公在生活中產生這么多的煩惱?3.你看了這幅漫畫之后有什么樣的感覺?你認為如何才能擺脫這種擔驚受怕的日子?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在我們生活的周圍,類似主人公所遇到的煩惱時有發生,甚至有的已造成嚴重的難以彌補的惡果。在市場競爭中,由于經濟利益的誘因,使得某些經營者拋開職業道德,甚至置法律于不顧,采取不正當手段從事生產和交易,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手段為自己牟取暴利,并且嚴重干擾了市場經濟秩序。這時,作為市場經濟活動主體之一的消費者,只有拿起法律這把利劍,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那么,法律到底保護消費者的哪些權益呢?這就是本節我們要學習的內容。
講授新課
一、維護消費權板書)
剛才在分析漫畫的同時,讓大家談及自己類似的煩惱。我想問問大家,當你的正當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你會采取哪些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讓我們來看一幅漫畫。
投影(教師提問)
1.此處的上帝指的是誰?2.這幅漫畫中3個人在干什么?3.這幅漫畫反映的是什么社會問題?4.如果你是那個半空中抱著冰箱的人,你打算怎么辦?
二、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板書)
過渡句:剛才我們談到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法律依據。那么,法律到底保護消費者的哪些權利呢?讓我們通過對具體案例的分析來理解這部分內容。
(1)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板書)
首先,讓我們來看第一個案例。
案例1:1997年5月13日傍晚,消費者吳某于1992年在常州天倫商場購買的21寸電視機發生起火燃燒,因撲救不及時,燒毀家具衣物等,損失二萬多元,不僅如此,吳某因滅火而造成了輕度燒傷。
教師提問:在這個案例中,誰是受害者?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購買電視機的吳某是受害者。由于他買的電視機發生起火燃燒,造成了家具、衣物被燒毀,使其財產遭受了損害,同時其在滅火時導致了輕度燒傷,也使他的人身受到了損害。
此案發生后,消費者吳某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經過技術鑒定,最后確定是因為電視機引起的火災。經消協的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的規定,由廠方賠償現金16008元和25寸飛利浦彩電一臺,共計賠償額21000多元。
教師提問:從這個案例的發生到最后的調解結果,你認為法律在保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保護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犯。值得一提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人身安全是指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權。為了使消費者的這一權利能夠得到真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規定了消費者享有人身安全權利的同時,還規定了經營者負有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的義務。
(2)依法求償權(板書)
(接著案例1進行分析。)
教師提問:從案例1的處理結果,我們看出消費者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那么一旦消費者的權利受到侵犯后,他又享有什么權利呢?請結合案例1來回答。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消費者享有求償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因質量問題等給消費者造成了人身、財產損害,消費者可以主張經營者依法賠償。不僅如此,為了便于消費者行使依法求償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銷售者先行賠償制度。具體就是,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購買、使用商品受到侵害時,不論責任者是銷售者或生產者,只要消費者主張求償權,就應當負責賠償。也就是說,不管是誰的過錯,都不得妨礙消費者行使依法求償的權利。足見法律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
(3)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板書)
首先請同學們看一段小品。(小品的內容教師給出,具體的編排由學生課前自己去完成。目的在于充分發揮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作用。)
小品內容:某餐館在菜譜的“香酥雞爪”一欄中標價8元。顧客要了一盤(約5只雞爪),吃完后.餐館在計價時卻算作40元。一質問,回答說是8元一只,而不是8元一盤。
投影(教師根據小品提問)
1.經營者的標價有沒有引人誤解的地方?請具體指出。2.經營者的這種引人誤解的行為最終要達到什么目的?3.這種引人誤解的表示給消費者帶來的是什么結果?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經營者的行為就在于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以達到欺騙、“宰客”獲取不合理利益的目的。他們的這種行為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更給消費者帶來了精神上的傷害。
可以說,生活中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算不算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呢?如果是,具體侵犯的又是消費者的什么權利呢?還是讓我們接著看一幅類似內容的漫畫,做進一步的分析。
投影(教師提問)
1.漫畫中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搶著去買東西?2.消費者買的“一”是什么?商家送的“二”又是什么?3.商家的銷售行為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了嗎?4.消費者的什么權益受到了侵害?5.此時,消費者可以通過什么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商家的銷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真實情況的知悉權。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具體來講就是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等有關情況。剛才的小品和漫畫中所涉及的經營者的行為都侵犯了消費者的此項權利。至于消費者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去商家退貨,去當地的工商部門投訴,也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甚至可以提請法院來解決。
法律為什么要保護消費者的知悉權利呢?讓我們來看一個對比的材料。
材料:甲地某藥廠生產的藥品上,只用了簡短的幾十字對藥品進行說明,關于藥品的忌用、慎用、生產日期等全部沒有。而在乙地生產同一種藥的某藥廠的藥品說明書中,卻是幾百字,詳細介紹了藥品的成分,對服用方法、慎用和忌用等情況一一列明。
教師提問:如果你是顧客,你會買哪家藥廠的藥?并說明原因。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每個人都會生病,生病了就要看病吃藥。在今天,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很多人生病之后往往不通過醫院而直接去藥店買藥。此時如果病人吃壞了藥或吃錯了藥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此,消費者只有對自己所買的藥的情況有一個具體的了解,才能做到對癥用藥。而消費者所享有的對商品的知悉權,此時就對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起到必要的保護作用。因此,知悉權對于消費權益的保護無疑有促進作用。
(4)對商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板書)、
案例2:孫濤和張強系某省城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1994年夏天,兩人去外省旅游。一天中午,兩人感到口渴難耐即來到一瓜攤前。攤主立即笑臉相迎,熱情地向他們打招呼:“兄弟,買瓜嗎?這是上好的無子西瓜。包紅包甜!”兩人蹲下身子掂了掂。孫濤小聲對張強說道:“咱們還是多看幾家吧!”兩人遂起身就走。攤主見狀持刀厲喝:“你們碰了我的瓜就得買!不買就是嫌我的瓜不好,這是敗壞我的商業信譽!”張強心下已明白這攤主是要強賣強買,為了不給自己帶來麻煩就隨便拿了一個付錢走了。回到住所,越想越氣,遂向當地消費者協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了此事。
教師提問:你認為西瓜攤的攤主是個怎樣的人?
