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八下期末復習2單元理解權利義務讀記提綱核心素養鏈接具有規則與法治意識,積極履行公民義務,正確行使公民權利。知識網絡知識拓展稅收的特征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強制性: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征收。無償性: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固定性: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征收的。教材解讀考點1公民權利1.憲法的核心內容及核心價值。(P31)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確認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是憲法的核心價值。2.公民的基本權利。(P33~39)3.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P33)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和監督權等。4.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滿足條件及重要性。(P33)(1)滿足條件:①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②依法未被剝奪政治權利。(2)重要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5.政治自由的內容和意義。(P33)(1)內容: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6.監督權的內容和意義。(P34)(1)內容:我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如微博問政、網上評議政府);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如網絡反腐)。(2)意義: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7.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有哪些?(P34)我國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和自由,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這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8.人身自由的含義、內容和重要性。(P34~35)(1)含義: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2)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9.憲法中關于保護公民人身自由的規定。(P35~36)內容憲法規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0.人格尊嚴權的內容及保護人格尊嚴權的原因。(P36)(1)內容: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2)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應當享有受他人和社會尊重的權利。點撥:執法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調查和公開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不屬于侵犯人格尊嚴權的行為。11.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有哪些?(P37)(1)財產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2)勞動權:①含義,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②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③重要性,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人們通過勞動,參與社會生產與服務活動,獲得勞動報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實現自身價值,也為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3)物質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12.受教育權的含義及教育的重要性。(P38)(1)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2)教育的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13.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所采取的措施。(P38)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14.文化權利的相關憲法規定和國家相關政策。(P39)(1)憲法規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2)政策: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15.公民的其他權利。(P39)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16.我國公民應該如何依法行使權利?(P41~42)(1)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2)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不能以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集體利益為代價。同時,每個人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都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我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也不得損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3)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①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②公民權利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③維護權利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維護權利的方式)17.協商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優勢。(P42)(1)含義:協商是當事人之間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一些常見的消費、勞動爭議和交通事故糾紛等,當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依據法律,直接對話,分清責任,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優勢: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權益爭議是通過協商解決的。18.調解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分類。(P43)(1)含義:調解是通過調解組織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調解人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分類: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19.仲裁的含義和適用情形。(P43)(1)含義:仲裁是通過仲裁機構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公民與其他個人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時,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約束。20.訴訟的含義、適用情況和分類。(P44)含義:訴訟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方式。適用情況分類公民遇到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爭議民事訴訟公民對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刑事自訴公民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益行政訴訟考點2公民義務1.公民基本義務有哪些?(P46~50)點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是指由憲法所確認的、作為公民所應當享有和履行的最起碼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和義務構成了普通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基礎或原則。2.遵守憲法法律的原因、要求和具體表現。(P46)(1)原因: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全國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職責。(2)要求:①遵守憲法就是要忠于憲法,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②我們要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③我們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了解法律程序規定,以法律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3)具體表現: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國家利益的表現。(P47)(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原因和要求。(P47)(1)原因:我國是統一多民族國家,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保證。(2)要求:每個公民都應當把自己的命運與國家盛衰、民族興亡緊密聯系在一起,自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統一,維護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關系。5.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內容及原因。(P47)(1)內容:①維護國家安全包括維護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秘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②維護國家榮譽包括維護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榮譽不受玷污;③維護國家利益包括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2)原因: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7.我國兵役制度的內容和要求。(P49)(1)內容:我國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2)要求: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于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斗。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隨時準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8.依法納稅的原因和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P50)(1)原因: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任何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P52)權利和義務相統一。(1)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2)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3)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10.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我們應該怎么做?(P53)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11.法定義務須履行的原因。(P54)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12.如何依法履行法定義務?(P55)(1)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如履行受教育義務、依法納稅、遵守公共秩序、保護野生動物、遵守交通規則、依法服兵役、愛護公共財物等。(2)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如殺人、放火、侵占他人財產、破壞森林植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等。