(學生回答)
教師提問:在本案中孫、張二人的本意是什么?他們的實際行為又是怎樣的?是什么原因讓他們違背本意這樣做的?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在本案中,孫、張二人的本意是不想購買該攤主的西瓜但由于攤主強詞奪理且又持刀相威脅,二人迫于無奈才勉強購買。
教師提問:該攤主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什么權利?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該攤主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因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商品品種、服務方式以及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在現實生活中,顧客挑選商品不中意而決定不購買時,有的經營者往往表現出不悅神情;有的冷嘲熱諷、侮辱謾罵,甚至動手打人;也有的經營者一見顧客反復挑選就不耐煩。這些都是不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表現。消費者都可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5)公平交易權(板書)
投影(教師提問)
1.這幅漫畫所反映的商品買賣合理嗎?2.如果不合理,請你具體指出不合理的地方。3.你認為消費者在進行商品買賣時,還應享有什么權利?4.對于買豆腐者的行為,老奶奶應該怎么辦?
教師總結: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本案中賣豆腐的行為已經侵犯了老奶奶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權,老奶奶有權依法對其違法行為予以拒絕。
教師提問:生活中類似的不公平交易還有很多,你能根據自己的觀察再舉—些類似的例子嗎?
(學生回答。設置此問的目的是讓學生利用自己的眼睛更多地了解社會從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
(6)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板書)
超市建立后,很多人買東西都去超市。相信我們許多同學也都去過。那么,在超市中購買自己想要的商品時,你最擔心的事是什么?你最害怕的事又是什么?
(學生討論之后回答。)
教師總結:相信大家最擔心的是商品的質量,而最害怕的就是被別人誤會受到莫須有的指責,甚至搜身。
生活中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呢?讓我們來共同看—個案例:
案例3:消費者王某到某商場購物,剛出門,一位商場的保安人員說要檢查她的包。王某提出:“這包是商場超市的購物袋,里面的東西是我買的物品,錢已付過應歸我所有,你們無權檢查。”這時該保安人員說:“沒偷,心不要虛。”硬是將王某的購物袋搶過來進行搜查。當查完無問題時,王某要求保安人員向她道歉。保安非但不道歉,反而抓住王某的肩膀往外拖。直到該商場的保安經理出來解釋,問題才得到解決。事后,王某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作出調解,由該商場領導親自到王某單位向王某賠禮道歉。并補償王某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400元。
教師提問:本案中誰的權益被侵害了?(消費者王某。)
教師提問:你認為該商場保安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什么權利?(人格尊嚴得到尊重的權利)
教師總結:我國憲法第37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本案中商場及其保安人員無權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無權搜查公民的身體,無權侮辱消費者的人格。
了解到這些,作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要學會依法保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并且依法維護自己的民族風俗習慣。
鞏固新課
下面我們用這節課所學的知識,來分析這幅配詩漫畫。
倒霉的上帝
倒霉的上帝,
經常要碰壁。
入門遭白眼,
冷落是慣例。
問話不搭理,
多問挨訓斥。
進餐像討飯.
購物似行乞。
花錢買罪受,
生一肚子氣。
更會遭橫禍,
竟然犯嫌疑。
搜身兼審訊,
翻兜又脫衣。
無端受侮辱,
真令人發指。
說是敬神明,
純屬哄騙你。
教師提問:畫中的兩個人分別是誰?(消費者和經營者。)
教師提問:畫中的經營者正在干什么?(對消費者進行搜身。)
教師提問:畫中經營者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什么權利?(侵犯了消費者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
教師提問:“倒霉的上帝”一詩中所說的“入門遭白眼,冷落是慣例”反映了消費者的什么權利受到了侵害?(自主選擇權。)
教師提問:消費者可以依靠我國哪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今天我們學習了公民作為消費者在消費領域里所享有的一系列權利。希望通過本節課的學習,我們每個人在日后的生活中都能學會依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協會
性 質
  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中國廣大消費者的組織,是一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群眾性社會團體。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地方各級消費協會,是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經過民政部門核準登記而設立的,因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消費者協會是由政府有關部門發起,經國務院或地方各級人民 政府批準,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依據法律賦予的七項職能,專門從事消費者 權益保護工作的公益性組織。
  消費者協會的任務有兩項,一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二是保護消費者權益 ( http: / / baike. / view / 932092.htm" \t "_blank )。
  國際消費者組織中影響較大的有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 ( http: / / baike. / view / 393578.htm" \t "_blank )(IOCU)和歐洲消費者同盟機構(BEUC)。
  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984年12月經國務院 ( http: / / baike. / view / 17491.htm" \t "_blank )批準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宗 旨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宗旨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經 費
中國消費者協會 ( http: / / baike. / view / 529617.htm" \t "_blank )的經費由政府資助和社會贊助。
法 定 職 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http: / / baike. / view / 17125.htm" \t "_blank )》,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其指導下的各級協會履行以下七項職能: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
  7.對損害消費者 ( http: / / baike. / view / 99548.htm" \t "_blank )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維護知情權而告電視臺的賈廣恩
賈廣恩,就職于河南省新鄉市國家安全局。他是中國首例電視觀眾狀告電視臺侵犯收視權案的原告。新鄉市有線電視臺在轉播電視節目當中,無休無止插播大量廣告,影響了消費者觀看電視節目,在多次給電視臺寫信提意見未果、最后反而被電視臺掐斷有線電視線路、剝奪收視權的情況下,賈于1999年1月將新鄉市有線電視臺告上法庭,但敗訴。當地檢察院已提起抗訴。 一向老實忠厚的賈廣恩為何膽敢狀告電視臺 正如賈廣恩所言:“新鄉有線電視臺在轉播電視節目當中,無體無止插播大量廣告,起碼侵害了有線電視用戶、中央電視臺、廣告客戶三個方面的合法權益。我打這場官司,是為了讓他們更健康地發展,讓他們更好地遵紀守法。如果在我們的正當權益遭受不法侵害時,不敢拿起法律武器與其斗爭,一味地退縮忍讓,息事寧人,到頭來只會助長違法者的氣焰。” 你插播廣告,我就告你侵權。賈廣思狀告新鄉電視臺,給人們一個啟示:消費者就是要挺直腰桿!消費者怎樣做到不上當受騙
(1)購買有固定包裝的商品,要注意包裝上的標志,對無生產廠名,廠址或只有拼音字母而無中文的廠名,廠址,切忌盲目購買。
(2)購買耐用家電商品,可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要求銷售單位當面通電試機,并索要發票,“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憑證,對不予試機,不開發票,不給(三包)憑證的,不能購買。對開票價格小于實付價格的,硬性搭配的,也不要購買,否則會上當,還縱容違法經營者。  
(3)購買商品,特別是價值大的高檔商品,要注意標價是否規范。國家物價局推行的統一商品價格標簽一般分為三種,紅簽用于國家統一價格的商品;藍簽用于國家計劃浮動價格的商品;綠簽和黃簽用于議購議銷,企業自定價格,隨行就市價格的商品。由于目前商品流通環節多,進貨渠道不同,經銷店定價往往不一,有時差價較大,盲目購買很可能吃虧。  
(4)購買預交貨款的商品,要特別慎重。首先要了解售貨單位的信譽程度,如果是集體企業,應看有無正式的經濟保證單位。臨時組織的展銷會,要注意組織單位能否承擔經濟責任。簽訂預購協議時,要明確質量標準,價格,交貨時間,違約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對于信譽程度無保證,經濟保證單位不明,不簽訂正式協議的,一般不要先交款,以免上當受騙。  
(5)不要盲目購買郵售商品。目前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廣告宣傳,郵政信箱,假借他人商號名稱或帳號,郵售假劣商品。消費者在沒有了解商品可靠性之前,最好不要隨意匯款購買。B7.3維護消費權第一課時教學設計
一、目標要求:
(1)知識目標: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熟知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2)能力目標:提高辨別侵害消費者合法權利能力,并能大膽地維權。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樹立消費者權利意識,培養依法維護消費權的觀念。
二、重點: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三、難點:六項基本消費者權利之間的區別,特別是公平交易權與自主選擇權之間的區別。
四、說教法
案例討論法、問題發現法、創設情境法、游戲法
五、說學法
自主學習、自主探究、小組合作探究法、小品展示法
六、說課前準備
1、在中國消協網上下載并打印一副帶有宣傳消費者權益法的54張撲克牌; 2、將全班同學分成六個學習小組,為課堂上進行小組探究學習作好準備。
3、把50多張牌分發到每個同學的手上。注意將印有六項基本權利條款的6張撲克牌(紅桃3、4、5、6、7、10)確保分發到不同的學習小組,便于在課堂上方便小組合作學習。
七、教學過程
環節 時間(分鐘) 活動設計 設計意圖
環節一:激趣導入 3 播放flash動畫《買一送一》;提問:QQ在商場消費,屬于什么角色?商場侵犯了QQ的什么權利? 激起學生興趣,導入本課課題。
環節二:看牌學法律 5 讓同學們小組內交換地看一看手中宣傳《消法》的撲克牌,讓學生了解《消費者權利保護法》這部法律。 通過漫畫撲克牌的方式,把枯燥的法律條文生成的漫畫呈現給學生,學生易于接受,樂于學習。
環節三:抽牌學權利 7 ●先讓學生自主閱讀課本及自己手上的牌;●教師特意抽6張牌(分別印相應的六項權利的牌),讓持牌學生結合撲克牌中的漫畫分別向大家介紹消費權的六項基本權利。●請持有結社權、監督權、獲得有關知識權的三張牌的同學也簡單介紹一下,擴展知識面。 通過抽牌,讓學生來介紹基本權利,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從而了解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環節四:用牌演小品 10 ●以小組為單位,讓持有6張權利牌的6位同學分別組織本小組同學把撲克牌里的漫畫,編成小品,并向全班同學表演。 讓學生模擬情境,親身感受自己的消費權被侵犯的情境;同時發揮了學生的想像能力、表演能力、合作能力等,活躍課堂氣氛。
環節五:出牌辯權利 10 ●教師出示案例(影片、漫畫、新聞報導等), 創設情境,讓持相應權利牌所在的小組同學站出來,分析并點評案例。其他小組的同學當評判。 通過案例分析與點評,通過辨一辨,分辨這六項基本權利,以此來突破教學難點。
環節六:持牌來投訴 8 ●模擬投訴現場,讓持有六項基本權利撲克牌的同學站起來,其它將自己在消費過程當中碰到的自己消費權被侵犯案例分別向相應的同學投訴,學以致用。 把課堂跟現實生活、學生的經歷聯系起來,學以致用。同時培養學生的依法維權的意識。
環節七:課堂小結 1 ●讓同學們讀一編教師自編的順口溜。消費者,是上帝;消權法,賜權利;安全權,有保障;真情權,可知悉;選擇權,憑自主;公平權,促交易;求償權,要依法;尊嚴權,護人格。 以順口溜形式總結所學知識,方便記憶。
環節八:作業布置 1 ●1、查一查2010年3-15晚會的主題是什么?2、了解一下,侵犯消費者權利主要現象有哪些? 開放性作業,易于操作。
八、板書設計





知悉真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維護尊嚴權
依法求償權
安全保障權活動參考一:法律知識競賽
活動主題:消費維權進校園
活動目的:通過活動的開展提高中學生消費維權自我保護意識,起到了“一個學校教育一批學生,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的社會效應。
活動建議:
要求學生查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文;
把全班同學分成若干小組,小組再選出一至兩名選手參賽;
教師準備好競賽題目;
評選出最佳表現個人和最佳表現團隊。
競賽試題參考
3.15消費者維權日知識競賽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 A )要求賠償。
A、營業執照的持有人 B、生產者 C、供貨商