13.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及后果。(P55)(1)行為:在社會生活中,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都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2)后果: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4.違反不同的法律,承擔不同的責任。(P57)行為承擔的責任違反民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違反行政法律承擔行政責任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深度分析】1.公民的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及侵權表現。內容含義侵權表現名譽權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侮辱他人:公然謾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嘲笑、諷刺、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誹謗他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榮譽權因特定主體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由政府、社會組織授予的贊美稱號的權利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榮譽證書和獎章;非法侵占他人榮譽;嚴重詆毀他人所獲得的榮譽;侵害榮譽權人應得的物質利益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干涉他人決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變自己的名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未經本人允許,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他人住宅;非法搜集、傳播和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干涉他人決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變自己的名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未經本人允許,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他人住宅;非法搜集、傳播和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3.公民行使建議權、監督權的渠道有哪些?(1)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2)可以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3)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大眾媒體進行監督。(4)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交流的形式反映。4.近年來,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維護教育公平,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意義?(1)措施:①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②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③解決“入園難”問題;④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費等。(2)意義:①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②符合科教興國與人才強國的戰略要求;③有利于促進教育發展,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使我國由教育大國走向教育強國。5.列舉社會中侵犯公民受教育權的現象。(1)家庭:家長不讓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家長讓未成年子女輟學打工等。(2)學校:隨意開除學生;隨意停學生的課;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學生入學;勒令“雙差生”停課或轉學、退學等。(3)社會:盜用、冒用他人姓名上學;擾亂學校教學秩序,妨礙學生學習等。6.青少年應該怎樣對待公民權利?(1)要珍惜自己的權利。(2)依法行使權利。行使權利不能超過它本身的界限,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3)當自身的權利受到侵犯時,要依法維護權利。具體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7.為什么說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1)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同時也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就公民個人來說,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學文化素質,不斷地豐富和發展自己。受教育使我們有可能獲得更好的就業機會,在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能獲得相應的報酬,從而更好地享受現代文明的成果。因此,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3)從國家的角度來講,要實現現代化,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學素質是關鍵。這就要求每一個公民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水平,力爭為國家和社會的進步多做貢獻。所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8.從權利和義務一致的角度出發,對廣場舞舞者和被廣場舞騷擾者提幾點建議。①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②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③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④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觀點辨析】1.只要是公民的財產,都受法律保護。這種觀點錯誤。只有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公民通過非法方式獲得的財產,不但不受法律保護,國家還要依法予以追究和懲罰。2.在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我們行使權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這種觀點錯誤。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尊重他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3.未成年人不需要納稅。這種觀點錯誤。個人所得稅是公民獲得報酬時必須繳納的稅款,不以公民年齡為依據。公民獲得報酬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非勞動所得。正常情況下,未成年人不參加勞動,雇傭童工是違法的,因此大家沒有未成年人繳稅的概念。但未成年人以其他方式所得報酬,包括稿酬、片酬,以及中獎所得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我們可以先享受權利后履行義務。這種觀點錯誤。①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表明,權利義務相統一,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公民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②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義務。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精品試卷·第2頁(共2頁)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共63張PPT)2021八下道法期末專題復習擬適應測試2單元理解權利義務具有規則與法治意識,積極履行公民義務,正確行使公民權利。理解權利義務公民權利公民基本權利理解權力及其價值,增強權利意識理解權利義務公民權利公民基本權利理解權力及其價值,增強權利意識理解權利義務公民權利理解權力及其價值,增強權利意識理解權利義務明確義務及其意義,增強義務觀念稅收的特征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強制性: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征收。無償性: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固定性: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征收的。考點1公民權利1.憲法的核心內容及核心價值。(P31)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確認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是憲法的核心價值。2.公民的基本權利。(P33~39)3.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P33)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和監督權等。4.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滿足條件及重要性。(P33)(1)滿足條件:①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②依法未被剝奪政治權利。(2)重要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5.政治自由的內容和意義。(P33)(1)內容: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6.監督權的內容和意義。(P34)(1)內容:我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如微博問政、網上評議政府);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如網絡反腐)。(2)意義: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7.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有哪些?(P34)我國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和自由,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這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8.人身自由的含義、內容和重要性。(P34~35)(1)含義: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2)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9.憲法中關于保護公民人身自由的規定。(P35~36)內容憲法規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0.人格尊嚴權的內容及保護人格尊嚴權的原因。(P36)(1)內容: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2)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應當享有受他人和社會尊重的權利。點撥:執法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調查和公開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不屬于侵犯人格尊嚴權的行為。11.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有哪些?(P37)(1)財產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2)勞動權:①含義,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②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③重要性,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人們通過勞動,參與社會生產與服務活動,獲得勞動報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實現自身價值,也為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3)物質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12.受教育權的含義及教育的重要性。(P38)(1)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2)教育的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13.