2、《產品質量法》規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的是依據( A )法律。
A.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B.民法通則 C.憲法
3、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 ( C )查詢。
A、工商管理部門;B質量協會;C、生產者、銷售者
4、根據《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罰為( A )。
A.死刑 B.無期徒刑 C.沒收財產
5、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制度,推行( B ) 種質量管理制度 。
A、全面質量管理;B、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C、計量管理認證
6、生產者、銷售者依照 ( A )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A、產品質量法;B、民事訴訟法;C、計量法和標準化法
7、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 ( C )查詢。
A、工商管理部門 B質量協會 C、生產者、銷售者
8、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 C )。
  A、所有費用B、消費者因修理、更換、退貨而造成的實際損失C、運輸等合理費用
9、某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了財產損失,他向商家提出賠償要求,但卻遭到商家的拒絕。商家的這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 B )權利。
  A、公平交易權B、求償權C、安全權
10、某消費者以18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雙皮鞋,經檢測這雙皮鞋系假冒產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應當賠償消費者損失( C )。
  A、180元B、540元C、360元
11、在保修期內( B )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A、一次B、二次C、三次
1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 B )的企業要求賠償。
  A、原來的B、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C、分立、合并后
1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 C )、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
  A、參展者B、組織者C、舉辦者、
14、一位衣著破舊的消費者在某商場,看中一個1200多元的臺燈,要求售貨員拿過來看一下。售貨員不僅不拿,還對其冷嘲熱諷。售貨員這種行為違反了( C )。
  A、接受消費者監督的義務
  B、提供商品和服務真實信息的義務
  C、不得侵犯消費者人格權利的義務
15、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質劣價高、缺斤短兩,侵害了消費者的( A )權利。
  A、公平交易權B、知情權C、獲知權
16、“百挑不厭”的商業口號,與消費者行使( A )權利相吻合。
  A、自主選擇權B、人格尊嚴受尊重權C、知情權
17、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 A )要求賠償。
  A、營業執照的持有人B、生產者C、供貨商
18、下列哪些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A )。
  A、散裝餅干B、瓶裝可口可樂C、瓶裝醬油
19、3月15日是( C )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
(A)1980年 (B)1981年(C)1983年(D)1984年
20、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是由以下哪五國的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的( A )。
A、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英國,荷蘭
B、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荷蘭
C、美國,德國,加拿大,英國,荷蘭
D、德國,英國,比利時,荷蘭,澳大利亞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什么時候起實施的( B )。
(A)1993年1月1日 (B)1994年1月1日(C)1995年1月1日 (D)1996年1月1日
22、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自( C )起施行。
  A、1993年2月22日
  B、1993年9月1日
  C、2000年9月1日
  D、2000年7月8日
23、我國消費者協會的性質是什么( B )。
A、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定組織
B、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C、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組織
D、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和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法設立的政府機關
24、銷售者承擔產品侵權賠償責任實行( C )的歸責原則。
  A、無過錯責任 B、絕對責任
  C、過錯責任 D、嚴格責任
25、以下單位中有權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的是(A)。
  A、消費者協會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行業協會
  D、任何單位和個人
26、消費爭議中,因商品或者服務質量問題有爭議需要進行檢測、鑒定的,檢測、鑒定費用由()先行墊付,()提供等額擔保,最終由責任方承擔(A)。
  A、消費者、經營者
  B、消費者協會、經營者
  C、經營者、消費者
  D、經營者、消費者協會
27、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 A )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A、欺詐B、被消費者投訴C、違法經營D、強迫消費者消費
28、《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國家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時,應當聽取( A )的意見和要求。
  A、消費者協會B、消費者C、有關行政部門D、經營者
29、消費者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所進行的批評、檢舉和控告的行為,是其行使( B )權利的表現。
  A、批評權B、監督權C、檢舉權D、控告權
30、保健品生產企業要落實“健康、維權”的主題,必須著重把握好企業的四關,下列哪一項不屬于這“四關”?(C)
  A、信譽關B、質量關C、品牌關D、價格關
  這“四關”分別是:信譽關、質量關、價格關、服務關
31、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辦理案件,一般應當在( B )結案。
A.2個月 B.3個月 C.4個月 D.6個月
32、以下關于消費者協會的內容表述不正確的是:( D )。
A、市和區、縣依法成立消費者協會
B、消費者協會的理事會由消費者代表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指派的代表等組成
C、市消費者協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業工作機構
D、消費者協會不履行法定職能
33、對生產假醬油的行為,( A )可依法查處。
A.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B.產品質量認證機構
C.縣級以上計量檢定部門 D.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34、如果你發現自己購買的奧運吉祥物是假冒的,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向經營者提出退貨、索賠等。這是因為假冒奧運吉祥物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 C )
A、自主選擇權 B、財產安全權
C、公平交易權 D、處分權
35、以下關于消費者協會的內容表述不正確的是:( D )。
A、市和區、縣依法成立消費者協會
B、消費者協會的理事會由消費者代表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指派的代表等組成
C、市消費者協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業工作機構
D、消費者協會不履行法定職能
36、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 C )。
A、產品質量統一監督檢查 B、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查
C、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D、產品質量日常監督檢查
37、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是在那一年成立的 ( C )。
A、1958 B、1959 C、1960 D、1961
38、下列哪項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宗旨 ( C )。
A、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B、維護社會秩序
C、維護社會弱勢群體
D、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健康發展
39、國際消費者聯盟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基于美國前總統( C )于1962年3月15日發表了《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
A、林肯 B、羅斯福 C、肯尼迪 D、里根
40、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消費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 C )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
41、在廣告中對產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依照( A )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A、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C、民事訴訟法D、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42、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是指( A )。
A、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B、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C、質量檢驗協會 D、消協
43、《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規定》所涉及的商品品種為( A )。
A、食品、金銀飾品 B、食品
C、食品、化妝品 D、食品、化工原料
4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是( D )。
A.法律 B.規范性文件 C.行政規章 D.行政法規
45、中國消費者協會于何時被國際消費者協會接納為會員( C )。
A、1986年9月 B、1985年9月 C、1987年9月 D、1984年9月
46、我國消費者協會的法定職能有幾項( B )
A、6項 B、7項 C、9項 D、10項
47、下列哪項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特點( D )。
A、向消費者傾斜
B、加重賠償金制度
C、強調經營者于消費者處于平等地位
D、暗示消費者的地位比經營者高
48、就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向( C )及有關部門申訴,接收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
A、質量管理協會
B、產品質量監督部門
C、產品質量監督部門
D、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在手機銷售三包有效期內,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 B )日未修好的,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主機。
A、15 B、30 C、60 D、90
50、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主體不包括( D )。
A.生產者 B.銷售者 C.服務業的經營者 D.儲運者
51.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是1960年由5國的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的。下列哪國不屬于5個發起國:( D )
A美國 B澳大利亞 C比利時 D 中國
52、我國是從那一年開始每年制定一個3.15消費主題( D )。
A、1994年 B、1995年 C、1996年 D、1997年
53、下列哪項不是消費者保護法的基本原則(C)。
A、國家對消費者特別保護原則
B、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原則
C、經營者無須承擔質量責任的原則
D、及時充分有效保護原則
54、在手機銷售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使用說明書所列性能故障,經( B )次修理,還不能正常使用,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主機。
A、一 B、二 C、三 D、四
55、顧客滿意是指( C )。
A、顧客對組織的滿意或抱怨的意見。
B、顧客對產品質量已滿足要求的意見。
C、顧客對某一事項已滿足其需求和期望的程度的意見。
D、顧客對所購產品及體系已滿足合同要求的程度的意見。
56、下列哪些產品屬于《產品質量法》調整范圍( C )。
A.樓房 B.水稻 C.煤氣 D.輪船
57、在我國( D )部門是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
A、各級人民政府
B、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
C、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各級地方消費者協會
D、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59、2004年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的主題是( C )。
(A)依法節能,持續發展 (B)節能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C)節約用電,緩解瓶頸制約 (D)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
60、我國主要一次能源為( B )。
(A)石油 (B)煤炭 (C)水力 (D)核能
61、( C )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首腦大會,使可持續發展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A) 1972 (B) 1987 (C) 1992 (D)2000
6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于何時頒布實施? ( C )
A、1994年10月30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10月30日
D、1996年1月1日
63、某超市地下營業廳內張貼了一份顧客須知,其下列哪一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C )
A、提醒消費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B、要求顧客存包
C、超市在必要時有權對顧客所帶的物品進行檢查
D、要求顧客在其指定的交款處付款
64、我國消費者協會是什么時候成立的 (A)
A、1984年12月 B、1985年1月
C、1992年1月 D、1993年12月
65、2008年的3.15消費主題是什么( D )。
(A)、安全健康消費 (B)、綠色消費 (C)、科學消費 (D)、消費、責任
66、某醫院為擴大影響,吸引更多的消費者,舉辦上街“義診”,護士張某當眾罵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訴訟。下列哪些觀點是正確的( A )。
A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某醫院
B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張某
C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某醫院和張某
D .李某沒有財產上的損失,只能要求被告賠禮道歉
67、下列關于產品責任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C )。
A .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應對因該產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
B .缺陷產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該產品的銷售者和生產者承擔連帶責任
C .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 1 年
D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貨者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68、2005年3.15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健康·維權”。“健康:著重體現了消費者的 ( A )
安全保障權 B.公平交易權 C.自主選擇權 D.依法求償權
69、2005年“3。15”消費者日的主題是“健康、維權”。據此,某班同學設計了主題班會的四個題目,你認為不符和“3。15”主題精神的題目是 ( A )
A、“生命健康權——以人為本的體現”
B、“知悉權、自主選擇權、求償權——讓我們運用權利
C、“讓我們充分運用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D、“健康——和諧——維權——和諧”
70、2005年“3.15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是( B )
A誠信·維權 B健康·維權 C科學消費 D綠色消費
71、2007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是( B )
A誠信·維權 B 消費和諧 C 綠色消費 D 安全健康消費
72、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A)要求賠償。
A、經營者 B、廣告經營者 C、廣告制作人 D、發布廣告的媒體
73 、以下事項中不是產品責任的免除事項的是(C)
A、生產人尚未將該產品投入流通
B、產品缺陷在產品投入流通時并不存在
C、受害人正常使用產品
D、損害的發生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74、《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C)。
A、 3000元; B、4000元; C、5000元; D、6000元。
75、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銷售金額(B)萬元以上的,應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A、2; B、5; C、10; D、15