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所采取的措施。(P38)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14.文化權利的相關憲法規定和國家相關政策。(P39)(1)憲法規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2)政策: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15.公民的其他權利。(P39)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16.我國公民應該如何依法行使權利?(P41~42)(1)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2)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不能以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集體利益為代價。同時,每個人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都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我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也不得損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3)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①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②公民權利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③維護權利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維護權利的方式)17.協商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優勢。(P42)(1)含義:協商是當事人之間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一些常見的消費、勞動爭議和交通事故糾紛等,當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依據法律,直接對話,分清責任,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優勢: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權益爭議是通過協商解決的。18.調解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分類。(P43)(1)含義:調解是通過調解組織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調解人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分類: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19.仲裁的含義和適用情形。(P43)(1)含義:仲裁是通過仲裁機構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公民與其他個人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時,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約束。20.訴訟的含義、適用情況和分類。(P44)含義:訴訟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方式。適用情況分類公民遇到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爭議民事訴訟公民對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刑事自訴公民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益行政訴訟考點2公民義務1.公民基本義務有哪些?(P46~50)點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是指由憲法所確認的、作為公民所應當享有和履行的最起碼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和義務構成了普通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基礎或原則。2.遵守憲法法律的原因、要求和具體表現。(P46)(1)原因: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全國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職責。(2)要求:①遵守憲法就是要忠于憲法,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②我們要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③我們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了解法律程序規定,以法律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3)具體表現: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國家利益的表現。(P47)(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原因和要求。(P47)(1)原因:我國是統一多民族國家,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保證。(2)要求:每個公民都應當把自己的命運與國家盛衰、民族興亡緊密聯系在一起,自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統一,維護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關系。5.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內容及原因。(P47)(1)內容:①維護國家安全包括維護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秘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②維護國家榮譽包括維護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榮譽不受玷污;③維護國家利益包括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2)原因: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點撥:責任與義務。(1)責任是指一個人應當做的事情或不應該做某些事情。它產生于社會關系中的相互承諾,如對他人的承諾、分配的任務、上級的任命、職業的要求、法律規定、傳統習俗、公民身份、道德原則等。(2)義務是指履行義務的主體依法應當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為,以滿足其他權利人利益的法律約束。義務由法律規定、確認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履行。6.依法服兵役的原因。(P48)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公民的光榮義務。為了保衛祖國,我們要自覺履行這項義務。7.我國兵役制度的內容和要求。(P49)(1)內容:我國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2)要求: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于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斗。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隨時準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8.依法納稅的原因和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P50)(1)原因: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任何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P52)權利和義務相統一。(1)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2)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3)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10.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我們應該怎么做?(P53)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11.法定義務須履行的原因。(P54)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12.如何依法履行法定義務?(P55)(1)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如履行受教育義務、依法納稅、遵守公共秩序、保護野生動物、遵守交通規則、依法服兵役、愛護公共財物等。(2)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如殺人、放火、侵占他人財產、破壞森林植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等。13.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及后果。(P55)(1)行為:在社會生活中,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都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2)后果: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4.違反不同的法律,承擔不同的責任。(P57)行為承擔的責任違反民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違反行政法律承擔行政責任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深度分析】1.公民的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及侵權表現。內容含義侵權表現名譽權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侮辱他人:公然謾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嘲笑、諷刺、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誹謗他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榮譽權因特定主體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由政府、社會組織授予的贊美稱號的權利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榮譽證書和獎章;非法侵占他人榮譽;嚴重詆毀他人所獲得的榮譽;侵害榮譽權人應得的物質利益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干涉他人決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變自己的名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未經本人允許,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他人住宅;非法搜集、傳播和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2.如何理解正確行使言論自由權?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制的絕對自由,濫用言論自由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行使言論自由要受到三方面的限制: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來侮辱、誹謗他人;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教唆、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破壞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誰公開發表了有損于他人、公共利益的言論,誰就要對該言論產生的后果負法律責任。3.公民行使建議權、監督權的渠道有哪些?(1)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2)可以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3)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大眾媒體進行監督。(4)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交流的形式反映。4.近年來,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維護教育公平,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意義?(1)措施:①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②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③解決“入園難”問題;④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費等。