76、對于消費者申訴,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在(B)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A、3 B、5 C、7 D、10。
77、李先生家中的燃氣灶具在使用中突然著火,致使櫥柜損壞,后經檢測,是因為灶具存在缺陷所致,但廠家拒絕賠償,李先生想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C ),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A.半年B.1年C.2年
78、劉先生家中的熱水器因天氣寒冷造成水箱凍裂,向廠家特約維修部報修后,維修人員將其水箱拆除,說要返廠維修,一直修了兩個多月也沒有修好。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三包)責任規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消費者可要求修理者( C )。
A.免費修理
B.退貨,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C.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79、在中國境內市場銷售的進口食品,必須使用( B )標識。
A.英文B.中文C.外文D.本國文字
80、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 C )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A.2年B.5年C.10年 D.15年
8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對象是下列哪項?( C )
A.消費者為生產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發生的法律關系
B.各商家為經營需要而發生的購銷關系
C.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法律關系
D.消費者為營利而進行的購銷活動
82、下列是某超市的四個廣告牌,其中內容合法的是( B )
A、商品一經售出,蓋不退還 B 、損一賠三,偷一罰十
C、自由選購,謝絕咨詢 D、女性特區,男性免進
83、現在的手機外觀精美,功能齊全,但也有一些中看不中用的“繡花枕頭”。自動關機,非正常關機、通話質量差、雜音、掉線、顯示亂碼、外殼破裂等,引發了大量的投訴。對上述材料理解正確的是( B )
A、質量差的手機嚴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應嚴格禁止使用
B、國家應及時制定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C、只要打擊不法生產經營者,就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D、消費者購買劣質手機,說明我國公民道德素質較低
84、下面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認識中,正確的是( A )
A、消費者依法享有權利,但不能濫用
B、消費者有權選擇商品或服務、并確定價格
C、消費者有權利監督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決策過程
D、消費者有權要求生產經營者提供產品的生產技術秘密
85、生產者必須依法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下列不屬于約束生產者經營行為的規定有( D )
A、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B、限期使用的產品,要標明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C、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D、不得以有獎促銷手段推銷質次仿高商品
86、2004年的3.15消費主題是什么 ( D )
A、安全健康消費 B、綠色消費 C、消費與責任 D、誠信、維權
87、對生產假醬油的行為,( A )可依法查處。
A.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B.產品質量認證機構
C.縣級以上計量檢定部門
D.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88、下列哪項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特點 (D)
A、向消費者傾斜 B、加重賠償金制度 C、強調經營者于消費者處于平等地位
D、暗示消費者的地位比經營者高
89、2002年的3.15消費主題是什么 ( C)
(A)、安全健康消費 (B)、綠色消費 (C)、科學消費 (D)、誠信、維權
90、我國消費者協會的性質是什么 (B)
A、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定組織
B、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C、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組織
D、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和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法設立的政府機關
91、2006年的3.15消費主題是什么 ( C)
(A)、營造放心消費環境(B)、綠色消費 (C)、消費與環境(D)、誠信、維權
92、下列交易行為中,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是(C )
A、對將要過期的食品,趕快降價銷售
B、出售緊俏商品時搭售滯銷商品
C、在鴨子肚子中塞入大量沙子,然后送到市場上出售
D、開展有獎銷售活動,借以吸引顧客
93、某醫院為擴大影響,吸引更多的消費者,舉辦上街“義診”,護士張某當眾罵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訴訟。下列哪些觀點是正確的?( A)
A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某醫院
B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張某
C .本案的侵權行為人是某醫院和張某
D .李某沒有財產上的損失,只能要求被告賠禮道歉
94、下列關于產品責任的表述中哪些是錯誤的?( C )
A .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應對因該產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
B .缺陷產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該產品的銷售者和生產者承擔連帶責任
C .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 1 年
D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貨者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95、消費者對購買的整件商品(不含食品、藥品、化妝品)保持原樣的,可以在( )日內提出退貨;經營者應當退回全部貨款,不得收取任何費用。(C)
A、5-9 B、1-10 C、1-7 D、3-10
96、下列情形中,適用三包的是: (C)
A 、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損害的 B 、自行拆動產品的
C 、有包修單和發票的
D 、保修單上填寫的產品號與送修的產品號不符或涂改的
97、甲購買一輛汽車,在開回家的路上因剎車失靈而翻車受傷。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誰承擔何種責任? (A)
A .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B .請求廠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C .請求廠家承擔違約責任
D .請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98、就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向 ( )及有關部門申訴,接收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 ( C )
A、質量管理協會;
B、產品質量監督部門
C、產品質量監督部門
D、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99、在我國什么部門是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 ( D )
A、各級人民政府
B、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
C、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各級地方消費者協會
D、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100、某廠商出售家用電腦時,向消費者聲明:本店對機內預裝軟件是否有合法版權概不負責,機器售出后發生任何版權糾紛,概與本店無關。廠商所作上述聲明的做法屬于什么行為 ( C )
A、產品侵權行為 B、有效民事行為
C、單方免責聲明行為 D、民事欺詐行為
二、判斷題
1、由于產品使用說明書關于安全和正確使用產品內容不全,造成用戶損失,這是企業工作中的嚴重失職,不能認為是產品缺陷。(×)
2、由于產品使用說明書關于安全和正確使用產品內容不全,造成用戶損失,這是企業工作中的嚴重失職,不能認為是產品缺陷。(X)
3、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商業廣告的,可以增加消費者的費用。 ( X )
4、在消費場所內懷疑有偷盜行為時,經營者既無權搜身,也無權搜包、盤問(X)
5、消費者因使用有缺陷的產品而對他人造成的損害不該負責賠償?( √ )
6、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超過保存日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食用的。( X)
8、某農民因購買的種子有質量問題,導致其秋后顆粒無收。這位農民可以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他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9、經營者在保險公司投保的商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先向保險公司追償,再賠償消費者損失,這種做法是否正確.(×)
10、消費者有權利購對買的“處理品”要求商家商品進行“三包”(×)
11、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交通費、營養費。(√)
12、某廠商出售家用電腦時,向消費者聲明:本店對機內預裝軟件是否有合法版權概不負責,機器售出后發生任何版權糾紛,概與本店無關。廠商所作上述聲明的做法屬于產品侵權行為。(√)
13、受到損害時,消費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4、商家強迫張某購買手機是僅侵犯其公平交易權的行為。(×)
15、消費者協會可以從事正當的經營活動。(× )
16、明確消費者公平交易權,是由于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5、產品應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如果經營者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了說明,經營者就不承擔產品責任。(√)
17、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消費者爭議的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 )
18、人人都是消費者。( × )
19、消費者權利只包括民事權利,不包括其他權利。(× )
20、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優于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
21、未經合法登記注冊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
22、服務市場上商品生產時間和消費時間是分開的。( × )
23、在市場經濟中,市場的主體包括生產者和銷售者。( ×)
24、國家尊重個人生活消費的自主權、家庭生活消費與社會無關。( × )
25、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
26、平等是法律規范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原則。它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在商品交換中要公平。(√ )
27、在經濟活動中,消費是最主要的參與者。(√)
28、生產產品摻假、摻雜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公平的原則,必須依法予以追究。(√)消費者投訴的七大誤區
誤區一:所有消費都可投訴
  《消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因此,非此對象的消費投訴不屬消費者協會的受理范圍。
  誤區二:所有購買商品都可投訴
  兩種情況下,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投訴消費者協會不予受理。一種是超過保修期的商品。一種是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
  誤區三:商品、服務有詐可“假一賠十”
  《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也就是說,假一賠一,而不是假一賠十。
  誤區四:所有投訴都可得到精神賠償
  《消法》第43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但如提出一些“過”的要求,消費者則應“三思”。
  誤區五:凡與消費“有關”都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丟物通常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當然,如果消費者在超市將物品交由存包處保管,領取時發現物品丟失,消費者協會則可介入調解。
  誤區六:所有投訴消費者協會都要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有9種情況投訴不予受理:1、經營者之間購銷糾紛;2、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3、商品超過規定的保修期和保質期;4、商品標明是“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導致商品損壞或人為損壞的;6、被投訴方不明確的;7、爭議雙方曾經達成調解協議并已執行,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調查和處理的;9、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誤區七:商品的質量糾紛由消費者協會判定
  涉及到質量鑒定的糾紛,只能到相關檢測部門做出質量鑒定后,消費者協會才可以此為依據,借助法律規定,幫助消費者討回公道。哪些政府部門擔負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職責的政府行政部門有兩種類型,一是行政執法機關,二是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均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主要是指:
  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它是國家綜合性的經濟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企業登記注冊、市場監督、商標、廣告、經濟合同、個體私營經濟以及其他經濟監督,如制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并依照《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止和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維護消費者利益。
  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它是統一管理標準化、計量和質量的政府職能部門,其業務工作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承擔著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職責。
  ③衛生監督部門,其管理的范圍涉及保健、醫療、飲食衛生的許多方面,與消費者密切相關。
  ④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其職責是依法對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
  行業主管部門保護消費者的職責,主要是指其負有對所屬行業經營者的監督管理職責,防止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發生,對已出現的問題積極進行調查處理,并強化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服務職能。(共1張PPT)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
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
關法律.法規保護。
依法行事
肯定有說理的地方
第六條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
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好的市場秩序
共同培育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
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
害的權利。
救命啊他的博士證是我那買的
4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
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
權利
這也算說明書
5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
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
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
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
任何一項服務。(節選自第八條)
6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
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
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節選自第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假冒
我的買賣還怎么做
9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
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8
第十二條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
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
第十三條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
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租國
消貫者權益保護法
購物也要懂法
6
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
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幕嚴。民族
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海鮮添樓
老板進去嘗一嘗啦!