(2)意義:①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②符合科教興國與人才強國的戰略要求;③有利于促進教育發展,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使我國由教育大國走向教育強國。5.列舉社會中侵犯公民受教育權的現象。(1)家庭:家長不讓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家長讓未成年子女輟學打工等。(2)學校:隨意開除學生;隨意停學生的課;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學生入學;勒令“雙差生”停課或轉學、退學等。(3)社會:盜用、冒用他人姓名上學;擾亂學校教學秩序,妨礙學生學習等。6.青少年應該怎樣對待公民權利?(1)要珍惜自己的權利。(2)依法行使權利。行使權利不能超過它本身的界限,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3)當自身的權利受到侵犯時,要依法維護權利。具體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7.為什么說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1)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同時也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就公民個人來說,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學文化素質,不斷地豐富和發展自己。受教育使我們有可能獲得更好的就業機會,在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能獲得相應的報酬,從而更好地享受現代文明的成果。因此,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3)從國家的角度來講,要實現現代化,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學素質是關鍵。這就要求每一個公民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水平,力爭為國家和社會的進步多做貢獻。所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8.從權利和義務一致的角度出發,對廣場舞舞者和被廣場舞騷擾者提幾點建議。①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②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③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④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觀點辨析】1.只要是公民的財產,都受法律保護。這種觀點錯誤。只有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公民通過非法方式獲得的財產,不但不受法律保護,國家還要依法予以追究和懲罰。2.在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我們行使權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這種觀點錯誤。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尊重他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3.未成年人不需要納稅。這種觀點錯誤。個人所得稅是公民獲得報酬時必須繳納的稅款,不以公民年齡為依據。公民獲得報酬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非勞動所得。正常情況下,未成年人不參加勞動,雇傭童工是違法的,因此大家沒有未成年人繳稅的概念。但未成年人以其他方式所得報酬,包括稿酬、片酬,以及中獎所得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我們可以先享受權利后履行義務。這種觀點錯誤。①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表明,權利義務相統一,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公民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②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義務。https://www.21cnjy.com/help/help_extract.php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八下期末復習2單元理解權利義務讀記提綱核心素養鏈接具有規則與法治意識,積極履行公民義務,正確行使公民權利。知識網絡知識拓展稅收的特征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強制性: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征收。無償性: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固定性: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征收的。教材解讀考點1公民權利1.憲法的核心內容及核心價值。(P31)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確認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是憲法的核心價值。2.公民的基本權利。(P33~39)3.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P33)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和監督權等。4.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滿足條件及重要性。(P33)(1)滿足條件:①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②依法未被剝奪政治權利。(2)重要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5.政治自由的內容和意義。(P33)(1)內容: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意義: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6.監督權的內容和意義。(P34)(1)內容:我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如微博問政、網上評議政府);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如網絡反腐)。(2)意義: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7.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有哪些?(P34)我國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和自由,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這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體現。8.人身自由的含義、內容和重要性。(P34~35)(1)含義: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2)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9.憲法中關于保護公民人身自由的規定。(P35~36)內容憲法規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0.人格尊嚴權的內容及保護人格尊嚴權的原因。(P36)(1)內容: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2)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應當享有受他人和社會尊重的權利。點撥:執法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調查和公開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不屬于侵犯人格尊嚴權的行為。11.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有哪些?(P37)(1)財產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并依法占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2)勞動權:①含義,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②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③重要性,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人們通過勞動,參與社會生產與服務活動,獲得勞動報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實現自身價值,也為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3)物質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12.受教育權的含義及教育的重要性。(P38)(1)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并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2)教育的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13.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所采取的措施。(P38)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14.文化權利的相關憲法規定和國家相關政策。(P39)(1)憲法規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2)政策: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15.公民的其他權利。(P39)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16.我國公民應該如何依法行使權利?(P41~42)(1)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2)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不能以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集體利益為代價。同時,每個人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都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我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也不得損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3)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①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②公民權利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③維護權利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維護權利的方式)17.協商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優勢。(P42)(1)含義:協商是當事人之間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一些常見的消費、勞動爭議和交通事故糾紛等,當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依據法律,直接對話,分清責任,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優勢: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權益爭議是通過協商解決的。18.調解的含義、適用情形和分類。(P43)(1)含義:調解是通過調解組織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調解人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分類: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19.仲裁的含義和適用情形。(P43)(1)含義:仲裁是通過仲裁機構解決糾紛的方式。(2)適用情形:公民與其他個人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時,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約束。20.訴訟的含義、適用情況和分類。(P44)含義:訴訟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方式。適用情況分類公民遇到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爭議民事訴訟公民對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刑事自訴公民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益行政訴訟考點2公民義務1.公民基本義務有哪些?(P46~50)點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是指由憲法所確認的、作為公民所應當享有和履行的最起碼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和義務構成了普通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基礎或原則。2.遵守憲法法律的原因、要求和具體表現。(P46)(1)原因: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全國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職責。(2)要求:①遵守憲法就是要忠于憲法,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②我們要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③我們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了解法律程序規定,以法律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3)具體表現: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國家利益的表現。(P47)(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原因和要求。(P47)(1)原因:我國是統一多民族國家,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保證。(2)要求:每個公民都應當把自己的命運與國家盛衰、民族興亡緊密聯系在一起,自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統一,維護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關系。5.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內容及原因。(P47)(1)內容:①維護國家安全包括維護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秘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②維護國家榮譽包括維護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榮譽不受玷污;③維護國家利益包括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2)原因: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7.我國兵役制度的內容和要求。(P49)(1)內容:我國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2)要求: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于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斗。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隨時準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8.依法納稅的原因和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P50)(1)原因: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的后果:任何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P52)權利和義務相統一。(1)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2)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3)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10.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我們應該怎么做?(P53)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11.法定義務須履行的原因。(P54)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12.如何依法履行法定義務?(P55)(1)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如履行受教育義務、依法納稅、遵守公共秩序、保護野生動物、遵守交通規則、依法服兵役、愛護公共財物等。(2)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如殺人、放火、侵占他人財產、破壞森林植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等。13.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及后果。(P55)(1)行為:在社會生活中,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都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2)后果: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4.違反不同的法律,承擔不同的責任。(P57)行為承擔的責任違反民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違反行政法律承擔行政責任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深度分析】1.公民的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及侵權表現。內容含義侵權表現名譽權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侮辱他人:公然謾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嘲笑、諷刺、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誹謗他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榮譽權因特定主體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由政府、社會組織授予的贊美稱號的權利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榮譽證書和獎章;非法侵占他人榮譽;嚴重詆毀他人所獲得的榮譽;侵害榮譽權人應得的物質利益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干涉他人決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變自己的名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未經本人允許,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他人住宅;非法搜集、傳播和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干涉他人決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變自己的名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隱私權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未經本人允許,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他人住宅;非法搜集、傳播和利用他人的個人信息;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3.公民行使建議權、監督權的渠道有哪些?(1)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映。(2)可以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3)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大眾媒體進行監督。(4)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交流的形式反映。4.近年來,國家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維護教育公平,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意義?(1)措施:①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②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③解決“入園難”問題;④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費等。(2)意義:①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②符合科教興國與人才強國的戰略要求;③有利于促進教育發展,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使我國由教育大國走向教育強國。5.列舉社會中侵犯公民受教育權的現象。(1)家庭:家長不讓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家長讓未成年子女輟學打工等。(2)學校:隨意開除學生;隨意停學生的課;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學生入學;勒令“雙差生”停課或轉學、退學等。(3)社會:盜用、冒用他人姓名上學;擾亂學校教學秩序,妨礙學生學習等。6.青少年應該怎樣對待公民權利?(1)要珍惜自己的權利。(2)依法行使權利。行使權利不能超過它本身的界限,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3)當自身的權利受到侵犯時,要依法維護權利。具體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7.為什么說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1)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同時也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2)就公民個人來說,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學文化素質,不斷地豐富和發展自己。受教育使我們有可能獲得更好的就業機會,在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能獲得相應的報酬,從而更好地享受現代文明的成果。因此,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3)從國家的角度來講,要實現現代化,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學素質是關鍵。這就要求每一個公民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水平,力爭為國家和社會的進步多做貢獻。所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8.從權利和義務一致的角度出發,對廣場舞舞者和被廣場舞騷擾者提幾點建議。①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②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③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④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觀點辨析】1.只要是公民的財產,都受法律保護。這種觀點錯誤。只有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公民通過非法方式獲得的財產,不但不受法律保護,國家還要依法予以追究和懲罰。2.在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我們行使權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這種觀點錯誤。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尊重他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3.未成年人不需要納稅。這種觀點錯誤。個人所得稅是公民獲得報酬時必須繳納的稅款,不以公民年齡為依據。公民獲得報酬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非勞動所得。正常情況下,未成年人不參加勞動,雇傭童工是違法的,因此大家沒有未成年人繳稅的概念。但未成年人以其他方式所得報酬,包括稿酬、片酬,以及中獎所得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我們可以先享受權利后履行義務。這種觀點錯誤。①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表明,權利義務相統一,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公民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②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義務。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精品試卷·第2頁(共2頁)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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