A
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
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
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
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
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
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
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1u
老公小心點兒上邊有標識!
第十九條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
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
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虛告
蝸牛哪兒有假我們就是一家嗎!
第二十條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
和標記
明碼標價
4
第二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
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
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
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有問題拿發票來找我們
5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
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
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
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
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己經知道
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表里如消費者如何直接與經營協商和解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后發現有質量問題或在接受服務時有不滿之處,如不是很嚴重,可以直接找經營者解決。這樣可以使問題的解決簡便易行。
  如果在一些國有大商場或者有服務保證、信譽良好的商店,如非經營者故意,均可按照店內的服務公約、章程,找營業員說明情況,提出要求,盡量做到心平氣和,以免把事態弄僵。如營業員不認帳甚至惡言相向,則可找到商場(店)的負責人講清情況,提供證據,提出要求。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消費者證據確鑿,說理透徹,要求合理,大多數商場(店)為了維護自己的信譽、聲譽、會給予恰當處理的。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大商場,在商業競爭中,不會不考慮商場的社會聲譽。
  但消費者在直接找經營者協商和解時,要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當消費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經營者對消費者的侵害行為手段惡劣,便不能大事化小,接受經營者的降級處理,尤其是構成刑事責任的,更不能姑息待之,直接協商和解了事。
  二、當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如商店推卸責任,認為是生產廠家的過失,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時,消費者不要讓商店和廠家當作“皮球”踢來踢去。要有清醒的法律意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消費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顯而易見,消費者索賠的主要對象是銷售者即經營者。而且我國法律將向銷售者還是生產者要求賠償的選擇權,明確地付予了消費者。
  三、當消費者因質量和服務問題與商店交涉、協商,切不可為店堂內的規則所約束,尤其是一些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這就使經營者在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爭議時,自行制訂的一些不合理、不平等的服務規定趨于無效。消費者討回6元消毒餐具費
大食客飲食公司(簡稱大食客)沒有主動提示,便自行收取安先生4人消毒餐具費6元,被安先生告上法庭。近日獲悉,朝陽法院支持了安先生的訴求。
今年4月11日,安先生一行4人到大食客亞運村店就餐。吃飯完畢,他拿到價格明細一看,其中包括餐位費6元。詢問服務員后,安先生才知道每人被收取1.5元的消毒餐具費。他找服務員協商此事,雙方發生爭執。安先生說,大食客本來就應免費為顧客提供洗凈消毒的餐具,費用也該自行承擔,無權向顧客收取。另外,大食客在收取這項費用前,并沒有事先告知,侵犯了他的知情權。他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消毒餐具費6元,索賠通訊費和交通費30元。
庭審時大食客表示,公司沒有主動提示安先生,但消毒餐具包裝上已經注明“有償使用,每套1.5元”的字樣。大食客同意退還安先生的消毒餐具費,并賠償交通費和通訊費。大食客提交了一套消毒餐具佐證,這套餐具塑料膜包裝印有“溫馨提示:本消毒餐具有償使用”字樣,字體較細小,另印有“每套:1.5元”字樣,字體稍大。
法庭審理后認為,大食客收費前未主動提示,而是采取在餐具包裝上印制收費信息的被動方式提示,這種方式不足以確保安先生知曉收費事項。
■法院建議
收消毒餐具費應制定統一標準
朝陽法院通過此案發現,餐飲企業收取消毒餐具費的現象較為普遍,但缺少統一的行業標準,通常僅在消毒餐具外包裝上印制相關的收費信息,并不對消費者進行主動提示并征求其意見,待消費者實際使用后即收取費用。在宣判后,法院向北京市飲食行業協會發送司法建議,建議對餐飲企業收取消毒餐具費的行為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同時餐飲企業應主動告知消費者。
■馬上就訪
飲食行業協會要求收費前告知
致電北京市飲食行業協會詢問此事。秘書長何先生表示協會對朝陽法院的司法建議進行了回函。他說,消毒餐具主要存在于中低檔餐館,是可以收費的,由餐飲企業自定,飲食協會沒有權力要求他們統一標準。
協會要求餐飲企業把收費事宜或者印刷在外包裝上,或者寫在規范的菜單上,同時在收費前明確告知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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